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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廠房租賃合同

農村廠房租賃合同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農村廠房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農村廠房租賃合同1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工廠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公司

根據《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租賃合同如下:

一、出租廠房情況

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廠房座落在___________,租賃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廠房型別為____,結構________________.

二、廠房起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廠房裝修日期_____個月,自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____日止。裝修期間免收租費。

2、廠房租賃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________年。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廠房,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保證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租賃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人民幣_____元。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元,年租金為___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變,第二年起遞增率為___%—___%.

3、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廠房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一個月租金。租金應預付三個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通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收到收據或發票時,應在____天內付款。

2、租賃期間,乙方應按月繳納物業管理費,每日每平方米物業管理費為人民幣_____元。

五、廠房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廠房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廠房的影響。

4、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六、廠房轉租和歸還

1、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轉租轉讓,則甲方不再退還租金和保證金。

2、租賃期滿後,該廠房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廠房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廠房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廠房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並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廠房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廠房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承擔,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5、廠房租賃期間,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門電話。如需門以上的電話,費用由乙方自理。

6、廠房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5%滯納金,並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7、廠房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八、其他條款

1、廠房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應賠償乙方三個月租金。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三個月租金。

2、租賃期間,如因產權證問題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一切責任給予賠償。

3、可由甲方代為辦理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租賃合同簽訂後,如企業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到合同期滿。

5、供電局向甲方收取電費時,按甲方計劃用電收取每千瓦用電貼費______元,同時收取甲方實際用電電費。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樣收取計劃用電貼費和實際用電電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雙方各執貳分,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廠房租賃合同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法律法規,並結合《關於本市加強租賃廠房和場所的生產、消防、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的意見》(滬府辦發[20xx]34號文印發,以下簡稱"《安全管理意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廠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廠房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號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簡稱"該廠房")。該廠房出租【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1.2 甲方作為該廠房的【房地產權利人】【授權委託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廠房的【房地產權證】【產權單位委託出租的證明】【法律規定其他權利人證明】,權證編號:_________;並已告知乙方該廠房【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廠房原規劃設計的生產使用性質為_________;其現有裝修、有關設施裝置(包括特種裝置,下同)狀況、安全生產條件、防火等級,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改變技術工藝或生產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其它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廠房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廠房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使用性質和生產用途

2.1 甲方已查驗乙方的營業執照、相應生產經營資質證書或者擬從事的生產經營範圍。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廠房嚴格按照經核准的生產經營範圍和該廠房原規劃設計的生產使用性質,用於從事_________的產品生產。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未按規定經安全生產監管、消防等有關部門批准,不擅自改變該廠房規劃設計的生產使用性質,從事上款約定之外的其它產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廠房和按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的有關設施裝置(以下簡稱:有關設施裝置)。租賃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裝置。乙方需繼續承租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雙方應重新簽訂廠房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租金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月租金總計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

4.2 該廠房租金___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3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4.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五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廠房時,乙方【不向甲方支付廠房租賃保證金】【應向甲方支付廠房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廠房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裝置、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其他有關費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擔。

5.3 【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

第六條 廠房的使用要求

6.1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以及《安全管理意見》第二、三、五條的規定,同時訂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三),明確租賃雙方的生產、消防、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職責。

6.2 甲、乙雙方約定,租賃期間,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裝置有損壞或故障時,由【甲方】【乙方】負責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由甲方維修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維修後應及時將維修內容和費用憑證提交給甲方。】【由乙方維修的,乙方維修後,應及時將維修內容和費用憑證提交給甲方。】

6.3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裝置。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裝置損壞或發生故障的,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4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應根據《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的約定,保證該廠房及設施裝置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在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對該廠房進行檢查時,乙方應予以配合。凡發現乙方存在安全生產隱患的,甲方有權書面告知乙方,責令乙方進行整改。

6.5 乙方增設特種裝置,或者另需裝修、改變技術工藝或改造有關設施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其中按規定必須報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七條 廠房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___日內返還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裝置,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裝置,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甲方根據合同附件(二)的約定進行驗收,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八條 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廠房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8.2 乙方轉租該廠房,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簽訂書面的轉租合同,並依據原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由甲、乙雙方與接受轉租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其中,甲方應承擔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不因轉租而改變。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廠房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廠房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廠房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及《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廠房,應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廠房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廠房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廠房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該廠房在租賃期內被鑑定為危險廠房,或者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該廠房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六)_________。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裝置,經乙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裝置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廠房和有關設施裝置危及安全生產或存在消防等級缺陷的。

(三)甲方發現乙方未按《安全生產管理協議》認真履行其管理職責,存在安全生產隱患,且書面告知乙方責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四)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相關部門的批准,擅自改變該廠房規劃設計的生產使用性質,用於從事第二條第一款約定之外其它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的。

(五)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經安全生產監督、消防等有關部門的批准,即增設、改造特種裝置,或者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

(六)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該廠房、轉讓或與他人交換該廠房承租權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____月的。

(八)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裝置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廠房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在租賃期間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廠房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4 租賃期間,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甲方】【乙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廠房和有關設施裝置損壞,【甲方】【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擅自改變廠房建築結構,違反有關技術標準和消防安全規定,進行電力線路等裝修工程,改變技術工藝或生產設施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廠房和有關設施裝置原狀以及賠償損失。

10.6 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在租賃期間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1.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管轄。

11.2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2.1 租賃期間,甲方需將未抵押的廠房和有關設施裝置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裝置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廠房前_________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廠房和有關設施裝置的意見。

12.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字後_________】生效。生效後的15日內,【甲方】【乙方】【甲、乙雙方共同】應負責按規定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同時將《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報該廠房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鎮(鄉)人民政府備案。

12.3 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受理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其中,因合同變更,《安全生產管理協議》需作調整的,則應在調整後,按上款規定重新辦理備案手續;合同終止的,則應相應辦理《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備案的登出手續。

12.4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5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2.6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____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局受理處一份,以及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署: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署: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經紀機構名稱:_________

經紀人姓名:_________

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

農村廠房租賃合同3

出租單位: 村 合同編號:

承租單位(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月日

第一條 租賃房屋坐落在 ,間數 ,建築面積 ,房屋質量 。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 年租金(大寫): (每月 元/平方)合計租金(大寫):

第四條 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第五條 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等。

第六條 租賃房屋的用途:

出租人維修的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承租人維修的範圍及費用負擔:

第八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範圍是: 第七條 租賃房屋的維修:

第九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第十條 定金(大寫) 元。承租人在 前交給出租人。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個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裝置嚴重損壞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8、遇政府需要拆遷時。 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個月以上;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條 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滯納金。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毀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鎮經營管理、專案管理辦公室、鎮紀委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