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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申請書

改名申請書的範文(精選12篇)

  在現在社會,申請書在現實生活中使用廣泛,申請書可以使我們的願望和請求得到合理表達。寫申請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改名申請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改名申請書 篇1

xx派出所:

  本人現用名xx,女,漢族,XX年02月05日出生,出生於xx,身份證號:XXXXXX。xx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時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檔案、學歷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什麼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什麼不良的社會記錄。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在認真學習和研究了姓名權的有關法律規定後,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現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xx更改為:xx,請予以更改望同意為!

  xxx

  xx年xx月xx日

  改名申請書 篇2

尊敬的xx派出所所長:

  我兒xx,出生於xxxx年xx月xx日下午,現已x歲多了,系學齡前兒童。家住xx鎮xx村xx號,本人在xx鎮中學工作,妻子務工務農,兒子出生時本人給他取名

xx,但在出生後至今的x年多時間裡,使用”xx”一名,帶來了諸多不便,因為騫字是不太常用字,也很少在日常交際和書面語中出現,為人們所不熟悉之生僻字,筆劃筆形多,書寫也不方便,屢次在就醫入托簽名銀行記帳等等情況下使用”xx一名”時,為人們所誤讀誤寫,不熟悉該字的人見到這個生僻難寫字時,總要打聽”騫”讀什麼音。是什麼意思。這些情形都帶來了極大的不便,引來諸多的煩惱。正因為”xx”一名難認難寫易誤讀,現決定將”xx”更名為”xx”,通俗易寫,一目瞭然,響亮動聽,涵意深刻,我和我的家人寄希望於兒子在健康成長的`氛圍中,能有堅強的意志,堅定的信念入學即始就能一步一步打下堅實基礎,成長為響噹噹的新一代堅強堅定型男子漢。

  以上所訴,本人申請將”xx”更名為”xx”,以方便進入小學就讀後,為xx的入學第一步開個好頭。謝謝合作。

  xxx

  xx年xx月xx日

  改名申請書 篇3

公安局xx分局、xx派出所戶籍科:

  本人兒子/女兒戶籍地址北京市xx區xx號,現用名xx,男/女,xx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於北京市xx醫院婦產科(附《出生證》影印件)。由於出生時剖腹產,大人和孩子在生產後身體一直出現問題,根本沒時間去考慮孩子的名字問題,臨近申報姓名的最後階段匆匆去辦理了登記,沒有慎重考慮,我們做家長的和家中老人都覺得十分不妥。思前想後,最終決定為孩子提出改名申請。

  現在,正式以文字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後的姓名為xx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相關規定:未滿十八週歲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我兒子/女兒今年2週歲,無法自行申請,所以我作為孩子的監護人,現提出書面申請,望同意為切!

  謝謝。

  xxx

  xx年xx月xx日

  改名申請書 篇4

市區公安局:

  本人現用名,男,漢族,20xx年xx月xx日生於市醫院。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時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檔案、學歷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什麼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什麼不良的社會記錄。

  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更改為,望同意為切!

  xxx

  xx年xx月xx日

  改名申請書 篇5

xx公安局:

  本人現用名:xxx,女,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xxxxxxxxx,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檔案、學歷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改名原因如下:

  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

  辦暫住證已用我所要改為的名字(xxx),而與我現身份證名字不符。故,有一些不便。

  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 條的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xxx更改為xxx,本人承諾改名所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望同意為切!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改名申請書 篇6

xx寧都縣公安局:

  本人現在的名字:xx,漢族,女人,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x改名理由如下:

  1、由於經常遇到日常生活、工作、重複名字的景象,給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帶來很多不便。

  2、本人在xx幼兒園工作,所以暫時開居留證已經用了我要換的名字(xxx),所以和我現在的身份證名字不一致。所以有一點不方便。

  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17、18條的規定,將本人目前的。名字xxx改為xxx。

  xxx

  xx年xx月xx日

  改名申請書 篇7

xxx派出所:

  本人女兒現用名xx,女,漢族,20xx年5月6日出生於xx市婦幼保健院婦產科(附《出生證》xx婦幼產2892號影印件)。現在,正式以文字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女兒姓名為xx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所以我現為女兒提出書面申請。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用字簡單,沒有注意到與姑母的名字xx讀音接近(“純”與“春”相同、“玲”與“婷”音接近),以至於在後來的生活中帶來了不便,特別是在親戚聚會時,大家紛紛指責我對長輩不尊敬,所以為了避免亂輩份而產生的誤解,今特此提出書面申請。我清楚地知道,這一個人行為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為急迫的需求,但望貴所應該充分理解一個公民的意願為感!

  xxx

  xx年xx月xx日

  改名申請書 篇8

xx鎮派出所:

  本人是xx鎮居民,姓名:xxxx,女,漢族,身份證號:xxxxxxxx,現居住於xxxx,女兒居民戶口簿上的姓名為xxx,漢族,xx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證號:xxxx。

  因給女兒上戶籍時起名草率,沒有多作考慮,致使女兒名字與家中長輩名諱行字有雷同,與敬老尊長的傳統風俗文化相悖,被親長鄰里批評,影響了家庭、鄰里間的和睦和諧。

  基於上述原因,謹遵《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款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現特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女兒名字為xxxx的申請。

  懇請貴所予以批准。誠致感謝!

  xxx

  20xx年xx月xx日

  改名申請書 篇9

xx派出所:

  我叫xxx,性別:男,xx年x月x日生。家住xx。現申請為我兒子xx,更改名字為xxx。請貴所予以批准!

  我兒子居民戶口簿上的名字是xx,男,漢族,20xx年4月18日生,身份證號:xxxxxxxxx。現在,正式以文字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兒姓名為xxx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章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兒子提出書面申請。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辦理戶口登記用名一直沒有使用,而且周圍重名的孩子有四、五個,給學習、工作、生活帶來諸多不便。孩子從上幼兒園到現在馬上要上小學六年級了,一直使用的是xxx這個名字,為保證我兒學籍的延續性,方便以後的升學和就業,現特提出書面改名申請。

  我知道,這樣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但還是申請貴所予以批准我為兒子的改名申請為謝!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改名申請書 篇10

xxxx派出所:

  本人是xx,姓名xxx,性別x,民族x,出生xxxx年xx月xx日,本人妻子xxx,姓名xxx,民族xx,出生xxxx年xx月,

  本人女兒居民戶口簿上的名字是xxx,女,漢族,xx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證號:xxxxxxxxxxx。現在,正式以文字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女兒姓名為xxx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女兒提出書面申請。

  改名理由:由於當時出生在醫院登記時,自己疏忽,寫錯了同音字,眼前,孩子要上幼兒園,為了孩子上學學籍的正常延續使用,便以後的升學和就業,現特提出書面改名申請。我知道,這樣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但還是肯請貴所予以批准我為女兒的改名申請為謝!

  xxx

  xx年xx月xx日

  改名申請書 篇11

xx市公安局領導

  本人現用名“xxx”,女,漢族,x年x月x日出生於,自出生一直使用至今,改名申請報告。本人現在所有的資訊資料包括身份證明檔案、學歷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本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由於當時起名草率,沒有注意到現用名中,文字文義粗俗不雅,甚至帶有侮辱性質,經常使人產生誤解。為此,我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長期承受巨大的壓力及精神折磨。此名不僅嚴重妨礙本人的社交活動,同時也給以後的生活帶來很大不便。特此,本人申請更換現用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2條規定: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特此向貴所提出書面申請:將本人現用名“xx”改為“xx”,希望貴所能夠體會本人的迫切心情,同意為盼!

此致

敬禮!

  xxx

  xx年xx月xx日

  改名申請書 篇12

xxxx派出所:

  您好!本人現用名xxx,女,滿族,xx年xx月09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xxx,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我清楚地知道,這申請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為急迫的需求,對此我表示歉意。改名陳述理由如下:因本人父母(父親:xxx,母親:xxx)離婚,本人要求本人姓氏隨母姓,所以根據第99條及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xxx更改為xxx,現二代身份證已經丟失,特藉此補辦身份證的機會改名,申請改名為xxx,望重新開始新的人生。本人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但願貴所應該充分理解一個公民的改名意願!謹請領導批准為盼,本人深表感謝!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