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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百貨商場營銷策劃工作中的三個誤區

淺析百貨商場營銷策劃工作中的三個誤區

  出於將複雜的營銷職能拆分細化的需要,百貨店一般都有獨立的策劃部門。大多數叫“策劃部”,也有些企業叫“營銷部”或“市場部”,除了一些邊際職能有所擴大或縮小,主要職能仍然在於:在百貨店品牌和商品營銷業務流程中,擔當規劃、統籌和參與實施的工作角色。

  就百貨店營銷體系的執行而言,策劃部的角色相當重要:作好規劃是實現百貨店品牌增值和提高銷售業績的重要前提。但是,目前的策劃部門都比較難於達到這樣的角色要求,這裡面有各種各樣的主客觀因素:有些企業中的策劃職能,善於運作百貨店品牌和搞品牌推廣,這類角色的“扮演者”大約多由廣告公司直接過度而來,對如何將商業品牌推廣與商品促銷有效結合起來,沒有很好的辦法;有些企業裡,提到“營銷”二字,很自然地和商品促銷劃了等號,既然是商品促銷,那就主要是採購和營運部門的事情了,策劃部要想參與,則無疑是“掣肘”的行為,策劃部門處於一個比較尷尬的位置。

  策劃的職能早已開宗明義,至於各個職能裡,誰重要,誰次要,就整體營銷作業而言,這些狹隘的利益問題,一定不能把它放在首位,因為,如果總是這樣地爭拗下去,企業內耗必然無始無終,經營業績則永遠也別想搞上去。

  所謂規劃,就是在決定了方向和目標後,確定採用怎樣的方法達到目標。在這點上,策劃工作者應該拿出專業、科學和客觀的方案,否則整個營銷活動將事倍功半、得不償失;所謂統籌,就是充分溝通,確保百貨店這個複雜多職能的“有機體”協調執行,完成營銷規劃要求的動作步驟,並保證達到策劃的要求,如果統籌能力弱化,則各職能必將各自為戰,顧頭不顧尾,最終一事無成。

  策劃百貨店品牌和商品營銷活動,應注意避免以下三個誤區:

  第一、策劃活動沒有確定的目標和相對精確的效果預估標準。

  在一個責任機制匱乏,績效管理失衡的組織中,產生這種情形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不確立目標,根據情況想怎麼搞就怎麼搞,這是多大的自由度?但如果你期望在這樣的自由度裡能夠作出令人滿意的營銷表現,那是絕對不可能的。費用超支,“貓膩”多多,倒是完全有可能,至於結果,那自然是做成什麼樣,就是什麼樣了;沒有效果預估標準,結果是活動搞成什麼樣都是好的,不好也總有這樣那樣的理由,大家“沒有功勞還有苦勞”。做事情如果不去關注目標和績效,只是為了做事而做事,是對企業極不負責任的行為。

  策劃營銷活動必須有明確的目標,如:某百貨店的“夏日濃情,狂送大禮”活動規定,必須完成多少場次演藝明星的演出活動,賣場折扣參與比率必須達到百分之多少,媒體推廣的頻率為多少等等,都可以成為策劃活動的目標,有了目標,相關的活動展開才能有章可循,完成結果的情況也才能有所比較;同樣,營銷活動在策劃階段就必須選擇幾個最好是可以量化的效果衡量指標,最直觀和明顯的,如:銷售額增長比率,樓層客流增長量,以及隨即抽樣的活動效果滿意和知會比率等等。透過對這些指標的衡量與判斷,活動的質量和效果便可以顯現出來;透過策劃與實施結果的比較,找出問題改善點,可以在今後的策劃中吸取教訓,而對活動的綜合評價也可以作為有效實施獎懲的依據。

  第二、策劃營銷活動不能將品牌推廣和商品促銷有機結合起來

  店內比較突出的策劃方案矛盾是,要麼過於關注品牌推廣活動及實施效果,要麼僅僅只做商品促銷。本來,百貨店品牌和商品品牌只有很好地結合起來,以相輔相成的形式進行推廣和宣傳,才能達到最佳的營銷效果,捨棄或忽略任何一面,都會使策劃活動實施效果大打折扣,同時無形中浪費了一部分資源。一些百貨店經常只做形式上的推廣活動,如明星表演等,而無實質的商品促銷活動,雖然吸引了客流但銷售額始終無法有效增長;另一些百貨店雖然在商品促銷方面做了大量紮實的工作,但是由於不能很好的結合百貨店品牌進行宣傳,有效吸引顧客,導致商品促銷的效果也不夠理想。

  策劃方案在起草階段就必須全盤考慮,包括現場活動,商品打折或甩賣,以及媒體宣傳策略等等,均作為活動的組合部分。具體實施時,應該是以整體的'形象來面對目標顧客,使其對百貨店營銷具有全方位的立體感受和認知,以商品促銷為基礎,百貨店品牌推廣為先導,打出一套“組合拳”,這樣,策劃活動才能收到比較理想的效果。

  第三、策劃活動,到底誰說了算?

  這個問題比較普遍,當組織面臨一個流程比較複雜的工作任務時,這種本位主義的思想傾向尤其嚴重。其實,包括策劃部門在內的企業各個職能部門,無不是為完成企業的各種日常工作活動而設立的有機整體的一部分,任何工作都得講究協調溝通,統一行動,那種動輒想要“做老大”的念頭實在是要不得。曾經聽聞某百貨店策劃經理因感到自己的各項行動總受方方面面的牽制而憤然離職的事情,在現代組織中,實際上任何喜歡單打獨鬥的人都沒有市場的,所以覺得這位策劃經理也應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反省一下。

  那麼,如果誰說了都不算,這樣的情況下,策劃活動如何實施呢?其實,在規劃階段明確各個職能的職責和工作介面的問題,實施中各職能作好規定的工作,這就足夠了。一次完整的營銷活動結束,在總結經驗和評估績效時,我們只要根據策劃時制訂的一些工作要求,將其與實際完成的效果進行比較,再充分考慮因客觀條件變化而產生的變化所帶來的影響因素,綜合、客觀的進行評價,就能夠判斷出各個職能在活動中的表現,根據表現進行必要的獎懲和後續工作,相信在這樣的良性迴圈下運作,組織的營銷策劃活動的實施效果將會越來越好。

  在目前零售百貨行業競爭激烈的情況下,對策劃部門的要求無一例外的都是求創意、博“出位”。但是,畢竟營銷成果是組織整體活動所創造的結果,所以,策劃部門在作好創意工作的同時,也應更加緊密地與兄弟部門合作,共同將營銷策劃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