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了,離職員工核查表應不應該籤?
急!懷孕了,離職員工核查表應不應該籤?於08年4月進入公司,試用期一個月後公司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說過工作滿半年公司即給交勞動保險但公司也沒有交,現在公司以經營困難為由(確實也存在一定的`困難)不再簽約讓員工籤《離職員工核查表》,辦理期滿離職手續。一方面又口頭表示過完年以後電話通知再讓上班。簽字的時間是今天,但今天早上才測出的已經懷孕了,應該怎麼辦呢?籤還是不籤呢?如果簽了再通知上班的時候,勞動關係是否是連續的,還是重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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