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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浦智網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樂從鎮資訊科技發展專項資金專案中標合同書》終止

歐浦智網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簽訂《樂從鎮資訊科技發展專項資金專案中標合同書》終止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規,以及2014年佛山新城、樂從鎮資訊科技發展專項資金專案招標結果和招投標檔案要求,為順利組織完成"歐浦傢俱電子商務平臺"專案(招標編號:0612-1440B0890178)的實施、監督、驗收等工作,歐浦智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前海弘博供應鏈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前海弘博")於2015年與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發展和經濟促進局(現更名為"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經濟和科技促進局",以下簡稱"樂從經促局")簽訂了《2014年佛山新城、樂從鎮資訊科技發展專項資金專案中標合同書》(以下簡稱"《中標合同書》"),《中標合同書》約定:專案實施期限為自2014年7月起至2017年2月止;專案總投資9,000萬元。其中:樂從經促局支援經費2,000萬元,公司及前海弘博自籌經費7,000萬元;公司和前海弘博須按照中標合同書以及專案招投標檔案的要求進行"歐浦傢俱電子商務平臺"專案建設,並在技術、經濟和其他指標方面達到驗收標準。具體內容見公司在指定資訊披露媒體刊登的《關於簽訂中標合同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15-014)。

2017年5月31日,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前海弘博與樂從經促局簽訂了《終止協議書》(以下簡稱"《終止協議書》")。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協議主要內容:

甲方: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經濟和科技促進局

乙方:歐浦智網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弘博供應鏈物流有限公司

1、甲乙雙方根據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一致確認,截至2016年12月,乙方專案(編號為LCXXKJ2014001)投資款項總共為人民幣11,016,464.4元(大寫:壹仟壹佰零壹萬陸仟肆佰陸拾肆元肆角)。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為遵循《2014年佛山新城、樂從鎮資訊科技發展專項資金專案中標合同書》的簽約宗旨,並參照有關條款的扶持比例("裝置購置及使用費"按財政匹配扶持資金比例,即40%;"專案推廣費"按財政匹配扶持資金比例,即50%),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1,941,566.14元(大寫:壹佰玖拾肆萬壹仟伍佰陸拾陸元壹角四分),作為甲方對於乙方專案(編號為LCXXKJ2014001)的扶持,也是甲方和乙方對於此前專案執行的最後結論和最終約定。款項支付時間及方式為: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將上述款項劃撥到乙方賬號。

2、在乙方收到上述款項後,專案編號為LCXXKJ2014001的專案(歐浦傢俱電子商務平臺)的後續發展與執行即不再接受甲方監督管理,甲方也不再繼續撥付"樂從鎮資訊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經費"。歐浦傢俱電子商務平臺作為甲方曾經劃撥過經費的專案由乙方獨立承擔,其發展與運營由乙方完全負責,自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雙方因《2014年佛山新城、樂從鎮資訊科技發展專項資金專案中標合同書》而產生的權利義務終止,雙方不能再就該合同書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和義務。

3、本協議是《2014年佛山新城、樂從鎮資訊科技發展專項資金專案中標合同書》的補充協議並作為原合同的附件,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就原合同和本協議所產生的爭議向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關於雙方之間合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原合同、本協議、附件及其中資料,任何一方未經得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此透露予第三方;該保密義務不以協議的終止而終止。在協議簽署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外發布、宣揚有損對方名譽的訊息,不得惡意中傷對方的形象和利益。

二、對公司的影響

1、由於"歐浦傢俱電子商務平臺"專案的`財政專項資金經費因政策變動,未能按期到位,導致該專案在實施階段中的進度有所延遲,未能達到預期目標。為保障專案效益,公司與樂從經促局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簽訂了《終止協議書》。

2、《終止協議書》的簽署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司及廣大股東權益,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共同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也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公司將按照收到的實際金額確認最終的補貼收入,並計入當期損益,具體會計處理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後的結果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歐浦智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XX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