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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文和狀物作文的區別

說明文和狀物作文的區別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大家都經常接觸到作文吧,根據寫作命題的特點,作文可以分為命題作文和非命題作文。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篇優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說明文和狀物作文的區別,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說明文是以說明為主要表達方式來解說事物、闡明事理而給人知識的文章體裁。它透過揭示概念來說明事物特徵、本質及其規律性。

  說明文雖然是以說明為主要表達方式的一類文種,但若沒有其他表達方式(如敘述、議論、描寫等)的恰當配合,則無法圓滿地完成向讀者介紹事物、解釋事理的任務;而從學習寫作說明文的角度講,如果能確切瞭解表達方式的綜合運用在說明文中的重要作用,注意準確使用敘述、議論等方式來輔助說明,說明文就能寫得有聲有色,文采斐然。(節選自《應用寫作》雜誌20xx年第3期《說明文中表達方式的綜合運用》)

  說明文實用性很強,它包括廣告、說明書、提要、提示、規則、章程、解說詞、科學小品等。

  說明文一般介紹事物的形狀、構造、類別、關係、功能,解釋事物的原理、含義、特點、演變等。

  文藝性說明文是透過文藝的形式介紹科學知識的說明文。

  初中說明文閱讀技巧說明文主要考查考生從文中準確獲取資訊的能力,設題主要圍繞準確認讀、準確理解、準確篩選來考慮。

  考題常設定干擾性因素:

  (1)增減擴縮,就是對原文的句子加以改動,透過增加某些字或減少某些詞語的辦法,擴大或縮小說明範圍。

  (2)魚目混珠,就是用似是而非的詞語或句子來替代正確的,造成歧意。

  (3)顛三倒四,是指設定選項時,有意將原文的句子關係打亂,造成理解的難度,如顛倒因果關係,攪亂先後次序。

  (4)無中生有,就是利用考生的思維慣性,誘考生用想當然代替清醒的理性思考。

  解題的程式,有句順口溜:“先讀原文通大意,再讀題幹做標記,找出範圍對應句,比較選項看差異。”

  先讀原文,完成3個任務:

  (1)瞭解文章大意,即說明的物件,各段之間的聯絡,作者的見解及相關材料。

  (2)給段落標上序號。

  (3)給重要句子和關鍵詞語做上記號。

  其次,讀題幹很重要,要給重要詞語做上標記。如1999年卷第1題,可做如下標記:“本文第一自然段提出了一種假說,對這種假說理解不正確的一項是”3標記。第一處是命題點所在的位置,第二處是試題考查的內容,第三處是選擇答案的標準。

  第三,找出答題的範圍和對應句是答題的實質性階段。一般來說,答案的檢索區間應在命題點的附近,如第1題答案在第1段或第2段。找對應句更重要了,可以說找到了對應的句子,就基本上找到了答案。比較選項找出差異是最後一步,即完成答題。如第1題B項說:“比起人類來,冬眠的哺乳動物在更寬的範圍裡發生了變化。”漏了“調節性”幾個字,與文章原意不合。

  說明文閱讀題都是單項選擇題,選擇正確選項方法有三:直選法、排除法、類推法。

  直選法,即直接選出正確答案。這種方法適用於一目瞭然的題目,有的答案自己一下子能夠確定。也適用於“選非題”,如選出“不正確的一項”、“不符合文意的一項”。

  排除法,可適用於一切型別的選擇題。它透過排除不合題目要求的選項,將正確的答案顯露出來,提高答案准確性。用排除法要找準“第一知識點”,即首先要排除的選項被排除的依據,須具備2個特徵:一是判斷得最準確,二是最有價值,確定這個知識點後可排除較多的選項。

  類推法,適用於部分選擇題。根據合理推斷,迅速排除某些選項,或根據已知情況推斷未知情況,迅速確定答案。

  1、說明文的結構:

  連貫式、總分式、並列式、遞進式、對照式(結構包括段落)。一篇完整的說明文常常是幾種結構綜合運用的。

  2、把握結構的意義。

  說明的順序

  1、說明的順序:

  空間順序(也可稱事實順序)、時間順序(包括髮展順序)、事理順序(也可稱邏輯順序)。說明文中也會出現以一種順序為主兼用其他順序的現象。

  2、弄清順序的意義。

  說明的方法:

  1、舉例子:使文章更加具體,更有說服力,更客觀的說明了事物。

  2、作比較:說明某些抽象的或者是人們比較陌生的事物,可以用具體的或者大家已經熟悉的事物和它比較,使讀者透過比較。得到具體而鮮明的印象。

  3、下定義:用簡明的語言對某一概念的本質特徵作規定性的說明叫下定義。下定義能準確揭示事物的本質,是科技說明文常用的方法。

  4、畫圖表。為了把複雜的事物說清楚,還可以採用圖表法,來彌補單用文字表達的缺欠,對有些事物解說更直接、更具體。

  5、作詮釋。從一個側面,就事物的某一個特點做些解釋,這種方法叫詮釋法。

  6、打比方。利用兩種不同事物之間的相似之處作比較,以突出事物的.形狀特點,增強說明的形象性和生動性的說明方法叫做打比方。說明文中的打比方的說明方法,同修辭格上的比喻是一致的。不同的是,比喻修辭有明喻、暗喻、和借喻,而說明多用明喻和暗喻,借喻則不宜使用。

  8、引資料。為了使說明的內容更充實具體,可以引資料說明。引資料的範圍很廣,可以是經典著作,名家名言,公式定律,典故諺語等。

  10。列數字。為了使所要說明的事物具體化,還可以採用列資料的方法,以便讀者理解。需要注意的是,引用的數字,一定要準確無誤,不準確的數字絕對不能用,即使是估計的數字,也要有可靠的根據,併力求近似。

  說明文是以說明為主要表達方式,對事物、事理進行介紹、解說的一種文體。

  1、概述式

  開頭用簡潔的語言介紹事物的概況,給人以總體形象。

  2、描述式

  開頭描寫事物的特徵或狀態,讓讀者有一個直觀的總體認識。

  說明文的結構由事物的性質確定,一般來說,確定它的結構可從以下兩個方面考慮:

  說明文的結尾一般是自然結束,說明清楚了,文章就結束了。有的說明文最後再次歸結特徵,有利於讀者區別事物。如《故宮博物院》最後寫道:“站在景山的高處望故宮,重重殿宇,層層樓閣,道道宮牆,錯綜相連,而井然有序。這樣宏偉的建築群,這樣和諧統一的佈局,令人不能不驚歎。”結尾直接點出了故宮建築群的特徵:宏偉、和諧、統一。有的說明文,結尾作一些補充性的說明,或開拓讀者的視野,或增強說明的準確、嚴密程度。如《看雲識天氣》結尾是這樣寫的:“在某些情況下,看雲識天氣往往要受到限制,因而,還是要依靠天氣預報。”這一補充,比較全面地說明了“看雲識天氣”的作用,增強了說明的科學性。事理說明文是闡明抽象事理的。這種說明文主要是說明事物的本質、事物內部或事物之間內在聯絡一類問題棗事物的起因、功用、關係等等進行解說。

  弄清說明物件,首先要弄清是寫事物說明文還是事理說明文。弄清說明物件可以從審題入手。如《食物從何處來》,它的語法結構是“食物‖從何處來”。文章要說明的是食物“從何處來”,即要說明食物是怎麼樣來的。《雄偉的人民大會堂》,“雄偉”是個修飾語,指出說明物件的特徵,“人民大會堂”是說明物件。由此可以判斷出《食物從何處來》是事理說明文,《雄偉的人民大會堂》是事物說明文。

  弄清說明物件之後,就要就題立意——確定中心思想。確定中心思想時,要注意以下三點。首先是正確。也就是說,我們解說的事物的本質及規律性要有科學的根據,經得起實踐的檢驗。其次是深刻。深刻是指說明事物要透過現象揭示本質,反映事物內部的規律性。要使讀者不僅瞭解事物“是這樣的”,而且要明白“為什麼是這樣的”。第三是集中。所謂集中就是重點突出,中心明確。我們對客觀事物的認識是多方面的,感性材料是豐富的,但在確定中心時不能沒有重點,沒有中心,不能企圖在一篇文章裡面面都說到。如果面面都講得不深不透,反而會把中心思想給湮沒了。

  依據說明物件和說明目的的不同,說明文可分為事物說明文和事理說明文。事物說明文的說明物件是具體事物。透過對具體事物的形狀、構造、性質、特點、用途等作客觀而準確的說明,使讀者瞭解、認識這個或這類事物。事理說明文的說明物件是某個抽相視理。將抽象事理的成因、關係、原理等說清楚,使讀者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明白這個事理“為什麼是這樣”是其主要目的。因此,不管是事物說明文還是事理說明文都要求作者對說明的物件進行真實的介紹,這其中,我們不乏感受到文中的科學精神。物說明文是對事物進行詳細介紹的文體形式,而事理說明文是對道理進行詳細介紹的文體形式。區別是前者針對事物,後者針對道理。說明文的說明物件是你要說明的事物。

  而寫物文寫的是這個東西,或借物抒情寫物文比較注重描寫,語言生動形象,可用修辭,比喻,誇張,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