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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如何辦理離職手續

教你如何辦理離職手續

以上海為例,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於二○○一年頒佈《上海市單位招工、退工管理辦法》中有這樣的詳細規定: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與全工時制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後,應在7日內辦妥退工登記備案手續:

(一)填寫一式三聯退工通知單;

(二)在被退人員《勞動手冊》和《勞動力登記表》上做好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日期的記載並蓋章;

(三)將退工通知單和《勞動手冊》一起交被退人員;

(四)將退工通知單和個人檔案連同《勞動力登記表》透過機要郵寄或直接送達被退人員戶口所在地或單位所在地的區縣職業介紹所。”

所謂退工通知單,是一種職業介紹中心統一監製的,由單位購買專門為員工辦理退工用的單據。退工通知單一式四聯(在上述《辦法》出臺後退工通知單有了變化,所以聯數與《辦法》中的不同),第一聯由單位留存,第二聯放入員工檔案,第三聯是交給被退工的員工,員工可以憑該聯和《勞動手冊》,到有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第四聯交給社會保險中心,辦理轉移社會保險之用。
《勞動手冊》是一本記錄員工工作單位的小冊子,是員工在學校畢業踏入工作崗位之後必須辦理的`。很多人不知道這些程式,甚至一些人轉了好多單位了,竟然連《勞動手冊》還沒辦過,社會保障知識缺乏可見一斑。
《勞動力登記表》是隨《勞動手冊》一起辦理,記錄勞動者工作情況的表格。它與《勞動手冊》不同在於,《勞動力登記表》存入勞動者的人事檔案,工作期間隨檔案轉交用人單位保管,失業期間,隨檔案由街道、鄉鎮勞動服務所保管。
所以,路向何方的原單位應該按照《上海市單位招工、退工管理辦法》出具上述一些正確的檔案,而不是拿一些連公章都沒有的離職證明糊弄員工。如果由於單位的退工手續上的錯誤造成員工無法正常就業,根據《上海市單位招工、退工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勞動者招工登記備案或退工登記備案手續,……延誤勞動者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還應負責賠償。”所以用人單位辦理退工手續還不能草率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