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建築/建材/工程/家居

論安全性土木建築結構

論安全性土木建築結構

一、土木建築結構安全性的主要影響因素

土木建築結構的牢固性。

建築的牢固性是建築安全性的基本要求之一,建築牢固性不達標,直接影響建築的整體質量,為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留下隱患。隨著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發生,建築結構的牢固性受到了嚴峻的考驗。災害給人們帶來的是生命財產的巨大損失,具有嚴重的破壞性,除了災害本身所具有的大的破壞力因素之外,我們也要看到,在惡劣的條件下,建築的牢固性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影響建築的安全性。建築的牢固性與建築機構購建的承載力有直接的關係,各元件間的整體連線上也具有非常重要的關係,也就是說,建築的牢固性是就建築整體而言,是一個架構體系的牢固性。建築的設計和施工是建築結構牢固性的關鍵點,建築結構的整體牢固會使建築的承載能力大大提升,不會因為某一區域性受到破壞而導致大範圍的破壞甚至出現全部連續發生破壞和倒塌的局面。對土木建築的牢固性進行檢驗,主要檢驗建築結構的延性和冗餘度是否達到標準要求。

2.土木建築結構的耐久性。

土木建築結構的安全性與其耐久性關係非常密切,人們主觀上認為,混凝土材料往往具有很好的耐久性,而從大量的土木建築結構相關的資料來看,混凝土建築的使用壽命大多在三十年之內。一般來說,土木建築結構的耐久性多指建築竣工後投入使用的壽命,是建築在基本使用年限內能夠正常發揮其所具有的使用功能。我國現行的關於土木建築結構設計與施工的規範中,在建築物的耐久性方面沒有明確的條款,對飲凍容、乾溼、侵蝕等造成的土木建築壽命縮短明確具體的規定,只是泛泛的對建築結構在載荷作用下的強度做了一些要求。實際上,土木建築在外在因素的影響下,如混凝土保護層厚度不夠導致的鋼筋鏽蝕等帶來的損害要遠超過安全水準設定偏低帶來的安全危害。土木建築結構是否具有良好的耐久性,直接影響建築的使用壽命。因此要對土木建築結構在設計和施工方面進行規範的細化是非常必要的。另外,在投資規劃上,除了對建築在建設過程的整體投資進行規劃,還要對投入使用後的維護、維修費用加以充分的考慮。

二、我國土木建築結構安全性存在的問題

安全性規範設定水準偏低。

雖然我國在建築結構安全性方面建立了一系列的規範條例,但是我國在安全性規範標準方面與國外發達國家相比還有很大一段距離。我國對於建築結構構件在承載能力方面的安全水準設定方面,以安全息術或者分項係數作為主要的指標來進行衡量,係數越大表明土木建築結構在安全性方面的水平越高。對於土木建築結構的整體牢固性我國對爆炸類和地震類災害的建築的牢固性規範還沒有進行細緻明確的設定。我國建築結構安全性的要求重點放在結構強度上,在環境影響下的建築耐久性方面缺乏重視度。

2.建築施工單位和管理人員缺乏對結構安全性的認識。

建築工程領域安全事故的層出不窮為建築行業的發展敲響了警鐘,使我國建築工程設計單位和管理人員對建築結構安全有了新的認識,並加強了關注。但是仍然有相當一部分建築工程設計和管理人員對土木建築結構安全性問題還缺乏系統的認識,缺乏防範意識,這樣就容易出現人為錯誤造成的建築結構安全性問題的發生。

3.工程設計單位與施工單位之間缺乏有效的交流和溝通。

土木建築在施工過程中,對於建築結構的安全性問題需要設計單位與施工單位之間良好的交流與溝通,這樣才能保證施工與圖紙的一致性。但是在我國目前建築行業內,設計單位與施工單位往往各自為政,關係脫節,這就是建築結構安全缺乏一定的保障。設計單位在對建築設計圖的製作過程中,對某些施工標準或者施工細節不夠熟悉,而施工安慰在具體的施工操作中隊設計中的計算書不能夠深入的掌握,當有技術難題出現時,一般有本單位有經驗的技術人員直接進行處理,缺乏與設計單位的有效溝通。但是這種經驗式的處理方缺乏準確的資料分析,更沒有科學的理論支援,很難保證建築結構的安全性。

4.建築設計規範不夠完善。

建築工程結構的安全性很大程度上決定於建築設計的合理性。但是我國土木建築工程在設計規範方面還不夠完善,很多條款比較籠統,不夠細化,同時在某些方面要求水準不高甚至空缺。目前的'建築設計規範在建築工程結構的壽命方面涉及非常少,規範的重點片面的放在工程結構的承載力上。

三、提高土木建築結構安全性的措施

1.加強新技術的推廣和應用。

要有效的提高土木建築結構的安全性,首先要土木建築結構安全性有破壞性的影視進行預防和改善。土建結構建築物的病患主要有三種,即裂縫、滲漏、剝蝕,其中以裂縫的影響最為嚴重。在安全檢測中,確定裂縫病害的關鍵是撩測,傳統的探測方法有超聲波法、聲波跨孔法等,土建結構強度檢測的主要方法有回彈法、超聲回彈綜合法和射線法等,這些方法主要反映了土建結構的表層強度。

2.應用合理的技術規範。

在規範標準上,要擺脫計劃經濟年代遺留下來的過分強求統一、較少考慮個性和缺乏實事求是靈活性的傾向。要提倡和鼓勵各省市編制地方性規範.在工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標準上。可有不同的設定水準。全國性的規範訂得愈詳細,其適用性可能變得愈差,造成的混亂也可能愈多:特別像岩土工程那樣的規範更是如此。

3.開展安全監測設施的更新和改造。

安全監測資料是分析建築物現有的執行狀態、安全情況、受損情況等等,為建築的保養、維修提供參考依據,是建築工程繼續安全執行的重要保障。在建築物出現位移、變形、滲漏、裂縫擴充套件時,主要依靠原型觀測資料來評價建築物的安全與否,並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採取有效的措施進行維修排除.目前多以效應量的變化趨勢作評估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