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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績效考核

公司幹部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公司幹部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事業部的績效考核體系和激勵約束機制,對中高層幹部的價值創造過程及結果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並透過此評價合理地進行價值分配,促進中高層幹部與事業部共同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原則

幹部考核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依據價值創造的結果(業績)和價值創造過程中的'表現,實現幹部的薪資、效益分紅、職位升降與考核結果緊密結合。

第三條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事業部本部各類管理幹部和二級子公司第一責任人。二級子公司可參照事業部考核辦法制定各單位內部幹部考核辦法並自行組織實施(二級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統一由事業部財務管理部進行考核)。

第二章 考核體系

第四條 考核物件

Ⅰ類:二級子公司第一責任人;

Ⅱ類:事業部職能部第一責任人;

Ⅲ類:事業部職能部普通管理幹部;

第五條 考核內容

事業部幹部績效考核以業績和能力為導向,主要包括:

1、事業部下屬二級子公司經營目標、經營績效和管理績效考核;

2、事業部各職能部部門管理績效考核;

注:具體參見事業部《2001年二級子公司經營責任制考核及收入分配方案》和《事業部職能部管理績效考核方案》

3、幹部個人績效考核,具體包括以下兩方面內容:

(1)工作業績評估:主要根據幹部工作目標計劃內容進行考核;

(2)工作能力評估:主要針對人才培養、創新能力、發展潛能、文化管理、執行能力、溝通協調組織能力等幾個方面進行考核;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工作能力評估細則。

綜合得分=工作業績得分×70%+工作能力得分×30%

第三章 考核管理

第六條 考核機構

1、事業部管委會:是最高考核機構,負責事業部下屬二級子公司經營目標、經營績效和管理績效考核以及事業部各職能部管理績效考核,事業部總經理是管委會考核負責人。

2、人力資源部:負責事業部幹部考核體系構建、考核制度的制定、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並綜合協調、指導與監督二級子公司及職能部的考核工作,以及考核結果的管理與歸檔。

第七條 考核方式

1、Ⅰ類幹部按照經營目標、經營績效和管理績效進行考核,事業部總經理是考核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