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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情趣作文

五篇有關生活中的情趣作文

  篇一

  是否,你也曾皺著眉頭,感嘆著:“無聊,無聊!”?是否,你也經常伏在桌上,為無事可做而發愁?是否,你至今仍為無法生活的情趣而埋怨?過去,我也是如此,無比厭煩的看待周邊底生活。可是,現在我發現,生活其實是充滿了情趣的,只是我們不懂得去發現罷了!

  夏日高懸與空,灑下萬道金輝,照亮了整個世界,把一份灼熱帶給了每個人。此時,漫步於一片綠陰下,拿著一杯飲料,自是無限愜意。忽然,耳邊響起一陣蟬鳴,剛剛略為平靜的心有煩躁了起來,剛剛稍稍舒張的眉又皺了起來。身邊的妹妹看見了,她仰起頭,笑得無比燦爛:“姐姐,你靜下心來聽,來看,其實蟬是很優秀的演奏者呢!”“是嗎?”帶著幾絲好奇,幾份懷疑,我駐足細聽。呵,原來蟬的鳴叫也是那麼的多彩,小小的生靈,也在盡它們的全力演繹著夏天!頓時,我明白了其實生命中美好的事物太多太多了,多姿的情趣充滿了生命的沒一寸空間,讓我們變得不懂得珍惜,變得揮霍、浪費!

  早春的花苞下,你帶著的是欣賞的笑容還是無所謂的匆匆一瞥?剩下的烈日下,你帶著的是奔放的熱情還是疲憊的身軀?深秋的紅葉下,你帶著的是落葉的情愫還是破敗的感傷?初冬的白雪,你帶著的是聖潔的憧憬還是寒冷的哆嗦?換個角度,換種心情去體驗,生活的情趣便不再難尋!

  聆聽花開的聲音,注視雲朵的微笑,去體驗,去幸福的生活……

  篇二

  我只把讀。深奧的書本不容易讀懂,看見一本好書卻讀不懂,是件難過的事。我的日程安排表,對讀書來說並不算很好,清晨困,早上要上課,中午要睡覺,晚上最好,可是,作業會忽然增加。在這種情況下,想把一本比較深奧的書讀得懂,我還沒有那麼大的本事。因此,我只讀些我能理解的,適合我看的書本。

  我不是個急性子嗎?不但不利於靜,也坐不住。我不知道我把書買回來,書感謝我不感謝,我可得感謝它們。我寫完作業的時候,總是第一時間跑到書櫃前挑選一本書,就津津有味地看起來,為大腦倉庫運送糧食。

  當然,也有傷心的時候。今年春天就有這麼一回。因為我看書就忘了時間,媽媽把我剛買回來的書藏起來了,弄得我必須在家裡重演了一次“大鬧天宮”,才把書還給我。

  書有許多種。而我,鍾愛散文和小說。

  我愛讀小說,特別是偵探小說,有一點恐怖,一點刺激,我不看到結局,絕不罷休。小說的美,在於它的情節。那種很迫切想知道事情的發展和結尾的感覺,是我所喜歡的,也是令人無法抗拒的。

  我愛讀散文,因為它用文字很好地解釋了一種境界,那種境界很美,那種文字很美。我總是喜歡在心煩意亂的時候,去散文裡扶慰自己煩躁的心。散文的美,在於它的意境之美。那種讓人如痴如醉,心得到沐浴的感覺,是我所缺少的,也是令人心馳神往的。

  而在下雨天,也許心情會變得很惆悵,那時,我就會去找一本富有哲理的書,思考自己的人生。在夜晚,也許心情會變得很失落,那時,我就去找一本驚險刺激的書,去找尋自己的希望……

  有喜有憂,有笑有淚,有篇有段,有字有詞。既須動腦,又長見識,這就是讀書的樂趣

  篇三

  生活中的情趣書,是知識的源泉,我問書是燈塔?惠普爾說:“書籍是屹立在時間的汪洋大海中的燈塔。”書是階梯?高爾基說:“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 書是源泉?高爾基說:“愛護書籍吧,它是知識的源泉。” -題記

  在生活中,我酷看書,一閒著沒事,就拿起書本來看,書成了我的業餘愛好

  我是個急性子,不但不利於靜,也坐不住。記得那一次,我從書店裡選了幾本好書,一回到家,馬上看了起來。看啊看,一直看,我被書中主人公的不屈精神感動了,一直看到晚上,媽媽晚上回家來時,看見我還在讀早上一直在看的那本書,被我弄得哭笑不得,媽媽說:“孩子,你也太愛看書了吧,作業做完了嗎?一整天都在看書,你眼睛不累嗎?”我對媽媽說:“媽媽,書特別好,啊哦,現在已經晚上了嗎?呵呵,我看得太久了哦!”當晚,作業做到10點多,但是我也心甘情願,我為自己看完了這一本書而感到驕傲。

  也有一次,我看書看到了老師講到的內容,我立馬站起來回答,老師說我回答的很正確,表揚了我,我十分感謝書這位朋友。所以,現在想起來,我心裡還是像吃了蜜一樣甜!

  有喜有憂,有笑有淚,有篇有段,有字有詞。既須動腦,又長見識,這就是讀書的情趣。

  篇四

  那密密麻麻的紋理,記載著一條生命的歷史;那花開花落,講述了生活的真諦。哦,還有那溫暖的陽光,放映的我一天的酸甜苦辣。鏡頭1:

  今天天氣陽光燦爛,但還有比陽光更溫暖的,那就是朋友的祝福。生日榜上密密地貼著大家給朱詩彤的祝福,可是,我卻看到了兩張精緻的紙條“睡”在地上,一看,是陳語和陳益煊的。心想,哎,這麼粗心呦!

  於是,我拿出自己的固體膠,胡亂一塗,“啪”地一聲貼在板上。“做了好事,心裡舒坦了。”我想。

  我有一個“掉”袋褲。一次,我走過陳雨婷身邊,雨婷一把拉住,說:“噥,掉了。”

  呵,我的生活!

  篇五

  一直以來,學生們對的第一個感覺是“怕”,第二個感覺是“無東西可寫”,第三個感覺是“不會寫”。應該說這的確是眾多學生對寫作的真實感受。這三者構成了很簡單的因果關係:因為無東西可寫,所以怕;即使有點東西可寫,但不知道該如何寫,所以還是怕。也正是這個現狀,使教師們認識到要讓學生多觀察生活,積累生活,並且要多注重對寫作技巧的教學等。應該說,這些都沒有錯,但是筆者從實踐中總感覺這樣的作文教學是隔靴搔癢。把學生不會作文的原因僅僅歸結為缺少生活,或者缺少寫作技巧,這恰恰是寫作教學的一個誤區。學生真正缺少的不是生活,而是對生活的感知能力和領悟能力,即生活情趣。從這個意義上說,教師缺少對學生生活情趣的培養,才是作文教學陷入困境的始作俑者。只有抓住了這個牛鼻子,才能從根本上消除“花的時間最多效果最小”的作文教學尷尬,解決多數學生怕作文、寫不出好作文的問題。

  一、“生活情趣”成為學生寫作練習盲點的原因

  1.教師誤導,以為學生無生活。

  學生怕作文,這是每個語文教師都看到的事實,但對事實發生的歸因卻缺少了針對性。教師們普遍以為,學生是因為生活內容貧乏才無東西可寫。你看,現在的學生除了學習還是學習,與社會的接觸少,當然少了豐富多彩的生活,所以又怎麼能寫出有豐富生活元素的好文章呢?於是開出了“多觀察生活、積累生活”的藥方。學生們也的確去做了,他們手上的素材本就是證明。然而學生會用這些素材嗎?如果不會,那麼即使有再多的生活也是寫不出好文章的。況且學生們是真的沒有生活嗎?否!活著就有生活,只不過學生們不知道每天看似平淡無奇的生活裡也蘊含著許多值得體味的東西,因而視而不見罷了。

  2.學生“缺感”,熟視無睹拋棄思考。

  寫作需要生活,這沒有錯;但是有了生活卻不會感受不會體味,與沒有生活沒什麼兩樣。學生並不是缺少生活,且不說他們有不為我們大人所完全知曉的生活,比如網路,比如朋友(甚至是男女朋友),單是教師們認為的千篇一律的讀書生活也有很多寫作的因子:他有那麼多個性不同的同學,有自己喜歡或討厭的教師;每天所發生的事

  儘管“大同”總也有“小異”的時候;會有好有壞,心情有忽陰忽晴;回到家裡說不定還有故事發生……但為什麼還是寫不出、寫不好,無數次的練兵後還是一個“怕”?不為別的',只是因為他對這些生活熟視無睹,他漠視,他沒有感受,他沒有思考。一言蔽之,他缺少生活情趣,對生活缺乏感受力和思考力。

  二、走出盲點,喚醒學生沉睡的“生活情趣”

  1.熱愛的情。

  要解決學生作文難的問題,就要將培養生活情趣放在首位。而要培養學生的生活情趣,首先就要培養他們對生活的熱愛之情。19世紀美國最具影響力的作家、哲學家梭羅說過:“心靈與自然結合才能產生智慧,才能產生想象力。”如果我們把這裡的“自然”看作是生活,那麼只有與心靈結合的生活才會真正在人心裡留下印跡,才能讓人產生智慧的火花,產生對生活的無盡思考。如果他不熱愛生活,不覺得生活著是一件很美妙的事,他就不會用心靈去感受,生活就不會引起他內心的情感。一個對生活無感覺的人,怎麼可能把生活寫得鮮活靈動呢?再豐富多彩的生活,在他看來也會是蒼白無力,無甚可寫的。明白了這一點,作為教師,我們就應將作文教學日常化,要善於發現和利用與學生日常交往中每一個培養他們對生活熱愛的機會,用自己對生活的理解去影響學生,用學生間相互的討論去點醒學生,用設身處地換位思考的情景設計去感染學生,讓他們更多學會體會生活中蘊含的美:大自然的美,人情的美……

  曾經看到過這樣一段文字:“陽光灑進來,月光照進來,星星走進來,風有時也跑進來,雨有時也會兩三點跳進來,更有時,那迷路的蝴蝶也會因了惹眼的窗花飄進來,在屋裡逗留片刻。”寫得多美,多富有詩意。在作者筆下,大自然的一切都是有生命的,甚至是有性格的。你看,有充滿情意地“灑進來”、“照進來”的,有朋友般隨意地“走進來”的,也有活潑調皮地“跑進來”、“跳進來”的,還有因“迷路”誤打誤撞進來的。多麼鮮活的生命!而這鮮活的生命又是那麼富有情趣,就算不是老朋友,只是一不小心“飄進來”的,也會在“屋裡逗留片刻”,多麼懂人情解人意呀。沒有對生活的熱愛,寫得出這樣細膩動人、處處閃爍人性光芒的句子嗎?

  2.發現的眼。

  培養學生的生活情趣,另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要訓練他們發現的眼光。如何訓練呢?光靠幾堂作文課是不解決問題的。解決問題的關鍵還在平時,是一堂一堂的語文課,是一篇一篇的課文,是一次春遊、一次家訪、一次實踐活動,甚至還可能是校園中的一次散步、同學間的一次摩擦……在課堂上,教師可以透過課文內容,讓學生練習“發現的眼光”。事實上每一篇課文都有值得學生去發現的東西:魯迅的《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讓學生髮現,原來“菜畦”、“石井欄”、“黃蜂”也是很好玩的,只要自己去留心;林海音的《爸爸的花兒落了》讓學生看到一位父親對女兒的深深的愛和期望,懂得了“長大”就是要負起責任來,能獨立地面對生活的困難;歐陽修的《傷仲永》讓學生明白了後天學習的重要性,而安徒生的《醜小鴨》讓學生學會了如何面對生活給予的磨難、厄運……

  日常的生活同樣可以讓學生學會發現,當然它的前提是教師得不斷強化學生“去發現”的自覺性。教師除了透過課堂強化這種意識和訓練外,還可以利用平時與學生在一起的一些機會,有意識地引導學生去留意、思考生活中的點滴,讓學生髮現的眼光變得敏銳。做值日時看到樹下的落葉,可以問問學生會聯想到什麼;看到課外活動時學生生龍活虎的身影,也可以考考他們是否只想到大家喜歡的活動;還可以佈置一些觀察類的作業,如放學路上有哪些事引起了他們的注意,觀察爸爸(媽媽),記錄一個讓他們有感想的細節等,以培養學生觀察生活的習慣,從而在有意識的觀察中去發現生活中值得一寫的東西,去思考生活帶給人的啟迪。有了這樣的發現的眼,還怕在寫作時筆頭生澀、文思枯竭?

  3.感悟的心。

  人生是一條永不回頭的河流。多少的良辰美景,平凡瞬間,若不用心體味,便會無聲地從指縫間滑過,留不下一絲記憶。生活是這樣,寫作又何嘗不是呢?如果你有一顆感悟的心,良辰美景自不待說,即使是平凡瞬間,也會被你那顆善於體悟的心放大得精彩無比。其實生活本來就是豐富多彩的,不管是哪種生活,都有值得體味的東西,都有能觸動人的神經的地方,就看你有沒有一顆善感的心。

  郭明靜寫過一篇題為《我上高二了》的文章,寫得真是好,原因是他把自己上高二了的生活寫得入木三分。如果沒有對生活的極強的感悟力,是很難做到這一點的。在寫到他上高二了,他感到很累時,他是這樣寫的:“……我是累了,夢裡看見無數的方程式扭著小胳膊小腿晃來晃去,大聲吼叫:‘無解、無解’。”讀高二了,文理分科了,他不喜歡理科,可父母之命不可違,於是走上了茫茫理科路。那夢中會扭胳膊扭腿的方程式,那聲嘶力竭的“無解、無解”,正是他對毫無興趣的理科學習的真實心理的反映。如果沒有對高二生活的切身感受,沒有從內心深處對這種生活的體味,又怎麼能夠有如此生動的遣詞造句?又怎麼會把不能按自己的興趣學習的痛苦表達得如此真切動人?

  可見,要想寫出真切感人的文章,光有生活不行,還得有對生活的感悟能力,有一顆會感悟生活的心。而這顆心的培養,只有一句話,那就是:做生活的有心人,做生活的思考者,讓自己的心逐漸變得“多情而又善感”。當心中有了對生活的獨特感悟時,如果你是一個寫作能力強一點的人,你就會有“如梗在喉不吐不快”的寫作慾望;就算你是個對寫作心懷恐懼的人,也不會再害怕沒有東西可寫,以致只能靠“拼湊加捏造”來完事了,因為“成竹”已然在“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