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碳購銷合同的範文
供方: 合同編號:
簽定地點:
需方: 簽定時間: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及提貨時間
產品名稱規 格計量單位數 量單 價
(車板含稅價格)提貨時間
焦碳25-80mm噸2767.41480元11月15日-11月30日
二、質量標準:灰份≤13%,硫份≤0.67%,揮發份≤1.8%,保留7%水份,超出部分扣除,焦粉含量5%,M25≥90%,M10≤7.8%,需方化驗合格後發貨。
三、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散裝。
四、數量約定:根據要求數量發貨,實際結算量以棗莊鐵路軌道衡計量為準。
五、運輸方式:火車發貨。發站:棗莊,到站:武鋼。供方代辦鐵路運輸,需方承擔鐵路運費。站臺一切雜費由供方負擔。收貨人:武漢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六、檢驗標準、方式、地點及期限:發貨質量以雙方共同取樣化驗為準,如有異議,雙方再次共同取樣送至有資質的化驗結構仲裁。需方派人每日跟蹤取樣,根據發貨批次,需方取綜合樣化驗認可,如到提貨時間止供方生產的焦碳達不到合同規定的`產品質量標準,需方有權拒收,供方12月3日前無條件全額退款,並承擔需方的經濟損失(供方佔用需方資金的相應國家規定利息及需方已付的鐵路運費27萬元整)。
七、付款情況:需方已於10月30日匯款至供方帳戶人民幣400萬元整,加上10月21日需方在供方帳戶上的餘款95751.6元,供方共收到需方資金4095751.6元。
八、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壹票結算:全額增值稅發票。供方必須當月開具發票給需方。
九、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棗莊市仲裁委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根據市場變化,可另行協商,價格隨行就市,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傳真蓋章生效。
需 方
單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稅號:
郵編:供 方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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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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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稅號:
郵編:
本合同有限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