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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趣味的作文

關於發現趣味的作文

  趣,總是要尋覓的。我們覓趣是為了自己;我們覓趣是為了未來;我們覓趣是為了快樂。小編收集了發現趣味,歡迎閱讀。
 

  第一篇:發現趣味

  誰言人生苦短?我道:“趣而輝煌。”漫長的人生旅程中若有趣味相伴,必為甜不堪言。人生就圖一個字:趣。

  書中覓趣,且行且智慧。

  民主德國人在柏林牆被推倒前所看的書都是其國內出版的書,大多意義不大,因此許多人常從國外偷帶“禁書”入關:藏在廁所的水箱中、孩子的行李箱內等等。人們冒著生命危險樂此不疲地做這些,只因為那些書中的思想的火花更為耀眼。

  這些人們越過了生死的藩籬,汲取書中的精神補品。平民渴求知識,渴求文化,這就是“趣”之所在。有了趣,平民變成先驅,苦難變為蜜糖。

  苦中覓趣,且行且高雅。

  莫言小時候生長在農村,還曾遇過饑荒,苔蘚的清香甚至都是他尋找食物的辦法。然而他並沒有只為食物而碌碌終生。他觀察身邊所有的物品進行寫作,一片葉子落下也是素材,莫言找到了“趣”之所在。

  猶如寓言《海鷗喬那坦》,莫言為了生活而不是生存。碌碌無為不僅是對自己人生的浪費還是對國家的浪費。細心觀察再困苦再無味的生活中也總會有一絲趣味。趣也許就是改變你一生的魔法。換言之,趣助你成功。莫言做到了這一點,也使他成為中國第一位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人。

  學中覓趣,且行且灑脫。

  不久前一位女大學畢業生曬了自己的畢業照,照片中僅一個人,因為她所在的古生物學只有她一個學生。

  該學生能持之以恆攻完四年無人陪伴的專業課,必定是有什麼吸引著它,那就是“趣”。這趣或是古生物的神秘,或是對遠古的好奇……她的“趣”使她成功。使她的笑容定格在那特殊的一個人的畢業照內。

  趣,總是要尋覓的。我們覓趣是為了自己;我們覓趣是為了未來;我們覓趣是為了快樂。

  誰言人生苦短?我道趣而輝煌!

  第二篇:發現趣味

  斯蒂芬·金是美國最著名的暢銷書作家,他的每一本小說都大賣,作品銷量超過3億5千萬冊,而且,幾乎每一篇小說都被改編成影視劇,被人戲稱為最會賺錢的作家。

  長篇小說帶給斯蒂芬·金的價值是無法估量的。他只要不停地寫,其他什麼都不用操心,就會有金錢源源不斷地滾進他的腰包,可以說,他字字值千金。但是,在經紀人和出版商的催促聲中,斯蒂芬·金卻經常會花大量的時間,去寫一些無關緊要的微型故事。

  有一次,他整整花了兩週的時間,構思了一篇短故事,投到《花花公子》雜誌上,並順利發表。

  收到樣刊和稿費,斯蒂芬·金非常開心,興致勃勃地告訴一位朋友。朋友看著那篇短故事和斯蒂芬·金髮自內心的笑臉,萬分詫異,隨後驚呼:“你怎麼可以花費那麼多的時間來寫這樣的小作品?”

  隨後,朋友拿起計算器,很認真地為斯蒂芬·金算了一筆賬:一篇短故事所得的稿費是2000美元,除去付給經紀人和業務經理的費用,以及高額的稅收,實際只得769。5美元。這點錢,只是一個普通的水管工人一週的薪水。

  實在難以想象,一個一字值千金的作家,居然浪費了整整兩週的時間,去賺取那少得可憐的769。5美元,要知道,這兩週時間,若是用來寫長篇小說,完全可以賺幾百萬美元。所以,朋友認為斯蒂芬·金一點都不會算經濟賬。

  聽完朋友的算術題,斯蒂芬·金並沒有懊惱,而是異常平靜地說:“當靈感光顧時,我必須把它寫出來,雖然短篇小說不值錢,但是我喜歡那種感覺,我要用它來時刻警醒自己,我不是一個賺錢機器。”

  斯蒂芬·金的.話讓朋友久久無語。或許,正是因為時刻警惕自己,不讓自己淪為賺錢機器,斯蒂芬·金的小說才會激情四溢,才會贏得那麼多忠實讀者,才會被稱為世界上“最會講故事的人”。

  報酬並不能衡量你工作的價值。衡量的標準應該是你喜不喜歡你所做的這件事。一份工作不應該僅僅是你謀生的渠道,而更應該成為你的興趣所在。當你真心對所從事的事業感興趣時,哪怕天天加班而收入不豐,你也會心甘情願的。

  第三篇:發現趣味

  生命就是文天祥: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清”的好然正氣;生活就是放飛心扉,展現自我的全過程;快樂就是隨心所欲的一種衝動;享受就是自裡行間的一種美;趣味?自以為對它很瞭解,如今看來,還是再生活中發現它比較現實。

  一天,我在家沒事做,想出去透透氣,正好,小義來找我,說是發現了一個比陶淵明筆下的《桃花源計》還世外桃源的地方,於是,我倆欣然歸往。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終於到達了目的地,這是一個小河,有個怪名叫;三角箭,岸上有許多水泥,堆的高高的象個二摟。深呼吸,恩,是排除了城市裡的烏煙瘴氣,真是“柳暗花名又一村“呀!於是乎,我放開瞳孔欣賞這周圍的一切,碧綠,恬靜,令人神往.遠看它是那樣的綠,綠的象一條翠綠的綢帶;近看是那樣清,清的可以看見河底的魚.它是那樣美麗,那樣溫柔.我倆向下走去,坐在鬆軟的沙子上,快看,有魚,我倆欣喜若狂,跑過去,我伸手去抓,河水好象十分不滿,冰冷的河水好象進入了我的血液,我停下來,仔細觀察,有象大副便便的紳士太太的麥穗魚,十分機靈的,一有風吹草動,便逃之夭夭;有魚中的"美麗小姐"銀魚,它生得嬌小玲瓏,惹人憐愛,身著齦色絨大衣,更顯與眾不同,身價百倍,它得動作神速無比,我常常"望洋興嘆.最狡猾的是泥鰍,當你捉住它,洋洋得意時,它會趁起不備,扭動身子,開啟一個突破口,然後"撲通一聲跳下水,擺擺尾巴溜之大吉。

  此時貼貼臉,熱的!可能玩性大漲,全身張火了吧?!這小河真是有無限趣味!該走了,太陽漸漸得落下山去,一抹晚霞塗滿了西邊的天際,小河在黃昏的襯托下更美了,河水象是魚鱗閃閃發光,在水面上變幻各種顏色,大自然真偉大.

  我倆便象回家的方向走去,一路上,想趣味沒有任何含義,只有在生活中才能感到它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