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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趣事的作文

讀書趣事的作文五篇

  篇一:讀書趣事

  也許許許多多人都會認為學習是十分枯燥,無聊的,但是誰又能否認讀書中也有許多趣事呢?

  小時候,我和夥伴們在花園裡面玩耍,忽然看見一群螞蟻成群結隊地往一個地點跑,他們秩序井然,一個緊挨著一個,我們仔細一看,每隻螞蟻身上還揹著一些食物。我們其中的一個夥伴好奇地問:“那群螞蟻跑得那麼快是要幹嗎呢?”大家開始議論紛紛。有的說它們要出去旅遊,有的說他們是嘴饞,出來找東西吃,有的說他們像我們一樣嫌待在家裡沒勁,帶著食物出來開party。我突然冒出來一個奇怪的念頭,對大家說:“是不是他們的領地被別的昆蟲給佔了?他們無家可歸了?”其他人紛紛點頭,我在一邊暗暗自喜:哈哈,被我蒙對了。我又繼續說:“那些搶奪別人地盤的昆蟲太可惡了!”話音剛落,一位老爺爺走過來,拍拍我的肩膀,微笑著說:“孩子們,螞蟻要成群結隊地跑是因為螞蟻知道天要下雨了,而他們的窩是建在低處的,會被雨水沖走,所以它們要搬家,把窩建到高出去。而不是你們想象的那樣。”幼小的我頓時漲紅了臉,我那種荒謬的想象是根本不對的,而老爺爺的知識比我們多,知道的科學道理也比我們多。

  讀書能使我們知道許許多多我們不知道的知識,而任何一件事都是有科學說法的,而不知道這些科學知識會鬧出許多笑話,我們要在讀書中尋找快樂,不能一昧無知地鬧笑話。

  篇二:讀書趣事

  一本新書像一艘船,帶領我們從狹隘的地方,駛向生活無限廣闊的海洋。我喜歡讀書,都可以到不吃飯不睡覺的地步。真可以說是廢寢忘食啊!

  從小到大,我讀過的書全都放在書櫃中。他們有的是百科全書,有的是中外名著,還有名人傳記等。

  記得有一次我很早就起床了,不知為什麼睏意全無。我趕緊走到書櫃前拿了一本有趣的書。坐在床上津津有味的讀著,遇到好詞佳句就用筆劃下來。一會兒功夫我便讀了好幾篇。我越讀越來精神,抬起頭來一看錶,呀!都10點了!可是這個時候我正讀在興頭上。怎麼辦呢?我心生一計,便穿上鞋悄悄的把表裡的電池拿出來,藏在床底下。然後我又開始讀書。不一會兒媽媽推開我的門,發現我正在讀書,便說:“好了好了,別讀了,該吃飯了。”我像蝴蝶愛花似的不肯離去,這時我突然想起了“表”的事。這下可完了,雖然今天是星期六,沒有課,但是如果被發現了,那……這時,我又想起了一個妙計。等媽媽一上廁所,我便三步並作兩步地把表中的電池放在表的旁邊。又跑回去繼續讀書。這時,媽媽從廁所出來見我原封未動,便大聲對我說:“你看看都幾點了?”我假惺惺地說:“8點啊。”媽媽回頭一看,呀!表沒電了。怪不得呢!媽媽順手拿起表旁邊的電池放進去。這下我可沒有理由不去吃飯了。

  飯,可以一日不吃;覺,可以一日不睡;書不可一日不讀。同學們,讓我們多讀書吧!

  篇三:讀書趣事

  書,能增長想象力,提高作文水平;書,能帶你走進快樂的智慧樂園;書,是你開啟心房的鑰匙。高爾基說:“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莎士比亞說:“書籍是全世界的營養品。”英國作家史美爾斯說:“好書是生活中最寶貴的財富之一。”所以,我愛上了看書,每次一放學,我扔下書包就往書店跑,還有很多趣事呢!我講給你們聽聽。

  在暑假裡,我閒著沒事幹,就跑到一旁的書店裡看書。書店裡的人真多啊,我放心了。因為我很少買書,經常看書,所以我要把自己隱藏起來,不被書店老闆發現,否則書店老闆會把我趕出去。

  在書店裡,有一個樓梯很少人知道,我就把那兒當成我的“讀書秘密基地”,可是那兒也是通往書店老闆臥室的通道啊,“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我回想起了這句話。算了,顧不了這麼多了,我就在這兒“安家”了。

  一天,我坐在我的“秘密基地”裡看書,正看得津津有味,在知識的海洋中暢遊時,聽見身後有“咚咚咚”的腳步聲,轉身一看,沒人啊,是我聽錯了吧。“啊哎——”我打了個哈欠,伸了個懶腰。睜開眼睛一看,竟然不見書店老闆,難道……我再次猛地一轉身,書店老闆居然站在我身後。我放下書,站了起來,低著頭等待書店老闆的批評。沒想到書店老闆並沒有責罵我,而是微笑著對我說:“孩子,想不到你這麼熱愛讀書,有志氣!以後書店裡的書隨便你看,但是不能弄壞哦!”“真的?!”我一蹦三尺高。

  從此以後,我對讀書的.興趣更高了。作文水平提高地很快,這就是課外閱讀的饋贈把!我終於明白一個道理:“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

  篇四:讀書趣事

  兒時,一件關於讀書的往事如今仍深深印在我的腦海裡,雖然過去了很多年,但歲月的大潮卻始終無法把它沖淡。

  那一年,我整日與小夥伴們在外玩耍,還不知“書”為何物,用父母的話來說呢,就是虛度年華,媽媽想了個辦法,就是讓我看書,所以她給我買了幾本書,我看的如痴如醉、甚是過癮,漸漸地到了不能自拔的地步,幾乎每時每刻都抱著書看:吃飯時、睡覺時、甚至包括上廁所時……不過這可像是起了反作用:由於看書時間過多,我的眼睛裡佈滿了血絲,再加上經常用雙手揉眼睛,我像是變成了一隻紅眼兔子,視力也有所下降,這無疑是給了爸爸媽媽一個晴天霹靂。

  為了我的健康,爸爸十分限制我的看書時間,每日看一小時即可,但一個小時豈能滿足於我?所以,一個想法從我心中漸漸萌生出來……

  一天晚上,我八點就上床睡覺了,這令父母十分滿意,但他們又哪能想到這只是我計劃中的一部分,等到大約五分鐘後,我悄悄地從枕頭後面拿出我白天是藏在這裡的書,迅速的打開臺燈,開啟書,一頁,兩頁,我像一匹餓狼,飛快地翻著書頁,彷彿馬上就有人拿著槍追殺過來一般。

  人們都說紙是包不住火的,那草紙就更包不住真相了,不久後,就被媽媽發現了,之後的事情可想而知,雖然我被批評了,擔心中仍然很快樂,多年後,那種“竊讀”的滋味仍是我抹不掉的回憶。

  篇五:讀書趣事

  我從小就非常喜歡讀書。悄悄告訴你,為我看書,我還做錯事了呢!

  在我剛上二年級的時候,媽媽給我買了一本名叫《淘氣包馬小跳》的書,我整天抱著這本書,愛不釋手。有一天,媽媽讓我去附近的超市買瓶香油,還囑咐我不要把這10元錢弄丟了。我邊看著書,摸到媽媽手裡的一張紙片,便下樓去了。可誰知,我沒有看就邁了下去。只聽“咚”一聲響,碰得我眼冒金星。原來,我隔了一個臺階邁了下去。我下定決心,在路上我決不看書了。我一瘸一拐地走下樓……

  剛走到半路,又想起了《淘氣包馬小跳》的故事情節,我又忍不住想看一下了。

  “老天,你為什麼要這樣折磨我,我受不了啦!”我在心裡大喊道,“今天破例,就看一下吧。”我對自己的想法點了點頭,又津津有味地讀了起來。

  走到超市,我把錢拿了出來。咦?怎麼變成了一張廢紙?買不了香油,可咋向老媽交差呀?!

  我只好垂頭喪氣地走回家,向媽媽交待了事實。老媽說過,只要承認錯誤,就不罰我。可這事媽媽聽了卻哈哈大笑,搞得我莫名其妙。老媽忍住笑,說道:“我就知道你這個小書迷會辦錯事,你用左手摸摸另一個口袋。”這10元錢又“失而復得”了,我撓撓頭皮,不好意思地笑了。

  從這以後,老媽給我取了個外號“小書呆子”,這可是媽媽第一次送我暱稱,感覺相當好!

  怎麼樣,有趣吧?這種事我還有許多呢!改天給你講,但你得把肚皮補厚一點,要不,你這一個小肚皮會爆掉的。我可不負責幫你縫起來哦!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