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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住房合同

租賃住房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租賃住房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租賃住房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充分協商一致,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狀況:

  甲方將合法擁有的位於___精裝修住房一套,出租給乙方使用,房屋建築面積共計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住期限及租住用途:

  租住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乙方承諾:租用該房屋僅作為居住使用,不作為其它用途,不在房屋及其小區內從事違揹我國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規約的活動。

  第三條 租金、押金及支其付方式

  該出租房屋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大寫)。乙方另向甲方支付保證房屋及其裝修、設施、裝置及水電氣物管費等保全及結清的押金 (大寫),所交押金不等於乙方責任的全部。支付方式為簽定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房屋租金及全部押金。

  第四條 相關費用的分擔

  乙方在簽定本合同前已確認甲方已繳清出租屋在本合同租住期限前的水費、電費和燃氣費。乙方負責支付其租住期間產生的水費、電費、電視收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衛生費、上網費、停車費等費用,並按時繳納,逾期造成相應後果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房屋的修繕

  乙方應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其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等。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裝修、設施、裝置等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至原狀或支付甲方相應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或外觀有影響的設施、裝置等,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乙方接到甲方房屋後,應及時自行更換門鎖,否則發生意外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將房屋租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或借給第三方的行為自始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在合同約定的租住期限內單方退租時,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2.乙方對該租用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等僅有正常合理的使用權。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有權收回全部房屋及全部附屬設施、裝置等,如存在房屋結構或裝修損壞及附屬設施、裝置等損壞或故障的情況,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押金中扣除相應金額作為賠償,當乙方所交押金總額不能完全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時,乙方須按相應市場價值賠償或按甲方要求恢復甲方相應財產的原貌。合同終止時,乙方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3.乙方應注意居住安全,自行採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拖、亂接電線,如因乙方處置措施不當造成的所有損失(含給甲、乙雙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乙方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或違禁物品,或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用途,或擅自改變房屋結構、裝修等,或存在其它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收回該出租房的全部及其全部附屬設施、裝置,乙方須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5.甲方不分擔乙方在租房期內對其自身造成的損失和對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經濟、經營和法律責任及損失。

  第七條 出租房屋內主要設施、裝置等

  出租房屋內方便移動的主要設施、裝置有:___,以上裝置各一臺;乙方簽訂本合同前已確認以上設施、裝置等均至少為八層新完好能正常使用狀態。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租住期限屆滿,如乙方既不續租又未經甲方同意超期退房,甲方有權按本合同日租金的__倍收取乙方租金,如乙方按時交還甲方全部房屋及全部設施、裝置等,後經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已結清其租住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並清償其租住期間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此時甲方退還乙方押金。

  第九條 續租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該出租房屋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30天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

  第十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作出。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本人簽字並簽印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 話:

  年月 日 電 話: 年月 日

租賃住房合同2

  本合同的雙方為: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受託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和規章,上述合同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設立金融租賃資金信託事宜達成一致,委託人願意委託受託人,受託人願意接受委託人委託辦理本合同項下的信託業務,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定義和解釋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本合同:指《金融租賃資金信託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資金信託: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受託人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

  3、信託計劃:指由受託人對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處分的安排。

  4、信託資金:指委託人設立本信託時交付給受託人的資金。

  5、信託收益:指受託人根據信託檔案的規定,計算並分配給受益人的現金。

  6、信託計劃資金:指信託計劃項下,信託資金的總和。

  7、信託檔案:指本合同、信託計劃書和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第二條受託人確認

  1、受託人系經中國人民銀行 年 月 日批准重新登記的信託機構,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信託機構法人許可證》,號碼為 。

  2、受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具備從事和參與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設立、管理及其相關活動的民事行為能力,且未受到任何限制。

  3、受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受託人自行承擔。

  第三條委託人確認

  1、委託人自願將自己合法所有的資金用於設立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委託人保證對該資金的合法權利未受到任何限制。

  2、委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自願委託受託人設立、管理和運作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

  3、委託人不以加入信託計劃的形式達到非法目的謀取非法收益。

  4、委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受益人確認

  1、受益人系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權人。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人由委託人指定,受益人與委託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託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則委託人為本信託的唯一受益人。

  2、委託人指定的信託受益人為:

  法人/其他組織自然人

  法人代表/負責人:地址:郵政編碼:聯絡電話:傳真:證件名稱: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明號碼: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絡電話:傳真:

  受益人為多人的,見本合同附件《受益人名單》。《受益人名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受益人為自然人的,同時應提交受益人身份證影印件,受益人身份證影印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信託財產

  1、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係指委託人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按照約定方式向受託人交付的用於設立本合同項下信託資金,以及該信託資金在信託設立後,在受託人管理和處分過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資產及收益。

  2、信託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一項或數項:

  受託人因接受信託取得的信託資金;

  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處分而形成的財產;

  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除上述各項外的其他收入。

  3、信託財產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相區別而獨立存在,如果受託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而終止,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

  4、對信託財產的管理,受託人保證遵循分開管理、獨立核算的原則,確保信託財產的運作記錄清晰、全面、準確。

  5、加入信託計劃時,委託人交付給受託人的信託資金是人民幣資金,信託資金總額計人民幣萬元。委託人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信託資金付至受託人如下賬戶:

  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6、本合同項下信託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成立。信託計劃成立後,上述財產為信託財產。

  第六條信託目的

  透過實施信託計劃,將多個指定管理的金融租賃資金信託的信託資金集合起來,形成具有一定規模和實力的資金組合,發揮受託人的專業理財能力和運用資金的豐富經驗,將信託計劃資金運用於融資租賃專案以獲取收益,閒置資金進行存放銀行、國債投資、國債回購、同業拆放、短期貸款等資金運作。

  第七條信託的成立及存續期

  1、本合同項下信託存續期為 年,自推介期滿次日成立。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信託存續期不得隨意變更。

  第八條信託財產的管理與運用

  1、受託人按照金融租賃資金信託計劃的約定進行集合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2、信託財產的具體管理方式由受託人確定,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可按公平市場價格與受託人的固有資產、受託人管理的其他信託財產以及關係人的財產進行交易。

  3、受託人確認信託財產的管理將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和有效管理的義務,力爭實現信託財產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4、受託人應將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與受託人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第九條信託收益

  1、信託收益及其計算

  信託收益指包括融資租賃的租金收入、租賃手續費收入及其他收益在內的所有收入總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十條第1款所列的費用後的餘額部分。

  本信託項下的信託收益按信託資金佔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比例計算,計算公式為:

  信託收益=總信託收益××100%

  信託收益率=總信託收益÷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100%。

  2、信託收益的分配:

  信託收益按如下方法進行分配:

  受益人按信託資金佔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的比例享有信託收益,該信託收益扣除受託人報酬後即為應分配的信託收益;

  信託收益以現金形式分配。第1年分配時間為信託計劃成立日起滿一年後的 個工作日內;第 年的信託收益在信託終止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

  信託收益由受託人劃至本合同約定的受益人獲取信託收益的銀行賬戶。

  信託收益劃付賬戶為:

  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第十條信託費用

  1、信託財產應承擔的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

  信託發行費用;

  檔案或賬冊的製作及印刷費用;

  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稅費;

  資訊披露費用;

  律師費用、審計費用等中介費用;

  信託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按照有關規定應以信託財產承擔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2、信託財產應承擔的費用=×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應承擔的全部費用。

  3、受託人應就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單列賬戶,記入當期費用,從信託財產中支付。受託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託人有權從信託財產中優先受償。

  4、受託人因違反本合同所導致的費用支出,以及處理與本信託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不列入應由信託財產承擔的費用。

  5、前述費用,如發生受託人墊付的,受託人可在墊付行為發生後的7個工作日內,直接從信託財產賬戶中扣收。

  第十一條信託報酬

  1、受託人經營信託業務,依據約定收取信託報酬。

  2、受託人每年分配收益前,按照本條第3款的計算方法進行提取信託報酬。

  3、受託人報酬的計算方法:

  當信託資金年信託收益率在 %以下時,受託人不收取信託報酬;

  當信託資金年信託收益率在 %以上時,超過 %部分即為受託人的信託報酬。

  4、本條所稱信託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九條計算。

  第十二條風險揭示和承擔

  1、受託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專案風險、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2、受託人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受託人負責賠償,不足賠償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4、在信託存續期間,如遇重大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獲得或實現預期收益時,委託人與受託人應採取友好協商原則,積極有效尋求改進措施,儘量減少因風險帶給信託財產的損失。

  第十三條委託人的權利與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享有權利外,委託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有權瞭解其信託資金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說明;

  按《信託法》規定,信託一旦成立,信託財產所有權和收益權具有獨立性,可以對抗第三人。信託財產亦不屬於受託人的自有財產,發生受託人依法終止而清算時,信託財產亦不屬於受託人清算財產;

  委託人有權瞭解信託財產的基本運作情況,有權要求受託人就信託財產的管理做出相應的說明,但委託人行使上述權利以不影響受託人正常管理和運作信託財產為限;

  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有重大過失的,委託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解任受託人;

  受託人被依法解任、解散、撤銷、宣告破產或其法定資格喪失時,委託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的有關規定,選任新的受託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委託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委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託資金;

  保證所交付的資金來源合法,且為其合法可支配財產;

  保證已就設立信託事項向合法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其債權人利益;

  信託財產一經設立不得轉移。在信託存續期間,非經法定程式,委託人基於本合同對受託人的委託是不可撤銷或解除的,委託人不得提取劃轉信託賬戶的資金,不得辦理轉託管,不得轉移信託財產;

  委託人不得要求受託人透過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託財產並獲取利益,不得透過信託方式達到非法目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託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享有權利外,受託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受託人享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收取報酬的權利,受託人可以從信託財產中直接扣收受託人到期應收的信託報酬;

  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將信託事務委託他人代為處理;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受託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受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受託人應當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的管理,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為目標處理信託事務;

  受託人應為委託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因處理信託事務必須透露的除外;

  受託人因違反信託目的、違背管理職責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時,受託人應予以賠償;未予以賠償的,受託人不得要求委託人支付信託管理費;

  受託人應將自己接受的不同委託客戶的信託財產與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分別管理,並至少每年定期向委託人及其受益人報告信託財產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的情況;

  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以信託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託利益;

  信託終止,受託人應於信託終止後的 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信託事務的清算報告,並送達信託財產歸屬人;

  信託終止,受託人應於信託終止後的 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信託財產歸屬人取回應得的信託財產;

  受託人應妥善保管信託業務交易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材料,儲存期為本信託終止日起15年;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外,受益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受益人的權利

  自本信託計劃成立日起享有信託收益權;

  受益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的規定,以轉讓信託受益權的方式償還債務;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依法轉讓和繼承。

  2、受益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受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如實提供受益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明、通訊地址、信託收益劃付賬戶等;

  受益人資料發生變更時,及時通知受託人。

  第十六條信託受益權的變更與轉讓

  本合同鄭重宣告: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依據本信託合同規定管理信託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託財產承擔,即由委託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託人對該資金運用後形成的財產承擔;受託人違背信託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使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由受託人賠償。

  委託人:

  受託人:

  年月日:

租賃住房合同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共層 第層。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按規定選擇付款方式。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擁有房屋產權,提供相應證明。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煤氣費;

  以下費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費;

  2.物業管理費;

  第十條 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後,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一)出租方為已提供物品如下:

  (1)(2)(3)(4)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錶現為:xx度;(2)電錶現為:xx度;(3)煤氣表現為:xx度。

  第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電話: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章):

  電話:

  賬號:

  ___年___月___日

租賃住房合同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租金_____元/月。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___年___月,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時光和標準,將出租的房屋及時交給乙方使用。

  第三條付款方式為__付一次。在本合同正式生效當日內一次性交清第一次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_元。另一次性交押金_____元整。租賃期內,每季度租金需提前七天支付。

  第四條其它費用:合同期間內,乙方承擔水、電、閉路電視、寬頻及煤氣物業管理等租賃期間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甲方的職責。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光向乙方帶給租賃房屋,應按延遲期間內乙方應交租金的_%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租賃期間,出租房屋的維修由甲方負責,如租賃房發生重大自然損壞或有傾倒危險而甲方又不修繕時,乙方能夠退租或代甲方修繕,並能夠用修繕費用收據抵消租金。

  3.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主,務必提前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計算。

  第六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職責;乙方如果拖欠租金,應按延遲期間內乙方應交租金的__%計算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__月以上,甲方能夠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租金,並可收回出租之房屋,並追究違約職責。

  3.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特殊狀況需要退房,務必提前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計算。

  4.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裝置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窗,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務必按時搬出全部物件。搬遷後_日內房屋裡如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下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必要時甲方能夠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

  第七條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或出賣,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職責。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屋內裝置:空調掛機__臺,洗衣機__臺,彩電__臺,油煙機__臺,燃氣灶__臺,電熱水器__臺,冰箱__臺,微波爐__臺,寫字桌__,沙發__,餐桌__,椅__,床__,衣櫃__,電視櫃__,茶几__,鞋櫃__等設施。

  第十一條備註:(合同期滿歸還,遺失照價賠償)

  煤氣卡__張門卡__張鑰匙__把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透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房管部門調解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出租人:聯絡電話:

  承租人:聯絡電話:

  年月日

租賃住房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簽訂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

  根據《_________》的規定,乙方符合租住的條件。現甲、乙雙方按照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革礎上。就租房的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政策規定將座落在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戶的住房(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租賃給乙方。乙方願意承租該房屋作住房使用。

  二、租賃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月租按_________元/平方米計收,月租額計人民幣_________元。今後政府調整住房租金標準時,應按新的租金標準重新計算月租額。

  四、租金交納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租時間:乙方應按月及時交租,無故拖欠租金時,甲方加收月租額_________%的滯納金。

  六、租賃期間甲方不予辦理更名過戶手續。

  七、乙方家庭收入提高,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時應騰退該房。如拒不騰退,自應騰退之日起6個月內甲方對其收取成本租金;6個月後收取成本租金。

  八、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將承租屋私自轉租或轉讓的;

  2、將承租的房屋作價資,與第三者進行聯營或合營商業、服務業,變相出賣使用權的;

  3、無正當理由拖欠租金六個月以上或房屋連續閒置一年以上的;

  4、私自調換住房的;

  5、外遷、外調或其他原因騰出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進非法活動的。

  九、乙方負有愛護、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各的義務。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或按價賠償。

  十、上述房屋因政府需要另作他用時,雙方均應服從,合同終止。乙方的住房由政府或甲方負責解決。

  十一、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當事人可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按有關法規、政策的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經辦人(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賃住房合同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茲經雙方協議房屋租賃條件如下:

  第一條:租賃房屋:

  甲方將 合計面積為____平方米建築物租予乙方作為____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年____月____日,租期滿租賃關係自然解除,甲方無需另行通知。

  房屋月租租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付款方式__________

  第三條:協議事項:

  1、房屋內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收視費自乙方入住日至租約期滿遷出之日均由乙方負擔,物業費及取暖費由甲方負責。

  2、乙方應妥善管理並注意使用房屋,愛惜屋內所留傢俱與電器等裝置如屬人為損壞需照價賠償。房屋結構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裝修,如擅改或損失,需負還原及賠償損失之全責。

  3、若房屋內設施及裝置屬自然損壞影響乙方居住,甲方應儘快予以解決,最遲於壹拾伍天內修理完好並交付乙方使用。若超過上述期限則本合同租賃期限自動順延相應時間。

  4、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內進行違法活動,存入危險品,影響公共安全,若因乙方違法受處罰,與甲方無關聯,由乙方負全責。

  5、租賃期滿日,乙方應無條件退租將房屋及屋內物品點清交付甲方職乙方逾期不搬,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執行,甲方因此所受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乙方因業務或居住需要,應徵求甲方同意後才能改善裝璜及增加裝置。

  7、乙方退還屋時應將傢俱物品搬遷清楚,不得故意留存佔據,職逾期不搬視為乙方放棄其所有權,甲方可自由處理。

  8、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和造成甲乙雙方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

  9、自簽約之日起,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雙方客觀原因需要解除合同,應在三十天前通知雙方,並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10、甲方需要對上述房產具備公平代理出租之全部法律檔案,如因房屋產權問題影響乙方在租期內的居住作用,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11、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如對房屋進行察看,需在進入之前向乙方提前通知。

  12、雙方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應商定續租事宜。第四條:本合同各項經雙方同意,共同遵守,職有未盡事宜,本著誠信原則,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各執一份為憑,以昭信守。

  第六條:補充規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住房合同7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坐落於寬城區首山逸居小區棟單元室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及共同承租人居住使用。該房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以權威機構出具的房屋建築面積測算報告書為準),戶型室廳。

  第二條房屋租賃期限為12個月,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佰拾元)。

  第四條租金季度繳納,乙方應當提前一個月繳納下一租期租金,季度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仟佰拾元)。

  第五條合同簽訂之日,乙方繳納租賃保證金1000元(大寫:壹仟元整)。合同期滿或終止,乙方無違約事項和其他損害事由,甲方在乙方騰退房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定期檢查房屋,確保出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安全、完好狀態。

  2、對乙方入住、退出等情況進行登記管理,並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3、對乙方的戶籍、家庭人口、收入、資產、住房等變動情況進行核查。

  4、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拒不騰退住房的,甲方有權提起訴訟,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租賃期間對該房屋的正常使用權。

  2、乙方應當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裝置,不得對房屋進行拆該裝修。

  3、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裝置損壞以及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身損害的,乙方承擔維修責任、賠償責任。

  4、配合甲方對房屋及附屬設施進行檢查或維修,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房屋及附屬設施不能及時維修而發生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房屋,交付逾期30日以上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2、甲方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條件的,或在房屋使用期間未盡約定的修繕義務,經房屋安全鑑定機構書面確認嚴重影響居住的。

  3、租賃期內,乙方超過規定的收入標準或者透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

  4、乙方採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欺騙方式取得公共租賃住房的承租權。

  5、乙方轉租、出借、擅自調換的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

  6、乙方無正當理由連續空臵承租房屋6個月以上的。

  7、乙方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的。8、乙方改變公共租賃住房結構或使用性質的。

  9、乙方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10、乙方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11、乙方違反租賃合同約定的。

  1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九條房屋騰退

  1、乙方應自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30日內騰空該房屋,並結清租金、物業費、水、電、氣等相關費用,將房屋及附屬設施按原樣交還甲方。

  2、乙方在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後,不符合租住條件但暫時無法退房的,可以給予3個月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市場租金計收租金。

  3、乙方提出續租申請但經稽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應當在30日內騰退該房屋。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拖欠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可以通報其所在單位,從其工資收入中直接劃扣,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可從其租賃保證金中直接劃扣。

  2、租賃期間,乙方承擔房屋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有線電視、物業服務、車輛停放費等費用。

  3、乙方行為致甲方負責的物業公共區域或第三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害賠償責任。

  4、租賃期滿,乙方應當退出公共租賃住房。需要續租的,應當在合同期滿3個月前重新向區住房保障部門申請,經稽核符合條件的,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5、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共同申請人可按原租賃合同繼續承租,但需確定新的承租人,變更租賃合同,租賃期限按原有合同的剩餘時間計算。

  6、房屋設施裝置見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7、甲方可以委託運營單位對該房屋進行管理,代為履行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長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委託的公共租賃住房運營單位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住房合同8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

  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積以及其他情況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2、房屋的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產權編號:_________ 。

  第二條:房屋內部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裝置

  (寫明內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裝置裝置情況,如:房屋為簡易裝修,其內裝置為……)

  第三條:房屋租賃的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月/年)。從___年___月___日中午12時零分起至___年___月___日中午12時零。

  租賃期限屆滿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決定是否繼續續簽合同。

  租賃期限內,如甲方出賣房屋,應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___天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如乙方逾期不予答覆,那麼視為其放棄該權利。

  第四條:租金及其交納方式

  每月租金___元,大寫_________。

  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第一個月的租金。

  以後每月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個月的租金。

  第五條:押金

  押金___元,大寫___。該押金用於保障房屋內的裝置完好,如出現裝置損壞的現象,甲方有權按照市場價格扣除相應的賠償款。

  如合同期滿,乙方沒有損害房屋內的裝置,則甲方應該在合同期滿日如數退還。

  第六條:房屋修繕和裝修

  甲方應保證房屋符合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保證正常的水電供應,如出現漏水、牆面自然脫落、水電無法正常供應等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響的情形,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_天之內予以解決。否則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裝修情況,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房屋出賣

  租賃期間如甲方出賣房屋,乙方又不願意購買,則甲方應保證乙方可以繼續租賃,直至租賃期間屆滿。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

  第十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補承擔責任。實際租金按入住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公安部門備案一份。

  第十三條:房屋產權證影印件、甲乙方雙方身份證的影印件為本合同附件。附隨合同之後。

  出租方: 承租方: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住房合同9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協議,協議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號樓;位於___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所佔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

  二、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四、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五、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元整。租金按____________(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____________(月)(季)(年)的____________個月的____________日交付給甲方。

  六、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七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八、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________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____________(甲)(乙)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____________(甲)(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九、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裝置,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十、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專案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十一、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___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_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十二、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___個月;

  5.無正當理由閒置達____________個月;

  6.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7.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十三、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十四、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檔案向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十五、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__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____________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十六、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八、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十九、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二十、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一、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租賃住房合同10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求租方)

  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及其他情況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區______號

  2、所出租房屋的房屋購房合同編號:_________ 。

  第二條:房屋內部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裝置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需要寫明內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裝置裝置情況:房屋為簡易裝修,其內裝置為不鏽鋼防盜門,鋼板樓梯,房屋樓梯下的隔斷。)

  第三條:房屋租賃的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月/年)。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租賃期限屆滿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決定是否繼續續簽合同。

  租賃期限內,如甲方出賣房屋,應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___天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如乙方逾期不予答覆,那麼視為其放棄該權利。

  第四條:租金及其交納方式

  每月租金___元,大寫_________。

  租金按年交付。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年的租金。

  第五條:押金

  押金___元,大寫_________。該押金用於保障房屋內的裝置完好,如出現裝置損壞的現象,甲方有權按照市場價格扣除相應的賠償款。

  如合同期滿,乙方沒有損害房屋內的裝置,則甲方應該在合同期滿日如數退還。

  第六條:房屋出賣

  租賃期間如甲方出賣房屋,乙方又不願意購買,則甲方應保證乙方可以繼續租賃,直至租賃期間屆滿。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第八條:優先承租權

  租賃期間屆滿後,如甲方繼續出租房屋,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如租賃期間屆滿後,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甲方應給予一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的房租與約定的房租一樣。

  第九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補承擔責任。實際租金按入住天數計算,多退少補。(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規定具體情況可以協商)

  第十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房屋產權證影印件、甲乙方雙方身份證的影印件為本合同附件。附隨合同之後。

  第十二條:合同一式兩份各持一份。

  出租方:

  求租方: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住房合同11

  出租方(甲方):

  地址:

  委託 機構:

  地址:

  聯絡電話: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話:

  承租方家庭成員情況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係: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係: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係:

  為保證公共租賃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原則基礎上,按照公共租賃住房 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本市 區 路 村 棟 號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附屬設施和裝置狀況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標準(房屋具體設施見附件)。

  第二條 該房屋是甲方透過 渠道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該房屋僅限乙方居住或與其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乙方無權擅自處分該房屋。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該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該房屋現時租金標準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人民幣 元,月租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合同期內租金標準隨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政策變動做適時調整,物業管理費用和日常收取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本體維修基金)等由 承擔。

  第五條 簽訂合同時,乙方須交納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押金(按簽訂合同時的三個月租金標準繳納)為人民幣 元,房屋完好保證金為人民幣 元。合同終止後,乙方如果不存在違約事項,甲方應將乙方所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原款予以返還。

  第六條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按月收取,乙方須在每月 日前將該房屋的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託收銀行,每月劃款時間為 日至 日。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銀行不能正常劃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3收取滯納金。乙方欠租超過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並可採取措施追繳拖欠租金和滯納金。乙方如錯過當月的租金劃款時間,可直接到雙方約定的交款地址補交租金和滯納金,也可將欠交的租金和滯納金存入托收銀行。

  第七條 合同簽訂後不足半個月退租的,租金按半個月收取;滿半個月不足一個月退租的,租金按一個月收取;滿一個月後退租的,租金按照實際租住天數計算。

  第八條 甲方確保交付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並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的規定。 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維修責任,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在使用該房屋過程中,因非乙方過錯,該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及時進行維修或委託乙方 維修,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的規定或雙方的約定,認真履行各自承擔的安全消防義務。乙方承諾不在該房屋記憶體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變供電線路,不違規安裝電器裝置等。甲方 該房屋消防安全設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安全標準,並督促物業服務單位做好公共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 為保證公共租賃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有效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檢查住房使用情況及核對住戶的有關資料,乙方必須予以配合;對甲方實施的室內及相鄰區域的維修工作,乙方應積極配合。

  第十二條 甲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雙方約定,享有以下權利:

  (一)對乙方入住、退出等情況進行登記 ,並按本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二)對該房屋使用情況進行監 查,並及時將情況錄入 ;

  (三)對乙方的戶籍、家庭人 收入、資產、住房等變動情況進行核查;

  (四)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 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雙方約定,享有以下權利:

  (一)依法享有租賃合同存續期間對該房屋的 使用權;

  (二)依照法定程式,對甲方的日常監督 行為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發生不可抗力,合同無法履行的,自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二)政府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該房屋的,自相關政府做出行政決定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三)租賃合同期滿前三個月,乙方未提出續租申請的,合同到期後自行終止;

  (四)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自雙方達成協議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嚴重違規、違約行為之一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 本合同(自通知書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收回出租房屋。合同解除後,乙方交納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不予退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造成的損失。有轉租轉借行為的,還應向甲方返還轉租轉借期間的不當得利。

  對有關情況,甲方可向乙方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相關政府部門及社會通報,並將有關情況計入乙方不良誠 錄:

  (一)隱瞞事實,以虛假材料騙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擅自轉租、轉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的;

  (三)因購置個人房產或家庭收入增長等事實的發生,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卻不主動辦理退房手續的;

  (四)強佔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退出的;

  (五)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三個月的;

  (六)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的;

  (七)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嚴重損壞的;

  (八)連續六個月內不入住的;

  (九)經計劃生育 部門查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十)利用該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居住期間的行為有害公共秩序與安全,警告多次仍然不改 ;

  (十一)其他嚴重違規、違約行為。

  第十六條 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在5日內騰空該房屋,並通知甲方共同驗房。甲方應在收到預約驗房通知後的3日內,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共同驗房。甲方經檢查發現住房及設施有損壞或丟失,其維修費用從乙方的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齊。 乙方應在驗房結束後的5日內,結清有關費用和辦理銷戶手續,攜租賃合同、水電燃氣結清單、銷戶單、押金和保證金收據、本人身份證、退房交驗單等到雙方約定的地點辦理退房手續;

  第十七條 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未按約定退房,或拒不退回該房屋的,甲方將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市場指導租金標準計收其逾期期間的租金,並載入其個人誠信不良記錄。 乙方強佔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退出的,乙方在超期居住期間及超期居住退房後5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性住房。甲方有權採取停水、斷電等方式,或法律規定的其它措施收回該房屋。

  第十八條 合同期滿後如需續租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甲方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續約承租人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核查,自核查完成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續約或不予續約的決定。不予續約決定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承租人並說明理由。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並辦理相應的後續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以家庭為單位提出公共租賃住房申請的,乙方和家庭成員就共同租賃行為承擔連帶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出現違約情形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除可透過行政行為依法處理的外,應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 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人(授權人): 委託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租賃住房合同12

  出租人:

  租賃代理機構:

  承租人: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修訂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租賃代理機構: 備案證明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委託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即租賃代理機構)和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登出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乙方為外地來京人員的,應填寫《來京人員資訊登記表》(見附件一);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租金支付方式: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甲方委託的租賃代理機構在 銀行開立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戶(以下簡稱“租金賬戶”,該賬戶資訊可透過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網站()和北京建設網()查詢),帳號為 ,乙方透過第 種方式按期將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賬戶:

  1、委託租金賬戶開戶行按合同約定代扣租金,乙方在 銀行開設付款賬戶,帳號為 ;

  2、乙方將租金直接匯入租金賬戶(包括匯款、轉賬或POS機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將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賬戶,乙方委託租賃代理機構代交租金。租賃代理機構應在24小時內將租金存入租金賬戶,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賬戶。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 (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佣金

  本合同簽訂後(□即時/ □ 日內),租賃代理機構可按月租金的 %收取佣金人民幣 元整(: ),其中乙方應向租賃代理機構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幣 元整(: )作為佣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甲乙雙方支付的佣金總額應不超過月租金標準)。

  第七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該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合同範本《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租賃代理機構一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租賃代理機構簽章: 國籍: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經紀執業人員簽字:

  資格註冊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來京人員資訊登記表

  區/縣 街道/鄉鎮 社群/村 登記表序號

  基

  本

  信

  息 姓 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照片

  身份證號碼*

  民 族* 政治面貌* 受教育程度*

  戶 籍 類 別* □非農業 □農業

  □無戶口 婚姻狀況* 聯絡電話

  原籍戶籍地址*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盟、州) 區(旗、縣)

  居 住 證 件* □有 □無 婚育證明* □原籍證明 □本市證明

  □無 免疫接種*

  (18歲以下) □有 □無

  家

  庭

  戶

  信

  息 家庭戶流入* □否 □是 人 16歲以下 人(其中: 男 女)

  戶 主 □是 □否 與戶主關係 戶主登記表序號

  居

  住

  信

  息 離開原籍日期* 年 月 日 來 京 日 期* _ 年 月 日 來現住地日期* 年 月 日

  來 京 原 因* 居 住 類 型* 房屋登記表序號

  現 住 地 址* 區(縣)

  所屬派出所* 民 警 姓 名*

  就

  業

  信

  息 目 前 狀 況* 就業單位名稱* 就業單位行業*

  主要從事工作* 職 業* 單位登記表序號

  參加社會保險* □無 □工傷 □醫療 □失業 □養老 □生育 工作所在地* 區/縣

  在 京*

  參加社會保險 □無 □工傷 □醫療 □失業 □養老 □生育 簽訂勞動合同* □有 □無

  其它

  ***姓名: ***編號: 填表日期:______年 月 日

  說明:1. 表中帶“*”的項為必填項;2. 表中帶下劃線“XXXX”的項請按照“填表說明”填寫。

  填表說明

  身 份 證 號 碼:無

租賃住房合同1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於______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訂立本租房合同,並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

  第一條:租賃範圍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將 ______市 ______ 路 ______ 的房屋及其設施租賃給乙方,計租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甲方《房屋產權證》(產權證編號: ____________ 字第____________ 號)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_______ 之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另作他用或轉租。

  第二條:提供裝置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應的 房內裝置另立清單租房合同,清單租房合同與本租房合同同時生效等設施。

  2、乙方使用上述裝置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租期

  1、租賃期自 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 日起至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後乙方若需續租,須在租房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約條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賃期內,乙方誠實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項責任的前提下,則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須重新確定租金和簽訂租賃租房合同。

  第四條:租金

  租金為每月 ____________ 人民幣,如租期不滿一個月,可按當月實際天數計算。

  第五條:支付方法

  1、租金須預付,乙方以每______ 個月為一個支付週期,乙方每 ______個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關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後,即在十五天內支付下個月的租金,以此類推。

  2、乙方須將租金付給甲方抬頭的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抬 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也可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由 方按照物業管理公司的有關規定和收費標準支付。

  2、租賃場所內的清潔由乙方自行負責。

  3、其他因使用該房屋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費等。

  第七條:押金

  1、為保證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簽訂本租房合同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個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計利息,租房合同終止時,退還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則押金不予返還;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則應將押金全額返還並賠償乙方壹個月的租金費用作為因租房造成的損失。但因市容整頓和市政動遷而無法續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損失賠償,此合同即可終止。

  2、租借期內,無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得私自隨意加減租金和更改終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權向乙方查閱支付國際長途的費用,或乙方使用國際長途電話,可由甲方代買“國際長途電話使用卡”,費用由乙方支付(根據卡上密碼可在室內電話機上直撥)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八條:禁止租賃權的轉讓及轉借

  乙方不得發生下列行為:

  1、 租賃權轉讓或用作擔保。

  2、 將租賃場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轉借給第三者或讓第三者使用。

  3、 未經甲方同意,在租賃場所內與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條:維修保養

  1、 租賃場所內屬於甲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裝置需要維修保養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或物業公司,甲方並及時安排維修保養。重要裝置需要進行大修理時,應通知甲方。

  2、 上述維修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但若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3、 屬乙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裝置需要保養時,由乙方自行進行並承擔費用。

  第十條:變更原狀

  1、 乙方如對所租的房屋重新裝修或變動裝置及結構時,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2、 乙方在實施上述工程時,須與甲方及時聯絡,工程完畢後應通知甲方檢查。

  3、 乙方違反本合同上述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損害賠償

  由於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關人員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而對甲方、其他租戶或者第三者造成損害時,一切賠償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甲方免責

  1、 因地震、水災、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過失造成的火災、盜竊、各種裝置故障而引起的損害,甲方概不負責,但甲方有過錯或重大過失的情況除外。

  2、 乙方因被其他客戶牽連而蒙受損害時,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三條:乙方責任

  1、 必須遵守本大樓的物業管理制度。

  2、 必須妥善使用租賃場所及公用部分。

租賃住房合同14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 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登出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 年_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_______付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押金: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

  (1)水費

  (2)電費

  (3)電話費

  (4)電視收視費

  (5)供暖費

  (6)燃氣費

  (7)物業管理費

  (8)房屋租賃稅費

  (9)衛生費

  (10)上網費

  (11)車位費

  (12)室內設施維修費

  (13)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國籍:

  聯絡方式:

  委託代理人: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