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安全及鐵路交通安全
水上交通安全及鐵路交通安全1
1、行人和車輛在鐵路道口、人行過道及平過道處,發現或聽到有火車開來時,應立即躲避到距鐵路鋼軌2米以外處,嚴禁停留在鐵路上,嚴禁搶行超過鐵路。
2、車輛和行人透過鐵路道口,務必聽從道口看守人員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
3、凡遇到道口欄杆(欄門)關掉、音響器發出報警、道口訊號顯示紅色燈光,或道口看守人員示意火車即將透過時,車輛、行人嚴禁搶行,務必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距最外股鋼軌5米(欄門或報警器等應設在那裡)以外,不得影響道口欄杆(欄門)的關掉,不得撞、鑽、爬越道口欄杆(欄門)。
4、設有訊號機的`鐵路道口,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紅燈穩定亮時,表示火車接近道口,禁止車輛、行人通行。
5、紅燈熄白燈亮時,表示道口開通,准許車輛、行人通行。
6、遇有道口訊號紅燈和白燈同時熄滅時,需停車和止步望,確認安全後,方準透過。
7、車輛、行人透過設有道口訊號機的無人看守道口以及人行過道時,務必停車或止步望,確認兩端均無列車開來時,方準通行。
水上交通安全及鐵路交通安全2
1、不乘坐超冒險航行的船舶。為了保證航運安全,凡貼合安全要求的船隻,有關管理部門都發有安全合格證書。外出旅行,不要乘坐無證船隻。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載船舶或人貨混裝的船舶。
4、不乘坐超載的船隻,這樣的船安全沒有保證。
5、上下船要排隊按次序進行,不得擁擠、爭搶,以免造成擠傷、落水等事故。
6、天氣惡劣時,如遇大風、大浪、濃霧等,應儘量避免乘船。
7、不在船頭、甲板等地打鬧、追逐,以防落水。
不擁擠在船的一側,以防船體傾斜,發生事故。
8、船上的許多裝置都與保證安全有關,不要亂動,以免影響正常航行。
9、夜間航行,不要用手電筒向水面、岸邊亂照,以免引起誤會或使駕駛員產生錯覺而發生危險。
10、一旦發生意外,要持續鎮靜,聽從有關人員指揮。
11、群眾乘船應注意:要有老師帶隊,指揮,上下船要排成隊,不得打鬧、走動。要順從船上工作人員指揮,維護好船上秩序。
水上交通安全及鐵路交通安全3
出車之前想一想,檢查車況要周詳;
馬達一響想一想,集中精力別亂想;
起步之前想一想,觀察清楚再前往;
腳踏車前想一想,中速行駛莫著忙;
要過道口想一想,莫闖紅燈勤瞭望;
遇到障礙想一想,提前處理別驚慌;
轉彎之前想一想,需防左右有車輛;
會車之前想一想,先慢後停多禮讓;
超車之前想一想,沒有把握別勉強;
倒車之前想一想,注意行人和路障;
夜間行車想一想,儀表車燈亮不亮;
透過城鎮想一想,減速鳴號切莫望;
雨霧天氣想一想,防滑要把車速降;
長途行車想一想,勞逸結合放心上;
停車之前想一想,選取地點要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