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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彌兒》讀書筆記

《愛彌兒》讀書筆記(通用15篇)

盧梭在《愛彌兒》開卷即寫道,“出自造物主的東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裡,就全變壞了。”“如果你想永遠按照正確的方向前進,你就要始終遵循大自然的指引。”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愛彌兒》讀書筆記(通用1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愛彌兒》讀書筆記1

盧梭在《愛彌爾》中主張兒童的教育應順應自然,以兒童為本位。他在《愛彌爾》中開宗明義地說,“一切出於自然的創造者皆好,一經人手卻變壞了。”盧梭認為教育遵循自然,順應孩子的天性,不要對孩子橫加干涉,把成人的思維強加在孩子身上,應該讓孩子自由自在地成長。而社會對孩子任何的干涉,都會使孩子覺得不自由,不平等,甚至產生罪惡;任何違背自然的教育方式,都會導致孩子的畸形發展,產生嚴重的後果。因此,盧梭極力主張:在兒童的理解力尚未發達之前,要讓兒童遠離社會,迴歸自然,到自然環境中去看、去聽,不接受世俗的影響。

這些兒童教育觀,儘管歷經三個世紀的惡的歲月交替,時代變更,而在知識日趨進步,思想不斷更新的當今依然具有巨大的現實意義和威力。經得起時代檢驗的才是真理,可見盧梭的自然主義教育觀有著驚人的超前意識和恆久內涵。他的教育思想與其的行為、性格,尤其與他的政治主張和哲學觀點有著密切的關係。他生性愛好自然,行為不拘,一生只受過兩年正規教育,但他善於學習,與一些社會名流交往,深受影響,形成了自己的政治主張。他主張人本主義,要減輕人類的不平等,只有迴歸自然,服從自然的法則,脫離社會的約束。他教育遵循自然的著名思想,就是其社會政治和哲學觀點的具體體現。

孩子是有思想的,這點我們要時刻切記。教育孩子的時候應該儘可能地尊重孩子的意願,讓他們自由地奔跑在原野上,盡情地哭笑打鬧。迴歸自然,讓孩子採天地之靈氣,集日月之精華,這樣培養出來的才是有靈性有個性的孩子。

盧梭認為,兒童並不是可以任意塑造和填充的容器,不是白板,而是有其固定法則的“自然的存在”。因此他主張教育應遵循兒童的自然本性,按照兒童自然發展的程式分階段進行。而在他之前的英國大哲學家洛克曾主張,兒童就像一塊白板,教育者可以任憑自己的意願採用任何方式去塑造兒童。在這種兒童觀下,教育就是重複訓練,兒童被當作一個容器,由成人隨意填充。這種兒童教育觀對教育的影響十分巨大。在當今學前教育實際中,我們仍然可以看到這種影響。其實上述兒童教育誤區的例子也是洛克教育觀的流毒。作為一名幼兒教師,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自然教育觀的重要性,充分挖掘孩子的天賦,讓孩子的心貼近自然,讓孩子在自由的空氣中成長。

《愛彌兒》讀書筆記2

讀過了《愛彌兒》之後,我學到了很多很多,在閱讀的過程中,我自己最大的感受,就是我會一直跟隨著書中愛彌兒的成長經歷,他身上發生的一個又一個的有趣故事,不斷地聯想自己的未來教育之路。我本身很喜歡小朋友,也正是這個原因,讓我選了這個教育專業,看著愛彌兒的成長,我的腦海裡面,彷彿在為日後如何教育自己的下一代,描畫著偉大的藍圖。當我看到盧梭先生在兒童教育上的獨特見解,我會感到很震撼,心中跳出一句:“這樣也行?”當我讀到那些與我自己有共鳴的觀點的時候,我就會感到一定的成功感,幻想著未來,幻想著自己能把孩子教育成才,從中得到無盡的喜悅與成功感。

讀過盧梭的名著後,理所當然的是,我對這名偉大的作家、思想家的認識也進一步加深。記得最初接觸他,是在高中的歷史課本,不過對他的描述也只是粗略地列出其作品名字、思想概況、對社會國家的重大貢獻等等。而且他是歷史書上眾多歷史偉人的一個,我只能很抽象地記憶著他,坦白說,我對他的認識不深,也沒有什麼敬佩之情。不過在閱讀其作品之後,我對他的瞭解可以說是上了一個層次。他是不僅僅是資產階級民主主義者、傑出的啟蒙思想家,他也是一名稱職的父親。

雖然愛彌兒是虛構出來的一個孩子,但是書中描寫其從出生、成長到結婚成家,從家庭走進社會受教育的全過程,他以愛彌兒的年齡層次作為劃分章節的依據。第一,初生到兩歲的嬰兒時期的教育,第二,兩歲至十二歲兒童的教育,第三,十二至十五歲兒童的教育,第四,十五歲至成年階段的教育,最後還有一部分是關於他對“女子教育”的看法。如此細緻的分段分析,根據兒童的年齡提出了對不同年齡階段的兒童進行教育的原則、內容和方法,並且配合生動有趣的日常生活故事,讓我對盧梭的兒童教育觀有了感性的認識。

盧梭先生在《愛彌兒》中,表現出的“自然教育論”,顧名思義,盧梭是推崇“教育遵循自然”的法則,在我的理解中,可以具體從三個大方面去深入體會,它們分別是:第一,崇尚個性發展,因材施教。第二,重於示範,輕於懲罰。第三,注重實踐活動。

首先,盧梭特別強調,教育的方法都要根據每一個學生的個性、特點、環境和具體情況因人而異,絕對不可以千篇一律。儘管如此,盧梭的道德教育方法還是具有其鮮明特色,最突出的是順應自然和行為實踐。盧梭提出道德教育要“順應自然”,道德教育的程式要符合兒童成長的自然性,這體現在他的分期理論上:第一階段是兩歲以前的嬰兒,盧梭認為應著重進行體育教育,使兒童自然發展。第二階段是兩歲至十二歲的兒童,他主張應該對他們進行感官教育,因為這一階段的兒童智力方面還處於睡眠時期,缺乏思維能力。第三階段是十二至十五歲的少年,由於這一年齡階段的孩子已經具有一定的感官感受經驗,所以盧梭人為應對他們進行智育教育。第四階段是十五至二十歲的青年,他們開始進入社會,所以要對他們進行道德教育。第五階段男女青年,由於自然的發展,這是要對他們進行愛情教育。道德教育的內容要適應兒童情感和智力的發展水平;道德教育的目標要切合兒童的個性特點。因此,盧梭主張從嬰兒出生時起,伴隨他一生成長過程中都應得到自由,要排除各種外在的、強制的束縛,這樣才是合乎自然的,他極力主張“遵循自然,跟著它給你畫出的道路前進”。

其次,在書中,我們幾乎不能找到盧梭對孩子採取訓斥、責罰,這應該是他反對舊教育當中的“訓誡法”和“灌輸法”所造成的。他認為要透過道德習慣、道德情感和道德認識的途徑,重行為實踐而不尚空談,重示範引導而不尚訓斥,使學生在自然而然中養成道德行為,鞏固道德教育成果。

《愛彌兒》裡有一個關於教育愛彌兒不要在玻璃窗邊打球的故事,這個故事在我腦海中留下了比較深刻的印象,也讓我有一種恍然大悟的感覺。當愛彌兒頑皮而不聽取家長的勸告,在玻璃窗旁邊嬉戲打球,他不小心把玻璃窗打破了。按照我們通常遇到的情況,家長大多數會訓斥我們,讓我們因為恐懼而感到羞愧,其實我們未必清楚自己做錯了什麼,繼而,家長便會很快地幫我們把錯誤改正,把傷害缺陷彌補好,孩子往往對後果一無所知。然而,盧梭則選擇讓破的玻璃窗繼續放置在原位,不進行修補,讓愛彌兒自己去親身感受、深切體會做錯事,所要承受的後果,雖然他是被迫熬過寒冷的夜晚,不過這個經歷是可貴的,是讓他真真正正知道是與非、對與錯,一種責任感同時會生髮出來。實實在在的感受與承擔,比接受訓斥好得多。最初接觸這種教育方法,我感覺有點極端、放任,不過深思之後就發現當中啟發性、實踐性是無比的重要。

再者,老師的示範、學生的實踐,也是盧梭多次強調的教育重點。我們不難發現,盧梭的道德教育方法中另一個方面是特別強調行為實踐。行為實踐既包括教育者的身體力行、示範引導,也包括受教育者的參與活動、實行踐履。盧梭在教育愛彌兒時就始終堅持這一條,他們共同到工廠學木匠,共同到農村學耕種,這種言傳身教、重於示範的教育方法,也使我眼前一亮,我們現在的教育就是缺乏這種以實踐活動為主的傳授方式,然而這種方式卻是最直觀、最高效的,盧梭提出的“遠離說教”和“讓孩子享受快樂和自由”無論在當時或是現今,都是非常難能可貴的。

也許部分讀者會認為“自然教育論”有些部分過於偏激,而且也不是完全適合用於現在的孩子們,不過,這種以人為本的教育精神則是經久不衰的,也是當今社會上仍然值得我們提倡的精神。“自然教育論”可算是《愛彌兒》中的靈魂,它把教育方法推上了一個新的臺階。

《愛彌兒》讀書筆記3

盧梭(1712--1778)是法國著名啟蒙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文學家,出生於瑞士日內瓦一個鐘錶匠的家庭,是18世紀法國大革命的思想先驅,啟蒙運動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盧梭的教育論著《愛彌兒》影響深遠,其他著作有《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社會契約論》、《懺悔錄》等,都在社會上激起了巨大反響。

18世紀中葉,在法國興起了一場影響深遠的思想啟蒙教育運動,奏響了法國資產階級革命的前奏曲。在這一運動中,以孟德斯鳩、伏爾泰、盧梭、犾德羅和愛爾維修等為代表的啟蒙思想家,從不同的角度揭露並抨擊了封建制度和教會統治的黑暗,提倡以理性的思想取代迷信盲從,以編纂百科全書為武器,宣揚新知識、新思想,探索建立資本主義社會思想、方法和途徑,這種思想啟蒙運動為自然教育思想的發展提供了理論依據,而盧梭的《愛彌兒》的問世,標誌著自然教育思想的最終形成。

盧梭曾經當任過短暫的教師職務,這簡短的教育實踐引起了盧梭對教育問題的濃厚興趣,從此他觀察思考,遂於1762年完成了他構思20年、撰寫3年的教育名著《愛彌兒》。

盧梭認為,自然教育的核心是教育必須遵循自然,順應人的自然本性。他在《愛彌兒》開卷即寫道,“出自造物主的東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裡,就全變壞了。”“如果你想永遠按照正確的方向前進,你就要始終遵循大自然的指引。”在盧梭看來,人所受的教育,來源不外三種,或“受之於自然”,或“受之於人”,或“受之於事物”。他認為順應自然的教育必然也是自由的教育,因為人最重要的自然權利就是自由。盧梭聲稱:“真正自由的人只想他能夠得到的東西,只做他喜歡做的事情,這就是我的第一基本原理。只要把這個原理應用於兒童,就可源源得出各種教育原理。”因此,他要求要尊重兒童的自由,讓兒童享有充分自由活動的可能和條件,並在教學過程中採取自然的、自由的教學方法以適應兒童的身心發育水平和個別差異。

盧梭的教育思想是從他的自然人性觀出發的。他認為,人生來是自由、平等的;在自然狀態下,人人都享受著這一天賦的權利,只是在人類進入文明狀態之後,才出現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特權和奴役現象,從而使人失掉了自己的本性。為了改變這種不合理狀況,他主張對兒童進行適應自然發展過程的“自然教育”,以培養資產階級理性王國的“新人”。

盧梭的《愛彌兒》共分五卷,他根據兒童的年齡提出了對不同年齡階段的兒童進行教育的原則、內容和方法。在第一卷中,著重論述對兩歲以前的嬰兒如何進行體育教育,使兒童能自然發展。在第二卷中,他認為兩歲至十二歲的兒童在智力方面還處於睡眠時期,缺乏思維能力,因此主張對這一時期的兒童進行感官教育。在第三卷中,他認為十二至十五歲的少年由於透過感官的感受,已經具有一些經驗,所以主要論述對他們的智育教育。在第四卷中,他認為十五至二十歲的青年開始進入社會,所以主要論述對他們的德育教育。在第五卷中,他認為男女青年由於自然發展的需要,所以主要論述對女子的教育以及男女青年的愛情教育。盧梭提出的按年齡特徵分階段進行教育的思想,在教育史上無疑是個重大的進步,它對後來資產階級教育學的發展,特別是對教育心理學的發展,提供了極可貴的啟示。

我認為盧梭對不同年齡階段的兒童的教育對於現代社會的教育有一定的引導作用。現代社會對孩子總是喜歡進行超前教育,對兒童甚至進行“填鴨式”教育。如今的兒童,為了“打好升學的基礎”承受者沉重的知識學習的負擔,大量練習題鋪天蓋地地壓向他們。不少父母都望子成龍、望女成風,除了超負荷地要孩子讀書、寫字、計算外,還要求他們參加各種各樣的課外和假期的學習班,弄得孩子們沒有了自己得自由活動和愛好。這時的兒童心智還不是很健全,他們需要的是感官教育,多到大自然裡去感悟人生的斑斕多彩,什麼是美好的。

在《愛彌兒》中,盧梭闡明瞭對孩子進行自然教育的思想。盧梭的培養目標是自然的學生,從小鍛鍊自己,沒有經常有助於人的習慣,更沒有炫耀自己的習慣,也不會炫耀自己的學問,應該根據所有同他有直接關係的事物進行判斷,考慮後果,分析道理。盧梭主張給孩子一定的自由和寬鬆的環境,在孩子出生以後不要用衣服裹緊他的身體不能動彈,孩子在母親肚子裡的時候是無拘無束的,一出生就要受到束縛是令孩子很不舒服的,不要太擔心孩子會著涼,可以給他穿上寬鬆的衣服,讓他的手腳自由活動。同時他還要去孩子不要有一點小毛病就去看醫生,要讓孩子經常鍛鍊,生病是慣出來的。這一點對中國的家長具有提醒作用,由於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現在中國大多數的家庭都只有一個孩子,因此很多父母就視孩子為寶貝般呵護,孩子有一點小動靜就著急地像熱鍋上的螞蟻。為了避免孩子受傷或遭受挫折,就把自己的主觀意願強加給孩子,沒有留給孩子思考的餘地。中國的家長常把自己的孩子看作“長不大的孩子”,即使子女快要步入社會,也總是覺得孩子還處於需要被保護的孩提階段。孰知溫室裡的花朵是永遠長不大的,不經歷風雨又怎能見彩虹呢?

自然教育還體現在對待孩子犯錯誤的問題上要採用自然的懲罰,行動多於口訓。對於孩子的懲罰,要讓她明白不是家長、老師跟他作對,而是讓他體會到這是自然的懲罰,從心裡接受、明白、理解那樣做是不對的,以後他就不會犯同樣的錯誤。我覺得這對於我們現行學校教育中老師處理孩子犯錯誤的問題上是一個很好的借鑑。尤其是現行的小孩子基本上是獨生子女,很多被溺愛、嬌慣著,在現今高度發達的社會,許多孩子都很早熟,比較叛逆,但依舊有著幼稚的心理,不害怕老師,甚至是故意和老師作對。在某些時候犯了錯誤,老師在教育時罵、打是絕對不允許和不合理的,變相的懲罰雖說是不對的,但都已經無法讓學生明白他的錯誤,對家長的教導也成了耳邊風,有時孩子明知家長和老師說的是對的,也會因為自己的叛逆情緒而牴觸它。這時候作為老師不妨多動動腦筋,用自然的懲罰讓學生親自體驗自己犯下的錯誤。我相信這樣他肯定會改正。當然老師和家長也要掌握好這個度。

盧梭的這個觀點常會讓我聯想到中學生的早戀的問題。中學生的早戀問題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孩子們沉醉於甜蜜的“愛情”中,家長和老師則為此苦惱不已怕心智還未成熟的孩子未了所謂的愛情耽誤了學習,學習會一落千丈,作為大學生的我們現在回過頭想其實家長和老師的擔心是不無道理的。“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中學生在中學時代的主要任務是學習”看來是很“官方”的話,可是的確是一句金玉良言,只是中學時代的我們不能很明白。這時即使家長和老師的勸諫或批評再多,孩子們是聽不進去的。這時我認為可以向盧梭說的那樣,可以先放手,讓一兩次考試的失敗、挫敗使孩子領悟什麼是最重要的。家長和老師只要做監督者,適時地給予幫助就好了,這樣孩子會更體悟家長和老師的良苦用心。

盧梭在文中寫道“我認為一個孩子的教師應該是年輕的,而且,一個聰慧的人能夠多麼年輕就多麼年輕。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他本人就是一個孩子,希望他能成為他的學生的夥伴,在分享他的歡樂的過程中贏得他的信任。”從這句話中可以看出作為老師,無論在什麼年齡階段,雖然外表不再年輕,但在對待孩子的時候就要保持一顆年輕的心,這樣才能走近孩子,從他們的心理出發,從而更有助於他們的學習。一個專制的老師是無論如何也教不好他的學生的。同時作為年輕的教師要擁有廣博的知識,這就要求我們也要不斷地學習,做一個真正稱職的老師。在保持年輕的心態,和孩子們在一起的過程中,身為教師的我們也能學到很多東西,懂得純真的寶貴。

身為未來的人民教師,我深知自己肩上的重責。對於《愛彌兒》,由於時間關係,有些章節我看得比較粗超,但是我著重看了一、二兩章,這兩章讓我深深體會到做一名合格的教師是多麼不容易。荀子說:“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我想一個合格的教師不僅要教育學生書本知識,基本的道德行為準則,更重要的是要從學生的角度出發,結合他們的心理年齡,用恰當的方式來教育他們。《愛彌兒》時時提醒我要注意的是,我從事的是一份高尚的職業,要以更高的要求來要求自己!

自然教育思想的核心是要求擺脫封建教育對兒童身心發展的摧殘和束縛,要求教育要遵循兒童身心發展的規律,反映了資產階級對教育的合理要求。因此,儘管其中有一些偏激與片面的地方,但在抨擊傳統封建教育的鬥爭中,發揮了巨大的革命作用。

《愛彌兒》讀書筆記4

《愛彌兒》是一本不尋常的教育著作,而且開篇的第一句就讓人覺得這是蘊涵著深邃哲理和沸騰感情的文化結晶。“出自造物主之手的東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裡,就全變壞了。”毫不掩飾地表達了自己主張人性本善,主張教育目的在於培養自然人,主張改革教育內容和方法,順應兒童的本性,讓他們的身心自由發展。

縱使人性本善的理論是高尚的,但是從時代的.立場來看,從進化的發展史來講,也是不科學的。教育如果只培養自然人是不行的,教育並非不顧社會和時代的發展而讓人性生物般地任性發展,而是要靠教育作為橋樑,把兒童引向社會。當然,如果我們現代的教育不顧天性的發展而硬把成人所需要的向兒童灌輸,是錯誤的;但像盧梭所說那樣放縱天性而忘掉社會需要,同樣也是行不通的烏托邦。每一個國家都是按照他所需要的或者生存規律需要的人才來塑造人,這是無可厚非的。如果真的有上帝,上帝創造了我們,但是並沒有教我們怎麼樣的去做,我們也不是有意的去讓人性善的東西變壞,也不願意去強使一種土地滋生出另一種土地上的東西,更不願意讓自然的生物變得歪歪扭扭。教育的道路是曲折的,上帝並沒有教我們如何走捷徑,我們只好在曲折中摸索,我們的宗旨就是美好的教育!我對這本書上的很多觀點很感興趣,如書中第二卷中,寫到:如果孩子長得很聰慧,如果他天生就愛無緣無故地啼哭,我就讓他白白地哭一陣,得不到一點效果,這樣,就可以很快地使他擦乾他的眼淚。如文中的:“要愛護兒童,幫他們做遊戲,使他們快樂,培養他們可愛的本能。

你們當中,誰不時刻依戀他始終是喜笑顏開的童年?你們為什麼不讓天真爛漫的兒童享受那稍縱即逝的時光,為什麼要剝奪他們絕不會糟蹋的極其珍貴的財富?他們一生的最初幾年,也好象你們一生的最初幾年一樣,是一去不復返的,你們為什麼要使那轉眼即逝的歲月充滿悲傷和痛苦呢?”“遠慮!使我們不停地做我們力所不能及的事情,使我們常常向往我們永遠達不到的地方,這樣的遠慮正是我們種種痛苦的真正的根源。象人這樣短暫的一生,竟時刻嚮往如此渺茫的未來,而輕視可靠的現在,簡直是發了瘋!這種發瘋的作法之所以更加有害,是因為它隨著人的年齡而日益增多,是老年人時刻都是那樣的猜疑、焦愁和吝嗇,寧願今天節約一切而不願百年之後缺少那些多餘的東西。

因此,我們現在要掌握一切,把一切的時間、地方、人和東西;我們個體只不過是我們自己的最小的部分。”書中在談到孩子幼年教育時,表示了這樣的意思,孩子在到達相應的年齡階段必然會明白一定的道理,這時在進行教育即可;孩子在12歲之前,可以不去學習,這樣可以讓孩子獲得更好的教育效果。作者的意思是在孩子在有了真正的理解能力後再去學習,相信能獲得更好的學習效果,而在年幼時進行的所獲得的效果其實是為0的,或者可能是獲得教育者相反的學習效果。對於這個觀點,我深感同意,孩子在幼年時對於一些有政治性意義或者相類似的東西是沒有觀念的,這時讓他們瞭解和學習相關的知識,是很難有共鳴的,得到的結果其實也是很差的,或者說無。

從小給他們灌輸一個概念,起到了什麼效果,是不是也如書中所說,可能會取得反效果呢?這我不得而知,不過,我想,對於學生的教育要符合學生的年齡特徵這一教育理念應該貫徹在我們的教學過程中去,這樣才能獲得最好的教學效果。

《愛彌兒》讀書筆記5

剛開始讀《愛彌兒》這本書的時候,我一直有一種衝動——恨不得把所有關於具體教育內容的東西用筆劃出來。它所宣揚的自然的教育是那麼的符合自然的天性!可是越劃越覺得不對勁,讀完上卷的時候,我發現自己越來越反駁他對愛彌兒的教育了。甚至於讀下卷的時候,我發現盧梭一直在干預愛彌兒,而不是指引。

他選擇的教育物件我也有一些疑問:

他所教育的愛彌兒,不是針對所有的人,原因是“窮人是不需要受麼教育的,他的環境的教育是強迫的,他不可能受其他的教育。”他的學生愛彌兒必須是來自於溫帶的土地富饒的地方,家裡富有,但卻是個孤兒,而且只服從於“我”,誰也不能把他們分開。我搞不懂,他為什麼一定要讓愛彌兒是個孤兒?父愛和母愛不是十分重要的麼?如果不能有父母的話,他還不如去孤兒院領一個回來教呢!哪一個富人,或者哪一個人願意讓自己的孩子只聽從別人的話呢?

他說愛彌兒就是一個普通人,他要教的也是一個普通的孩子。這樣人們才能比較他所教的孩子和社會上其他的方式教出來的孩子有什麼不同。在我看來,愛彌兒的普通也就是在一定意義上的普通。既然他教育的目的是培養一個資產階級新人,他的教育必定會帶有一定的階級侷限性。在此不必多說。

他主張教育的環境在鄉下。鄉下清新的空氣、質樸的人們、與大自然的親近……都是實施教育的有利條件,的確。可是鄉下也會有一些弊端,比如孤陋寡聞,但這和法國當時城市的汙穢和混亂相比要好得多。

全書的框架大致如下:

第一卷,著重論述對兩歲以前的嬰兒如何進行體育教育,使兒童能自然發展。這個時候主要是讓嬰兒得到最合適的照顧和營養。

第二卷,二到十二歲的兒童在智力方面還處於睡眠期,缺乏思維能力,因此主張對這一時期的兒童進行感官教育,包括視覺、觸覺、聽覺、嗅覺、運動等,並且對他的衣食住行進行了規範。這個時候,身體的鍛鍊仍然是很重要的。而這個時候,純粹是消極的教育,他不主張在此段時期讓愛彌兒接觸書本,甚至於到了這種地步——愛彌兒到了十二歲,還不知道什麼是書。

卷三,他認為十二到十五歲的的少年由於透過感官的感受,已經具有了一些經驗,所以主要論述對他們的智育教育。這段時期,要培養他們的好奇心以及持久注意一個事物的習慣。而且不提早教以各種知識,因為他不主張培養神童。其中有一本非讀不可的書——《魯賓遜漂流記》,關於生存教育的書。在此期間,還要求愛彌兒掌握一門技術,不至於以後失去財富而不能自食其力,不被尊敬。

第四卷,他認為十五歲到二十歲的青年開始進入社會,所以主要論述對他們的德育教育。自愛、愛人、博愛、同情、誠實、善良、仁慈,以及宗教的認識及選擇。在此,他雖然主張的是自然的宗教,但是我很懷疑。為什麼一定要信教呢?只要真理在心中不就足夠了嗎?

在第五卷中,他認為男女青年由於自然發展的需要,所以主要論述對女子的教育以及男女青年的愛情教育。愛情教育的問題我覺得盧梭自己都沒有搞清楚,他對愛彌兒的說教在我看來十分的可笑。盧梭本人不知道是多情還是濫情,反正這方面的教育,我覺得他不具備說教的資格。而女子教育,在他那個時代,也不見得是符合時代的,在現代簡直就是歧視女性。

盧梭提出的按年齡特徵分階段進行教育的思想,在教育史上是一個重大的進步,但是這種分期教育以及把體育、智育和德育截然分開施教的方法不適用於現代。這也違背一個人的生活,因為教育環境不可能在絕對真空的環境下進行,愛彌兒必然會受到各種外界的影響。他同時接觸的不可能是純粹的某一種教育。

如果說,柏拉圖的《理想國》是對國家的絕對理想化的想象,那麼盧梭的《愛彌兒》就是對教育的絕對理想化的想象。

而教育完成之後,愛彌兒最終能否堅持盧梭的教育呢?

在附錄——愛彌兒和蘇菲,或孤獨的人裡,盧梭想要表達的是什麼呢?為了讓他對愛彌兒的教育顯現作用故意讓他受到蘇菲的背叛,並以此來展現愛彌兒在獨立思考中的本事嗎?在身無分文的情況下,運用他所學的技術養活自己的能力?還是航行時被海盜捉去賣成奴隸後的機智勇敢?抑或是,無論受什麼教育的人在不可避免的人生悲劇面前,愛彌兒表現得最好。可惜他的附錄沒有寫完。而教育完成之後,盧梭對自己的自然教育結果應該是最滿意的吧。

《愛彌兒》讀書筆記6

如果想了解盧梭,不讀他的《愛彌兒》是不會深刻理解他的教育理念的。這本書1972年就發表了,在七幾年的中國教育在做什麼?即使在現在的中國,提倡素質教育這麼久了,提出以人為本這麼長時間了,卻在實際中仍很難做到順乎天性,讓人的本性避免受社會偏見和惡習的影響而得到自然的發展。

盧梭提倡的自然教育,讓我很有感想。他不贊同對孩子進行超出其年齡接受能力的教育,在我們現在的教育中,很多家長也知道看書充電了,大家生完孩子,甚至孩子還沒有出聲呢,就開始研究教育的問題,這是個好現象,如果人人都能這樣的話,我似乎看到了中國未來的希望,可是很多人是很盲目的,他們不瞭解孩子目前的年齡應該能接受多少,他們希望自己的孩子是神童,甚至真的把自己的看成了神童,他們的目標是把孩子培養成今年13歲考長中國科技大學少年班的那個男孩,於是“背古詩”、“認漢字”、“學英語”、“學鋼琴”……

這一切計劃都給孩子制定好了,並且是提早叫孩子去學習,這是不科學的,讓一個2、3歲的孩子去學鋼琴,相信這個孩子不會成為朗朗,反而會扼殺了孩子的興趣,在這一點上,我很同意盧梭的觀點,讓孩子學習不代表讓他提早學不該學的東西。和這些比起來,“學吃飯”、“學生活”、“學與人交流”似乎更重要。

盧梭還主張對兒童進行勞動教育,自由、平等、博愛的教育,使之學會謀生的手段,不去過那種依高官厚祿的寄生生活,不受權貴的奴役,自由自在地享受大自然賦予的權利,人人平等,互助互愛。這讓我想起了中國小學生班級內的現象:很多孩子不比學習,比誰的書包是名牌,比誰用的杯子最高階,比誰家有效汽車接送……班級內部的關係有的也不夠和諧、平等、互助:同桌沒有帶水彩筆,卻不願意借給他,別的同學因為說了自己幾句不好聽的話,自己就大發雷霆,要求家長來學校為其撐腰……這些不好習慣需要我們教師、家長、社會共同去引導糾正。

盧梭認為,只有經過這些博愛、平等、自由的教育,才能使兒童的心靈免受宗教偏見的扼殺,及早地養成支配自己的自由和體力的能力,保持自然的習慣。待他長到成年時,他就會善於選擇一個良好的制度,在沒有奴役的情況下,經營一小塊土地或一個作坊,謀求自己的幸福。盧梭的這些教育思想,雖然很樸實,但是卻是我們教育者一直追求的理想境界,所以在1972的法國,盧梭的思想對於當時的封建專制教育和宗教教規無疑是有力的批判,對於啟發第三等級特別是資產階級起來反對封建專制的鬥爭,具有相當大的鼓舞力量。

此時,我也想到了一些小的建議:家長、老師可以組織孩子拿出自己的零花錢去市場批發一些圓珠筆、小飾品,讓孩子在鬧市中心區義賣,換來的錢去捐給需要的人們,如果孩子比較小,家長可以在孩子後面偷偷的看著、支援。這樣不僅培養孩子的愛心,還能培養孩子的經濟頭腦,鍛鍊他們的能力,豈不是一舉兩得?

《愛彌兒》讀書筆記7

《愛彌兒》是盧梭著名的教育著作,是世界教育史上的重要文獻。它是盧梭20年苦心撰寫3年才完成的,發表於1762年是一本小說半論文體形式的著作。全書共5卷,以一個出身顯貴的男孩愛彌爾的教育培養為線索,全面揭露了當時封建教育的荒謬和醜惡,設計出了順應自然和發展兒童天性的理想教育藍圖。

他認為對兒童進行教育,必須遵循自然的要求,順應人的天性,反對成人不顧兒童的特點,按傳統偏見強制兒童接受違反自然的教育,干涉和限制兒童的自由和發展。他認為教育的目的在於培養自然人。盧梭所憧憬的自然人是身體強壯、心智發達而又感情豐富,能愛能仁的人,是封建政權的掘墓人。他認為當時的封建教育把人的身心桎梏得無法自然發展了,使人屈服成為現有制度和風尚的犧牲品。

盧梭認為人們生而缺乏的,又是成年以後所需要的一切都是教育的結果。而這種教育來源有三個方面,即來自自然的,來自周圍的和外界的事物。我們的本能和器官的內在發展,是自然的教育;別人教我們如何利用這種發展,是人的教育;我們對影響我們事物獲得良好的經驗,是事物的教育。當三種教育的方向一致時,有能夠圓滿地配合時,兒童才能受到良好的教育三者之中,自然教育是完全不能由我們決定的,事物教育只是某些方面才能夠由我們決定,人的教育時光全由我們控制。因此上,盧梭要求後兩種教育必須同“自然教育”配合起來,按照兒童自然發展的要求和順序去進行教育。

他說“大自然希望兒童珍視短暫的童年生活,關心兒童的遊戲,允許兒童充分地進行自由活動,而不應強制兒童像苦役似的不斷讀書。盧梭從觀念和先天道德出發重視教育的作用並要求教育遵循兒童天性,考慮自然的教育必須是自由的教育,因為人的最重要的自然權利是自由,所以自然教育必須保護兒童善良的個性,使其身心得到自由的發展。他堅決反對壓制兒童的個性,束縛兒童的自由,強迫服從,強制灌輸,嚴酷紀律和體罰等封建的經院主義的教育。

《愛彌兒》一共分為五卷,他根據兒童的年齡提出了對不同年齡階段的兒童進行教育的原理、內容和方法,作為未來的教育工作者,這些都是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鑑的。在第一卷中,盧梭著重論述對兩歲以前的嬰兒如何進行體育教育,使兒童能自然發展。在第二卷中,他認為兩歲至十二歲的兒童在智力方面還處於睡眠時期,缺乏思維能力,因此主張對這一時期的兒童進行感官教育。在第三卷中,他認為十二至十五歲的少年由於感官的感受,已經具有一些經驗,所以主要論述對他們的智育教育。在第四卷中,他認為十五至二十歲的青年開始進入社會,所以主要論述對他們的德育教育。在第五卷中,他認為男女青年由於自然的發展需要,所以主要論述對女子的教育以及男女青年的愛情教育。

我決心做未來的教育工作者,也從《愛彌兒》中得到很多啟發。盧梭說:”大自然希望兒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兒童的樣子。如果我們打亂了這個次序,就會造成一些果實早熟,它們長得既不豐滿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會腐爛。就是說,我們將造成一些年紀輕輕的博士和老態龍鍾的兒童。

“我想:我們的老師都不會希望自己的孩子是老態龍鍾的兒童,因此在教育孩子的時候應儘可能地尊重孩子的意願,讓他們自由地奔跑在原野上,盡情地哭笑打鬧。這與新課標的理念不謀而合。過去我們的課堂是一言堂式的,是填鴨式的,是以教師為中心的,教師可以為所欲為,只要自認為有利於學生掌握知識的,就不擇手段地去做,結果是學生失去了學習的樂趣,厭學情緒大漲,甚至出現了過激行為。是誰之過?是教師的過錯、教育的過錯。那應該怎麼辦呢?

新的課標已經明確地告訴了我們切實可行的辦法,那就是”自主、合作、探究“。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決定,自己去做,教師只是適當的指導,但決不能頤指氣使,更不能越俎代庖。孩子自己發現了問題,機會去尋找問題的答案,如果孤軍奮戰,久攻不下的話孩子也會失去興趣,那就讓他們進行合作探究吧。

《愛彌兒》讀書筆記8

盧梭是18世紀法國傑出的啟蒙思想家和教育家,是近代資產階級進步思想家,倡導“天賦人權說”,主張自由平等,反對專制,他對近代社會的政治、文化、教育的改革,都曾作出偉大的啟發和指導。《愛彌兒》是闡述其自然教育理論的不朽之作,對壓抑兒童個性的封建主義教育進行了猛烈地抨擊。在這本教育著作中,盧梭表達了他主張人性本善,主張教育目的在於培養自然人,主張改革教育內容和方法,順應兒童的本性,讓他們的身心自由發展。今天讀來仍然震撼很大,對我們當前的教育仍具有很大的啟發意義。

盧梭主張的自然主義教育就是要服從自然的永恆法則,聽任人的身心的自由發展,與之相適應的教育手段是生活和實踐,讓孩子從生活和實踐的切身體驗中,透過感官的感受去獲得他所需要的知識,主張採用實物教學和直觀教學的方法,反對抽象的死啃書本。

教育要適應兒童自然天性的需要,這與我們當今很多家長對兒童採取神童式的教育大相徑庭,他們“望子成龍、望女成鳳”,都拼命的為孩子請家教老師,上各種各樣的特長培訓班,以為這樣就能很好的促進孩子各方面素質的發展,其結果並不理想。最典型的要數當今社會上流行的“狼爸”和“虎媽”了,為了讓他們自己的孩子考上一個好的學校,經常採取一些極端的教育方式,是他們的孩子失去了一個完整的美好的童年生活,最終他們的孩子並不領情,反而責怪父母。這就是一種典型的忽視兒童天性發展需要的教育,因而也是一種極為不可取的教育。教育應遵循兒童發展的自然程序,考慮其年齡特徵,適應其本性施教。

盧梭指出“我們生來是軟弱,所以我們需要力量;我們生來是一無所有的,所以需要幫助;我們生來是愚昧的,所以需要判斷的力量。這些東西全是教育賜予我們的”。教育只不過是保持習慣罷了。盧梭強烈反對採取打罵嚇唬等方法,同時也不贊成給予兒童過多的關心和照顧教養孩子。由於母親更容易傾向於溺愛子女,因此盧梭告誡道:“當一個婦女不是給孩子以母親的關心而是過於關心的時候,她也可以從一條相反的道路脫離自然的道路脫離自然。

這時候,她把她的孩子造成為她的偶像,她為了防止孩子感覺到自己的嬌弱,卻把孩子養得愈來愈嬌弱,它將使幼小時期的嬌弱繼續延長,到成人時受不住種種勞苦。”教育是要幫助兒童擺脫軟弱和愚昧的,要讓兒童保持自然的習慣,要讓他自然地適應習慣,而不是過的干預。

給孩子過的溺愛或是打罵,都是不可取的,都會對孩子的健康成長產生壞影響。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很多家長都沒能把握好這其中的度,不是對孩子太過於溺愛使其成人之後依然依靠父母,出現“啃老族”的現象;要麼就是對孩子經常性的打罵,使孩子得不到正常的愛與關懷,從小養成膽怯與冷漠的性格。因此,對每個家長來說,要掌握好分寸,既要給於愛,同時也要有適當的管教,二者兼顧才可能友好的成效。

此外,盧梭還提出了“自然後果”法的教育方法,這對我們的教育也是很有啟發的一點。所謂“自然後果法”即是讓兒童透過親身體驗自己的錯誤行為所產生的不良後果,從中受到教育,並改正錯誤的方法。對小兒童講道理是沒用,盧梭說道:“小孩在答應做什麼事情的時候,是並未撒謊的。但是如果他不履行諾言,情況就不同了,他就可以把諾言追溯為一種謊言。由此可見,孩子的撒謊,完全是老師造成的,他們想教會孩子說實話,結果卻教會孩子說謊話。”

當兒童犯錯誤時,你給他講道理是沒有用的,他當時迫於你的權威表面上會答應你信守諾言,但由於他沒認識到他所犯的錯誤對他的損害,因此,這樣的說教是沒有任何意義的,非但沒有效果,而且適得其反,使兒童學會了撒謊。教育兒童改正錯誤,要讓他親身體驗他所犯的錯誤行為本身給他造成的損害,人的天性是趨利避害的,當兒童自己認識到他的錯誤行為的後果時,他就會試著去改變他的行為。

除此之外,盧梭提出了一種以“愛為中心”的德育理論對我們當前的德育實踐也具有很大的啟發意義。在道德標準問題上,盧梭提出了為道德而道德的行為標準,反對功利主義的道德觀。盧梭認為人生來就有一種先於一切其他慾念的自愛,之後愛他身邊的關懷他的人,繼後,把這種情感導向人類,使他對整個人類的愛,即是一種所謂的“自愛”——“愛親近的人”——“愛全人類”的道德教育三部曲。在德育方法是,盧梭主張採取示範、參觀、透過行動培養習慣等方法。反觀我們現階段的德育,一方面,主張灌輸式的說教,忽視兒童道德習慣的培養;另一方面,用空洞、寬泛的道德標準進行教育,忽視具體道德選擇條件下的道德判斷,讓兒童沒有形成正確的道德判斷和選擇。尤其是我們這個社會的誠信缺失問題在某些方面做得不夠好,使得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出現危機,人們對需要幫助的人的漠視,不能不說與我們的道德教育有巨大關係。我們對兒童的德育,首先要教會他們愛父母,愛他周邊的人,要有一顆感恩的心,繼而要愛整個人類,用這種博愛去代替那些自私的偏見,讓一個兒童成為一個真正有德行的人。

除了這些閃光的教育思想之外,他還提出了其他很多教育方面的論述,如他強調兒童要鍛鍊身體,增其適應性,同時要訓練感官,發展外感覺能力,重視勞動教育等等至今對我們的教育實踐仍具有借鑑價值的思想。

總之,《愛彌兒》這部經典的教育學鉅著所包含的教育思想是博大精深,歷久彌新的,它非但沒有過時,而且至今仍對我們的教育具有啟發意義,我們在今後的教育工作中,仍要從中汲取營養,用來指導我們更好地教學,真正為兒童的健康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教育環境讓兒童身心能夠自由發展。鑑於時間有限,目前就談著幾點感受,若以後有更多的時間或機會,再繼續從中獲取經驗。

《愛彌兒》讀書筆記9

最近在看法國著名思想家盧梭的《愛彌兒》,其中有一部分關於孩子啼哭的論述,覺得對現今年輕的父母教育孩子很有裨益。

一、孩子啼哭的原因

孩子覺得有所需要,然而自己又不能滿足這種需要。如餓了、渴了、太冷、太熱等自然原因,自己解決不了,於是透過啼哭表達出來。又如需要活動或休息,而大人卻硬要他休息或打擾他,於是就啼哭。

當大人研究不出孩子需要什麼,或者不能滿足孩子的需要時,孩子就會繼續啼哭。大人感到厭煩了,就哄哄他,好叫他閉嘴,不再啼哭,要不就輕輕地搖他,或者唱個歌兒催他入睡。如果孩子還啼哭,大人就忍耐不住了,於是嚇唬他,甚至打他,孩子或許會馬上閉嘴不哭,但隔一會兒,他又會大哭起來,並且哭聲中包含著怨恨、憤怒和失望,時間長了孩子就形成易於激動和憤怒的性情。

二、孩子啼哭的本質

孩子起先哭的幾聲,是一種請求,如果大人不提防的話,它們馬上就會變成命令。孩子的啼哭,以請求大人幫助他們開始,以命令大人伺候他們告終。孩子起先是想依賴,隨後才想駕馭和使役大人。不過,這種想法的產生,其原因不是孩子的需要,而是由於大人的服侍。

當孩子知道,你要他不哭必須付出代價的時候,他不會隨便要一點點價錢就了事的。到最後,他索取的代價竟那麼高,以至於你付不起。這樣一來,如果哭了一陣達不到目的的話,他就會拼命地哭,弄的精疲力竭。

一個孩子如果長時間哭個不完,其原因既不是受到了束縛,也不是因為生病或缺少什麼東西,那麼,這樣的哭就只是由於習慣或執拗的脾氣。

當孩子一聲不響地使勁伸手的時候,因為他不能估計他同他想拿的東西之間的距離,所以他以為他是夠得著那個東西的;但是,當他一邊又在鬧又在哭,一邊又在伸手的時候那就不是他弄錯了距離,而是在命令那個東西到他那裡去,或者命令你把它拿給他。

三、大人的對策

在上述第一種情況下,你一步一步慢慢地把他抱到他所要的東西那裡。在第二種情況下,你不只是假裝沒有聽見,而且,他愈是哭,你就愈不理他。必須趁早使孩子養成這樣一種習慣:不命令人,因為他不是誰的主人;也不命令東西,因為東西是不聽他的命令的。

唯一能夠糾正或防止孩子啼哭的習慣的辦法,就是任他怎樣哭,大人也不去理他。孩子開始嘗試的時候,是很頑強的,但是如果大人堅定的程度比他倔強的程度還大的話,他就會打斷念頭,不再來這一套了。

此外,當孩子由於胡鬧或倔強任性而啼哭的時候,用一個吸引人的玩具去分他的心,使他忘記了哭。但重要的是,不要使孩子發現你是有意分散他的心的,要讓他在玩的時候不要以為你是在注意他。

總之,多給孩子以真正的自由,少讓他們養成駕馭大人的思想,讓他們自己多動手,少要別人替他們做事。

《愛彌兒》讀書筆記10

《愛彌兒》是法國著名的啟蒙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文學家盧梭所著的一部關於教育的名著,主要記敘了一名虛構的貴族子弟——愛彌兒的人生經歷,把他從出生到成年各個時期的生理、心理特徵,成長過程,教育經歷等從客觀的角度記錄下來,是一部值得珍藏在心中的教育理論著作,是值得每一位教師和家長閱讀的經典。

“當一個孩子希望得到他所看見的東西的和別人準備拿給他的東西時,最好還是把他抱到他想得到的東西那裡,而不要把東西拿過來給他。”這是整本書中讓我觸動的第一句話。教育應該是讓一個孩子成長為一個可以獨立生活的人,不管是家庭教育或是學校教育,教育都應該是長遠的、可持續的,孩子將來必定要獨立面對生活,因此,孩子從小不能過於嬌慣,良好習慣和行為的養成是他們將來耐以生存的根本。孩子雖然還不理解什麼是依靠,什麼是獨立自主,但是孩子可以從潛意識裡形成良好的習慣。如果一個孩子從小嬌生慣養,什麼事情都由父母幫忙解決,那麼他成長的過程中必然會受到“長遠”的影響,長大後遇到困難也沒有勇敢面對的勇氣。

反之,如果父母從小讓孩子自己解決自己的事情,孩子長大後遇到事情不會第一個想到求助,而是獨立面對,這樣的孩子在學習和生活中有更加迷人的魅力,他們善於運用自己的能力去解決問題,善於巧妙的將生活安排妥當,即使是在生活中遇到了巨大的挫折,也不容易被擊倒。書中,另一句話也有異曲同工之妙,“不論一個孩子受了什麼樣的創痛,當他獨自一個人的時候,除非他希望別人聽見他在哭,他是很少哭的。”孩子喜歡用“哭”向他人傳遞自己“委屈”的心情,希望得到他人的關注和同情,對於某些輕微的情況,孩子是要獨立面對的,作為教師和家長對於孩子的的“訊號”,要用恰當的方式回應,善於鼓勵孩子獨自面對一些能夠面對的情況。

這一篇讀後感僅僅是閱讀一部經典的最初體驗,書中還有很多值得回味的語言,足以讓人受益匪淺。

“當我們受傷的時候,使我們感到痛苦的,並不是所受的傷,而是恐懼的心情。”

“在道德教育方面,只有一條既適合於孩子,而且對各年齡的人來說都最為重要,那就是:絕不損害別人。”

“無論做任何遊戲,只要我們使他們相信那不過是一場遊戲,他們就會毫無怨言,甚至還會笑嘻嘻地忍受其中的痛苦的。”

《愛彌兒》讀書筆記11

“正確的教育是我們的幸福,而錯誤的教育是我們的痛苦和淚水,也是我們對社會和民族犯下的罪過!“罪過””,很沉重的一個詞,久久浮現在我的腦海。在本書中,盧梭透過其虛構的小說主人公愛彌爾從出生到成人的教育歷程,系統地闡述了他的“自然教育理論”。他的教育是建立在“人性本善”的基礎上的。開篇他便講到,“凡是出自造物主之手的東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裡,就全變壞了。”人們破壞自然之態,隨意改變、扭曲其天性,顛倒一切,但是,盧梭又指出,“在目前的情況下,如果沒有這樣的裁剪,人類的處境可能會更糟一些。”我們可以把他說的裁剪看作是教育,即使人生下來便是善的,但並不代表他天生就是一個有用的社會人,一個幸福的人。因此,教育是必要的,一直到現在,教育仍然是人類社會不可忽視的。但教育目的在於培養自然人,順應兒童的本性,讓他們的身心自由發展。

盧梭分了五捲來描述愛彌兒不同時期的教育。

在第一卷中,他著重論述對兩歲以前的嬰兒如何進行體育教育,使兒童能自然發展,給孩子多些真正的自由。在本卷中,盧梭提出了教育的意義,“生活,這就是我要教給他的技能。從我的門下出去,我承認,他既不是文官,也不是武人,也不是僧侶,他首先是一個人:一個人應該怎樣做人,他就知道怎樣做人,他在緊急關頭,而且不論對誰,都能做到做人的本分。”教育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培育人,讓學生學會做人,做一個大寫的人。但這只是教育對於社會的意義,教

育的另一個意義應該使其成為一個幸福的人。是的,教育是需要培養出社會需要的人才,但假如生活在社會的人都不會感到幸福,那這樣的社會又有什麼意義呢!

盧梭這樣的一句話更堅定了我的信念“熱情可以彌補才能的不足”,我很願意相信這句話,才能多不多沒關係,重要的是有熱情,有能力使其獲得更多的才能,幫助其成為幸福的人。

在此,他也為老師提出了一些要求,“一個好老師最為根本的品質就是,他絕不是一個可以被僱傭的人,有些職業是如何的高尚,以致一個人如果是為了金錢而從事這些職業的話,那麼表明他們不配從事這些職業。教師就是這樣的職業。”教師這個職業與其他的職業不同,選擇了教師這一行,就選擇了奉獻,選擇了付出!

在第二卷中,他認為兩歲至十二歲的兒童處於理性的睡眠期,不應當對他們的心靈有所教化,因此主張對這一時期的兒童進行感官教育。應該把成人當作成人,孩子看作孩子,按人的天性處理人的慾念。反對為了不確定的將來而犧牲現在,使孩子遭受各種各樣的束縛。但是,隨著社會的競爭越來越大,一句“不要輸在起跑線上”害了多少的中國孩子?一些家長甚至在孩子還未落地時便考慮其教育問題,這是沒錯的。但是許多家長是盲目的,你家孩子會跳舞,我家孩子不但要學舞蹈,還要學彈琴。我家孩子的成績一定要好,於是,小小的年紀便背上重重的書包,穿梭在什麼英語班,奧數班,特長班中。這其實跟中國人特別愛面子有關,你家孩子這樣好,我家孩子必須比你還好。就這樣一種畸形的心態,佈置磨滅了多少孩子的天性。我還發現現在的家長似乎把學習成績認為是與孩子唯一有聯絡的事情,“其它的事你就別擔心、別操心”,但孩子們真正應該得到的是什麼?盧梭對此提出,在他們的心靈還不具備各種能力以前,最初幾年的教育應

當純粹是消極性的,不要教學生道德和知識。個人認為,這樣太過於極端,而且要想這樣也不太現實。所以,這階段可以教一些簡單的基礎知識。

第三卷論述對十二至十五歲的少年的智育教育。這裡盧梭主要講了三點,

(一)“要做到:他所知道的一切,不是由於你的告知而是由於他的理解,不要教他科學知識,要讓他自己發現。”這也就是中國常說的“授人魚不如授人漁”,與其教給他知識,不如教給他學習的能力,探索的精神。但是,個人還是覺得“授人漁不如受人慾”,一個人只要有了學習的慾望,便會貪婪的吮吸著知識,遇到困難,也會發揮其主觀能動性,最終達到學習的目的。我們要相信人的潛力是無限的,只要他想!

(二)“他到了工作、教育和學習的時期,問題不在於他學的的是什麼樣的知識,而在於他所學的知識要有用處”我相信,這也是教育一直最求的理想,讓學生學到有用的知識。那何謂對其有用的知識,這其實是不好評價的。有的知識對其現在有用,有些又是對其長遠發展有用。特別是一些抽象的知識,思維的活動,潛移默化的影響著學生,我們卻無法評價。

(三)“應該使一個人的教育適應他這個人本身”,對於愛彌兒來講,這很容易實現,因為老師就只教他一個人,但這對於現在的教育確是一個很大的挑戰。現在的班級制教育,一個老師往往要面對多個學生,在一些教育資源不足的地區,一個老師所帶學生的數量更為龐大。那麼,我們如何在這樣一種情況下使教育適應每個人的發展呢?我覺得這需要學校,家長與社會多方面的配合。應該控制班級的規模,人數最好不超過40,畢竟教師的精力是有限的。老師要經常與家長保持聯絡。其實這對教師的要求是特別高的,教師需要不斷地學習,不斷地嘗試。

第四卷側重十五至二十歲青年的德育教育。18歲是博愛的年齡,20歲是愛的年齡,指導和教育成年人,所採取單獨的方法和教育兒童的方法完全相反,你應該毫不猶豫的把你精心隱瞞了如此之久的危險的神秘事情告訴他。

第五卷則是對女子的教育以及男女青年的愛情教育。其實剛開始的時候,覺得盧梭的性別歧視特別嚴重,很重男輕女,什麼“一個女人第一個也是最重要的品質就是溫順,因為她生來就要服從不太完美甚至有許多缺點和惡習的男人。因此,她們從小就要學會忍受不公正對待,毫無怨言地忍耐她們丈夫的錯誤行為。”雖然男女有別,教育也應該有別。但也應該是教育方式而不是地位不平等。但是,閱讀到後面越覺得有趣,覺得盧梭如果作為女人,一定會是很有智慧的女人,將會有一個很幸福的家庭。他指出“女人要機敏,她才能保持她的平等地位,才能對男人表面服從而實際上是管理它”。再者,覺得盧梭的愛情教育是很好的。特別是對於現在的社會,我覺得我們的學校缺少愛情教育這一方面,或是是對這一方面做得不夠好。特別現在的孩子又很早熟,教師應積極引導其對愛情,對戀愛的觀念,而不是一味的逃避或禁止。包括對現在的大學生,雖然戀愛是自由的。但是,許多人並不理解什麼是真正的愛,更不知道以什麼樣的方法去愛對方,也無法處理戀愛中的小摩擦。這其實很大一部分有我們教育的責任。所以,希望學校老師及家長能加強這方面的教育!

讀完本書,我對教育對教師又有了一些新的思考,儘管有些地方會比較片面,但還是很享受這樣的一個過程。其實,像盧梭,杜威等教育家的思想一直到現在都是很有道理的。但是,理論轉化為現實總是不那麼一番風順的,但是我會努力學習那些大家的教育思想,希望有一天懷揣著自己的教育理想走上講臺,做一名幸福的教師!

《愛彌兒》讀書筆記12

《愛彌兒》是一本教育名著。讓我開拓了在教育方面的視野。盧梭的教育思想是從他的自然哲學觀點出發的。他認為人生來是自由的、平等的;在自然狀態下,人人都享受著這一天賦的權利,只是在人類進入文明狀態之後,才出現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特權和奴役現象,從而使人失掉了自己的本性。這種思想貫穿於整本愛彌兒中,例如第一卷開頭他這樣寫道:“出自造物主手的東西,都是好多,而一旦到了人的手裡,就全變壞了。”類似的句子不勝列舉。他所提出的改變這種不合理狀況的方法是對兒童進行適應自然發展過程的“自然教育”。所謂“自然教育”,就是要服從自然的永恆法則,聽任人的身心自由發展。他這樣主張教愛彌兒唱歌:“聲音要唱得準,唱得穩,唱得柔和而響亮;他的耳朵要聽得出牌子和韻調;但是,做到這一點就夠了,不要有過多的要求。擬聲音樂和舞臺音樂是不適宜於在他那樣的年紀時唱的;我甚至不希望他唱歌詞,如果他要唱的話,我就儘量拿適合於他年紀的有趣的歌詞給他唱,而且歌詞的意思也要像他的思想那樣簡單。”我個人極欣賞這段話,而想起自己曾在聽一些孩子用稚嫩的聲音唱流行歌曲時的鼓掌,真是臉紅啊!相信盧梭是不願意聽到那些含混其辭的天真童音的,這與他所推崇的“自然”太相悖了。

在《愛彌兒》中,字裡行間都透露著作者對“自由”的渴求,因此特別強調教育應以天性為師,而不以人為師,應使教育物件成為天

性所造就的人,而不是人所造就的人。以今人的眼光看,這些思想不免有其侷限性:“自然”也是要受到拘束的,如果“聽任人的身心自由發展”,兒童是無法學到系統的科學文化知識的。但瑕不掩瑜,盧梭以平等博愛的心懷教育他的愛彌兒,這個假想的孤兒幸福地生活在不被強迫的自由世界。但願,我們的每一個學生都是幸福的“愛彌兒”。不難看出,《愛彌兒》的教育思想對現代教育,尤其是與新課程背景下的教育改革是殊途同歸的。

《愛彌兒》讀書筆記13

在《愛彌兒》中,盧梭關於自然教育的思想具體埃現為以下幾個觀點。一、兒童天性善良美好的觀點盧梭是—位性善論者。他在《愛彌兒》中開宗明義:“出自造物主2於的東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人的手裡,就全變坷;了。,’在他看來,。人性的最初衝動始終是正確的,因為在人的心靈中根本沒有什麼生來就有的邪惡,任何邪惡我們都能說出它是怎樣和從什麼地方進入A心的。”盧梭堅信人性本善,是腐化的社會使人喪失其天性,由善變忠的,基於這個觀點,盧枝提出,教育的任務應該使人“返回自然”.棄惡揚善.恢復其天性。他認為,教育者的職責就是運用各種手段使JL童避力:社會的習俗、權威、偏見的不良影響,使人的天性得到自出發展,培養他具有高尚的品德。他主張,耍在社會之外,遠離人類文R6,在兒童靈魂的周圍“築起一”道圍牆”,在自然的環飽中,向他們進更至應自然發展過程的“自然教育”,使兒童萌發那與生俱來的善性,開使具躁於完善。

二、兒童的發展有一定順序階段的觀點廣梭認為兒童發展的自然程序是有順序的,他根據自己的觀察墅兒童的發展階段劃分為幼兒期、兒童期、少年朗、青年期四個階段,空壬同的階段,兒童發展有不同的特點,教育應適應與遵循兒童發展予自然順序。幼兒期(出生到兩歲)是兒童發展的第一階段,教育的吉更E2容是體育。兒童期(三歲到十二歲)為第二階段,盧梭認為這是“理智的睡眠期”。因為這個階段的兒童沒有觀念,沒有真正的思維和判斷,只有感覺印象,所以這個時期應主要對他們進行感官教育。少年期(十三到十五歲)為第三階段,盧核認為這是人類一生中能力最強的時期,智慧教育和勞動教育是這個時期的主要教育內容。青年期(1‘六到二十歲)為第四階段,盧稜認為這是情慾的發動期,道德教育是這個時期的主要內容。三、注重實物教學和活動教學的觀點盧稜認為感覺是知識的門戶,把感覺經驗視為發展理性的憑藉,在知識教育上極為注重從外界事物獲得印象,他認為對事物有了直接的接觸和觀察之後,才能真正地瞭解事物的意義和觀念。他認為:除非不能把實物給兒童看,否則永遠不要以符號代替實物。他明確提出:“以世界為唯一曲書本,以事實為唯一的教訓。”他響亮地提出這樣一個口號:“用實際的實物!用實際的事物啤在強調教學直觀性的同時,盧梭還很重視讓兒童在活動中學到知識。如在對兒童進行感官教育時應給兒童提供一些活動,在活動中使兒童透過感官學會怎樣去感受、怎樣去模、怎樣去看和怎樣去聽。在選擇學習的內容時,盧核很注意趣味性和實用性,他提出:”需要拋棄那些不適合於我們天然興趣的東西,而且要把學習的範圍限制於我們的本能促使我們去尋求的知識”、“問題不在於他學到的是什麼樣的知識,而在於他所學到的知識要有用處”,因而盧梭反對死讀書,提倡在現實生活巾探索事物的規律,透過活動和實踐來掌握真正有用的知識。四、反對體罰但注重自然後果的觀點封建社會對兒童做錯的事或犯下的錯誤往往採取懲罰的方法來恐嚇、威脅兒童。盧校對這種懲罰的方法很不滿,認為違犯了自然教育的原則。盧梭認為:“我們不能為了懲罰孩子而懲罰孩子,應當使他們覺得這些懲罰正是他們不良行為的自然後果”,按照“白然後果”的原則,如果發現孩子有冒失的行為,則我們“只需讓他碰到一些有形的障礙或受到有他們行為本身產生的懲罰,就可以加以制止;這些懲罰,他是隨時都記得的,所以,無需你禁止,也能預防他頑皮搗亂”。例如當兒童打破他房間的宙子時,我們就讓他晝夜都受風吹,即或他傷風也不要怕,因為寧可讓他著涼,不可讓他發瘋,使他從行為自身產生的懲罰中得到教訓。最後,當他不接受教訓,繼續去打破窗子時,我們就乾脆把他關在一間沒有宙子的黑房間裡,直到他在這裡感到心煩,並能記取這個教訓後才向他訂約,以保證不再打破畝子為條件,恢復他的自由。盧梭認為這樣做,並不是對兒童的懲罰,而是他的過失的“自然後果”。

盧稜的自然教育思想,在教育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直至現在,盧梭提出的問題仍然是教育中的重大課題,這個理論第一次把教育的物件即兒童提到了中心的地位,與盧檢同時代的德國哲學家康德

《愛彌兒》讀書筆記14

讀盧梭的《愛彌兒》,我是純粹從教育的視角,並從放下對這位天才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文學家及民主政論家的一些成見(如他所深信不疑的地心說、上帝論等)後開始的。即便如此,對於他對中國的偏見我還是不可接受,如果盧梭能活到今天,也許他會有所改善。西方國家對中國長久的偏見和詆譭實在是根深蒂固(新冠疫情防控再次表現且尤甚),那怕是這樣一位智慧的思想家也完全不例外,實在令人遺憾。

《愛彌爾》一書盧梭表面論述的是資產階級的教育,但其核心我認為更是要闡發其資產階級社會政治思想觀點,也正因為如此,他觸痛了當權派,才受到通緝和驅逐。作為一本借論述教育為手法的著作,其教育思想與觀點獨到,值得我們引以思考及借鑑。盧梭的教育思想來自於其一直來形成的自然哲學觀點,他在《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裡就抒發過對人類自然狀態平等、自由、不失本性的崇尚,所以他才虛構了“愛彌兒”這個人物,對其進行適應自然發展的自然教育,把這種服從自然的教育法則,毫無保留的、原原本本地施行到了愛彌兒的身上。

在盧梭看來,自然教育就是要遵循人身心發展的規律,按年齡特徵對兒童進行階段性目標教育,要主張兒童進行勞動、自由、平等、博愛教育,要培養他們學會謀生的手段等,這一些對於現代教育其意義依然非凡。其所倡導的教育手段是要讓受教育者親歷生活和實踐,透過感官在生活和實踐中去感受和獲得知識。他所主張的教育方法是實物和直觀教學法,抵制的是抽象的讀書法。盧梭在自然教育思想的施行過程中,片面強調從實踐中獲得知識,而忽視從人類積累的科學文化知識中得到教育,這與他自然神論的唯心主義是息息相關的。任何事物如果走了極端,其偏面性也就凸顯無疑,所以我們有必要以辯證唯物主義的思維方式來加以甄別。

盧梭對愛彌兒的教育過程主要分為五個階段來實施。第一階段是2歲以前的嬰兒時期;第二階段是2-12歲;第三階段是12-15歲;第四階段是15-20歲;第五階段20歲以後。在這五個階段中,他的教育充分體現了人成長規律中的重要身心特徵,同時也緊緊把握了人作為社會一員的社會性規律。第一階段主要強調體育教育,促使自然發展;第二階段主要強調感官教育,促使思維能力的逐步形成;第三階段是在感官教育的經驗下,施行智育教育;第四階段著重進行德育教育,為進入社會打下必要基礎;第五階段主要是進行愛情教育,既體現人成長本身生理與心理需要,同時也體現社會性的必需性。

盧梭按年齡特徵分階段施行教育的思想為現代教育發展提供了很好的方向,特別促進了教育心理學的發展。今年,我們學校成立的教育心理學的研究小組,強調教師對學生年齡特徵充分研究並施以針對有效的教育,引導全體教師做專業,走專業化道路,這個理念與盧梭的教育思想不無聯絡。當然以現在教育眼光來審視盧梭的教育思想,他把體育、智育、德育等以孤立階段的形態來進行隔離化的實施,違背了人在成長過程中各種能力連續性發展的基本規律,其不科學性也是不言而喻的。

要透過作者的偏見和我們自已的偏見去看出教育的真相,這的確是件不容易的事。順其自然,不是任其自生自滅,而是對其自然成長髮展規律必要認知後的精準施策。在教育探索和實踐的路上,我們不能像驛夫那樣追趕路程,而是要像旅行家似地沿途觀賞。對於教育我們心中不只是想到一個起點和終點,而且還要想到起點和終點之間相隔的距離。

《愛彌兒》讀書筆記15

開啟《愛彌兒》這本書之前,我沒有想到盧梭這樣的啟蒙思想家會寫一本育兒書,還是分年齡段來寫的(0-2歲,2-12歲,12-15歲,15-20歲,以及20歲之後的愛情與婚姻),乍一看目錄頗有點實用育兒手冊的感覺。書讀下來才發現,盧梭寫這樣一部教育論著並不奇怪,他的教育思想和他的政治思想一脈相承。在《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中,盧梭就闡述了野蠻人在自然狀態中生來自由平等,是人類踏入文明之後產生了種種慾望,才造成了人類之間的不平等的觀點。這是盧梭倡導自然教育的起源,是《愛彌兒》的理論基礎。

盧梭認為,好的社會制度能使人改變自己的天性,讓他由獨立的個體(自然人)變為共同體的一部分(公民),從而個人慾望與社會責任能夠合而為一。然而,他似乎對現實中好的社會制度並不抱希望,因此教育的目標之間存在衝突。在第二章中他寫道:「因為我們不得不同自然或社會制度進行鬥爭,所以我們必須做出選擇,即到底是培養一個人還是培養一個公民?由於這兩個目的是相對的,所以與此相對應的兩種教育形式也是相對的:一種是公共教育,另一種是家庭教育。」對於公共教育,盧梭推崇柏拉圖的《理想國》。在《理想國》中,家庭並不存在,孩子一出生便由國家撫養和教育。而盧梭在《愛彌兒》這本書中更偏重家庭教育,即如何培養一個人。

盧梭設想自己是一個想象中剛出生的孩子愛彌兒的家庭教師,負責教育愛彌兒一直到成人,藉此來陳述其教育原則。貫穿全書的是盧梭的自然教育法,即遵從孩子的天性,減少人為干預。因為盧梭認為人的天性是好的,恰恰是由於後天社會灌輸種種不好的觀念才讓人變壞了。舉例來說,在0-2歲的那章,盧梭寫道:「伴隨著啼哭聲,孩子來到了這個世界,並且在啼哭中度過整個嬰兒期。為了讓他們止住哭聲,我們打他們、罵他們或者哄他們。不是他們逗我們開心,就是我們逗他們開心;不是他們順從我們,就是我們順從他們;不是他們命令我們,就是我們命令他們。在我們和他們的關係中,絲毫沒有折中的餘地。如此一來,孩子們的頭腦中形成的第一種觀念就是支配和奴役。他們還沒有學會說話就開始命令人了;他們還沒有學會走路,就開始順從人了;他們還沒有是非觀念,根本就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就開始接受懲罰了。」若是遵從自然法則,除非是真正的需要,嬰兒的啼哭不一定要理會,「必須讓他養成這樣的習慣:不命令人,因為他不是誰的主人。也不命令東西,因為東西是不聽他的命令的。」

盧梭認為12歲以下的兒童適用感官教育,因為他們還沒有發展出理性,也因此反駁洛克「用理性去教育孩子」的觀點。在他看來,不要跟孩子講大道理,因為他不可能明白,也不要講那些他們根本就沒有興趣的問題,比如說他們成年的幸福、別人的尊重,以及將來的利益等等。另外,盧梭認為寓言不適合給孩子讀,因為他們無法領會隱含的寓意,對孩子說話應該直截了當。他也不主張讓孩子去背誦那些或悲或喜的臺詞,或者去學習一些辯論的技巧,因為「他們不可能將那些都不懂的事情講述得繪聲繪色,更不可能將那些都沒經歷過的情感演繹得真摯動人。」

12歲以後,就可以開始培養學生的理性了。導師只需提出問題,讓學生自己去尋找答案。簡單來說,就是不要教,尊重孩子,相信他是一顆種子會自己生長,而不是一個任我們充填的容器,他就有機會長成他自己。另外,盧梭強調了兩遍「讓他們去實踐」,認為知識不應從書本中而來。從地圖和地球儀上學地理,不如帶他到野外去實地勘測。他給愛彌兒讀的唯一一本書是《魯賓遜漂流記》,這本書也是自然教育法的最好註解。

愛彌兒15-20歲的時候,盧梭開始引入道德的教育。要讓他看到別人的痛苦,從而喚起他本性中的同情心,並且透過學習歷史來了解人性。盧梭認為,自愛是人類唯一的天性。首先是愛自己,然後是愛自己周圍的人。由自愛而產生的對他人的愛,推至對全人類的愛,是人類正義的本源。盧梭開始讓他走入社會,接觸不同的人,研究社會習俗。這是在他已具備理性的前提下發生的,因為這時他有了自己的判斷力,能夠批判地看待社會上的一切。

最後一章涉及婚姻和對女孩的教育。盧梭不認為男女平等,這一方面是受時代所限,另一方面也源於自然狀態下男女的差異。當愛彌兒陷入與蘇菲的熱戀中時,盧梭教導他控制自己的慾念,追求德行,並帶他離開了蘇菲,開始為期兩年的遊歷。在遊歷中,愛彌兒開始研究政府和社會制度。盧梭相信,愛彌兒在對那麼多的社會制度進行了考察之後,是不會盲目地去信任它們的,它們根本就不值得擁有他的信任。自由不依靠政府和法律,而是發自人的內心——一個自由的人,無論走到哪裡,他都是自由的。從這裡也能看到盧梭對政治的悲觀,他並不希望把愛彌兒培養成一個有志於改變社會現狀的人,而是教給他如何在敗壞的社會中遵從自然法則,不受別人的偏見左右,過有道德而自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