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河道除險加固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分洪河除險加固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一、質量標準
頂寬4米,坡比為1:2,高程見斷面圖;河底不留淤泥;10km樁號前底寬增加3.5米,10km樁號後底寬增加4米。
二、施工要求
1、施工前要全面清雜,土方每50釐米壓實一次,下游背水坡要壓實;
2、日上機械不少於10臺套;
3、施工前甲方一次性排水,施工過程中的排水由乙方負責;
4、甲方劃定上游3.5米至4米範圍內為取土區,乙方不從劃定的取土區取土一切由乙方負責,劃定的取土區土方不夠的由甲方負責,挖方的`發土區由甲方解決。
三、工期為30日有效工作日,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完成任務的,每超一天罰款1000元。
四、付款方式:
工程結束經驗收合格付工程款的50%,餘下部分2010年前無質量問題全部付清。
五、工程總額:
六、合同一律不得變更。如施工線路變更,根據工作量差乘以該標段的平均價互找差價。
七、履約保證金在工程完成一半時返還50%,施工結束後全部還清。
七、施工過程中的一切安全責任有乙方負責。
八、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望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2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