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HR菜鳥請教各位大俠在工作中的實操經驗
天涯裡的各位大俠,我是新上任的HR人員,在公司的實際操作中碰到了很多問題,想請教各位有經驗的前輩。
1、公司實行的是不給加班費,按倒休計算。如果員工離職了還有沒倒休完的加班時間,應該怎麼結算呢?如果是週六日的加班時間是按1:1比例結算還是按1:2的比例結算呢?注:公司是按1:1的比例給予倒休的。
2、對於公司出差的員工公司是不計算加班時間,給正常的出差補助。那如果員工請假,我是按30天計算扣它的事假還是按21.75天計算計算扣它的.事假工資呢?假如員工本月請假2天,可是他已經上滿了21.75天了,我是不是不應該給人扣事假工資了?我們現在的計算方式是:基本工資/21.75*請假天數=本月應扣事假工資。不知是否合理。
以上問題也是我在實際操作當中碰到的細節問題。希望各位大俠指教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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