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核算個人帳戶醫療基金科目
個人帳戶醫療基金科目結餘的核算
個人帳戶醫療基金結餘是指個人醫療基金全部收入與全部支出相抵後的滾存結餘。為了反映個人帳戶醫療基金的收支結餘情況,會計核算上,應設定“個人帳戶醫療基金”科目。期末結轉個人帳戶醫療基金收入時,借記“個人帳戶醫療基金收入”科目,貸記“個人帳戶醫療基金”科目;期末結轉個人帳戶醫療基金支出時,借記“個人帳戶醫療基金”科目,貸記“個人帳戶醫療基金支出”科目。
例1:年末,某社會醫療保險機構將“個人帳戶醫療基金收入”科目貸方餘額70000000元轉入“個人帳戶醫療基金”科目。其中,醫療保險費收入69600000元,轉移收入40000元,利息收入360000元,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個人帳戶醫療基金收入——醫療保險費收入69600000
——轉移收入40000
——利息收入360000
貸:個人帳戶醫療基金70000000
例2:年末,某社會醫療保險機構將“個人帳戶醫療基金支出”科目借方餘額60000000元轉入“個人帳戶醫療基金”科目,其中,醫療費支出59950000元,轉移支出50000元。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個人帳戶醫療基金60000000
貸:個人帳戶醫療基金支出——個人帳戶醫療費支出59950000
——轉移支出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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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指截止報告期末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相抵後的累計餘額。
摺疊編輯本段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餘的核算
摺疊科目設定
為了核算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部收入扣除全部支出後的滾存結餘,應設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科目,本科目屬於基金類科目,貸方登記結轉的各項基金收入,借方登記結轉的各項基金支出,期末餘額一般在貸方,反映歷年積存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餘。如果期末為借方餘額,則表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赤字。
有條件的地區,本科目設定“統籌養老基金結餘”和“個人賬戶養老基金結餘”兩個明細科目,並在“個人賬戶養老基金結餘”明細科目下按繳費個人設定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摺疊賬務處理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餘的賬務處理,主要是在期末將所有收入類和支出類科目的餘額結轉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科目,涉及以下兩個環節:
一是將所有收入類科目的餘額結轉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科目的貸方,即借記“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轉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貸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科目;
二是將所有支出類科目的餘額結轉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科目的借方,即借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科目,貸記“基本養老金支出”、“醫療補助金支出”、“喪葬撫卹補助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和“其他支出”科目。
經過上述結轉後,所有收入、支出類科目都無餘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科目的貸方餘額,表示歷年積存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餘,如為借方餘額,則表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赤字。
核算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時,需要說明的兩個問題:
(1)已建立養老基金個人賬戶的經辦機構,在結轉收支類科目餘額時,要分別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進行結轉。具體賬務處理是:
①統籌基金的結轉。將“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統籌養老基金收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的餘額,轉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籌養老基金結餘”科目,即借記“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統籌養老基金收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貸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籌養老基金結餘”科目;將“基本養老金支出”、科目中除“個人賬戶養老金”明細科目以外的其他明細科目的餘額“醫療補助金支出”、“喪葬撫卹補助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和“其他支出”科目的餘額,轉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籌養老基金結餘”科目,即借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籌養老基金結餘”科目,貸記“基本養老金支出”(有關明細科目)、“醫療補助金支出”、“喪葬撫卹補助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和“其他支出”科目。
②個人賬戶基金的結轉。將“基本養老保險費收人——個人賬戶養老基金收入”和“轉移收人”科目的餘額,轉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個人賬戶養老基金結餘”科目,即借記“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個人賬戶養老基金收入”和“轉移收入”科目,貸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個人賬戶養老基金結餘”科目;將“基本養老金支出——個人賬戶養老金”和“轉移支出”科目的餘額,轉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個人賬戶養老基金結餘”科目,即借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個人賬戶養老基金結餘”科目,貸記“基本養老金支出——個人賬戶養老金”和“轉移支出”科目。
(2)關於個人賬戶計息的賬務處理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養老基金個人賬戶利息是按養老基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的:根據會計制度規定,基本養老基金存入銀行或購買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在“利息收入”科目核算。那麼記入“利息收入”科目的數額與給個人賬戶計息的數額是否存在內在聯絡呢?從理論上講,“利息收入”科目的數額,應含有用個人賬戶中的資金形成的`部分,但是在實際工作中,雖然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在資金來源上是分別核算的,但在資金使用上,往往“捆”在一起使用,因此,實際取得的利息收入很難分清哪些是由統籌資金產生的,應納入統籌基金收入,哪些是由個人賬戶資金產生的,應納入個人賬戶基金收入。我們認為,從數額上講,實際取得的利息收入與按規定給個人賬戶的計息沒有內在聯絡,因為不管是否取得利息收入,都要給個人賬戶按其儲存額及規定的利率計息。鑑此,我們在會計制度中作了如下規定,對養老基金個人賬戶的計息,並不是從利息收入中劃轉,而是將“利息收入”科目的餘額先全部轉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籌養老基金結餘”科目,然後再將對個人賬戶的計息從“統籌養老基金結餘”明細科目中轉入。個人賬戶養老基金結餘”中。這樣處理,會計操作上簡便易行,也符合國家的政策規定,因為,利息收入最終還是反映在基金結餘中。
[例1]某經辦機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尚未建立個人賬戶,12月末有關收支類科目的發生額如下: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500000元,利息收入25000元,財政補貼收入80000元,轉移收入5000元,上級補助收入60000元,下級上解收入40000元,其他收入7000元;基本養老金支出450000元,醫療補助金支出20000元,喪葬撫卹補助支出15000元,轉移支出6000元,補助下級支出75000元,上解上級支出55000元,其他支出10000元。該經辦機構在結轉收支類科目時,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結轉收入類科目,
借: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 500000
利息收入 25000
財政補貼收入 80000
轉移收入 5000
上級補助收入 60000
下級上解收入 40000
其他收入 7000
貸: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717000
結轉支出類科目,
借: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631000
貸:基本養老金支出 450000
醫療補助金支出 20000
喪葬撫卹補助支出 15000
轉移支出 6000
補助下級支出 75000
上解上級支出 55000
其他支出 10000
[例2]某經辦機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1999年年初餘額200000元,其中,統籌養老基金結餘150000元,個人賬戶養老基金結餘50000元。有關資料如下:
(1)當年有關收支類科目的發生額如下: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600000元,其中,統籌基金收入540000元,個人賬戶基金收.3,60000元;利息收入3,30000元;財政補貼收A.90000元;轉移收入8000元;上級補助收入70000元;下級上解收入50000元;其他收入6000元。基本養老金支出500000元,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支出40000元;醫療補助金支出55000元;喪葬撫卹補助支出35000元;轉移支出5000元;補助下級支出75000元;上解上級支出65000元,其他支出8500元。
(2)假定經辦機構年末對個人賬戶計息額為6500元。
該經辦機構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1)結轉統籌基金收入類科目
借: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統籌養老基金收入 540000
利息收入 30000
財政補貼收入 90000
上級補助收入 70000
下級上解收入 50000
其他收入 6000
貸: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籌養老基金結餘 786000
(2)結轉統籌基金支出類科目
借: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籌養老基金結餘 698500
貸:基本養老金支出 460000
醫療補助金支出 55000
喪葬撫卹補助支出 35000
補助下級支出 75000
上解上級支出 65000
其他支出 8500
(3)結轉個人賬戶基金收入類科目
借: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個人賬戶基金收入 60000
轉移收入 8000
貸: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個人賬戶養老基金結餘 68000
(4)結轉個人賬戶基金支出類科目
借: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個人賬戶養老基金結餘 45000
貸:基本養老金支出一一個人賬戶養老金 40000
轉移支出 5000
(5)給個人賬戶計息
借: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籌養老基金結餘 6500
貸: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個人賬戶養老基金結餘 6500
(6)計算1999年末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結餘數
統籌養老基金結餘=150000+(786000-698500)-6500=231000(元)
個人賬戶養老基金結餘=50000+(68000-45000)+6500=79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