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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物業公司霸王條款的一封信

致物業公司霸王條款的一封信

各位領導:

  我們是華海尚都三期房產的業主,2014年1月20號,華海尚都售房部通知我們三期業主去售房部辦理交房手續,可大家去了以後對售房部公告欄的'收房告事議論紛紛,現就大家議論集中的焦點介紹如下:

  售房部通告如下:物業服務中心:(霸王條款)

  1、物業服務費(按建築面積收取):收取2014年1月20日至1015年12月31日期間物業費。7、8、17、18及安置1號樓(這5棟樓房就是華海尚都的三期房產,屬於高層樓房)按每月每平米1.5元計算(每年每平米18元計算):地下停車位物業服務費每個每年500元;車庫物業服務費按每年每平米15元計算;商業門點物業服務費按每年每平米10元計算。

  2、樓道公共照明費:每戶每年30元。

  3、裝修保證金:住宅按5000元(套)收取;商業門點按每戶10000元收取。(注:裝修全部完工後驗收6個月憑收據無息退還。)

  4、裝修垃圾清運費:按建築面積每平米4元收取。(注:用於傾到裝修垃圾,不退還。)

  5、裝修管理費:每戶300元(注:一次性收取,不退還)

  6、辦理裝修人員出入工本費:每人10元一證。(注:一次性收取,不退還)

  現華海尚都2014年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公告:

  華海尚都物業服務中心於2013年12月開始收取2014年物業費,收費標準如下:區域:A區(高層)收費標準,2014年3月30日前,每平米每年按10元;2014年6月30日前,每平米每年按12元;2014年6月30日以後,每平米每年按15元收取。B區(步梯樓):2014年6月30日以前,按每平米每年6元,2014年6月30日以後,每平米每年按7元收取。

  三期業主討論的焦點:

  1、物業服務費收取,一個小區兩種收費標準。收費檔案在那裡,根據什麼收取的。

  2、裝修保證金:每戶按5000元(套)收取,裝修全部完工後驗收6個月憑收據無息退還。

  3、為什麼一次性收取2年的物業服務費。

  4、裝修管理費:每戶300元(注:一次性收取,不退還)

  5、裝修垃圾清運費:按建築面積每平米4元收取。(注:用於傾到裝修垃圾,不退還。)

  6、新業主需要把所有費用都繳納清楚,方可去物業管理中心領取房門鑰匙。我們與開發商買的房子,為什麼領鑰匙去物業管理中心,應該把開發商需要業主繳納的手續費用辦理清楚就可以在開發商那裡領取房門鑰匙把,疑問?物業公司有權拿著新業主的房門鑰匙強制收取不合理的費用嗎?這樣做合理合法嗎?這種霸王條款何時能了?

  經過業主與物業公司交涉,交房一次性收取物業服務費2年減為1年,裝修保證金,每戶按5000元(套)收取,裝修全部完工後驗收憑收據無息退還。

  三期業主的要求:

  1、物業服務費與二期業主繳費一致為每年每平米10元收取(一個小區同一個標準收取),

  2、裝修保證金:每戶按5000元(套)收取,要求根據當地情況收取。(當地一般小區這個收費都在500到2000)

  3、裝修管理費:每戶300元(注:一次性收取,不退還)

  4、裝修垃圾清運費:按建築面積每平米4元收取。(注:用於傾到裝修垃圾,不退還。)

  業主要求把物業服務費收取的各項收費標準檔案出示給業主。(沒有物價部門正式收費檔案,就為亂收費)

  尊敬的領導,我們三期房產業主只想維護自己合理合法的權易,這種霸王條款讓廣大業主倍感氣憤與無奈,只請求一個小區同一標準收取費用,請領導同志查實情況,為我們三期業主維護自己的權易做主,以使我們新業主等了兩年之久的房子早日入住。

  華海尚都三期房產業主

  20xx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