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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生育保險的報銷材料

杭州生育保險的報銷材料

在杭州參與生育保險之後需要報銷要攜帶什麼材料才能報銷呢?下面請看杭州生育保險報銷材料的詳細內容!

杭州生育保險報銷材料

【報銷條件】

(一)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二)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併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

(三)在定點醫療機構分娩、施行人工終止妊娠手術,以及在定點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施行計劃生育手術

杭州生育手術津貼的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限

【報銷材料】

生育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在職工產後或手術後 18 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申辦時應填報《杭州市職工生育待遇申領表》,並提供以下資料:

(一)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核發的生育證明;

(二)生育醫療證明、門診病歷、出院小結、計劃生育手術記錄等原始材料;

(三)嬰兒出生證。

【生育醫療費】

1、女職工在妊娠期、分娩期、產褥期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符合生育保險開支範圍的按規定支付。

2、女職工在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生育的,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結算生育醫療費;女職工在外地生育的,其在生育地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由個人全額支付後,到統籌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結算。

3、女職工在生育時,用人單位已按規定為其辦理參保登記手續,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 12 個月,符合國家、省、市規定條件生育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另行支付生育醫療補貼費,剖宮產 2000 元、助娩產 1500 元、正常產(含順產、流產、引產) 1000 元。

【報銷範圍】

1、生育醫療費補貼(不包括嬰兒費和超出支付標準的床位費)

2、計劃生育手術補貼(門診和住院)

3、產前檢查費用

4、國家規定的與生育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

以上費用報銷的前提是:不超出醫保規定的藥品和醫療專案目錄。

【報銷標準】

計發生育津貼的產假期限如下:

(一)妊娠 7 個月以上(含)生產或早產的,按98天計發;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剖宮產、助娩產手術的,增加 0.5 個月;多胞胎生產的,每多生產一個嬰兒,增加 0.5 個月。

(二)妊娠 3 個月以上(含)、 7 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按 1.7 個月計發。

(三)妊娠不滿 3 個月流產(含自然流產、人工流產)的,按 1 個月計發。

【報銷流程】

一、受理部門

1、部、省、市屬企業,事業單位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生育待遇支付及退休人員的待遇支付到市社保局業務大廳工傷生育視窗辦理;

2、區屬企業的生育待遇支付到各所屬區的社保業務大廳辦理。

二、受理時間

每週一至週五(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三、辦理憑證

(一) 生育待遇支付申報材料

1、參保用人單位填寫《杭州市職工生育保險費用支付申報表》(一式一份),並加蓋單位公章;

2、生殖健康服務證的申報戶口聯(影印件),發證單位蓋章不清晰的影印件,需隨帶原件;

3、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嬰兒死亡醫療診斷證明(影印件);

4、分娩時的住院醫療發票(影印件);

5、醫療部門出具的生育醫療診斷證明(原件);

6、住院或出院時,有關生育分娩情況記載的病歷(原件);

(二) 計劃生育手術待遇支付申報材料

1、參保用人單位填寫《杭州市職工生育保險費用支付申報表》(一式一份),並加蓋單位公章;(退休人員自行填報)

2、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發票(影印件);

3、醫療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診斷證明(原件);

4、門診或出院時,病歷中有關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情況的記載(原件);

(三)報銷超過支付標準4000元以上生育費用的申報材料

報銷女職工生育醫療費超過支付標準4000元以上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開支範圍的費用,除按上述(一)的規定遞交申報材料外,還需要提供門診、住院的全部原始醫療發票、醫療費用清單以及相關就診病歷;

四、辦理結果

1、參保用人單位在每月12日之前遞交申報材料的,經社保經辦機構稽核後,於當月20日以後憑受理單到市社保局業務大廳工傷生育視窗(區屬企業到各城區社險辦)領取回執,生育保險待遇費用通過當月的結算一次性撥付給職工所在單位;

2、參保用人單位在每月12日以後遞交申報材料的,經社保經辦機構稽核後,於次月20日以後憑受理單到社保局業務大廳工傷生育視窗(區屬企業到各城區社險辦)領取回執,生育保險待遇費用透過次月的結算一次性撥付給職工所在單位;

3、退休人員在每月5號之前申報的,經社保經辦機構稽核,於當月15號撥付到養老金社發帳戶,每月5號之後申報的,次月給予處理撥付。

五、注意事項

1、用人單位必須在女職工產後或者計劃生育手術後6個月內向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生育保險待遇申報手續,超出規定受理時間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