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服裝/紡織/皮革

服裝加工合同

服裝加工合同4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服裝加工合同4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服裝加工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為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實施條例辦

法,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含稅單價、包裝要求、交期、技術標準

第二條 材料提供

1.乙方提供的羅紋,鬆緊帶,腰繩,甲方提供除羅紋,鬆緊帶,腰繩外所有面料和輔料。

2.乙方在加工過程中必須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加工,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換,不得使用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材料。

3.乙方自行提供的輔料需保證質量

4.加工所需主、輔料由甲方送到乙方加工廠,雙方對數量、外觀進行查驗,由乙方簽收。

第三條 加工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樣品及相關工藝技術資料進行加工生產,並對甲方的設計保密。

2.乙方在對甲方提供的材料裁剪前,必須核實單件服裝所需原材料的用量是否與甲方要求相符合,確定無誤後方可裁剪。未經核實或核實有誤未向甲方說明並經甲方書面答覆,致使原材料浪費或其他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3.為保證乙方加工生產的產品品質,在對原材料大量裁剪、縫製前,乙方應制作十套首批樣,經甲方確認,大貨正常進行。

4.加工過程中如發現材料有問題,應及時與甲方聯絡,不能私自使用,如未通知甲方,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 驗收方法及質量異議:

1.完成後,乙方須按甲方要求完成檢驗、裝箱後,於大貨交貨期截止兩日前通知甲方抽查檢驗,裝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交付貨物時,甲方或甲方委託人根據上述合同約定的質量、工藝標準和確認的樣品進

行驗收。

2.如果發現製做不合格品,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無條件返修。但由於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無法修復且不能按正品入庫的,此部分產品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加工費用,造成原材料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在接到甲方來函或來人提出的產品質量異議時,應在三日內給予甲方回覆,並提出處理方案,否則甲方即視為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公休日順延)。

4.產品出貨後,甲方的原版樣衣、相關技術資料以及剩餘的主、輔料經甲方清點後與該批成品貨物一起退還甲方。

第五條 貨款結算方式:

合同簽定後甲方預付30%(12525元整),餘款(29225元整)提貨付清,乙方開具17%增值稅發票寄給甲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未交貨物加工費的2%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經濟上的損失費用。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部分的2%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

嚴禁乙方將甲方所屬商標或帶有甲方所屬商標的產品外流出工廠,也不可將相關合作資訊透露給他人,聯絡時只可跟甲方指定聯絡人聯絡,否則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依法簽訂,具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生產單是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如確須變更或解除時,應按《合同法》關於變更和解除的條款辦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守約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與原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本合同引起糾紛,經雙

方協商未妥,可以交由甲方當地國家仲裁機構仲裁。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經手人: 經手人: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服裝加工合同 篇2

甲方(供應方):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

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制定以下協議:

一、簽定時間:_____ 年__ 月__ 日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

制單 款號 貨品 名稱 數量 貨期 單價 每 件 成本價 備註

二、甲方以下達“生產加工制單”方式委託加工,明確委託加工服裝的款式、數量、貨期、及提供OK樣板、工藝製作要求和質量標準,經雙方認可,即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產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別需求等,必須有書面通知。

三、乙方負責每款生產加工單的雙程運輸費用。縫紉線由___方提供,其費用由___方承擔。線的供應商:______線價: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需對甲方提供的所有工藝技術資料、實樣、嘜架及樣板等檢驗確認無錯,方可投入生產。若有問題,需及時通知甲方。否則,造成質量的問題及經濟損失,由加工方承擔。

五、乙方需根據合同要求保質保量生產並如期交貨。由於乙方責任造成不能出貨,則按此款數量的零售價賠償,並承擔延誤客人合同期的違約金。如超期一天按該貨品總價的1%扣款,如超期兩天按該貨品總價的2%扣款,以此類推,如因甲方原因(物料不齊或其它)造成不能按期交貨,雙方另行定貨期,並需簽字生效。

六、乙方交貨成品數量缺失,以每千件為單位,三件以下按貨品的成本價的兩倍予以賠償。三件以上按該貨品的成本價加市場零售價的兩倍予以賠償(在加工費中扣除)。

七、大貨送甲方做尾部工序的,發現成品油汙、跳線、爛孔、抽紗、色差等情況,通知乙方來解決。如乙方不及時來返執或貨期緊迫,甲方尾部幫手配片、返執,甲方則扣除乙方返工工時,按每小時3.00元計算,在加工費中扣除。

八、甲方提供每款布料、物料,按制單裁數規定物料損耗計算,超出部分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必須在一定時間內清點來料、核對一切來料並簽收。布料、物料如有質量問題不能生產,應及時交予甲方處理。否則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裁床開裁前負責對布料進行檢查。如發現布料有質量問題(含布料短碼)及實際用量超過制單用量,應立即通知甲方商量解決辦法,雙方確定無異後,方可開裁。

十、甲方如代乙方做以下工序需計還成本:鳳眼0.1元/粒,鈕門0.025元/粒,打棗0.018元/粒,剪線0.2元/件。

十一、結算方式:按甲方實際出貨數量結算,5‰可接受次品視情況而定(最多按單價半計),超次品按成本價扣回。此月出的貨待下月25號至30號結算,如有特殊情況會另行通知。

十二、甲乙雙方應本著精誠合作的態度,如因合同或其它產生爭議,協商不成,雙方可透過法律途徑進行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這日起生效。

甲方(供應方):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裝加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連衣裙、褲子、風衣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

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加工詳述。 單元:元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甲方連衣裙、褲子、風衣產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數量、工藝要求、交貨時間等。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4、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進行生產,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本合同所簽訂的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甲方確定委託加工款式、數量、標準後,與乙方簽訂委託加工通知單,乙方

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後財務核實即付餘款,交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第五條 驗收標準

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如發現質量有異,甲方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5 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貨或貨物的數量、質量與合同約定不符,應賠償甲方此批貨款總價 10% 違約金。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如檢驗、運輸、補貨費用、保險、倉儲、裝卸等直接損失應由乙方負擔。

2、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託加工合同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因國家政策和政府規定的調整變化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終止,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交由仲裁委員會裁決處理。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溢威時裝(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深圳市龍崗區平湖鎮佳業工業園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日期: 日期:

服裝加工合同 篇4

定作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信、互利、公平、公開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加工成品

品名:________________ 貨號:_______________

面料: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

尺碼: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服裝數量

1、計量單位:套(上衣、褲子)

2、數量:_________套,其中_______碼______套,_______碼______套,_______碼______套,_________碼______套。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

由乙方提供原材料,甲方確認,具體見下:

材料名稱:

質量:

第四條 服裝質量

加工成品質量按 樣衣或工藝單執行,樣衣由甲方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樣衣、工藝單作為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服裝款式 和規格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服裝款式及面料樣品,經雙方確認後,再進行批次生產。.

2、採取乙方包工包料並提供全部輔料的方式

第六條 報酬

1、加工單價:_______元/套

2、總金額(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包裝方式

內用________包裝,外用________包裝,包裝費由__方承擔。

第八條 服裝交付

1、交貨地:

2:運輸費用由甲方負擔。

3:產品的交(提)貨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九條 服裝驗收

1.驗收期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2、驗收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認真核對貨物的品名、款號、數量、嘜頭,準確無誤後方可抽樣。

3.驗收方式:產品按30%抽檢,抽樣標準為:隨機。

4、驗收標準:與樣衣款式、做工一致

5、驗收包括:商品的外觀質量、規格、數量、包裝、內在質量、標識等專案進行檢驗和檢測。根據貨物實際情況,以驗收標準為依據判定合格與否。

6、經首次檢驗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內通知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返修。

第十條 定金/預付貨款

(1)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返還定金。

(2)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預付款_______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可以請求返還;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

第十一條 報酬結算

1、轉賬結算。此合同簽訂後三日內,甲方須預付百分之五十的貨款給乙方。

2、終結付款額,依據實際製衣件數,經雙方認可後的款額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貨物並驗收合格後,須在當日內付清乙方全部貨款。

第十二條 留置權

如甲方未支付價款,在雙方沒有例外約定時,乙方對完成的服裝享有留置權。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製作中途未經過雙發同意,私自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中途廢止合同,償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50%的違約金。

(3)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二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甲方超過領取期限15日不領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甲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甲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須保證產品質量,如有製作問題,乙方須負責修改。

(2)、按此合同交貨日期,按時交貨。如未按時交貨, 甲方將扣除乙方每日2%的貨款作為違約金。

(3)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

(4)未經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權拒收。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於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到全部貨款結清之日為止。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乙方和甲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 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