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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沒過,面試新單位時怎麼說離職原因比較好?

試用期沒過,面試新單位時怎麼說離職原因比較好?

我是一名08級的電子商務專業的畢業生,一直想從事網際網路方面的工作,然後各種原因的`參雜下我的第一份工作是編輯(並不喜歡),但是3個月的試用期沒過。我現在正在求職網際網路的工作中,但在面試新單位時不知如何說我的離職原因的好?要不要如實告訴公司?如果不如實告訴公司,用什麼理由好,能降低HR 對我的不良印象?

精彩答覆

引用第9樓藍色141於2013-02-26 19:38發表的:

首先,別去說謊,說謊萬一被查到就不好了。但是可以將就技巧。

可以說:“自己在不是非常瞭解的情況下加入一家雜誌社,但是工作下來,發現自己很疲憊,不是真正適合和喜歡這份工作,工作也並非自己的發展方向,表現也不突出,所以還是選擇離開,領導也能理解。自己的規劃是……”

突出自己的不適合和不符合規劃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