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偵探作文600字四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到作文吧,根據寫作命題的特點,作文可以分為命題作文和非命題作文。還是對作文一籌莫展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偵探作文600字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偵探作文600字 篇1
我媽媽是一個好比柯南的“偵探”,常常讓我無話可說,下面請欣賞案例。
案例一:洗手。
記得那時剛上學,一次吃飯的時候,媽媽讓我去洗手間洗手。我不想洗手,就把水龍頭開了一下就關了,本以為媽媽聽到嘩嘩的水聲就會以為我洗過手了。我走出洗手間去吃飯,媽媽看了我的手說:“你洗了手嗎?”“洗了。”我說。“手都是乾的怎麼能叫洗手哪!肯定沒洗,再去洗!”我毫不願意地再去洗手。這次,我老老實實地開了一會兒水龍頭,並且馬馬虎虎洗了一下手,準備出去吃飯。媽媽一看,又說:“手上有水,還是跟剛剛一樣髒,再去洗一遍。”這一次,我只好把手洗得乾乾淨淨才敢吃飯。媽媽真是火眼金睛呀!
案例二:刷牙。
有一天早上,媽媽和妹妹睡得正香的時候,我起來了,去洗手間刷牙洗臉,心裡想了想,還是不刷牙了,洗臉比刷牙容易多了。於是,我嘩嘩地幾下就把臉洗乾淨了,回到臥室換完衣服後,媽媽把我叫了過去,劈頭蓋臉地問:“洗臉了嗎?”我自信地說:“洗了呀!”“刷牙了嗎?”我想了想說:“刷了牙,真的!”“不可能吧!牙膏和牙刷一個是乾的一個沒有改變位置。”媽媽說完,我驚呆了。最後我承認沒刷牙但洗了臉。媽媽真是名察秋毫呀!
案例三:洗臉。
上一次我是沒刷牙被看了出來,這一次我不洗臉。那天早上我不想洗臉,就刷了牙沒有洗臉,可媽媽一眼就看出了我沒洗臉,一是臉上沒水,二是毛巾是乾的,三是洗臉盆裡一點水都沒有,四是臉上還是髒的。媽媽真是厲害呀!
我媽媽真是名副其實的“偵探”呀!
偵探作文600字 篇2
我的媽媽胖胖的,眼睛大大的,不管見到誰總是笑眯眯的。如果你以為她是一個大大咧咧的人,那你就錯了。恰恰相反,她心思縝密,頭腦靈活,像個“偵探”一樣。
有一次,媽媽有事出門,我“電視癮”犯了,便開啟電視偷偷地看起來。我一邊看著精彩的電視節目,一邊豎著耳朵聽門外的動靜,要是不留神被媽媽撞個正著,那可就慘了。果然,看了不到一個小時,門外突然傳來熟悉的腳步聲,我迅速關掉電視,快步跑到書桌前隨手開啟一本書,裝作聚精會神的樣子看起來。媽媽開啟門走進來的時候,我剛好已經清理完畢“犯罪現場”。
但是畢竟心虛,可能是表情不自然,媽媽目光如炬地盯著我問:“做什麼壞事了?”我心一驚,更心虛了,不打自招地說:“我,我沒有看電視。”媽媽沒說話,徑自走進房間摸了摸電視機,又摸了摸機頂盒,然後嚴肅地對我說:“你偷看電視了。”我故作鎮定地反問媽媽:“你有什麼證據?”媽媽說:“機頂盒都發熱了,你還說沒看!”我只好承認錯誤。
就在昨天,我又想看電視了,但我吸取了上次的教訓,只偷看了一會兒,關電視後我摸了摸機頂盒,一點也不熱。這時媽媽回來了,她什麼也沒說,打開了電視。我以為媽媽和我一樣想看電視了,哪知媽媽突然大聲嚷起來:“卞周愛,你過來,你是不是又看電視了?”我心慌地說:“沒有啊。”媽媽指著電視說:“我之前看的是電視劇頻道,現在怎麼變成少兒頻道了?”我一看證據確鑿,看來是抵賴不得了。
媽媽,你為什麼總能像偵探一樣“破案”呢?如果是爸爸,他是怎麼也不會知道的。
偵探作文600字 篇3
音樂課上,我們每個人都到三樓的音樂教室去上課,我們高高興興地跑到樓上上音樂課,而下了課回到教室卻變了很多。
我們班好多人都成了受害者,我也是其中的一個。我可愛的小熊橡皮突然失蹤了,石蕭然的書包裡全是髒髒的黑水,她的作業也被撕了個精光,郭雨晨的作業也被分成兩半,可怕極了!心想;“太恐怖了,我們都害怕了。
下節課時數學課,正好要交作業,石蕭然把這一重大事件告訴了老師,“誰沒上音樂課!” 郭老師大聲喊到,郇溪雨在教室裡補作業!沒上音樂課,有人小聲的說。我們大家用質疑的眼光看著她,此時她的臉漲的紅紅的,手也悄悄的背到了後面。
到了明天,王老師知道了這件事,當起了偵探,用詢問的語氣問道;“郇溪雨是不是你乾的?”郇溪雨說;“不是。”“承認錯誤你還是好孩子,到底是不是你?”王老師生氣的說。“不是 ”郇溪雨低聲說。我們大家都議論紛紛,好象她成了大壞蛋一樣。
下午第一節語文課上,王老師又問郇溪雨,“到底是不是你”?這一回老師很嚴肅了。“是,是我”。這時,班長站起來說;我在他的桌洞裡發現了作案工具。”“人證物證都在!這你可逃不了了啊!”郇溪雨說;“ 是我,對不起。 ”“你為什麼這麼做呀?”我們大家質疑的說,“因為石蕭然在上學期上音樂課上有一次沒讓我坐下!”她低聲的說。“ 啊!因為這點小事”。“ 是的。”真相告以大白。
王老師真真正正地過了一把珂男癮,我們好象跟看電影一樣,看了一遍又一邊,希望這樣的事情不要在發生了,珍惜我們之間的`純潔友誼
偵探作文600字 篇4
我們的教室後面有一個“發現教室”圖書角,是老師的網友捐贈的,大約有三百本,我們每天可以看到好多的書。例如《木偶奇遇記》、《昆蟲記》、《吹牛大王歷險記》……但是我最喜歡的還是《福爾摩斯探案集》。
1878年,第二次阿富汗戰爭爆發,年輕的醫學博士華生是一名隨軍醫生,被送回英國,由於華生在戰場上英勇救人,政府給了他七個月的假期,這個期間他十分地放鬆。
可由於華生花銷大於收入,現在連租房的房租都成了問題。不過恰巧他的一個朋友也在倫敦。根據那個朋友給他的地址,找到了一位天才偵探——福爾摩斯。那個朋友讓他到福爾摩斯這裡來的原因,是福爾摩斯最近看上了一座房子,裡面的服務也很好,就是房租有點高。如果他們倆把手頭上錢全放在一塊兒,這座房子就可以得到了。最後,華生勉強答應了他。買完房子以後,一起開啟了他們的偵探之旅。
有一天,福爾摩斯接到了警察局局長葛萊森的電話,說有血案要福爾摩斯去破。福爾摩斯聽了更是興高采烈。因為他這幾天都閒著沒事做,正好去活動一下筋骨。到了現場,他首先對現場掃射一遍,後來發現了“拉契”這兩個字,福爾摩斯看到了這兩個字,什麼都明白了。因為他上次在倫敦調查一起兇殺案時,也在牆上看到了“拉契”這兩個字,然後福爾摩斯進行了一連串的聯想,馬上派人把貝克街196號的主人,然後用顯現劑在他的手上塗了一點什麼液體,他的手上就出現了明顯的血跡,福爾摩斯可以斷定,人是這個人殺的。
透過這件事以後,福爾摩斯被英國政府重用,於是他成了英國倫敦偵探社的社長。
這本書真是本好書,我為裡面的種種離奇古怪的故事情節著迷。我為福爾摩斯聰明才智感到驚歎。我要學習福爾摩斯的智慧。我想長大了也去當個警察。為老百姓破案。
壞孩子變成好孩子,是多麼的不容易啊。這是我們應該學習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