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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資金專項的自查報告

財務資金專項的自查報告

  時光在流逝,從不停歇,一段時間的工作已經結束了,回看這段時間的工作,有著一些問題,這時候十分有必須要寫一份自查報告了。自查報告怎麼寫才不會流於形式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財務資金專項的自查報告,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財務資金專項的自查報告1

  根據自治區財政廳5月10日召開的加強財政資金管理視訊會議精神和自治區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意見》(新財辦〔20XX〕22號)、《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政收支管理的通知》(新財辦預〔20XX〕8號)、《關於進一步完善財政國庫管理的通知〉(新財庫〔20XX〕5號)檔案精神,我局及時對財政資金專項檢查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截止目前,縣市財政自查和州財政督查工作已順利完成,現將檢查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專項檢查工作組織開展情況

  1.加強對專項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5月10日,自治區財政廳召開加強財政資金管理視訊會議結束後,我局立刻召開動員大會,對此項專項檢查活動進行了動員部署,相關科室研究擬定了《關於開展加強自治州財政資金管理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巴財預〔20XX〕41號),併成立了巴州財政局財政資金管理檢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州財政局局長任組長,州財政局副局長、州財政監督檢查處處長和州鄉鎮財政管理局局長任副組長,各業務科室科長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形成了主管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組織協調機制,有效地保障了財政專項資金檢查的順利開展。

  2.周密確定檢查方案、精心組織實施。為使此次財政專項檢查工作有序開展、保證各階段工作按期保質保量完成,結合我州財政管理實際,制定了詳細的財政資金管理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對自查、督查、重點檢查、整改落實等時間進行了統一規劃,其中:第一階段為自查階段,從5月10日起至5月30日完成,5月20日至25日組織相關科室人員對各縣市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第二階段重點檢查階段,計劃在6月5日至6月20日期間完成,州財政局將組織工作組對州本級和各縣市開展財政資金管理專項檢查工作進行重點檢查,重點檢查面不低於50%;第三階段為整改落實階段,計劃在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間完成,全面總結檢查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具體的整改建議,督促落實。為保證檢查工作順利完成,我局組織對廳領導講話和相關檔案認真進行了學習,進一步細化檢查內容,區分預算單位、縣級財政、鄉鎮財政和村級財務分別設定了不同內容的檢查情況表,對財政專項資金檢查事項、內容等進行了具體要求,確保了財政資金專項檢查工作的組織實施及有序開展。

  3.認真開展自查和督導檢查工作。根據實施方案要求,5月14日至5月30日為各縣市自查、檢查階段。自查方面:一是要求縣直各單位部門、鄉鎮政府根據實施方案要求對20XX年財政專項資金進行全面梳理、彙總,開展自查,根據自查情況,將自查情況形成書面材料,上報縣財政局各業務科室進行彙總;二是縣財政局各業務科室對20XX年財政資金管理情況進行梳理、彙總,同時對照縣直各單位部門、鄉鎮政府上報的自查情況材料進行分析總結,將相關情況報檢查組備案做檢查之用。檢查方面:要求各縣市財政組織工作組對各鄉鎮政府、村級組織部門財政資金情況採取實地、入戶調查等方式進行了全面檢查,檢查內容涉及鄉鎮、村級收入支出管理,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固定資產管理使用、處置,鄉鎮國庫集中支付管理運用,財務規範化管理等各個方面。

  4.擬定了自治州財政資金管理重點檢查方案。按照工作要求,結合自查和督導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我局已經初步擬定了巴州財政資金管理重點檢查方案,從各科室抽調30餘名工作人員組成三個重點檢查工作小組和各縣市共同配合,共計劃對全州43個鄉鎮、205村級財務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組從6月5日起赴各縣市開展工作。

  二、專項檢查的主要內容

  此次開展加強財政資金管理工作專項檢查和自查,檢查內容主要包括:

  (一)財政收入是否及時足額繳庫,是否存在非稅收入坐收坐支等問題,是否將國有資產處置等收入私設小金庫非稅收入是否實行收繳分離制度,全額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有無截留及延壓稅款或收入重複入庫等問題;

  (二)財政專項資金是否按規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各專項資金混用;有無擠佔和挪用專項資金的問題;是否存在將專案資金用於一般支出或其他支出等問題;

  (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拍賣、配置等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單位資產處置是否履行審批手續;國有資產處置、出租等收入是否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四)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貫徹落實情況。主要包括:

  ①是否嚴格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和《財政總預算會計管理基礎工作規定》的要求建賬設賬,並充分利用大平臺系統軟體,規範賬務核算工作;

  ②是否將所有財政資金納入國庫集中支付單一賬戶體系,所有財政支出透過零餘額賬戶辦理;

  ③國庫部門崗位責任制度、賬務處理程式制度、內控制度和會計檔案保管、對賬制度、撥款印鑑管理及交接制度是否健全、落實是否有效;

  ④不合規財政專戶是否已全部撤銷,財政專戶是否全部歸口至國庫部門統一管理;

  ⑤是否開展了對預算單位賬戶的清理撤併。是否建立規範的預算單位賬戶管理辦法、賬戶稽核制度和賬戶管理檔案制度;⑥是否使用規範的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系統,規範資金支付和清算業務流程,嚴格以指標控制撥款,確保財政資金在最終支付前封閉執行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之內;

  ⑦集中支付業務代理銀行是否存在先清算後支付、設立清算資金過渡賬戶等行為;

  ⑧是否建立規範的零餘額賬戶轉款審批制度,縣市財政是否存在將國庫資金轉入財政專戶或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等問題;

  ⑨是否全面完成了鄉鎮級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工作,鄉鎮國庫集中支付業務是否規範等。

  (五)縣級財政與鄉鎮財政資訊交流和通達制度落實情況。重點檢查縣財政是否按要求及時將財政資金管理各項制度、資金檔案及時傳遞給鄉鎮財政所。

  (六)鄉鎮、村級財政財務管理是否規範。主要包括:

  ①鄉鎮、村級收入是否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②鄉鎮財政所或村級資金管理部門崗位設定是否合理,資金稽核、對賬等內控制度是否健全;

  ③鄉鎮、村級財務開支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等問,審批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白條入賬等問題;

  ④鄉鎮、村級財政資金專戶開設是否經過縣級財政部門審批,是否存在私設小金庫等問題;

  ⑤鄉鎮、村級國有資產處置是否規範,有無履行審批程式,資產處置、出租收入是否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⑥村級集體經濟賬戶是否由鄉鎮級進行管理,財務核算是否按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執行。

  ⑦鄉鎮及村級財務公開公示制度執行情況等。

  三、自查和督導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在組織財政收入方面。

  部分縣市存在財政收入不及時繳庫現象。主要是:

  1、博湖縣20XX年部分財政收入未及時足額繳庫,存在延壓繳庫現象,20XX年未繳財政收入1512萬元,在20XX年上繳;

  2、和碩縣應繳財政土地出讓金和應繳自治區財政新增建設用地使用費未能同步,年底國土部門上繳土地出讓金2000餘萬元未上繳國庫,在20XX年上繳;

  3、博湖縣水管站在徵收水資源費時,未實現電子化繳庫,有手工填票先繳入基本戶,再從基本戶轉入非稅收入戶繳庫的現象。

  (二)在專項資金管理方面。

  各縣市能夠加強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經縣市自查和督導組抽查,專項資金基本做到了專項款專用。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部分鄉鎮專項資金和村級專項資金混用,村級轉移支付資金(如一事一議等)由鄉鎮領導審批,村級資金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未經村民理財小組審批等。

  (三)在固定資產管理和處置方面。

  1.縣市固定資產管理相對規範。各縣市基本建立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辦法、資產配置標準、資產處置細則.部分縣市資產管理參照州本級的管理辦法、資產配置標準和處置細則執行。資產處置全部納入預算管理,資產處置調撥程式和檔案資料等齊全。個別縣市存在資產處置不履行財政部門審批手續等問題,如:若羌縣成立機關後勤中心,將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公車收回統一管理,車輛戶口仍在各單位,對車輛的處置該單位進行擅自處置,未履行資產處置程式。

  2.鄉鎮和村級固定資產管理相對滯後。部分鄉鎮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部分村級固定資產臺賬不健全,部分鄉鎮、村級資產不按規定及時入賬。如:鐵熱克巴扎鄉託呼拉村1480元印表機,鐵熱克巴扎鄉撒業買裡村0.7萬元水泵,未按規定計入固定資產。有的村已經登記入賬的資產不屬於固定資產範圍。如:若羌縣吾塔木鄉某村將隨身碟(單價80元)、爐筒子(單價8元)等低值易耗品全部計入村級固定資產範圍;二是部分由財政資金購置的資產村級財務未登記固定資產賬目,主要原因是傳票在財政所,資產在村裡使用;三是個別鄉鎮處置固定資產不履行審批手續。如:若羌縣瓦石峽鎮將縣國土資源局捐贈的1輛尼桑車以6萬元的價格出售給個人,資產處置收入近期才上繳縣財政。輪臺縣輪臺鎮麥臺村未經報批處理村辦公室1.2萬元等。

  (四)在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貫徹落實方面。

  1.部分縣市財政部分支出未全部實現零餘額賬戶辦理。除預算內正常經費全部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外,部分專戶資金和往來款項依然未實現國庫集中支付,遊離於預算指標之外,資金透過實撥方式進行,不利於財政監管。

  2.財政部門專戶已全部實現歸口管理。部分預算單位賬戶管理不規範,部分專戶未按規定撤銷。

  3.部分縣市存在對外借款現象,往來資金未用指標控制撥款。和碩、和靜、焉耆、博湖等縣市目前往來指標沒有透過大平臺業務系統,往來資金的撥付遊離於國庫集中支付之外,未能實現用指標控制撥款。

  4.存在國庫資金轉入財政專戶和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等問題,縣財政年終將國庫資金轉入財政專戶和單位基本賬現象較多。部分縣市由於動態監控系統目前仍未上線,往各預算單位基本賬戶轉款問題無法做到有效監督。

  5.部分縣鄉集中支付業務代理銀行存在先清算後支付的行為。透過這次檢查,將加大資金管理力度,堅決杜絕代理銀行的先清算後支付的行為。

  (五)縣、鄉財政資訊交流和通達制度落實情況。

  部分縣市縣、鄉資訊交流和通達制度落實不到位,涉及鄉鎮的資金管理辦法、資金撥付檔案等不能及時下達到鄉鎮財政管理局和鄉鎮財政所,對鄉鎮資金監管帶來困難。

  (六)在鄉鎮、村級財政財務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鄉鎮往來賬務清理不及時,掛賬金額大、時限長。如:博湖縣各鄉鎮截止20XX年4月底,暫付款掛賬1254萬元,暫存款達839萬元;若羌縣吾塔木鄉暫付款掛賬13.13萬元,其中:涉及個人暫付款項多達43筆、單位款項17筆,且掛賬時間長、長期不清理;二是部分鄉鎮財政所賬務處理不規範,資金沒有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記賬。若羌、且末、輪臺等縣市不同程度存在將在縣直部門已經列支後轉入鄉鎮的資金在暫存款或撥入專款等科目進行核算的問題;三是部分鄉鎮專項支出明細賬不健全,賬目難以反映專項資金使用的具體情況。部分鄉鎮鄉村資金與村級資金混用,不能全面反映村級收支全貌;四是部分鄉鎮非稅收入沒有及時繳庫。如:若羌縣吾塔木鄉財政所將土地承包費5.8萬元,上繳國庫4.8萬元,坐支1萬元;且末縣巴格艾日克鄉收取捐贈款5.9萬元,未按規定上繳國庫,在基本戶直接列支。輪臺縣野雲溝鄉阿克阿牧村20XX年5月及11月收取土地承包費共7720元一直未繳入村級資金銀行賬戶。五是部分村級會計基礎不規範,村級普遍存在會計及出納人員無從業資格證,會計核算制度使用不統一。會計記賬憑證附件不全,會計記賬不使用支票頭、銀行對賬單。年末帳表、帳薄列印不全,裝訂不齊全,賬表不符現象比較突出。票據使用不規範,存在幾個村共用一本收據,同時有記賬竄戶等現象。六是部分村級支出存在白條入賬問題。如:輪臺縣野雲溝鄉野雲溝村支付辦公經費1.06萬元、鐵熱克巴扎鄉曼曲魯克村支付工程款3萬元、策達雅鄉多斯買提村支付村辦公室建設款2.2萬元、艾子甘村委會支付村委會維修費5萬元、克孜勒村支付平地費1萬元等均無發票,以白條入賬。

  (七)其他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是部分資金髮放不符合現行政策規定。焉耆縣財政對預算單位安排撥付了團體社保補充險、職工意外傷害險等商業保險,不符合現行有關政策規定;博湖縣人民法院辦案津貼無發放依據,標準不一;查干諾爾鄉鄉發放福利費每人100元;和靜縣部分單位發放機關效能獎,無發放依據。二是財務管理不規範,單位虛列收支現象。如焉耆縣政府購崗、公益性崗位等收支全部由政府虛列,預算單位只在往來中反映,年終決算由政府上報,虛列收支;庫爾勒市財政局將單位社保資金、兩獎、公益性崗位等個人資金轉入預算單位基本戶的情況。三是支出科目使用不規範。部分縣市預算單位支出科目應列為接待費、會議費、差旅費等開支專案,列入其他支出。四是部分財政專戶資金歸併管理後,分賬核算混亂。如焉耆縣財政局將社保基金賬戶歸併管理後,將各社保基金戶利息收入按平均利息分攤,或歸併至其中一個賬戶下,造成分賬核算混亂。

  四、鄉、村兩級財務存在問題的成因

  從機構設定和職責分工來看,目前我州各鄉鎮財務由鄉鎮財政所管理,縣財政局對鄉鎮財政所業務進行指導和監督,鄉鎮財政所主要負責鄉鎮財務核算、資產管理、涉農補貼發放、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和農村綜合改革等工作。村級財務主要由鄉鎮農經站負責管理和核算,縣農經局負責對其進行業務進行指導和監督。形成目前鄉鎮、村級財務核算不規範的原因:一是財政所工作人員少,部分鄉鎮只有1個報賬員,很多鄉鎮崗位都是透過公益性崗位解決,隨著鄉鎮財政及農村綜合改革業務範圍的不斷擴大及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要求不斷提高,現有人員只能滿足日常工作,加之公益性崗位人員報酬低、專業不對口、人員不穩定,加強村級財務監管心有餘而力不足;二是現有村級財務人員年齡結構和知識結構老化,村級財務人員一部分是原鄉政府的會計或出納,一部分是村民聘用為臨時工,無會計從業資格,無專業能力,且人員調整、更換頻繁,財經政策法規知識匱乏,造成村級財務核算不規範。

  五、下一步工作計劃和措施

  針對各縣市自查和自治州督導組抽查發現的問題,我局召開局務會議專門討論進行了研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紮實開展重點檢查工作。局預算科、國庫科、鄉財局牽頭制定了重點檢查方案,重點檢查工作從6月5日開始,確保重點檢查面不低於50%,重點檢查工作採取規範化的監督檢查模式進行,對重點檢查範圍內的每個鄉、每個村出具檢查結論和報告,要求限期進行整改。

  2.邊檢查、邊糾正、邊整改。針對自查和州財政督查已經發現的問題要求各縣市逐項進行整改,能糾正的立即進行糾正,不能糾正的由縣級財政提出專項整改意見,報縣人民政府研究後提出處理意見,各縣市的處理意見報州財政局備案,州財政局對各縣市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3.從理順鄉、村財政財務管理體制機制出發,進一步完善鄉鎮、村級財政財務管理各項制度。州級財政要進一步加強對鄉鎮、村級財政、財務管理的指導,結合自治區精神擬定相對規範、相對統一的鄉鎮、村級會計核算、銀行賬戶開設、票據使用、資產處置等指導意見,把鄉鎮、村級財務檢查納入財政內部監督檢查工作計劃,開展經常性的檢查督導活動;各縣市財政要把加強鄉鎮、村級財務管理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結合本縣市實際進一步加強鄉鎮、村級財政財務監管,充分發揮鄉鎮財政職能,健全制度辦法、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常態化檢查制度,認真進行落實,確保鄉鎮村資金規範安全使用,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4.加大宣傳培訓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宣傳,增強單位領導財經法紀意識。透過認真學習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財經法紀,加強和完善政務公開、財務公開,增加鄉鎮、村級資金使用透明度,增強領導幹部法律意識;二是加大培訓力度,特別是加強對村級財務主管部門的.培訓監管力度,提升村級財務規範化管理水平。

  財務資金專項的自查報告2

  為進一步加強我鄉財政資金的安全監督管理,確保財政資金的安全,財政帳戶規範和財務制度的落實,根據《瀘州市龍馬潭區財政局關於開展全區財政資金安全檢查工作的緊急通知》(瀘龍財庫[20xx]2號檔案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對我鄉財政資金進行了全面的徹底清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落實責任,摸排自查

  我局財政資金支付的主要環節在預算科、國庫科與國庫支付中心,對照此次檢查內容梳理如下:

  (一)制度建設及基礎管理工作

  1、按照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相關規定,制定出臺了《財政資金支付暫行辦法》、《財政資金銀行清算辦法》、《國庫制度改革會計核算暫行辦法》。

  2、按照《財政總預算會計管理基礎工作規定》,嚴格財政資金收付、排程管理,加強會計監督。

  3、制定出臺《屯溪區財政局財政專戶管理暫行辦法》,不斷加強和規範財政專戶管理,提高財政專戶資金執行的安全性、規範性和有效性。

  (二)崗位人員管理和內控機制

  1、國庫支付中心崗位設定

  按照國庫支付中心工作職責和業務流程,支付中心設主任、稽核、資金、核算4個工作崗位。

  2、財政總預算會計崗位設定

  根據《財政總預算會計管理基礎工作規定》,預算科設定總預算會計1名,設定總預算會計資訊系統使用和管理人員的操作許可權,科學設定了錄入、代編計劃和複核崗,由預算科科長兼任複核崗;

  3、國庫財政專戶統管資金會計崗位設定

  根據國庫財政專戶崗位要求,遵循財政專戶資金撥付快捷高效及安全性的原則,設定財政專戶統管資金會計1名,複核崗1名。

  (三)業務流程控制與帳務管理

  1、國庫集中支付一體化管理系統業務流程

  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規定,建立適合我局實際的資金支付業務流程。20xx年5月我局平臺一體化系統全面上線,設定了預算科、國庫科、國庫支付中心及各業務科室業務使用許可權,科學設定了錄入、代編計劃、稽核及受理崗,進入一體化系統的預算資金由預算科錄入指標,業務科室稽核、支付中心受理;

  2、國庫支付中心國庫集中支付業務流程

  根據業務股室、支付中心批覆的預算單位預算內資金、預算外資金、專戶資金、往來資金用款計劃,稽核預算單位的直接支付申請,及時辦理單位財政直接支付業務。

  傳送預算內資金用款額度。每日根據代理銀行確認支付金額,及時匯出用款額度傳送區級金庫,便於支付資金清算,定期與其核對用款額度餘額。

  負責國庫集中支付單位往來清算賬戶的賬務核算。對發生的資金收付業務進行核算,填制並分解單位往來資金收款記賬憑證,每月終了與代理銀行、預算單位核對單位往來清算賬戶存款餘額,做到賬款相符。

  每日按時列印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彙總清算通知單,送區級金庫和代理銀行實現清算。

  3、國庫統管財政專戶業務撥付流程

  我局國庫統管財政專戶資金大部分為直撥模式,由預算科下達專項指標,透過人行、代理銀行系統清算到各財政專戶,各業務科室根據業務實際進度需要,填制專項資金撥款憑證,經業務科長稽核,分管局長、局長審批後交國庫科統管資金會計,經稽核後嚴格按照《屯溪區財政局財政專戶管理暫行辦法》撥付各專項資金。

  (四)對帳及印鑑、票據管理

  嚴格按照《財政總預算會計管理基礎工作規定》、《屯溪區財政局財政專戶管理暫行辦法》、《國庫制度改革會計核算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每月與相關業務科室、預算單位、人民銀行、代理銀行核對資金帳,做到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嚴格執行印鑑和票據管理制度,分人分印管理,同一經辦人員不得管理全部印鑑。相關票據、憑證專人保管,重要單據建立嚴格領用和核銷制度。

  二、查詢問題、積極整改

  1、崗位職能設定及人員配備有待進一步最佳化

  我局高度重視國庫財政專戶清理整改工作,以今年整改工作為契機加強了國庫財政專戶人員配備,國庫管理工作更加趨於規範管理。但國庫支付中心人少事多,存在一人多崗現象。

  2、制度建設有待進一步完善

  隨著現代國庫管理改革工作的不斷推進,現行的國庫管理相關制度已不適應改革的需要,財政資金安全管理及內控制度需進一步完善。

  3、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應進一步推進

  隨著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縱深推進,按照上級有關要求,我區區級單位已全部納入國庫集中支付,鎮級資金排程、往來資金及專項資金仍為直撥及帳戶管理模式,應結合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積極探索鎮級資金管理模式,以進一步完善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工作。

  4、財政專戶管理工作仍需加強與完善

  隨著近兩年來的財政專戶清理整頓及整改,我局已將財政專項資金帳戶納入國庫統管,進行了有效精簡撤併,並建立了專戶管理制度。但財政專戶涉及資金量大,應不斷加強財政專戶管理,並嚴格控制新增帳戶,完善專戶管理制度,形成財政專戶管理的長效機制。

  下一步,我局將以此次財政資金支付安全自查工作為契機,積極落實整改:

  1、加強支付環節人員配備,定期組織輪崗,建立“職責明晰、相互牽制”的內部控制管理機制和制衡糾錯機制;

  2、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規定,進一步完善資金支付業務流程管理;健全規範支付中心內部受理業務稽核、開具支付憑證、會計核算與對帳管理流程;

  3、加強與完善國庫制度建設,進一步推進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加大公務卡制度改革力度,確保年底前全面推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