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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學生會辦公室管理制度

學院學生會辦公室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院學生會辦公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為了加強對學生會辦公室的日常管理,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創造良好的辦公環境,樹立學生會的良好形象,現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制度

第一條、愛護辦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辦公室的清潔,部門或個人使用者必須做好清潔工作。

第二條、保持辦公室安靜,不得大聲喧譁,不干擾他人辦公。

第三條、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齊,佩戴胸卡方可進入辦公室,不得在辦公室內進行任何非辦公活動,否則按違紀論處。

第四條、節約用電,注意安全,最後離開者負責關掉電燈、電腦,鎖好門窗。

第五條、學生會的所有成員必須以主人翁的態度愛護辦公室的所有財務,任何人不得把集體的辦公用品據為己有。

第六條、學生會辦公室不得借做他用。

第七條、辦公室電話只能辦公用,不得肆意撥打。

二、院學生會鑰匙管理制度

第一條、辦公室只允許公幹,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用。鑰匙由主席、副主席統籌管理。

第二條、辦公室鑰匙共3把,由院學生會分管副主席負責保管。

第三條、各部門如因公需使用鑰匙,必須向分管副主席說明使用目的,用畢後應立即歸還。

第四條、鑰匙保管人應遵守下列條件,否則所受損失由保管人負擔責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或依法查辦。

(一)離職時應將鑰匙繳交還負責人。

(二)鑰匙遺失時,應立即向學工處、團委報備。

(三)非經學工處、團委同意不得複製。

(四)不能任意借予外人使用。

第五條、辦公室的辦公用品由學工處、團委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得借出院學生會使用,如有特殊情況,可先報學工處、團委,經同意,方可借出,如有損壞、丟失,須照價賠償。

三、值班制度

第一條、值班時間安排

週日:下午18:00—20:00

週一至週四:中午12:00—12:50

下午17:30—20:00

週五:中午12:00—12:50

第二條、值班要求

1、值班採用負責人制,每次為兩名同學。

2、如值班者確實有事,請提前一天向主席、副主席請假,方便必要時的人員調整。

3、請值班人員務必保持辦公室的清潔,每次請做好下列清潔工作:①整理室內物品;②擦桌椅;③掃地,倒垃圾;④其他機動任務。

4、值班人員如實填寫《值班登記表》,內容包括:①當晚在學生會工作的部門、工作以及主要負責人;②簽到;③有無其他特殊情況。

5、如有來訪者,請值班人員熱情接待,並做好記錄。

四、其他財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辦公室內所有財產屬於集體財產,將對其進行編號,登記入冊。任何人不得用以私用,更不得未經同意帶出辦公室。

第二條、各部如因特殊原因要借的,需進行財產流向登記,明確出借財產管理負責人,如丟失,須照價賠償。

第三條、學生會各部人員對辦公室財產都有監督權,質疑權,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