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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00字以上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00字以上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嘗試過寫作文吧,作文是從內部言語向外部言語的過渡,即從經過壓縮的簡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語言,向開展的、具有規範語法結構的、能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語言形式的轉化。你寫作文時總是無從下筆?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00字以上,歡迎閱讀與收藏。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00字以上1

  人們都說: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是精神的食糧,是智慧之門的鑰匙,是甘甜香醇的美酒,讓人回味無窮。在我來說,一生中最舒服的感覺,就是在書的海洋裡盡情遨遊。在我讀過的書中,我最喜歡的一本便是《不生氣的智慧》了。

  被稱為“現實主義藝術大師”的屠格涅夫說:“凡事只要看得淡些,就沒有什麼可憂慮的了;只要不因憤怒而誇大事態,就沒有什麼事情值得生氣的了。”這話不假,因為唯有巧妙地澆滅或利用這團怒火,才能讓生命在擁有寬度的同時也收穫了長度。有人說:“怒氣會讓人愚蠢,閒氣會讓人失神,怒氣會讓人灰心,壞脾氣會害死一個人。”

  我們生活的世界多美好,但同時也會存在著缺陷。開心的背後會有難過;消極過後會積極;失去一個美好的,你會得到個更好的。任何事物都是相互的。在我生氣,或不開心的時候,我都會去翻翻我的摯愛—《不生氣的智慧》,這本書就像一個滅火器一樣,翻開讀一讀會把我身上的怒火立馬滅掉;這本書就像一個有魔力的風一樣,翻開讀一讀會把我頭上的愁雲都趕走了,簡直是我的心靈雞湯一樣。—這就是我喜歡它的原因。

  書籍是一艘輪船,能載著我們在知識的海洋中穿行;書籍是一架梯子,能引導著我們登上知識的殿堂;書籍是一盞燈,能照亮我們前進的路。不要隨意發脾氣,誰都不欠你的。漫漫人生,渺渺前程,我們卸下心中的枷鎖,讓一顆自由快樂的心伴我們前行!因為:不生氣是一種修養,更是一種智慧。只有掌控了自己的情緒,不隨便制怒、發怒,才能擁有健康平和的心態,才能過一種不生氣、不糾結、從容、豁達的幸福生活。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00字以上2

  我喜歡許許多多的書之中,《福爾摩斯》算是我最喜歡的一套吧,我們班大部分都喜歡。因為它充滿神奇,也很好看。

  《福爾摩斯》講的是福爾摩斯探案的故事。故事有的十分刺激,十分驚險。有時福爾摩斯在探案時被兇手算計,有生命危險,讓人很擔心。

  我最喜歡的故事是美麗的兇器。這個故事有許許多多的謎題。讓福爾摩斯也束手無策。但後來透過一條條的線索,終於找到了兇手,並知道了殺人兇器是水銀這種看起來很漂亮的有毒物質。

  這本書裡邊的人物被畫成了動物,很好玩。並且裡面的字也有一些誇張。或配上插圖。在結尾,還有許許多多的科學知識。也有漫畫可以看。有時還有一個小實驗,來檢驗一些事物,我喜歡實驗,所以讀到這裡,我非常仔細的看。

  還有,之所以喜歡這套書。是因為這套書不僅給人感覺很刺激,也有神秘感。圖畫生動有趣。我很佩服福爾摩斯說話的方式,個人交談中能得到許多的線索,許多人在不經意間就能告訴他線索了。並且用幾句話把別人不願意做的事讓他心服口服,最後願意做了。還很佩服他安慰小朋友時,每次都能讓小朋友不會感到自己的親人失去雖然痛苦,但很快就恢復了心情。

  我也佩服我福爾摩斯根據一點小線索能推出兇手的特點。並且抓住兇手後,會把他的東西還給他。處事很人情化。做事不會很粗暴。並且能控制住他的情緒,遇到危險很冷靜。能在不經意的遺忘物品中,問出許多有價值的線索。在我們班許多同學心目中他都是神一樣的存在。

  我很佩服福爾摩斯機智勇敢。希望我能學習他優秀的品質,成為像他一樣的人。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00字以上3

  書,就像一束鬱金香,沁人心鼻;書,就像一輪紅日,撥開我心中的雲霧;書,就像一支畫筆,為我的生活錦上添花……

  我最喜歡看的書是《木偶奇遇記》,當初看到有書的同學們看得津津有味的樣子,我便苦苦哀求媽媽幫我也買一本。一段時間後,書被寄回來了,就這樣我將這本“來之不易”的書放到了“最喜愛”的寶座上。

  這部童話的主人公——匹諾曹是個調皮的木偶,他天真無邪、頭腦簡單、好奇心強。另外,他又缺乏主見、沒有恆心、禁不住誘惑。真是因為這樣,他經歷了許多事情。

  我喜歡這個故事,它講述了木偶匹諾曹為了看戲不惜賣掉課本,在回來的路上受到狐狸和貓的欺騙,差點被他們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後,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進監獄。出獄後他被迫當了看家狗。夜裡,因幫助主人抓住黃鼠狼而重獲自由。他一心想成為一個用功讀書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誘惑。在壞同學的慫恿下,逃學到海邊看鯊魚。後來他又被賣到玩具國,變成了一頭驢子。最後他在鯊魚腹中意外與父親重逢,並設法逃了出來。從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還要學習。最後,仙女把小木偶變成了一個真正的孩子。

  我還喜歡書中的插圖,從插圖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諾曹那一個個調皮可愛的樣子,真是引人發笑啊!

  我有一個習慣,一旦看到好書,就想盡快看完它。為了儘快看完這本書,早上一早起來看,吃飯的時候看,晚上我也會看……總之一句話——有時間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這本書,你就會想這本書已經沒用了,NO!你知道“煮書”嗎?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書一看再看。沒錯,我已經看得要把這本書背了出來。

  一本你喜愛的書可以把我們帶到浩瀚的天地,帶我們領略人認識的真諦,讓你在書的王國遨遊,讓你的靈魂更見美麗!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00字以上4

  書就像指明燈,照耀前行的路;書就像一扇門,帶領我們通往成功的道路。我喜歡閱讀,它讓我的心靈得以淨化,它讓我的思想得以昇華。在我看過的許多書中,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斑羚飛渡》,因為我比較喜歡小動物,而這本書對動物的描寫非常的細緻,看完它我有諸多感想。

  動物大王沈石溪

  看完這本書,我由衷的佩服他,怎麼會把動物情感描寫的這麼細膩呢,怎麼會把動物的動作描寫的這麼細緻呢,怎麼會對動物的習性如此瞭解呢。他是怎麼做到的呢,通過了解我發現為了寫好文章,他與動物都相處過,與他們一塊生活過。他到過動物園給馬鹿餵食,他與駝峰一起生活,他甚至把蜥蜴和蟒蛇當做寵物。由此我想到平常寫作文時,也要注意多觀察,多瞭解,這樣才能把文章寫好。

  他說:“生命苦短,一個人的精力和能力是有限的,一生中能做好一兩件事就算不錯了。”是呀,我在想我是不是也應該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認真學習,多閱讀,做好作為一名小學生該做的事。

  豐富多彩的動物世界

  讀完這本書,我知道了羊的懦弱,狼的勇敢,鹿的團結,馬的忠誠,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斑羚飛渡。在面對死亡時,它們會想到犧牲一半來保全另一半;選擇犧牲年老的來保全年幼的。我在想犧牲也許意味著發展,如果在困難面前,每個都想著逃命,可能無一生還。從動物身上我也學到了很多優秀的品質,作為我自己在平常的生活和學習中,我要努力學習,多幫助別人,多做好事,做一個老師和同學都喜歡的人。

  讀完《斑羚飛渡》,我為動物們的精神所讚歎,它使我懂得要多為別人著想,學會付出。同時我也希望人類不要捕殺動物,與動物和諧相處,做動物的朋友.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00字以上5

  我喜歡和小夥伴一起玩;我喜歡和爺爺奶奶一起去公園;我喜歡和爸爸媽媽一起區旅遊;但我最喜歡的還是讀書。前蘇聯作家高爾基曾經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我對這句話的體會,在剛上學前,我還只是個每天把鼻涕往衣服上抹的小女孩,記得,我接觸的第一本書是畫報,從此,我愛上了看書,閱讀量也越來越大,現在,我就來介紹一下我喜歡的一本書《睡蟒蛇邊的雪兔》。

  在昆明圓通山動物中,工作人員為了節省飼料,用價格低廉,繁殖速度飛快的雪兔來餵飽一條珍貴的黑尾蟒,先後有二十多隻雪兔全都成了大蟒蛇的“一道菜,無一倖免。但是,當一隻叫”大耳兔“的母兔被扔進蛇舍時,發生了讓我,讓作者震驚的事。它開始和別的兔子沒什麼兩樣,驚慌失措,胡亂逃竄,整天寢食難安,縮子角落裡瑟瑟發抖,但以後的日子,它就顯得與眾不同了,母性的力量和生存下去的堅定意志,使它鼓起勇氣,兩次主動攻擊了大蟒蛇。最後工作人員為了保護這條珍貴的大蟒蛇和保全動物園的聲譽,畢竟拿活生生的雪兔來喂一條蟒蛇,從道德上講也不太妥當。終於大耳朵雪兔回家了。

  讀了這本書,我想起2008年5月21日的汶川大地震,有一篇報道特別講述了一個真實的故事,地震來臨時,一個豬圈裡養的一頭兩百多斤的大肥豬正好被壓在廢墟的下面,困了不知多少天它才被搜救出來,當它被就出來時,可以說是皮包骨頭,兩個眼珠子深深地凹了下去,豬蹄子軟軟的,只能發出乾啞的叫聲。不難想象它是怎麼存活下來的,也許是這些天裡,它不斷地告訴自己:“我不會死的,我一定會平安地出去的。“這才得以存活。如果剛被廢墟埋住,它就想:”完了,我完了,我沒有吃的,沒有喝的,過不了多久我就會死的。“結局會是怎麼樣呢?

  這本書讓我收穫了一個道理:“當你身不由己地陷入絕境,絕望只是束手待斃,鼓起勇氣與命運抗爭,才是獲得轉機,闖開一條生存之路。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00字以上6

  “讀一本好書,就是和許多高尚的人談話。”

  “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

  是啊!書,像一座燈塔,指引你前進的方向;書,像一個熱氣球,帶你在知識的天空中自由翱翔;書,向一架望遠鏡,讓你看到外面精彩的世界……

  我讀過許多書,其中我最喜歡的,便是“動物小說大王”沈石溪的那本《第七條獵狗》。書中主要講述了這樣一個感人的故事:

  有一個老獵人,名叫召盤巴,他先後養過六條獵狗,可都被他淘汰了。然後他又養了第七條獵狗,也就是我們的主人公——赤利。赤利非常健壯,令召盤巴十分滿意。可是有一次,召盤巴帶著赤利去打獵,不小心踩到了眼鏡蛇的窩,眼鏡蛇張著血盆大口,準備去咬召盤巴。而召盤巴這時正在和野豬搏鬥,沒有注意到自己的危險,赤利看見了,立刻撲過去咬眼鏡蛇。

  但召盤巴卻誤以為赤利是因為懼怕野豬而退縮了,他甚至想要殺死赤利。最後,赤利在召盤巴的孫子——艾蘇蘇的幫助下逃出生天了。

  有一天召盤巴和艾蘇蘇去放牛,不幸遭遇了一群豺狗攻擊,這時,赤利出現了!它咬死了所有的豺狗,自己卻受了重傷,更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是,赤利還是這群豺狗的首領!

  故事寫到這裡就結束了,我想,赤利可真是一隻忠誠的狗啊!

  在我們身邊,也有像赤利這樣不忘初心、懂得感恩的狗。有一次我在電梯裡碰見了一位叔叔牽著一隻小泰迪,我羨慕地說:“叔叔,你這隻小狗好可愛呀!”“這隻小狗呀,是我撿到的。”叔叔說,接著他給我講述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原來,一天晚上,叔叔在小區附近散步,看見一隻沒有主人的小泰迪,渾身髒兮兮、餓得骨瘦如柴。叔叔見它可憐,於是買了一袋狗糧給它吃。從此,小狗每天都形影不離地跟著叔叔,就像叔叔身邊的小保鏢一樣。這隻小狗可真是像赤利一樣懂得感恩啊!

  狗是人類最忠誠的朋友,如果你善待它,它就會回報你更多,甚至像赤利那樣付出自己的生命!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00字以上7

  在軟綿綿的沙灘上,有許多美麗的貝殼,但唯有一顆美麗又閃亮地貝殼是我喜歡的,那就是我喜歡的一本書——《時間的禮物》。

  這本書雖然不長,但它給我們帶來了認知。從書名就能知道它的意思,時間是最好的禮物,人們要懂得珍惜時間,善於利用時間。世界上唯一不能明碼標價的也是——時間。

  書中講了一個癌症患者在醫院遇見患有癌症的小女孩後,想起了自己的兒子。癌症患者是個擁有無數財富的企業家,但他把時間全部用在了掙錢上,他認為世界上唯一有價值的東西就是時間,一秒鐘就是一秒鐘,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可他忽略了家庭,導致妻離子散,他沒送過兒子上學,沒拉過兒子的手,沒幫兒子吹過生日蠟燭,沒給過兒子擁抱……遺憾的是他的兒子只希望自己的爸爸是個平凡普通的人,不要總是出差,也不要總是應酬,可以陪伴自己多一些,這也許是每個孩子的心願吧。

  當癌症患者躺在病床上回想這一切的時候,他是多麼地悔恨當初的做法,但時光一去不復返,後悔是沒有用的。

  讀完這本書,讓我想起了我的爸爸,我爸爸雖然沒有癌症患者那麼家財萬慣,但他在我上小學以來,一次也沒有接送我上下學的人,儘管知道爸爸忙是因為生活所迫,可是也得有個度。希望爸爸能看看此書,也希望他能從書中感悟出時間的真正意義,這也是我喜歡這本書的原因之一。

  世界上有很多東西可以挽回,唯獨時間不能,但也要學會珍惜眼前所擁有的一切,不能因為時間的重要,而忽略了對家人的關心和照顧。不論友情還是親情,請擠出一些時間陪伴,才不會在將來的某一天悔恨、自責,這才是時間給予我們最好的禮物。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00字以上8

  看到王老師發的主題之後,我便想起了《狼國女王》這本書,因為它有趣而驚險的故事。

  之所以我喜歡這一段是因為這裡面的紫葡萄很勇敢,更是因為他很堅強,他為自己的族群增添了一份光彩,接下來就讓我為大家介紹一下里面的故事情節吧,還要講一下我為何喜歡這一本書的內容。

  狼王盔盔為了救自己的女兒葬身虎口,許多公狼都想獲得狼王這個位置,而年齡最大的老母狼,為了不讓自己的族群繼續爭吵,便讓紫葡萄繼任了狼王,因為他在紫葡萄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氣勢,紫葡萄最初並不想當狼王,但是都不想讓自己的狼群發生爭吵,就只好做了狼王。

  紫葡萄當上狼王之後,酸甜苦辣都嘗過,進管早就不想當狼王了,可是他卻不想讓自己的外祖母傷心。最後紫葡萄帶領的狼族就只剩下四五條母狼、六條幼狼和一隻公狼了,想知道他們是怎樣生活的嗎?後面的故事可是更加精彩!

  只剩下這十幾條狼之後他們又遇見了另一個狼群,紫葡萄記得這一隻狼群是他救過的,在冰天雪地他們打敗了咬死狼王盔盔的那一隻老虎,兩隻狼群併合為一體,紫葡萄又繼續當上了狼國的女王,接下來遭遇到故事我可就不知道了,真的要給你講一講這一說我喜歡的地方。

  《狼國女王》這一本書是由沈石溪寫的,他寫的書籍我都特別喜歡大多數都是關於動物類的,可是我卻偏偏喜歡這一本書,其中他講了紫葡萄的傳奇故事還講了母愛的力量,裡面不僅講了紫葡萄帶領的狼群的驚險故事,還有紫葡萄對自己五個孩子的關愛和寵愛,雖然自己的寶貝都一個一個的走過他的身邊,可是他還是要讓自己的狼族生活得更美好,最好不要讓自己光想起他們的事情,否則就會對不起自己的一生,紫葡萄就是用這樣的事情把自己的狼族壯大的更好。

  大家聽了我對這一本書的簡介,希望大家都可以擁有它或愛護每一本書,因為每一本書都是有他自己最珍貴的地方。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00字以上9

  書,是人類最好的朋友,在茫茫書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歡的,實在不容易,因為我喜歡的書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說出一本中意的書,那就非《西遊記》莫屬了。

  《西遊記》這個名字我5歲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遊記》是什麼,甚至天真地以為它是一種玩具。爸爸媽媽為了讓我知道《西遊記》是什麼,就在我6歲生日那天給我買了32本關於《西遊記》的小人書,也就是它帶我走入了名著的殿堂。於是,我就天天看著上面的漫畫看,我看得愛不擇手,一拿起來就捨不得放下。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認識,直到小學一年級,我藉助拼音才能自己讀懂裡面的字。也就是我第一次看《西遊記》。

  第一次看《西遊記》,我的收穫只有把《西遊記》裡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個滾瓜爛熟。第二次品味它則是在四年級,透過那次細細品味,我發現它比小人書精彩多了。它把孫悟空的勇猛,豬八戒的呆懶描寫的淋漓盡致,他們的颯爽英姿都給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第三次看《西遊記》就是現在了,書裡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著的《西遊記》更精彩了,你看這一段:兩個在半空中一場好殺,咦?:齊天大聖,混世潑牛王。只為芭蕉扇……,書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現在我的面前,戰鬥場面也非常詳細,騰雲駕霧,刀光劍影都十分精彩,給我的氣氛不像是在看書,而是在看一部驚心動魄的電影。這本書我太喜歡了,經常看得不肯放下,連媽媽叫我吃飯都不知道。為此,我經常受媽媽批評,但我還是忍不住要去看。

  這本書給我帶來了很多快樂,比看電視精彩多了,我喜歡這本書。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00字以上10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這句話是非常有道理的。自小以來,我就愛看書,我的書架上已擠滿了薄薄厚厚,大大小小的書,可是在這眾多的書中,我唯獨喜歡那本《魯濱遜流記》

  《魯濱遜流記》的作者是:英國近代小說家丹尼爾。笛福。這本書主要講了:英國青年魯濱遜從小喜歡航海,然而,有一次在太平洋上遇難了,落到一個荒無人煙的小島上,之後,它運用船上所剩的食物和槍彈來捕獵的食用,維持自身的衣,食,住,行,後來當沒有食物,他又用自己種的水稻和大麥,圈養山羊,這樣才得以生存下來,這樣的生存方法持續了28年,他終於在1686年12月19日被告一艘英格蘭的船拯救了。這本書告訴了我許多遇到困難時的解決方法以及在困難面前,不退縮,不向困難低頭,要勇敢的抬起頭來,與他抗爭,這樣才有機會克服困難,戰勝困難的道理。

  魯濱遜的所作所為潛移默化地影響著我,使我在生活和學習中不斷地激勵自己做一個永不退縮的人。

  有一次,我買了一輛腳踏車,價格600多元。一見到腳踏車我心血來潮。決定騎一騎。可沒三兩下就跌下車了。我一氣之下,把腳踏車扔在一旁,坐在石頭上。我轉念一想:魯濱遜在那荒無人煙的島上遇到多少困難,可他都一一克服了,而我這點區區困難有算得了什麼呢?我想起一些之後又精神振作起來,繼續騎單車,成功總是垂青於有恆心的人,最後我會騎單車了。

  《魯濱遜漂流記》,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它激勵著我面對困難不洩氣,不低頭,勇敢地向困難挑戰,戰勝困難。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00字以上11

  媽媽給我買了許多書,其中我最喜歡的要數《金像背後》。

  在這本書中,我瞭解到西方科幻片從鼎盛到衰落的歷程,認識了科幻小說的兩大鼻祖——凡爾納和威爾斯,懂得了神話與科幻的根本區別;看到了西方文明的畸形兒——恐怖片,明白了西方很多人為什麼花錢去尋恐怖、心甘情願地去擔驚受怕的原因;窺見了西方社會在傳統的有規律的生活節奏裡、在和諧幸福的假象背後隱藏著的'尖銳的矛盾。傳統的倫理觀念已經淡泊,人與人之間的相互理解、體貼的可貴感情已經相當程度的喪失;銀幕上的西方政治事件讓我感到觸目驚心;漫話美國戲劇片使我對卓別林有了更深刻的認識;今日好萊塢三代人的生活,使我懂得了資本主義生產決定於利潤。帶著文化與技術雙重性質的電影工業和電影文化都受到資本主義必然規律的制約,它的前途是暗淡的,無論什麼人、什麼力量,都無法挽救它必然衰退的命運;在金像背後,隱藏了形形色色的內幕;英格麗·褒曼和費文·利兩位影星的自傳,燃起了我的影星夢。

  我從小著迷於科幻電影,於是在得到這本書時,便如獲至寶、欣喜若狂地讀起來。在我漫遊了那嚮往已久的神秘世界後,存於心中的迷團一個個被解開。我不僅對科幻片產生的背景、科幻片的製作及其所產生的社會效應有了深入的瞭解,還了解到了一個令人吃驚的事實:我國雖有幾十萬“科幻迷”,但從事科幻影視的卻不足十人,年產科幻片還不到一部。總產科幻片12部,有十部還是翻譯的。科幻片創作史也極為短暫,從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便銷聲匿跡了。這與西方科幻片製作者數以萬計、年產科幻片數十部的現實比起來,真是九牛一毛,讓人感到寒酸。因此,我便立志要從事科幻影視業,用我們自己的科幻片來填補那數以萬“科幻迷”的腦海,從而展示我國工業、文化的發展。

  《金像背後》這本書將陪伴著我,激勵我不斷地前進!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00字以上12

  最近,我看了一本讓我愛不釋手的書——德國漫畫家卜勞恩畫的漫畫集《父與子》。捧著這本幽默而富有深意的漫畫書,我時常忍俊不禁,笑出聲來。一幅幅生動的畫面組成了一個個小故事,雖然沒有語言文字,但每一個畫面都很可笑,可笑的故事背後,都蘊含著一個小道理。

  這本書描畫了一個留著大鬍子的胖胖的光頭父親和一個瘦瘦小小的長著一頭亂髮的兒子之間發生的許多生活中的趣事。爸爸憨態可掬、童心未泯,時常有點兒“二”的行為弄得兒子很無奈!兒子活潑可愛,時常闖點兒小禍,和爸爸玩得很開心!

  其中,《引人入勝的書》描寫了:該吃晚飯了,父親、母親都坐在飯桌前,可兒子上哪兒去了?於是,母親命令父親去找兒子。父親挺著大腹便便的肚子來到兒子的房間,發現兒子正趴在地上聚精會神地看一本書。“還不快去吃飯!”一會兒,媽媽和兒子在飯桌上大眼瞪小眼,爸爸呢?她們來到兒子房間,爸爸正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地看著那本書呢!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都是“書蟲”呀!

  《四張兒童票》說的是:一個陽光明媚的早上,爸爸帶著兒子乘火車去郊外旅遊,父子倆玩的開心極了。中午,爸爸買了三瓶果子酒,悠閒地坐在樹下品酒,兒子則坐在樹枝上跟爸爸聊天。傍晚,走路有點搖晃的爸爸牽著兒子樂呵呵地去車站買票回家。爸爸努力的看著兒子並用手指點數著。不一會兒,回頭對售票員說:“我要買一張成人票和四張兒童票!”很可愛的爸爸!不是嗎?無私的為鐵路部門做貢獻,多偉大!哈哈!

  可樂的小故事連綿不斷,讓我愛不釋手。我感覺這本書中的兒子和我有點像,腦袋裡都有一些千奇百怪的想法 ,還經常闖個小禍。關鍵是我和他都有一個很愛我們的、童心未泯的、可以陪著我們瘋玩的雷人老爸。他讓我們每天都在快樂中渡過。

  我喜歡這本書!我愛我的老爸!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00字以上13

  自古以來,書被人們稱之為摯友、老師,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是全人類的營養品。一本好書會帶給我們豐富的知識和無盡的快樂。我喜歡讀書,更喜歡讀好書。

  放寒假前,老師發給我們一本由義大利著名的教育家——亞米契斯編寫的著作《愛的教育》。直到現在,我還清楚的記得這本書的扉頁上寫的那段話:“一本好書,可以改變無數人的命運。一滴墨水,可以引發無數人的思考。”就是這句話,驅使我用心讀完了這本書。

  這本書的主要內容寫的是安利柯成長的故事。作者以一個小學生的口吻敘述了主人公一年的所歷、所聞、所見、所感,抒發了鄉國之感,師生之誼,親子之愛以及人與人之間的互相友愛之情。透過一個個平常而又滿蘊人情味的生活小事,把愛和美注入讀者的心田。作者用日記的形式來寫作,帶每月又有一篇較長的,結構完整的“每月故事”。這些故事記錄了他在學校、家庭、社會的所見所聞,反映了社會各個階層的狀況,並以高尚的愛心情感聯絡在一起,組成了一幅幅生動的畫卷,帶給我們愛與美的享受。

  我在讀這本書的同時,也認識了幾個新朋友,“小博士”代洛西、“小英雄”洛貝諦、愛幫助人的長隆、可憐的奈利、衣著華麗的瓦梯尼……

  我喜歡這本書,因為這本書沒有任何虛偽的說教,也沒有任何豪言壯語,透過樸素的描寫和精彩的語言,使我知道愛是無私的也是無價的,愛是用任何東西都換不回來的,愛是人間不可缺少的必需品,愛是我們每個人的情感需求。

  如果你看見這本書,一定要用心的、認真的品味,要牢記那句話:“世界充滿愛!”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00字以上14

  高爾基曾說過,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孔子也說過,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書就像我們的朋友一樣,一位好的“朋友”可以使人變得更加聰明、完美,一位壞的“朋友”可以使人變的更加陰險、狡猾,當然,我也有自己喜歡的書——楊紅櫻寫的《非常媽媽》。

  《非常媽媽》這本書內容新穎,幽默。楊紅櫻阿姨用智慧的筆描繪出了幾個媽媽的性格特點和外貌特點……她把每個媽媽的特點都概括起來成為這本書每個大故事的名字,比如說馬小跳的媽媽非常可愛,像個小孩子,楊紅櫻阿姨就把描寫馬小跳媽媽的文章取個名字——天真媽媽,當然每個大故事中還有幾個小故事,有好幾次我讀著讀著就突然笑起來了呢!在書的最後幾頁還有幾個媽媽的名言,和楊紅櫻阿姨與櫻桃們的對話,楊紅櫻阿姨寫到:寫作文最重要的不是技巧,而是一顆容易感動的心。所有的好文章都是有感而發,沒有感動,當然寫不出好文章……看了這些話,我突然有了寫作的靈感!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應該是冉冬陽的媽媽——智慧媽媽,她性格自信,從容,聰慧,在冉冬陽的生日上,她媽媽給冉冬陽講了自己在生冉東陽的經歷,她說:“自然生下來的孩子在來到這個世界之前,就比剖腹產的孩子多了一次歷險的經歷,而這是一次了不起的歷程,是這個勇敢的孩子和偉大無私的媽媽付出了痛苦的代價……”讀完了這一段文字,我體會到了冉冬陽媽媽的偉大和無私,同樣,我也想到了我媽媽生我的時候歷經的痛苦,我以後一定要好好報答我媽媽!正是這樣有智慧的媽媽,讓冉冬陽,包括我知道了一個道理:“孩子的生日,媽媽的受難日。”

  書,就像一朵鮮花,給我的人生添了一絲芳香;書,就像一根畫筆,給我的人生添了一絲色彩……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00字以上15

  洋蔥頭是誰?你猜猜?其實啊!它是一本叫做《洋蔥頭歷險記》的童話集。我愛上了這個洋蔥頭,也從洋蔥頭那裡得到了知識和快樂!

  洋蔥頭裡說過一個非常有趣的故事,叫《小蔥大叔的長鬍子》。當我讀到小蔥大叔說:我的鬍子太麻煩了,我老婆總用它來晾衣服。你看,我的鬍子被衣服夾夾出印來了!我情不自禁的捧腹大笑在笑聲中,我領略了形象比喻的魅力;

  洋蔥頭還講過一個故事,叫《臭烘烘的梨教授》。主人公大白梨不講衛生,三個月才洗一次澡,讀到這我都要吐了。更讓我意外的是,它一出門,就會有一大群蒼蠅跟在後面。它都影響到了我對大白梨的感情了,因為在我咳嗽的時候,媽媽經常用它給做我最愛吃的白梨罐頭,來緩解我的咳嗽,這以後,還讓我咋喜歡它呢?

  另一個我喜歡的故事叫《葡萄師傅的鞋鋪》。戴著眼鏡的葡萄師傅,一直努力想修好每一雙鞋。但葡萄師傅每次都會把顧客的鞋修壞,因為它以前總是粗心大意的,認為每一件事都很容易做好,所以沒人敢去他的鞋鋪修鞋了。一天所有的鞋鋪都關門了,一位非常著急要修鞋的顧客,只能進了葡萄師傅的店鋪。沒想到,葡萄師傅這回小心翼翼、順順利利地把鞋修好了,顧客非常感謝葡萄師傅。

  讀到這,我非常欽佩因為他的用心,滿足了顧客的心願,終於這一次成功了!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做什麼事都要認真對待,不要馬馬虎虎,因為一分耕耘一分收穫!

  當然,不僅僅是這些,洋蔥頭還給我講了很多很多故事,每一個都給我帶來了不同的知識和快樂。

  非常感謝媽媽給我買了這本又有趣又長知識的書,從洋蔥頭那裡我深刻體會到了開卷有益這句成語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