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常德中考具體錄取安排工作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
1.招生計劃。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初中畢業生源、高中學校招生能力和普高招生計劃總量綜合核定後下達。市教育局根據普、職比例大體相當和不低於上年的原則掌握,並將執行結果納入年終教育強市目標考核。
2.招生原則。根據學生志願,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擇優錄取。招生工作由縣市區教育局統一領導,中招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3.錄取依據。以初中畢業學業考試成績、實驗操作考查結果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作為各級各類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新生的依據。錄取時不得隨意取捨學科,更不得只將語、數、英考試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4.錄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