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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傷感情懸賞1:試用期不能享受正式員工福利?

試用期傷感情懸賞1:試用期不能享受正式員工福利?

去年【HR聚會所】開過“談錢傷感情”懸賞系列,大家反應熱烈。今年再開“試用期傷感情”懸賞系列

大家一起討論討論,試用期內,哪些錢是可以拿的?哪些福利是輪不到自己的?籤合同的時候要長哪些心眼?盼星星盼月亮地盼轉正,轉正時又要留意哪些問題?

懸賞問題1:

1.  試用期員工不能享受正式員工的福利,如,正式員工有旅遊,試用期員工沒有;正式員工發三五百元節日補貼,試用期員工沒有,請問這樣做符合勞動法嗎?

是HR的,捧個專業場,我們聆聽專業解答;

是熱心網友的,捧個參與場,說不定也有獎;

正遇到這些困惑的,最後是怎麼解決的,說說你們的故事,給後來人照應!

獎勵機制:

就此議題回覆都有獎,視回答質量獎勵1020積分;

最精準回覆(同等情況下,先到先得,可能有bonus哦~),獎勵1個jobB

最精準回覆:

引用第6樓TEDDY1018於2012-05-02 16:36發表的:

首先,要明確福利是什麼,由什麼組成?

福利: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採用的非現金形式的報酬。

組成:基本福利、補充福利

基本福利:勞動法中規定的社會保險、法定假日、最低工資標準、同類型合同同工同酬、必需的'勞動保護。對,你沒看錯,並沒有公積金。

補充福利:用人單位自願提供,雙方協商一致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不是強制性義務。

所以,作為試用期員工,心態調整一下吧。單從為公司提供服務的年限上來講,不給你也是應該的,沒什麼好說的。

好的福利政策是公司穩定天平的一個重要砝碼,你能進入這樣一家福利政策的公司應該說不一定是壞事,起碼他們公司做HR的還有點腦子。

補充福利政策一定是和你的績效、公司業績、服務年限掛鉤的,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