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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異議申請書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

  現今社會公眾的追求意識不斷提升,我們會使用上申請書,我們在寫申請書的時候要切忌長篇大論。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申請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管轄權異議申請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

  申請人:張三

  申請人:李晶,女,1971年9月10日出生,漢族,____省____縣人,現住濟南市長清區____村__區__號樓。

  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並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____)__民一初字第1019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裁定將本案移送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申請人與孫大千於1998年5月開始共同生活,於1999年舉家搬遷到濟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請人和孫大千離開____省____縣已6年有餘。申請人與孫大千從20____年10月入住自購的位於濟南市長清區____村__區__號樓,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後連續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定,可以確定:濟南市長清區是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孫大千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濟南市長清區,並非____省____縣。因此,貴院受理孫大千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於法無據。

  綜上所述,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2

  申請人:____、女、28歲、漢族、住址______。

  被申請人:____、男、30歲、漢族、工作單位:____,住址:同上。

  申請人因與____離婚糾紛一案現由貴院受理,但申請人認為本案依法不應由貴院審理,現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交給____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____結婚時及婚後共同生活的住所一直都是位於______號,而非____在起訴狀中所寫的BB號,此處房產申請人一家三口從未在此居住過。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申請人經常居住地並不在BB,所以,申請人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依法不應由BB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申請人按照《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申請人所在地____人民法院審理,請予准許。

  ____人民法院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3

  申請人:楊某

  地址:重慶合川區大廟村人

  張某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並向申請人送達了【案號為(20xx)X民初字第XXXX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裁定將本案移送廣東省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張某與楊某系重慶合川區大廟村人,於1998年XX月2日同居生活,1999年1月補辦結婚登記,20xx年張某和楊某到廣東省打工至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x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後連續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定,可以確定:廣東省是申請人楊某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x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張某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楊某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廣東省,並非重慶合川區。據此,貴院受理張某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無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張某訴申請人楊某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廣東省法院審理。

此致

敬禮

  申請人:楊某

20xx年X月X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4

  申請人:江蘇中靖集團有限公司

  住所地:丹陽市界牌鎮立新工業園

  法定代表人:王紀忠

  被申請人:上海智谷實業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楊浦區四平路2500號20xx室

  法定代表人:張軍輝

  申請人因上海智谷實業有限公司訴申請人、王紀忠、江蘇聚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資、合作開發地產合同糾紛一案,依法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將本案移送至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4月2日收到貴院已受理上海智谷實業有限公司訴江蘇中靖集團有限公司、王紀忠、江蘇聚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資、合作開發地產合同糾紛一案應訴通知書。現就管轄問題,提出異議,申請人認為本案應由鎮江市人民法院管轄。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王紀忠、江蘇聚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間無管轄約定

  依據<民訴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本案中,申請人、王紀忠、江蘇聚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間無管轄約定。

  二、本案依法應由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上海智谷實業有限公司向貴院起訴的依據是一份簽訂時間為20xx年6月的所謂《房產開發專案合作協議》、《關於解除“房產開發專案合作協議”的協議》、《附馬莊B地塊合作開發協議》和《保證協議》。在這四份協議中並未約定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上海智谷實業有限公司向貴院提供的這份《房產開發專案合作協議》,在這份合同書的第3頁和第4頁均被上海智谷實業有限公司篡改了內容,並未而且並未經過買賣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實際上並未生效。同時,申請人與上海智谷實業有限公司簽訂的《駙馬莊B地塊合作開發協議》第11條約定:雙方對本協議約定的內容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除非徵得另一方同意或者因出現違約情況而向司法部門提起訴訟權利,否則不應當向第三方出示。

  由上述約定可以看出,雙方只是約定有權向司法部門提起訴訟的權利,但未對具體的管轄法院做出約定。因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3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中的被告應當屬於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且從合同履行地看也應當是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間無任何關於管轄權的有效約定,申請人按照《民事訴訟法》第23條之規定,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申請人所在地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請予准許。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5

XX縣人民法院:

  原告趙XX訴被告宋XX借貸糾紛一案,貴院現已受理。申請人認為本案應當依據原告就被告的原則進行管轄,而申請人早在1997年離開永壽,現居住在咸陽市XX路XX小區XX號樓31室(附戶籍證明覆印件),同時原告在訴狀中亦承認申請人現住XX市XX路一樓一單元,所以,貴院應當將本案移交咸陽市XX區人民法院管轄。綜上所述,申請人現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8條之規定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請求貴院裁定移送。

  特此申請

  申請人:

  二〇xx年五月二十一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6

  申請人: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職務:總經理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XXXX

  聯絡方式:XXXX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將XX案件移送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事實與理由:

  雙方在《採購合同》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的條款中,明確約定:“有關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此可見,如發生糾紛,只有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才有管轄權,即申請人這一方,而申請人註冊地為北京市朝陽區,故本案有管轄權的法院應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綜上所述,申請人按照《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申請人所在地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進行審理。請予准許。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公司

  年 月 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7

  申請人:楊某地址:重慶合川區大廟村人

  張某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並向申請人送達了【案號為(20xx)X民初字第XXXX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裁定將本案移送廣東省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張某與楊某系重慶合川區大廟村人,於1998年XX月2日同居生活,1999年1月補辦結婚登記,20xx年張某和楊某到廣東省打工至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後連續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定,可以確定:廣東省是申請人楊某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張某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楊某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廣東省,並非重慶合川區。據此,貴院受理張某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無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張某訴申請人楊某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廣東省法院審理。

  此致

  重慶市合川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楊某20xx年X月X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8

  申請人:xx、女、28歲、漢族、住址xxx。

  被申請人:xx、男、30歲、漢族、工作單位:xx,住址:同上,

  申請人因與xx離婚糾紛一案現由貴院受理,但申請人認為本案依法不應由貴院審理,現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交給xx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xx結婚時及婚後共同生活的住所一直都是位於xxx號,而非xx在起訴狀中所寫的BB號,此處房產申請人一家三口從未在此居住過。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申請人經常居住地並不在BB,所以,申請人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依法不應由BB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申請人按照《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申請人所在地xx人民法院審理,請予准許。

  xx人民法院

20xx年XX月XX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9

  申請人(原審被告):重慶XX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職務:集團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住所地:重慶市萬州區XX綜合樓

  被申請人:XX,男,出生於19xx年7月10日,

  身份證號碼:XXXX, 聯絡電話XX

  住址:重慶市雲陽縣XX鄉XX村X組

  申請事項:

  將本案移送至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2月8日收到金安區人民法院受理的XX訴申請人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的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本案應由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理由如下:首先,XX向金安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據是“20xx年3月2日原告在XXX工地上班,具體從事水電安裝工作。20xx年3月19日上午10點,原告在被告成立的重慶XX建設(集團)有限公司XX專案部指派的工作過程中,因電錶爆炸造成原告燒傷”。依據原告對其受傷過程的描述,是“工作過程中”,並非其他原因造成的傷害。因此,XX的傷害應該屬於勞動爭議糾紛的範疇,一般情況下,職工工傷糾紛應該待受傷員工治癒後,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然後經勞動仲裁機構選定傷殘鑑定機構進行傷殘等級鑑定,再依據傷殘等級,按照我國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條文進行裁定。其做法違背了我國現行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安徽省工傷保險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所以,XX的工傷事故應該移交六安市金安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請予准許。

  此致 。

  X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重慶市XX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二0xx年二月十一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0

  申請人:xxxx

  住所: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被申請人:xxxx

  請求事項:

  被申請人與申請人xxx糾紛一案,申請人請求將該案移送到xx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xx糾紛一案,申請人認為:申請人的住所地在xxxxx,系xxxx轄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條第2款規定:“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申請人的住所地在xx區,而不在xx區,為此,xxx區人民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

  為此,申請人的住所地為xx市xxx區xx路xx號,被申請人應向xxx區人民法院起訴,xxx區人民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請xx區人民法院依法將本案移送到xx市xxx區人民法院。

此致

敬禮!

  xxx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

  xx年xxx月xxx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1

  申請人:

  申請人訴訟文書送達地: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依法裁定將本案移送 人民法院管轄。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 糾紛一案已由貴院受理【案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2條關於“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的規定,本案應由申請人的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由於申請人的戶籍所在地為,不在貴院管轄的區域內,為此,申請人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38條之規定,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懇請准許。

此致

人民法院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2

  申請人: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省____市____鎮____路___號。

  被申請人: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市____區____路___號___室。

  法定代表人:____,董事長。

  上海合林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告”)訴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被告”)、上海哲浦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第三人”)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一案,現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如下:

  貴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應將案件移送____省____市人民法院管轄。

  本案的案由為“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依照民訴法及司法解釋,本案應該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原則”,被告所在地____市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理解與適用》(20____年修訂版)第八部分規定了“與公司有關的.糾紛”的25個案由。其中,《民事訴訟法》第26條及《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22條只對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及“股東名冊記載”、“請求變更公司登記”、“股東知情權”、“公司決議”、“公司合併”、“公司分立”、“公司減資”、“公司增資”產生的糾紛規定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認為,除上述法律明確規定應由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的糾紛之外,其他案由的公司案件應適用《民事訴訟法》第21條“一般地域管轄”原則,即: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所以,本案被告所在地____市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____市人民法院有管轄權,請求貴院將案件移送給____省____市人民法院管轄,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有限公司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3

____縣人民法院:

  原告趙____訴被告宋____借貸糾紛一案,貴院現已受理。申請人認為本案應當依據原告就被告的原則進行管轄,而申請人早在1997年離開永壽,現居住在咸陽市____路____小區____號樓31室(附戶籍證明覆印件),同時原告在訴狀中亦承認申請人現住____市____路一樓一單元,所以,貴院應當將本案移交咸陽市____區人民法院管轄。綜上所述,申請人現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8條之規定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請求貴院裁定移送。

  特此申請

申請人:

  二〇____年五月二十一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4

  申請人:李晶,女,20xx年9月10日出生,漢族, XX省XX縣人,現住濟南市長清區XX村X區X號樓。

  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並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裁定將本案移送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孫大千於20xx年5月開始共同生活,於20xx年舉家搬遷到濟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請人和孫大千離開XX省XX縣已6年有餘。申請人與孫大千從20xx年10月入住自購的位於濟南市長清區XX村X區X號樓,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後連續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定,可以確定:濟南市長清區是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孫大千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濟南市長清區,並非XX省XX縣。因此,貴院受理孫大千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於法無據。

  綜上所述,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XX省XX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晶

  20xx年 3月 29日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5

  申請人:______集團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工業園

  法定代表人:王____

  被申請人:______實業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路___號____室

  法定代表人:張____

  申請人因______實業有限公司訴申請人王____、江蘇聚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資、合作開發地產合同糾紛一案,依法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將本案移送至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____年4月2日收到貴院已受理______實業有限公司訴______集團有限公司、王____、江蘇聚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資、合作開發地產合同糾紛一案應訴通知書。現就管轄問題,提出異議,申請人認為本案應由____市人民法院管轄。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王____、江蘇聚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間無管轄約定

  依據《民訴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本案中,申請人王____、江蘇聚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間無管轄約定。

  二、本案依法應由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______實業有限公司向貴院起訴的依據是一份簽訂時間為20____年6月的所謂《房產開發專案合作協議》、《關於解除“房產開發專案合作協議”的協議》、《附馬莊B地塊合作開發協議》和《保證協議》。在這四份協議中並未約定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實業有限公司向貴院提供的這份《房產開發專案合作協議》,在這份合同書的第3頁和第4頁均被______實業有限公司篡改了內容,並未而且並未經過買賣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實際上並未生效。同時,申請人與______實業有限公司簽訂的《駙馬莊B地塊合作開發協議》第11條約定:雙方對本協議約定的內容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除非徵得另一方同意或者因出現違約情況而向司法部門提起訴訟權利,否則不應當向第三方出示。

  由上述約定可以看出,雙方只是約定有權向司法部門提起訴訟的權利,但未對具體的管轄法院做出約定。因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3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中的被告應當屬於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且從合同履行地看也應當是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間無任何關於管轄權的有效約定,申請人按照《民事訴訟法》第23條之規定,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申請人所在地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請予准許。

  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有限公司

  20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