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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要什麼材料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要什麼材料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是指由專家組運用醫學、法醫學等科學知識和技術,對涉及醫療事故行政處理的有關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結論的活動。那麼你知道在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過程中需要哪些材料嗎?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了解。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要求醫療機構向醫學會按時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搶救急危患者,在規定時間內補記的.病歷資料原件;

2、封存保留的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或者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

3、與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有關的其他材料。

4、住院患者的病程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5、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6、在醫療機構建有病歷檔案的門診、急診患者,其病歷資料由醫療機構提供;沒有在醫療機構建立病歷檔案的,由患者提供。

醫患雙方當事人應當依照《條例》的規定提交相關材料。當事人未按規定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材料的,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實的,醫學會有權中止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醫療機構無正當理由未依照《條例》的規定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導致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不能進行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由於患方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的鑑定所需的相關材料的,醫學會將中止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衛生行政部門可以作出不是醫療事故的決定。

看完上文後相信你已經知道,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需要用到哪些材料了吧。在這些材料中,有的是由醫療單位提供,而有的則是由患者提供。如果這些材料不齊全的話,就有可能對鑑定結果造成影響。小編為你帶來本篇文章,感謝你的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