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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類高校或專業志願填報和錄取規定

藝術類高校或專業志願填報和錄取有關規定

藝術類志願設本科、專科兩個批次。本科批次分A、B兩段,每段可按順序填報2個高校志願,每個高校填報1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只適用於同一專業組內的專業);專科批次可按順序填報2個高校志願,每個高校填報1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只適用於同一專業組內的專業)。

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並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文化課統一考試且成績達到相應分數線的考生可按藝術類填報志願。

藝術類考生除填報提前批藝術類高校錄取志願外,可兼報非提前批次普通類高校志願;兼報普通類專業志願的`考生,如所報藝術專業志願未錄取,而文化成績又達到普通類錄取分數線時,可隨錄取進度參加普通類學校錄取。藝術專科專業志願在提前批,與本科二批同時段錄取。

經教育部和我省批准進行專業校考的高校錄取時,要求考生省統考的專業成績和校考的專業成績均合格,文化成績達到相應的錄取控制線。其中教育部規定的獨立設定的本科藝術院校(含參照獨立設定藝術院校執行的院校和專業)本科專業自行劃定文化分數線,其他高校均執行我省劃定的文化分數線。

對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專業,分類別按考生成績和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比例分別劃定藝術類本科A段、本科B段、專科專業分數線和文化分數線。錄取時按照專業、文化雙上線的原則,依據高校向省招辦報送的錄取規則排序綜合分,按考生志願和高校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比例分專業或專業組向招生學校提供考生電子檔案,由高校擇優錄取。

按照志願投檔後未能錄取滿額的高校,重新徵集志願。使用我省統考成績的高校在專業省統考合格考生中徵集志願;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專業,在校考專業合格生源內徵集志願。

考生在填報志願時應注意瞭解相關學校及專業的錄取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