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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文的特點和寫作要求

說明文的特點和寫作要求

  在國家教育部制定的《語文課程標準》中,寫說明文是對中學生的要求。

  說明文是用說明的表達方式來解說事物、闡明事理、給人以知識的文章。簡單地說,說明文就是把你要寫的物件介紹給讀者,其標準就是介紹的是否清楚、明白、易懂。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說明與人的關係十分密切,你經常要向人們介紹事物或者某種道理。所以,說明並不是神秘的事情,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會。

  對於寫說明文來說,其題材領域十分寬廣,大到宇宙小到一根鉛筆都可以說明,都能寫成說明文。比如,做飯、做菜、穿衣睡覺、治病防病、吃飯喝水,這些日常行為都可以寫成說明文,再比如,春夏秋冬、風雨雷電、水、空氣這些自然現象也可以寫成說明文,鋼筆、課桌、書籍、本子這些學習用品還可寫說明文,城市、村莊、學校等等地點場所也可以寫成說明文。與此同時,怎樣寫、怎樣聽課、怎樣考慮這些做事情的道理也可以寫成說明文,稱為事理說明文。應該說,我正在寫的這篇《說明文的特點及寫作要求》就是一篇事理說明文。

  說明文的特點在於說明、介紹。與記敘文不同,記敘文是記人敘事,所以說明文不以人物活動和故事情節為主,它是對事物的靜態介紹。與議論文也不同,議論文是海闊天空地擺事實講道理,有論點、論據、論證,而說明文中的事理說明文就是就此事的道理做靜態介紹。

  知識性、通俗性和條理性是說明文的三大特點。

  知識性是說明文的本質特徵。對一個事物缺乏知識,我們可以寫成記敘文,但絕對寫不成說明文。說明文正是要介紹該事物的知識,沒有知識怎樣說明呢。

  通俗性也很重要,事物本身的'結構、形態、歷史及其科學知識是很複雜的。我們寫說明文的目的就是要把這些複雜變簡單,把深奧變通俗,所以寫出來的文章,要使有點文化的人都能看懂,不要把明白人給繞糊塗了。

  條理性是指說明文的行文結構。既包括整篇文章的結構,也包括一個段落的結構,還包括兩句話之間的結構,都要有條理。要按部就班地去說明,有條有理地、清清楚楚地說出來。在結構上,說明文沒有記敘文和議論文那麼自由。

  所以,在說明文的寫作中,要普遍注意以下方面:一是要有該事物的知識,二是要抓住事物的特點進行說明,三是要科學地安排說明順序,四是採用恰當的說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