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財務管理

幼兒園財務財產管理制度

幼兒園財務財產管理制度範本

為切實加強財務管理,規範經費收支行為,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更好地為財政工作服務,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審批

1、嚴格財務審批制度,堅持“一支筆”審批的原則。

2、報銷憑證必須真實合法、事由清楚,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字,經股長稽核後交由分管財務的局長審批。

3、對先掛帳後結算,數額較大的或“定向”的開支,原則上經手的不結帳,結帳必須是兩人以上。

4、會議費開支在2009元以上的必須先預算,再按程式審批。

5、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按有關集中採購辦法進行。

6、對大額資金的使用審批,1000元以內由使用部門出具報告或預算,由分管此項工作的領導簽署意見後再由分管財務的局長審批;1000元以上,憑書面預算報告由黨組集體研究討論審定。

7、嚴禁本局幹職工因私借支公款。因公務須借支公款的,要註明借款用途及歸還日期,報經分管財務局長,還款時限原則上不得跨月。

二、內部監督制度

1、為加強對全域性經費使用管理情況的監督,本局成立經費內審小組。

2、經費內審小組每半年對全域性的行政經費,進行一次審理。發現有違反財經紀律和經費管理制度的,應及時予以糾正。

3、經費內審小組對審理結果要寫出審理結論書,並透過適當方式向全域性幹部公開。

4、經費內審小組要加強對全域性各項經費日常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

財產管理制度

為有效保護國家財產安全,規範內部管理,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產登記

1、辦公室負責全域性財產物資購、領、用、存的登記,實行統一排程、統一管理。

2、辦公室設立財產物資明細帳,發生的各項財產變動情況要及時、完整入帳,做到帳實

不錯的相符,不得出現帳外財產。單位價值在2009元以上的財產應與會計的固定資產帳相符;低值易耗品要分大類,分領用部門進行登記;各種貴重物品應單獨立帳管理。

二)財產購置

1、凡需添置辦公用品或其他財產的`,應由使用單位填寫《財產購置申報單》,交辦公室審查,報經局領導審批後,由辦公室負責購買、保管,並按規定程式發放。

2、特殊情況,未經辦公室統一購置的,購置部門須在發票上籤明經辦人、證明人、用途等情況,由辦公室對所購財產進行驗收、登記、造冊並簽字後,方能報局領導審批報銷。

三)財產管理

1、辦公用品等物資領發時,必須由使用單位負責人簽字。損壞報廢時要有原殘件,否則由股室負責人承擔賠償責任。

2、堅持艱苦樸素,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控制財產物資的領發數量,規範領發程式,不多發,不濫發,不造成浪費。

3、各領用單位和個人對領用財產應節約使用,妥善保管,不得公物私用。

4、辦公用品、裝置需維修的,且維修費用在500元以下的,由股室負責人報辦公室檢查後進行;維修費用在500元以上的,由辦公室檢查,報經局領導審批後進行。

5、辦公室和辦公室要定期組織財產清查,一年組織一次全面清查,對貴重財產物資每月進行一次盤點,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做到帳實、帳帳相符。

6、個人使用的公物,如辦公桌椅、電話機、檔案櫃等財產,使用人應愛惜保管,調離時應將所領物品移交辦公室,財產關係未澄清、未移交清楚的,辦公室不開出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