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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考志願填報藝術類錄取安排

福建高考志願填報藝術類錄取安排

(一)錄取批次。設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分A、B、C三型別)和高職(專科)批三個批次。

(二)投檔模式和志願設定

1.本科提前批實行一檔多投的投檔模式。常規志願設4個(A、B、C、D)平行但有順序排列的志願院校,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願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欄目;不設徵求志願。

2.本科批次全部實行按院校平行志願投檔模式。A型別和C型別的常規志願和徵求志願各設1個院校志願,每個院校設6個專業志願,以及是否服從專業調劑欄目;B型別的常規志願和徵求志願均設5個(A、B、C、D、E)平行但有順序排列的志願院校,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願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欄目。

3.高職(專科)批實行按院校平行志願投檔模式。常規志願和徵求志願均設5個(A、B、C、D、E)平行但有順序排列的志願院校,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願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欄目。

(三)成績排序規則。文科藝術類和理科藝術類考生分成相應的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編導類、表演類、攝影類、書法類等8個專業類別,分別按本、專科綜合分(計算方法詳見《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此確定每個考生在其群體中的位次。綜合分相同時,文科藝術類按照省級專業統考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理科藝術類按照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

(四)降分錄取。徵求志願投檔錄取結束後,線上生源不足的高校,經批准可在徵求志願欄有填報該院校志願、省級專業統考成績達到省定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文考成績線上下20分以內的考生中,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由院校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