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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教師激勵機制方案

建立教師激勵機制方案

導語:高校組織中的心理契約是聯絡高校和教師之間的心理紐帶,是影響教師行為和態度的重要因素。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分享的建立教師激勵機制方案,歡迎閱讀參考。

建立教師激勵機制方案

為進一步推動教育教學發展,提高教師工作積極性,促進內部管理,中心校根據近年來各項管理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了修訂,本方案自**年春季學期開始實施。

第一部分 末尾調整制

適用物件:小學在職教師

考評方法:期末檢測結束後,由中心校組織考評組統一進行考評。

組名規定:

a組

:龍汛小學

b組:示範小學、中營小學、黑泥巴地小學

c組:希望小學、寧邊完小、小米完小

c組單小:偏坡單小、大蒿地單小、寒坡嶺單小

平均分計算規定:以**年春季學期初中心校核實的`人數計算平均分,特殊情況如死亡、生病住院等,教師出示相關證明材料,據實計算。(學前班據實考人數計算。)

計算週期:每學期

計算方法:

1、在a組任教的教師,期末質量檢測時:學前班、一、二年級語文平均分為47分以下不含47分、數學平均分為51分以下不含51分;三至六年級:語文平均分為48分以下不含48分、數學平均分為52分以下不含52分,且名次排在全鄉倒數第一、二、三名者調往b組或c組任教。

2、在b組任教的教師,期末質量檢測時:學前班、一、二年級語文平均分為47分以下不含47分、數學平均分為51分以下不含51分;三至六年級:語文平均分為48分以下不含48分、數學平均分為52分以下不含52分,且名次排在全鄉倒數第一、二名者調往c組任教。

3、在c組任教的教師,期末質量檢測時:學前班、一、二年級語文平均分為43分以下不含43分、數學平均分為48分以下不含48分;三至六年級:語文平均分為44分以下不含44分、數學平均分為48分以下不含48分,且名次排在全鄉倒數第一名者調往c組其它學校及單小任教,家在學校當地的教師調往a、b組任教。

第二部分 教師津貼發放實施細則

適用物件:小學在職教師

考評方法:課時津貼和常規津貼由各完小進行考評,質量津貼由中心校在期末統測後組織考評組進行考評。

資金來源:參加考評的教師每人每學期投入金額1000元。

計算週期:每學期

考評內容:

1、課時津貼佔15%;

2、常規津貼佔40%;

3、質量津貼佔45%。

平均分計算規定:以**年春季學期初中心校核實的人數計算平均分,特殊情況如死亡、生病住院等,教師出示相關證明材料,據實計算。(學前班據實考人數計算。)

計算細則:

(一)課時津貼(15%)(本條規定各校以此為依據進行計算)

1、每校按班級×30來計算每週總課時,然後各教師每週的課時之和要等於總課時。按規定上足所規定課時。每位教師得50分。

2、校長每週以8課時計算,超一節加1分,少一節扣1分。

3、副校長、教導主任每週以12課計算,超一節加1分,少一節扣1分。

4、後勤主任、少先隊輔導員、教研組長以13課時講算,超一節加1分,少一節扣1分。

5、班主任每週以14節計算,超一節加1分,少一節扣1分。

6、科任教師每週以15節計算。超一節加1分,少一節扣1分。

7、計算方法:學校課時總津貼÷學校總課時×教師所上課時=教師個人所得課時津貼。

以上條款中,同時擔任多種職務的,以擔任的最高職務計算課時,上述課時不包括早自習、校會課。每週計算一次,以課程表為準。

(二)常規津貼(10%)(各校參照中心校常規檢查所佔分值,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考評,在每期中心校統一考評前打出分值交考評組計算金額)

(三)質量津貼(45%)

計算方法:以年級科目為單位。

1、學前班、一、二、六年級數學、語文提取該上課教師質量總津貼,納入期末質量津貼。

2、三至五年級,語文、數學提取該上課教師的質量津貼×70%為考評資金,思品、自然提取該上課教師質量津貼×30%為考評資金。

3、質量總津貼(以年級為單位)÷教師所得總分×教師個人得分=教師個人所得質量津貼。

具體計算細則:

1、名次獎:按年級班級數計算,如有10個班級的第一名獎100分,第二名獎90分,第三名獎80分,第四名獎70分……以此類推。

2、進步獎:在同年級中每上升一個名次獎10分,每下降一個名次懲5分,累計計算。

3、平均分上升獎:平均分與前學期相比,每上升一分獎2分,每下降1分扣1分,累計計算。

4、極限分獎:以全鄉單科總平均分為極限分,在極限分以上下降不扣分,以極限分為基準,上升1分加3分。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