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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防交通安全知識

小學生防交通安全知識

開車之前要檢查,細心觀察除隱患。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學生防交通安全知識,歡迎閱讀參考!!

一、道路交通安全常識

1、指揮燈訊號的含義

(1)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

(2)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3)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超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4)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2、行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須靠邊行走;

(2)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

(3)不準穿越、倚坐道口護攔。

(4)不準在道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列隊透過道路時,每橫列不準超過2人。兒童的佇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

3、橫穿馬路注意事項:

橫穿馬路,可能遇到的危險因素會大大增加,應特別注意安全。

(1)穿越馬路,要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綠燈行,紅燈停” 。

(2)穿越馬路,要走人行橫道線;在有過街天橋和過街地道的路段,應自覺走過街天橋和地下通道。

(3)穿越馬路時,要走直線,不可迂迴穿行;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應先看左邊,再看右邊,在確認沒有機動車透過時才可以穿越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護欄和隔離墩。

(5)不要突然橫穿馬路,特別是馬路對面有熟人、朋友呼喚,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車已經進站,千萬不能貿然行事,以免發生意外。

4、乘車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汽車、電車等機動車,是人們最常用的交通工具,為保證乘坐安全,應注意以下各點:

(1)乘坐公共汽(電)車,要排隊候車,按先後順序上車,不要擁擠。上下車均應等車停穩以後,先下後上,不要爭搶。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帶入車內。

(3)乘車時不要把頭、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對面來車或路邊樹木等刮傷;也不要向車窗外亂扔雜物,以免傷及他人。

(4)乘車時要坐穩扶好,沒有座位時,要雙腳自然分開,側向站立,手應握緊扶手,以免車輛緊急剎車時摔倒受傷。

(5)乘坐小轎車、微型客車時,在前排乘坐時應繫好安全帶。

(6)儘量避免乘坐卡車、拖拉機;必須乘坐時,千萬不要站立在後車廂裡或坐在車廂板上。

(7)不要在機動車道上招撥出租汽車。

5、騎腳踏車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項:

騎腳踏車外出比起走路,不安全的因素增加了,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項如下:

(1)要經常檢修腳踏車,保持車況完好。車閘、車鈴是否靈敏、正常,尤其重要。

(2)腳踏車的車型大小要合適,不要騎兒童玩具車上街。也不要人小騎大型車。

(3)不要在馬路上學騎腳踏車;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要騎腳踏車上街。

(4)騎腳踏車要在非機動車道上靠右邊行駛,不逆行;轉彎時不搶行猛拐,要提前減慢速度,看清四周情況,以明確的手勢示意後再轉彎。

(5)經過交叉路口,要減速慢行、注意來往的行人、車輛;不闖紅燈,遇到紅燈要停車等候,待綠燈亮了再繼續前行。

(6)騎車時不要雙手撒把,不多人並騎,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鬧。

(7)騎車時不攀扶機動車輛,不載過重的東西,不騎車帶人,不在騎車時戴耳機聽廣播。

(8)學習、掌握基本的交通規則知識。

二、水上交通安全常識

我國水域遼闊,人們外出旅行,會有很多機會乘船,船在水中航行,本身就存在遇到風浪等危險,所以乘船旅行的安全十分重要。

1、不乘坐超冒險航行的船舶。為了保證航運安全,凡符合安全要求的船隻,有關管理部門都發有安全合格證書。外出旅行,不要乘坐無證船隻。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載船舶或人貨混裝的船舶。

4、不乘坐超載的船隻,這樣的船安全沒有保證。

5、上下船要排隊按次序進行,不得擁擠、爭搶,以免造成擠傷、落水等事故。

6、天氣惡劣時,如遇大風、大浪、濃霧等,應儘量避免乘船。

7、不在船頭、甲板等地打鬧、追逐,以防落水。不擁擠在船的一側,以防船體傾斜,發生事故。

8、船上的許多裝置都與保證安全有關,不要亂動,以免影響正常航行。

9、夜間航行,不要用手電筒向水面、岸邊亂照,以免引起誤會或使駕駛員產生錯覺而發生危險。

10、一旦發生意外,要保持鎮靜,聽從有關人員指揮。

11、集體乘船應注意:要有老師帶隊,指揮,上下船要排成隊,不得打鬧、走動;要順從船上工作人員指揮,維護好船上秩序。

三、鐵路交通安全常識

行人和車輛透過鐵路道口時應注意:

1、行人和車輛在鐵路道口、人行過道及平過道處,發現或聽到有火車開來時,應立即躲避到距鐵路鋼軌2米以外處,嚴禁停留在鐵路上,嚴禁搶行超過鐵路。

2、車輛和行人透過鐵路道口,必須聽從道口看守人員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

3、凡遇到道口欄杆(欄門)關閉、音響器發出報警、道口訊號顯示紅色燈光,或道口看守人員示意火車即將透過時,車輛、行人嚴禁搶行,必須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距最外股鋼軌5米(欄門或報警器等應設在這裡)以外,不得影響道口欄杆(欄門)的關閉,不得撞、鑽、爬越道口欄杆(欄門)。

4、設有訊號機的鐵路道口,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紅燈穩定亮時,表示火車接近道口,禁止車輛、行人通行。

5、紅燈熄白燈亮時,表示道口開通,准許車輛、行人通行。

6、遇有道口訊號紅燈和白燈同時熄滅時,需停車和止步瞭望,確認安全後,方準透過。

7、車輛、行人透過設有道口訊號機的無人看守道口以及人行過道時,必須停車或止步瞭望,確認兩端均無列車開來時,方準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