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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糖與法律-生活隨筆

吃糖與法律-生活隨筆

我對正躺在床上吃糖的孩子說:“你從小就要注意保護牙齒。”

孩子眨著眼睛,嘴裡仍在咀嚼。他大概在想,他的“小時候”是段很長的時間,要在這很長的時間裡保護牙齒,而不是在今天晚上,所以,他仍然吃糖。

我的意思只好深入:“請你不要躺在床上吃糖。”

孩子說:“我還沒有嚥下去哩。”

這又激發了我更為明確的指令:“請你現在就起床,立即把嘴裡的糖吐掉,並記住,永遠不允許含著糖睡覺。”

孩子起床把糖吐掉了,但他仍在抗辯:“我又沒有睡著。”

孩子也會鑽詞句的漏洞。這就是一般號召向律令過渡的原理。

“保護牙齒”的說法使孩子不曉得該怎樣用行動來保護。一般號召只能誘發孩子想你的詞句,啟發他的思維,但就是不能和立即把嘴裡的糖吐掉這個動作聯絡起來。

律令是生硬的,律令的`優點在於,孩子不需要格外用心去考慮該怎樣保護牙齒。如果孩子自己思考,他也會想到這條指令,寫出保護牙齒的具體措施來。他必定會蒐羅各種注意事項,特別是我們常說的用實際行動來保護牙齒。這樣,孩子時刻處在保護牙齒的行為警覺之中。

反過來說,大人們在發出號召的時刻,自己首先不願動腦筋制定律令,總是在一步步眼看號召即將落空的情況下,才想到應該有具體行動措施“出臺”。所謂“細化”,永遠都是在孩子眨巴著眼睛顯出困惑的情況下被迫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