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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法人代表的安全承諾書

醫療機構法人代表的安全承諾書

為使安全承諾制度成為醫療系統安全工作的一項長效機制,確保全年安全穩定,根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衛生行業標準及相關條例、規章,我作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安全工作,並鄭重承諾如下:

一、積極落實本單位安全工作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自覺接受上級部門的監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責任切實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以及每一個職工。

二、積極落實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並嚴格執行。按規章建立安全管理組織,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定期組織安全教育培訓,不斷增強員工安全意識。保證安全投入,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裝置、應急照明燈具,疏散通道暢通。

三、定期組織職工全面開展診療規範、醫療安全知識、消防知識的教育培訓活動,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業務技能。使從業人員做到“四懂四會”,能夠果斷、正確地處置應急突發各種事件。確保實現安全零事故的.工作目標。

四、對重大危險源和易發事故的重點部位實施有效檢測、監控;落實重點部位、重點崗位應急措施,建立定期巡迴檢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

五、杜絕日常工作中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診療規程,違規駕駛等“三違”事件的發生,杜絕醫療事故及車輛事故的發生。

六、如發生特、重大責任事故,立即停產整頓,並接受相應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及承擔相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