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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安全管理制度

關於電梯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於電梯安全管理制度範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電梯安全管理制度範本1

  1 總則

  保障住宅小區電梯的使用安全,明確住宅小區電梯的安全管理職責,引導住宅小區電梯使用管理與日常維護保養行為的規範化,營造住宅小區安全和諧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規範。本規範僅適用於本市行政轄區的住宅小區電梯安全管理行為。

  2 法律依據和相關標準

  《安全生產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物業管理條例》《成都物業管理條例》《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TSG T5001-20xx《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

  3 電梯安全管理職責

  住宅小區電梯安全管理涉及電梯的製造單位、電梯安裝單位,電梯產權單位、物業管理單位、電梯維保單位、電梯乘坐者等各方,依據《安全生 產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物業管理條例》、《成都物業管理條例》、《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TSG T5001-20xx《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等法律法規,本著共同參與、共享安全的原則,確定各方職責和行為規範。

  3.1 電梯的製造單位、電梯安裝單位職責

  a.電梯製造單位在電梯出廠時,應提供附有安全技術要求的設計檔案、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檔案。

  b.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活動結束後,電梯製造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對電梯進行校驗和除錯,並對校驗和除錯的結果負責。

  c.電梯的製造、安裝、改造過程,必須經國務院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檢驗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不得出廠或者交付使用。

  3.2 電梯產權單位職責和工作規範

  a.小區住宅電梯屬單元業主共有,單元業主享有使用、管理、支配住宅電梯的各項權益。

  b.小區業主委員會是小區住宅電梯管理的主管機構,應制定《小區電梯使用管理規約》,明確對電梯的使用、維護、管理、修理、更換等情況的約定;制定電梯發生大額費用時動用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方案,明確維修資金的使用方法。

  c.小區業主 委員會應委託符合資質條件的物業服務企業負責電梯執行服務的日常維護管理,雙方應當簽訂委託協議,由受託方負責電梯的執行服務和裝置管理,業主按照協議規 定交納委託管理費用。d.小區業主委員會應監督小區物業執行電梯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物業的.電梯安全管理記錄,並向電梯使用者通報或 公示電梯管理的相關情況和費用支出。

  3.3 物業管理單位職責和工作規範

  a.小區物業受業委會委託負責電梯的執行服務和日常管理,是小區電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b.與業委會共同確定電梯維保單位,並簽訂《電梯維保合同》

  c.按相關法規建立電梯使用和運營安全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a).相關崗位的人員職責;

  (b).安全操作規程;

  (c).日常檢查制度;

  (d).維保制度;

  (e).定期報檢制度;

  (f).電梯鑰匙使用管理制度;

  (g).作業人員與相關人員的培訓考核制度;

  (h).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與應急救援演習制度;

  d.建立電梯安全技術檔案,小區物業變更時,應當隨機移交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a).《特種裝置使用登記表》;

  (b).裝置及其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產品技術檔案;

  (c).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的有關資料、報告;

  (d).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維保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

  (e).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督檢驗報告,定期檢驗報告;

  (f).裝置執行故障與事故記錄。

  e.定期組織開展電梯安全知識宣傳,引導小區業主安全乘梯、文明乘梯。

  f.定期通報或公示電梯執行情況(含故障情況)和電梯相關費用。

  3.4 電梯維保單位職責和工作規範

  a.電梯維保單位受小區物業或業委會委託負責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應嚴格執行國家安全技術規範要求,對維護保養的電梯安全效能負責。

  b.電梯維保 單位對電梯的維保分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維保,根據所保養電梯使用的特點,制訂合理的保養計劃與方案,對電梯進行清潔、潤滑、檢查、調整,更換不符合 要求的易損件,使電梯達到安全要求,保證電梯能夠正常執行。如果透過維保或者自行檢查,發現電梯僅依靠合同規定的維保已經不能保證安全執行,需要改造、維 修或者更換零部件、更新電梯時,應當向使用單位書面提出。

  c.制定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每半年至少針對本單位維保的不同類別(型別)電梯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d.設立24小時維保值班電話,保證接到故障通知後及時予以排除,接到電梯困人故障報告後,維修人員及時抵達所維保電梯所在地實施現場救援,抵達時間不超過30min;

  e.對小區電梯發生的故障等情況,及時進行詳細的記錄;

  f.建立小區每部電梯的維保記錄,並且歸入電梯技術檔案,檔案至少儲存4年

  g.協助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制定電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

  h .安排維保人員配合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小區電梯的定期檢驗。

  3.5 電梯乘坐者行為規範

  a.電梯內禁止用力蹦跳、故意晃動、亂扔雜物和損壞轎箱內部件等危險行為,乘坐者應主動維護電梯執行安全。

  b.乘梯人應愛護電梯,只按所去樓層按鈕,不得連續按鈕或敲擊按鈕,不得用鑰匙等硬物按動或拍打顯示按鈕及隨意按動警鈴按鈕,不得長時間站在轎廂門中間阻止電梯執行。

  c.乘梯時不可將身體倚靠轎門,以免發生危險。幼兒乘梯須有成人陪同,不能自理的殘疾人、病人乘梯須有家屬陪同。

  d.當電梯在執行中突然發生停運等故障時,乘客不必緊張,可按警鈴報告,耐心等待維修人員到來,不得采取拍打按鈕、箱體以及強行撬門等急躁行為。

  e.不得超載運作,當超載訊號鈴聲響起時,站在門口的乘客應自覺退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強制關門手段。

  f.用電梯運載傢俱需報物業服務處並登記,由物業服務處派工作人員專梯監督運送,搬運傢俱應輕搬輕放,禁止運載超大、超寬、超重物品,不得損壞電梯及公共設施。

  g.不允許裝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如遇特殊情況,需報物業服務處批准,並採取安全保護措施,派專人專梯裝運。

  h.樓宇電梯 以客運為主,運送物品應避開執行高峰時間。用電梯運送裝修材料、裝修垃圾必須事先裝袋,運送以經營為目的之物品,須向物業服務處申請獲准後,由物業服務處 派專人專梯監督運送。i.乘客看到停運標誌時不得采取任何另行開啟或移動標誌牌的行為,以免發生人身裝置意外。

  4 其它

  4.1 電梯管理人員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使用者生命財產損害等責任事故的,由物業服務企業和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4.2 住戶乘坐電梯損壞電梯裝置、設施或者違反乘梯規定造成事故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4.3 電梯相關各方發現電梯安全隱患,均有義務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安全管理部門舉報,以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關於電梯安全管理制度範本2

  一、每臺電梯應建立單獨的安全技術檔案,(以下簡稱檔案),不得與其他裝置資料混裝。

  二、檔案應由酒店經理或經理制定人員,必要時交公司統一歸檔管理。

  三、檔案應有目錄,對檔案的名稱、數量及儲存年限詳細記錄。

  四、需要調取檔案查閱時,應辦理借閱手續,用完湖立刻歸還,管理人員應清點檔案數量,以保證檔案的完整性。

  五、檔案應至少寶貨以下資料:

  (一)<特種裝置使用註冊登記表>

  (二)裝置及其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產品技術檔案:

  (三)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的有關資料、報告:

  (四)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維保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

  (五)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督檢驗報告,定期檢驗報告:

  (六)裝置執行故障與事故記錄:

  六、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維保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定期檢驗報告,裝置執行故障記錄至少儲存2年,其他資料應當長期儲存。

  七、使用單位變更時,應當隨機移交檔案。

  電梯維保制度

  一、應對機房的電器和機械裝置做定期的巡視檢查,清理轎廂、機房衛生,檢查司機交接班記錄。

  二、應至少每15日按照國家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對電梯進行一次維護保養,並做好記錄。

  三、每季度對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和電控部分進行詳細檢查,更換各種易損部件,並做好記錄。

  四、每半年對重要的機械部件和電器裝置進行詳細檢查,並做好記錄。

  五、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術檢驗,確定電梯執行狀態及不安全因素。

  六、根據電梯效能和使用頻率,可在三至五年內進行一次全面的大修(清潔曳引機、更換摩擦片、檢修控制櫃、更換鋼絲繩、做平衡係數實驗等)七、電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過1次定期檢驗日期時,應當在30日內到原使用登記機關辦理停用手續,重新啟用前,應當辦理啟用手續。

  八、當火災、地震、水淹等災害發生後,應對電梯進行全面的檢查和維修應做好記錄,報請特種裝置監督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九、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幾時採用新的安全與節能技術,對在用電梯進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電梯的安全與節能水平。

  十、建立電梯執行記錄並詳細填寫故障及原因尤其是安全部件、安全裝置維修及調整後的資料記錄在案。為日後的維修保養工作帶給可靠的資料。

  定期報檢

  一、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和落實電梯的定期檢驗計劃。

  二、在<安全檢驗合格>標誌規定的檢驗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檢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並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一)申請檢驗前,應責成電梯維護保養單位對電梯進行全面檢查和保養並做好記錄。

  (二)準備好電梯安全技術檔案,以備查閱。

  (三)與檢測機構約定具體檢驗時間。

  三、檢測機構現場檢測前,應將停梯原因及時間通知相關部門並將公告貼在電梯首層門口和人員密集層站。通知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到場配合檢測部門現場檢驗。

  四、檢驗後,按照檢測機構出具的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對不合格項及時進行整改,如有重要專案或存在安全隱患,繼續使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應停用整改:一般專案由於各種原因確實無法整改的專案,應制定監護使用措施,並在本單位內部發布實施。整改結束後,認真填寫整改回執單,向檢測機構申請複檢或確認。

  五、檢驗結束後,及時將電梯檢驗報告書取回存檔,將<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張貼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的明顯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