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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的鑑定過程的介紹

關於醫療事故的鑑定過程的介紹

醫療事故的鑑定過程是由相關法律明確規定的。那麼,最新醫療事故的鑑定過程是什麼?在醫療事故的鑑定中,有哪些步驟,醫療事故的鑑定過程是什麼?在醫療事故鑑定時,需要準備哪些前期工作?

鑑定過程

鑑定由專家鑑定組組長主持,並按照以下程式進行:

(一)雙方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分別陳述意見和理由。陳述順序先患方,後醫療機構;

(二)專家鑑定組成員根據需要可以提問,當事人應當如實回答。必要時,可以對患者進行現場醫學檢查;

(三)雙方當事人退場;

(四)專家鑑定組對雙方當事人提供的書面材料、陳述及答辯等進行討論;

(五)經合議,根據半數以上專家鑑定組成員的一致意見形成鑑定結論。專家鑑定組成員在鑑定結論上簽名。專家鑑定組成員對鑑定結論的不同意見,應當予以註明。

鑑定要求

專家鑑定組應當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基礎上,綜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個體差異,作出鑑定結論,並製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鑑定結論以專家鑑定組成員的過半數透過。鑑定過程應當如實記載。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應有如下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要求;

(二)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的調查材料;

(三)對鑑定過程的說明;

(四)醫療行為是否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

(五)醫療過失行為與人身損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六)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七)醫療事故等級;

(八)對醫療事故患者的醫療護理醫學建議。

經鑑定為醫療事故的,鑑定結論應當包括上款(四)至(八)項內容;經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應當在鑑定結論中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