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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合同違約金怎麼算

房租合同違約金怎麼算

很多房屋租賃合同都會涉及到房屋租賃違約金,房屋租賃違約金是指由當事人約定或法律規定的,如果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約定應當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量的金錢。從現實生活中不少房屋租賃糾紛不難發現,房租租賃違約金如何約定、如何計算是廣大群眾關心的話題。

房屋租賃合同常見有哪些違約情形?

1、在房屋租賃關係上,要求解除租賃合同的一方,應該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否則就屬於違約(合同另有約定除外),對方當事人有權要求其支付違約金。

2、租房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租房違約金的數額是由當事人雙方透過事先約定而確定的)、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

3、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應按對方違約對你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違約金並退回押金和多餘的房費。

5、租房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於履行行為即給付房租之外的給付。

6、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處理,賠償約定的金額,如果協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房屋租賃協議違約金應該付多少?

(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

(2)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3)“不超過20%”,應是指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但這隻能適用於定金約定,約定的定金高於主合同標的`額20%的部分,法院不會支援。

違約金過高或過低怎麼處理?

根據《合同法》第114條的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需要強調的是,違約金的高低是應當事人的申請由法院或仲裁機構被動進行審查的。如果當事人沒有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對違約金的調整申請,則審理機構不主動干預。為保險以及公平起見,一般建議在約定違約金比例時透過設定上限等方式防止違約責任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