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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為嚴格規範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行為,大力改善城市環境和空氣質量,預防火災和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禁限放要求

(一)限定燃放時間。

城市建成區可燃放時間為20xx年xx月xx日(除夕)、xx月xx日(正月初一)、xx月xx日(正月初五)、xx月xx日(正月十五)的7時至22時,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省、市政府釋出重汙染天氣藍色及以上預警期間,預警區域內全面禁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區域。

1、全市黨政軍機關、文物保護單位、醫院、療養院、敬老院、影劇院、公園、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檔案館、體育場院館、名勝古蹟、旅遊景點、學校及公眾娛樂場所、繁華街道和交通主幹道。集貿市場、車站及居民小區、樓房陽臺、綠地及其外圍200米以內。

2、全市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工廠、倉庫、加油(加氣)站、橋樑、大型倉庫、液化氣站及其外圍200米以內。電廠、廣播電視、通訊設施周邊200米以內。高層建築25米範圍內。施工工地等重點部位、場所及周邊。

3、xx市的龍港區西苑小學、連山區化工醫院、連山區東城連山河帶狀公園、市環境保護局等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子站周邊500米內。

4、全市山林、草地等周邊300米內。

以上區域內任何時間嚴禁燃放煙花爆竹。以上單位、小區物業和產權單位要在邊界設立明顯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標識,必要時派專人監管,對不聽勸阻者,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三)限定銷售和燃放品種。

全市範圍內允許銷售和燃放箱體綠色字型註明“個人燃放類”產品。嚴禁銷售和燃放摔炮、土火箭、地老鼠。嚴禁燃放小禮花類、摩擦類、煙霧類和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危險性大的產品。嚴禁無《焰火燃放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燃放禮花彈和裝藥量在1。2千克以上的組合煙花等A、B級產品。嚴禁銷售和燃放“孔明燈”。

(四)限定銷售場所和銷售時間。

經安全監管部門批准的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應當向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採購煙花爆竹,實行專店或者專櫃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銷售日期為20xx年xx月xx日8時(臘月二十三)至xx月xx日(正月十五)17時(配送時間從20xx年xx月xx日8時開始)。銷售結束後,臨時煙花爆竹銷售場所全部拆除。

二、燃放規定

(一)單位和個人燃放的煙花爆竹,應當從安全監管部門發放經營許可證的煙花爆竹零售點購買,燃放時應當按照燃放說明正確、安全地燃放,並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向人群、車輛、建築物拋擲煙花爆竹。

2、不得在建築物內、屋頂、樓道、視窗、陽臺燃放,或向外挑掛、吊掛燃放,或向外拋擲煙花爆竹。

3、不得采取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4、14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在監護人監護下燃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1、在禁止燃放的時間燃放煙花爆竹的。

2、在禁止燃放的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的`。

3、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20xx年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組織領導,市政府決定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任副組長,市委宣傳部、市環保局等相關單位負責同志任成員的xx市20xx年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確定全市20xx年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重大事項,提出總體部署,統籌協調全面工作。

四、職責分工

市安監局:負責轄區範圍內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指導各縣(市)區按照嚴格控制的原則,核發《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負責依法查處違規經營行為。

市公安局:負責制定城區範圍內燃放煙花爆竹安全保衛工作方案。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負責對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許可。負責依法查處違規燃放行為。

市環保局:負責春節期間監測環境空氣質量,並向領導小組報告環境空氣質量狀況。負責檢查xx市環境空氣監測子站周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情況。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對未經審批的銷售煙花爆竹臨時佔道場所依法予以取締,加強對經過審批的銷售場所超範圍經營進行監管。

市工商局:負責辦理銷售場所的營業執照,依法查處無照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市消防局:負責消防安全,按照消防安全預案,及時、快速處置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消防事故,將消防安全預案報市公安局及領導小組辦公室。

xx廣播電視臺、xx日報社: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廣泛宣傳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的政策和規定,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分別制定新聞宣傳工作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關單位按照部門責任分工,認真抓好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落實。

(二)春節後,各相關單位對此項工作要認真總結,於20xx年xx月xx日前將總結材料(紙質版加蓋公章、電子版傳送郵箱)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絡人:付國濱,聯絡電話:xx,電子郵箱:xx

(三)各縣(市)區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煙花爆竹禁限放具體辦法。

(四)各市屬開發區管委會依照本方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