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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屆寧夏專科分數線查詢

往屆寧夏專科分數線查詢

寧夏往年高考錄取分數線

批次/科類

第一批院校

第二批院校

第三批院校

高職專科

文史類

500

463

365

220

理工農醫類

486

444

345

220

各市、縣(區)招生工作委員會:

經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審議透過,現將我區往屆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第一、二批本科高考總分(指考生高考文化課總分與政策性照顧分值之和,下同)錄取分數線和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職(專科)高考總分填報志願資格線公佈如下:

一、理工類(含軍事、公安類院校或專業)

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486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444分;

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填報志願資格線:345分;

第四批錄取院校高職(專科)填報志願資格線:220分。

二、文史類(含軍事、公安類院校或專業)

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500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463分;

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填報志願資格線:365分;

第四批錄取院校高職(專科)填報志願資格線:220分。

三、體育類(理工)

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411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329分;

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填報志願資格線:320 分;

第四批錄取院校高職(專科)填報志願資格線:220分。

四、體育類(文史)

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428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361分;

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填報志願資格線:340分;

第四批錄取院校高職(專科)填報志願資格線:220分。

五、藝術類

報考藝術類(理工、文史)考生高考總分應達到區內院校藝術類錄取分數線或區外院校藝術類填報志願資格線。區內院校藝術類錄取分數線,依據考生填報的院 校志願,按略多於區內院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數的原則,於投檔前單獨統一劃定。區外藝術類的`填報志願資格線為200分。

六、高職單獨招生(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本科(含第三批本科)填報志願資格線:611分;

高職(專科)填報志願資格線:220分。

七、說明

1、上述所有錄取分數線均指高考總分應達到的最低錄取標準。高考總分是指考生高考文化課總分與政策性照顧分值之和。其中,政策性照顧分值是指考生符合 《寧夏回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和《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等職業技術學院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生規定》中錄取照顧政策所應享 受的政策性照顧加分分值。

2、錄取分數線劃線原則: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是按其計劃數110%劃定;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是按其計劃數100%劃定。

3、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職(專科)填報志願資格線是指可填報相應批次志願的考生高考總分應達到的最低資格控制線。錄取時依據本批次招生計劃和考生填 報的志願,確定最低錄取資格線。在最低錄取資格線上,按照平行志願投檔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滿為止。如生源不足,在徵集志願時,依據未完成的院校 招生計劃,對最低錄取資格線進行適當調整。

4、報考體育類考生高考總分和體育專業術科測試成績均須分別達到體育類錄取分數線和體育專業術科測試最低資格線。其中,第一、二批本科和高職單獨招生 體育術科測試最低資格線,以自治區《關於公佈寧夏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體育專業術科測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和高等職業技術學院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 生體育專業術科測試最低資格線的通知》為準,第三批本科和第四批高職(專科)體育專業術科測試最低資格線為60 分。

八、高分段考生10分段成績(含政策性照顧加分)分佈情況

理工類(含軍事、公安類院校或專業)

630分以上 72人;620分以上119人;

610分以上195人;600分以上283人;

590分以上397人;580分以上571人;

570分以上812人;560分以上1112人;

550分以上 1453人;540分以上1908人;

530分以上 2437人;520分以上 3072人;

510分以上 3820人;500分以上 4705 人;

490分以上 5767人;480分以上 6928人;

470分以上 8260 人;460分以上 9634 人;

450分以上 11095 人;440分以上 12685 人。

文史類(含軍事、公安類院校或專業)

590分以上 41人; 580分以上 76 人;

570分以上 126 人; 560分以上 211 人;

550分以上 313 人; 540分以上 453人;

530分以上 631人; 520分以上 861人;

510分以上 1134人; 500分以上 1530人;

490分以上 2031人; 480分以上 2585人;

470分以上 3225人; 460分以上 394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