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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質量管理制度

企業質量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質量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業質量管理制度1

  一、基本職責、工作標準

  1貫徹執行國家全面質量管理的工作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擬製本企業全面質量管理工作的長期規劃與近期計劃,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廈市場調查,參與擬製企業方針。做到目標明確,重點突出,計劃落實,措施具體。

  2對企業方針與全面質量管理計剮制度的貫徹實施,以及各部門車問的全面質量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協調和考核。做到:檢查經常,協調及時,措施落實,考核準確,有獎有罰。

  3組織管理群眾性的質量管理活動和評審、獎勵。做到:活動正常,辦法妥當,深入持久,效果明顯。

  4研究推廣可靠性與質量管理教育以廈數理統計優選法、價值工程、系統工程等現代科學管理方法和先進質量控制方法,做到:教育經常,科學管理方法適用,效果明顯。

  5組織井指導從新產品研製設計、生產製造、輔助使用、服務等生產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工作,完善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做到:全廠各部門參加質量管理,組成嚴密的協調和高效的縱橫交織的質量管理網,使產品質量得到可靠的保證。

  6負責收集彙總分析傳遞和上報全廠質量資訊。做到:路線清楚,脈絡分明,資料準確,傳遞迅速,反饋及時,效果明顯。

  7負責對各種型號產品的質量分析,並及時反饋檢查落實,做到:有資料、有分析、資訊準確,反饋迅速。

  8負責對新產品方向性,技術經濟先進性的驗證和監督,對各過程的原材料、元器件、半成品、成品的質量及檢驗制度實行監督。並參與新產品和老產品改型的鑑定。

  9負責對全廠以及各級質量責任制為核心的質量保證體系實行監督和檢查,做到堅持原則,不徇私情,稽核有根據,抓住要領要害,有事實,有觀點。有萬法,有說服力,有明顯效果。

  二、許可權

  1有權調查研究綜合分析提出企業方針供廠長參考。

  2有權擬製企業全面質量:管理的長期和近期計劃,擬訂全面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並代表廠長對全廠質量管理體系實行監督、檢查與保證實施。

  3有權對全廠新老產品的方向性、戰略性、關鍵性的重大問題進行監督、檢查。

  4有權協調全廠質量管理中的糾紛,並有權代表廠長進行仲裁,有權對各車間部門上報質量資料進行審查核對,並提出獎懲建議。

  三、責任

  1對擬製的企業方針、工作計劃、各種規章制度的正確性、合理性及科學性負責。

  2對質量保證體系實行監督、檢查的廈時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3對代表廠長釋出指令、協調、仲裁的正確性負責。

  4對釋出或上報的質量資料的正確性、廈時性負責。

  5對因質量管理未能廈時監督、協調,造成質量事故負責。

企業質量管理制度2

  一、質量檢驗人員必須搞好質量檢驗工作,堅持質量第一,實事求是的原則。

  二、質量檢驗人員必須認真做好各項工作,嚴把質量關,在抽檢時要按照不同角度,不同層次抽檢率必須達到5%,產品合格率為100%。

  三、在從事產品質量檢驗時,發現有不合格時要及時對該批產品進行隔離,並做好標記,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等待處理或降級、返工、報廢等措施。

  四、質量檢驗人員要認真填寫好成品檢驗報告,一式叄份由當班持報告單入庫一份,上報主管領導一份,自存一份。

  五、填寫報告單時,要寫產品名稱、數量。

企業質量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為適應建築業發展的要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令、法規,特別是本市實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及出臺《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建築市場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22條)以後,為進一步規範、完善公司內質量管理體系,提高企業整體素質,使集團公司在建築市場中立於不敗之地,努力把集團公司建設成為制度健全、操作規範、措施得力、信譽良好的建築企業,特制定本制度。

  2、貫徹落實企業質量方針,把工程質量擺在經濟工作的首位,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求發展。

  3、工程質量檢查監督及管理部門應獨立履行質量檢查、監督、控制職責。各級人員必須支援質檢部門和質檢人員依章行使職權。

  4、制度如有與上級有關規定相牴觸的內容以上級規定為準,各子分公司、專案部依據本制度制定其具體實施細則。

  二、企業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1、質量方針:質量第一、服務第一。

  2、質量目標:集團公司所有在建專案竣工一次驗收合格率必須達到100%;年“白玉蘭獎”創優專案1個,年“市優質結構獎”創優專案1個及1個以上。

  三、企業質量管理保證體系

  1、公司總經理為企業質量管理第一負責人,認真貫徹執行企業質量管理方針和目標。

  2、公司設定“工程部”,在主管副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日常質量管理工作。

  3、各工程專案經理為工地質量管理第一負責人,對工程質量負責,下設專職質量員,負責施工現場的質量管理,受上級單位督導。

  4、各專案部應積極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質量管理保證體系,確保質保體系正常執行。

  5、各管理部門和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制定質量管理崗位責任制,工程專案的責任制要落實到具體管理人員。

  6、質量保證體系圖;質量管理保證體系框圖

  四、企業質量管理機構

  1、集團公司質量管理按三個層級進行層層管理。第一層為公司高層領導層級,第二層為公司總部職能部門及子分公司層級,第三層為專案部層級。

  2、公司總部工程質量管理部門配置2人以上的專職質量管理人員;所屬子、分公司須設立獨立的工程質量管理部門,配置1人以上的專職質量管理人員,並應專業齊全。

  3、所屬專案部應根據專案的規模和不同的施工階段配備一定數量及相應專業的專職質量檢查員,並實行動態管理:

  20000㎡以下的專案至少應配備1名專職質量檢查員;

  20000㎡~50000㎡專案的配備專職質量檢查員不應少於2人;

  50000㎡以上的專案應設定3人以上的質量管理部門,並應專業配套。

  4、企業質量管理機構圖;企業質量管理機構設定圖

  五、企業質量管理責任制度

  1、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工程質量職責

  所屬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分支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質量責任者,對本企業(本分支機構)的工程質量工作負全責,其主要職責是:

  ①貫徹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

  ②組織制定質量方針和目標,建立質量管理的組織機構,確定和任命機構的負責人。

  ③培養和提高員工的質量意識。

  ④建立施工企業質量管理體系並確保其有效實施。

  ⑤確定和配備保障質量體系正常執行所需的各種資源。

  ⑥評價並改進質量管理體系。

  ⑦掌握質量動態,協調各部門質量工作關係。

  2、企業工程質量分管領導的工程質量職責

  所屬施工企業分管工程質量工作的企業領導,對本企業的工程質量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①認真貫徹公司質量方針,始終把工程質量放在管理工作的首位。

  ②執行現行的國家法律、法規、驗收標準、企業標準。

  ③制訂公司的質量發展計劃並具體組織實施。

  ④負責落實制訂公司質量責任制,公司質量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協調公司各級生產管理部門的工作關係,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執行。

  ⑤領導和組織公司的質量管理檢查工作。

  ⑥加強質量管理,強化質量意識,支援和行使質量否決權。

  ⑦掌握工程質量動態,領導質量預控,確保質量目標的實現。

  ⑧對工程質量實行內控,協助總經理行使質量獎罰權。

  3、企業總工程師的工程質量職責

  所屬施工企業總工程師對本企業的工程質量工作負技術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①制定和完善企業標準,並對企業質量技術工作進行具體組織、指導。

  ②負責公司範圍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的審批。

  ③組織制訂創優工程的工程質量計劃,並針對目標加以落實,制訂具體技術措施。

  ④組織各專案廣泛開展QC小組活動,透過職能機構使這項活動經常化。

  ⑤制訂公司確保工程質量若干規定,並組織實施。

  ⑥負責組織對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處理,提出技術鑑定意見和技術改進措施。

  ⑦加快企業技術進步,推廣和應用工程建設新技術、新工藝。

  ⑧稽核、批准重要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技術方案或措施。

  4、工程質量管理部門的職責

  所屬施工企業工程質量管理部門是本企業工程質量管理的主管部門,在企業法定代表人、分管領導或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本企業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①認真收集貫徹執行國家、政府部門有關質量的法規、法令、條例及企業標準。

  ②制定本企業工程質量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落實;

  ③與本企業的技術管理部門共同編制本企業工程質量技術標準;編制本企業年度工程質量創優計劃及創優滾動計劃並負責落實。

  ④參與審查專案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

  ⑤負責對公司範圍內各基層單位承建工程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制止不按驗收規範、設計圖紙、技術規範施工,有權按規定對基層單位根據施工現場質量的優劣提出獎罰意見。

  ⑥經常深入基層和施工現場,掌握和了解工程質量的動態,並幫助施工現場解決工程質量中存在的問題。

  ⑦負責工程質量資訊的收集、整理和反饋工作,掌握工程質量動態,編制彙總質量報表、質量分析,並上報公司總工、總經理。

  ⑧及時上報發生的質量事故,參加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並對事故的處理效果進行驗收檢查。

  ⑨協助專案部開展“三檢”工作。

  ⑩負責工程技術資料的檢查、監督、歸檔和管理工作。

  5、技術管理部門的工程質量職責

  所屬施工企業技術管理部門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為工程質量提供技術保證,其職責是:

  ①負責指導並督促檢查所屬各工程公司、專案部認真執行國家規範、規程及有關規定。

  ②負責開工報告的審批,督促抓好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創優計劃的實施、施工技術交底和過程控制;組織審查專案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並報有關技術負責人批准

  ③負責編制企業的施工工藝標準、質量技術標準,並檢查執行情況。

  ④參加直屬專案部工程中間結構驗收及竣工驗收。

  ⑤負責指導、督促、檢查專案部存在的問題進行糾正和預防措施,並予以落實整改。

  ⑥開展以提高工程質量為目的的科學、技術研究,組織工程專案質量技術推廣和攻關活動。

  ⑦組織並督促各生產單位對生產操作工人的施工工藝培訓和安全操作技術培訓。

  ⑧參加與支援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參加質量事故的處理。

  6、經營及合約管理部門的工程質量職責

  ①簽約工程承包條件應與工程質量承諾相一致.

  ②強化合約管理,各類總、分包的合約均應以滿足工程質量目標為前提。

  ③堅決杜絕轉包、掛靠及其他可能嚴重影響工程質量或質量管理的經營行為。

  7、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工程質量職責

  ①按照企業質量管理決策機構的決定為專案部配置符合要求的人力資源。

  ②配合質量管理部門對本企業員工開展質量意識教育。

  ③配合質量管理部門對專、兼職質量管理人員進行培訓、考核、評價。

  ④組織本企業質量管理人員參加國家或地方的質量管理人員培訓、考核、取證工作。

  ⑤在確定分包或勞務隊伍時,負責組織對其人員綜合素質等進行考察並提出使用意見。

  8、專案經理的工程質量職責

  專案經理是專案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對專案的工程質量負全面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①代表企業實施施工專案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強制性標準,執行企業的管理制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②履行“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規定的任務。

  ③編制質量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並組織實施;

  ④對進入現場的生產要素進行最佳化配置和動態管理。

  ⑤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體系並組織實施。

  ⑥在授權範圍內負責與企業管理層、勞務作業層、各種作單位、發包人、分包人和監理工程師等的協調,解決專案中出現的問題。

  ⑦按“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處理專案經理部與國家、企業分包單位以及職工之間的利益分配。

  ⑧進行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發現和處理突發事件。

  ⑨參與工程竣工驗收,準備結算資料和分析總結,接受審計。

  ⑩處理專案管理部的善後工作。

  9、專案技術負責人的工程質量職責

  專案技術負責人在專案經理和企業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對專案的工程質量負技術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①組織編制專案施工組織設計並按規定上報、評審、實施;

  ②組織專案部有關人員熟悉設計圖紙,落實參加建設單位召集的圖紙會審會的準備事宜;

  ③組織專案部人員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技術核定、技術複核;

  ④組織協調隱蔽工程驗收以及落實三檢制度和質量等級評定、核定制度。

  ⑤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企業標準和公司有關規定,主持專案的技術管理工作,制定專案技術管理工作計劃,嚴格按圖施工,確保專案工程的順利進行。

  ⑥負責開工前的圖紙自審、組織施工圖會審前的問題彙總等,負責編制專案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及安保計劃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並做好施工技術交底。

  ⑦編制質量計劃、進度計劃、投資控制計劃,參加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處理質量事故。

  ⑧參加安全檢查、驗收、審批糾正預防措施。督促安全員做好安全管理,社絕工程專案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隱患。

  ⑨領導專案工程的新技術、新工藝科技活動,並總結編寫新技術、新工藝成果發表上報。

  ⑩督促、檢查資料員做好工程技術資料的填報、收集、整理工作,確保資料正確、清楚、齊全、完整。

  10、專案質量檢查員的工程質量職責

  ①參與對採購合格分供方的評定和對採購材料質量的驗證。

  ②負責對班組施工質量進行抽檢,對特殊過程和關鍵工序的班組自、互檢進行全數複檢。

  ③負責對本專案部所用檢測器具,按規定實施控制。

  ④嚴格按現行國家驗收標準、企業標準以及相關的法規,組織對工程的檢驗批、分項工程、質量的自檢、自查,參加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驗收,參加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的對分部(子分部)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工作。

  ⑤堅持在施工現場,隨時檢查實物質量,掌握工程動態,不斷進行質量分析,及時向專案經理彙報質量狀態,對不符合要求的質量缺陷提出整改意見,嚴格把好質量關。

  ⑥認真學習新知識,不斷提高專業技術水平,並運用於提高工程質量,消除質量通病。

  ⑦完成專案經理佈置的其他工作。

  ⑧組織接待上級公司、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對提出的質量問題及時組織相關專業人員整改。

  六、企業總承包質量管理制度

  1、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對分包方的選擇、評價機制,制定選擇、評價的辦法並嚴格執行。

  2、針對具體的工程專案,由總經理與專案經理簽訂工程專案承包協議,其中在合同中必須明確工程質量要求,由總經理審批,並明確對工程質量控制的職責、要求。

  3、所選擇的分包方除具備相應的企業資質等級外,還應在專案所在地登記註冊,並在工程質量管理方面符合《施工企業質量管理規範》中有關質量管理體系、崗位職責、人力資源管理、技術等級培訓和考核等要求。

  4、總包單位與分包方在簽訂分包合同時,宜單獨簽訂工程質量保證的專項協議,在明確的工程質量目標下,確定總、分包在開展質量技術培訓、工程質量管理、竣工後的保修與服務及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等各方面的雙方權利、責任與義務。

  5、實行總承包施工的工程專案,工程質量由總承包單位全面負責。在專案既定的工程質量目標下,統一工程質量標準、技術標準、工藝標準、技術檔案編制標準。分包方的各項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均應納入總承包單位的管理體系之中。

  6、總包單位必須嚴格控制分包方的技術管理工作,對分包方編制的施工技術檔案必須進行嚴格的稽核、審批。使分包方編制的技術檔案全面滿足總包單位施工組織設計或技術方案的要求。

  7、總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應參加分包方技術人員對其作業班組的技術交底。

  8、由於分包方人員不服從總包單位或監理人員的管理,施工質量低劣,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除要其賠償經濟損失外,必須及時解除分包合同並將其立即請退出場。

  對於一般性錯誤並造成的經濟損失很小時,總包有權對分包的相關人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經濟處罰,處罰額由總包方根據本企業的相關規定執行。對人員的處罰必須由有關人員自付罰金,不得由分包企業代付,從而對當事人起到處罰的作用,對其他有關人員起到警示的作用。

  9、總包單位應積極鼓勵分包方的施工操作人員努力學技術,提高施工操作質量。對於技術水平高,質量意識強,管理嚴格,成品質量好,成本低的分包班組或個人應給予必要的榮譽或物質獎勵。獎金來源應由總、分包雙方在分包合同中商定。

  10、對於業主直接發包且與總包單位無任何合約和經濟關係的施工分包單位、

企業質量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了實現公司質量管理的全員參與,使公司質量方針、目標和質量工作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責任制度。

  2、管理職責:

  根據逐級考核的原則,公司質量管理工作的考核按以下序列進行:

  ①公司董事會負責考核公司高層管理者;

  ②總經理負責考核各職能部門;

  ③各部門主管(經理)負責考核下一級;

  ④各層管理者對質量管理的責任。

  ⑴總經理(廠長)的質量管理責任:主持制定和宣傳本公司的質量方針、目標和規劃;

  ⑵組織建立並保持符合標準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

  ⑶批准釋出質量手冊,建立健全質量責任制;

  ⑷確定組織結構,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職責、許可權及相互關係;

  ⑸根據公司質量管理體系,配套相應資源,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執行;

  ⑹負責領導成本控制中心,對本公司最終的質量管理負責;

  ⑺指定管理者代表並授權;

  ⑻批准實施質量管理標準。

  ⑥分管生產、質量、技術主管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在總經理(廠長)的領導下對公司的管理工作負主要責任;

  ⑵組織制定企業標準和規劃目標;

  ⑶針對影響產品質量的技術性難題,制定有關方案、計劃,並負責領導實施;

  ⑷針對產品質量薄弱環節,發動員工進行質量攻關,大搞技術革新,切實解決有關影響質量的因素,努力提高產品質量;

  ⑸組織全公司的質量分析活動,認真總結交流提高產品質量的經驗,落實提高產品質量的措施;

  ⑹協助總經理處理重大責任事故,並組織有關部門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⑺經常聽取質量檢查彙報,積極支援質量檢查部門的工作,努力提高產品質量;

  ⑻負責組織基層領導,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議,徵求意見,採納合理化建議,搞好質量管理工作;

  ⑼協調技術部門、生產部門之間的關係,確保產品質量不斷提高。

  ⑦管理者代表的質量管理職責:

  ⑴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過程建立、實施並保證其完整性;

  ⑵對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策劃並協助總經理組織貫徹國家的質量政策、法規、法令;

  ⑶組織制定本公司的質量方針、目標和規劃、審定管理標準;

  ⑷向最高管理者報告質量管理體系中的業績,包括改進需求;

  ⑸確保各種資訊進行有效溝通;

  ⑹負責公司產品生產許可證及iso9000認證的組織工作。

  3、質量部門的管理責任:

  ⑴貫徹質量第一的方針,負責公司整個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

  ⑵充分發揮質量檢驗對產品質量的保證,質量事故的預防和質量動態的報告,確保產品出廠能達到質量標準要求;

  ⑶負責產品質量的檢驗工作,對產品進行質量分級,設立質量檢驗小組,編制檢驗報告;

  ⑷按技術標準和質量控制檔案的要求,負責從原材料入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的進貨檢驗、工序檢驗、成品檢驗工作,嚴把質量關,對本部門質量錯核工作完全負責;

  ⑸參與新產品的試製作,並掌握試製作和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情況,負責新產品的定型和質量評價工作,並提出結論性的意見;

  ⑹負責質量檢驗原始資料的整理分析和月質量的分析工作,編寫質量動態報告,作為資訊向生產主管反饋生產中出現的問題;

  ⑺負責培訓檢驗人員,不斷採納新的科學檢測手段,努力提高質檢人員的業務水平;

  ⑻定期檢查各工序質量管理的工作情況,負責檢查考核各車間質量責任的包該情況;

  ⑼負責建立產品質量檔案,銜接上級質監部門的質量稽核工作。

  4、生產部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嚴格要求生產作業按照工藝規程和產品質量、技術性能要求進行生產,貫徹和執行產品有關技術標準;

  ⑵積極配合技術部門對工藝規程進行修改,不斷提高工藝流程的合理性、科學性。

  ⑶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對提高產品質量而進行的技術改造工作;

  ⑷認真貫徹執行公司質量方針目標,對整個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負責,同時也必須對產品在使用者使用時與生產相關的質量符合性負責;

  5、技術部門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負責制定工藝規程及產品質量標準,隨著產品質量不斷提高,工藝規程要不斷進行修改和補充,對工藝有關的質量符合性負責;

  ⑵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和提出原材料、半成品及生產過程的檢驗專案和檢查方法,並經常檢查執行情況和組織統一操作;

  ⑶協助副總經理(廠長)組織公司質量活動,總結交流提高質量的經驗,制定提高產品措施,制定趕超國內外先進水平和提高產量、質量的計劃,參與各種質量分析會。

  6、採購部門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採購人員要積極地採購符合企業質量標準的原材料,確保生產正常運轉;

  ⑵採購的原材料必須符合生產技術要求,經質檢員核測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應立即辦理退貨手續;

  ⑶經檢測不合格的材料不準入庫,更不準投入生產。

  7、原材料倉庫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在辦理生產所用原材料入庫時,一定要查驗是否有質檢部門相關人員簽字,否則一律不得辦理入庫手續;

  ⑵入庫物品要分類擺放,要根據物料的特徵,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做到防鏽、防腐、防黴變、防變形,確保儲存過程不損壞、不變質、不變形。

  8、車間管理人員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深入進行質量第一的思想教育,認真執行預防為主的方針,組織好自檢、互檢、專檢工作,支援專檢人員的工作,把好質量關;

  ⑵嚴格執行工藝技術操作規程,有計劃、有組織地文明生產,保持環境衛生,提高產量、質量;

  ⑶掌握本部門的質量情況,表揚重視產品質量的質量標兵,對不重視產品質量的員工進行批評教育;

  ⑷組織車間員工參加技術學習,針對主要的質量問題提出意見,發動員工開展技術革新與合理化建議的活動,並對產品質量存在的問題和質量事故要了解原因,共同解決;

  ⑸對不合格的產品進入下工序負主要責任。

  9、員工的質量管理責任:

  ⑴要樹立“質量第一”的生產工作意識,精益求精,做到好中求高,好中求快,好中求省;

  ⑵要積極參加技術學習,要做到四懂:懂產品質量要求、懂工藝技術、懂裝置效能、懂檢驗方法;

  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對本崗位使用的裝置合理使用、精細使用、精心維護,經常保持良好狀態;

  ⑷認真做好自檢與互檢,勤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做到人人把好質量關;

企業質量管理制度5

  一、質量管理制度

  1、質量管理部負責提出門店的質量管理制度草案,經門店全體員工會議討論並經門店質量負責人批准後下發。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2、門店以“誠信、質優、安全”為宗旨,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循“質量第一、確保安全”的質量方針。

  3、門店質量負責人是質量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質量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門店全體員工要根據各崗位職責,確保公司質量方針的全面落實。

  4、質量管理部每季度根據各崗位職責對門店質量方針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將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之一。

  5、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崗位必須在一週內查明原因,制定糾正措施並完成整改。

  二、經營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1、門店全體員工均應保持經營場所的乾淨、整潔。

  2、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經營場所內不得隨地吐痰、亂丟果皮、雜物等。

  4、任何員工不得將易燃、易爆等物品帶入經營場所內。

  5、個人辦公區間物品應擺放整齊,辦公檯上不得擺放與辦公無關的物品。

  6、不得在經營場所內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統一規定的區域內。

  7、注意個人衛生,不得穿背心,拖鞋進入辦公區域。

  8、滅蚊燈、老鼠夾、殺蟲劑應保持有效狀態,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衛生管理員,衛生管理員應立即採取措施加以解決。

  三、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從事經營活動的每一位員工每年必須在區以上醫院體檢一次,體檢除常規專案外,應加做腸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轉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與直接接觸保健食品的工作。

  3、員工患上述疾病的,應立即調離原崗位。病癒要求上崗,必須在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後才可重新上崗。

  4、門店發現有患傳染病的職工後,相關接觸人員必須立即進行體檢,確認未受傳染的,方可繼續留崗工作。

  5、每位員工均有義務向質量負責人報告自己及家人身體情況,特別是本制度中不允許有的疾病發生時,必須立即報告,以確保保健食品不受汙染.

  6、在崗員工應著裝整潔,佩戴工號牌,勤洗澡、勤理髮,注意個人衛生。

  7、應建立員工健康檔案,檔案至少儲存三年。

  四、人員培訓制度

  1、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維修、保潔、倉儲、服務等人員,均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各自的職責接受培訓教育。

  2、質量管理部負責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報門店負責人批准後下發實施。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質量教育、培訓工作,並負責建立職工教育培訓檔案。

  3、培訓方式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培訓,並應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4、新錄入員工、轉崗員工上崗前須進行質量教育與培訓,主要培訓內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崗位職責、各類質量臺帳、記錄的登記方法等。培訓結束後統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5、參加外部培訓及在職接受繼續學歷教育的人員,應將考核結果或相應的培訓教育證書原件交行政部門驗證後,留影印件存檔。

  6、企業內部培訓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門與質量管理部共同組織,根據培訓內容的不同可選擇筆試、口試,現場操作等考核方式,並將考核結果存檔。

  7、培訓和繼續教育的考核結果,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主要依據,並作為員工晉級、加薪或獎懲等工作的參考依據。

  五、保健食品採購、貯存、銷售、售後服務制度

  (一)、採購制度

  1、根據“按需購進,擇優選購”的原則,依據市場動態、庫存結構及質量部門反饋的資訊編制購貨計劃,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要建立供銷平衡,保證供應,避免脫銷或品種重複積壓以致過期失效造成損失。

  2、嚴格執行企業制定的保健食品購程序序,確保從合法的企業購進合法和質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要認真審查供貨單位的法定資格、經營範圍和質量信譽,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時會同質量管理部門對其進行現場考察,簽訂質量保證協議書,協議書應註明購銷雙方的質量責任,並明確有效期。

  4、加強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檔案。簽訂的購貨合同必須註明相應的質量條款。

  5、質量管理部門要做好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稽核工作。向供貨單位索取加蓋企業印章的、有效的《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和《產品檢驗合格證》,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裝、標籤、說明書和樣品實樣,執行《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稽核制度》。

  6、購進保健食品應有合法票據,按規定做好購進記錄,做到票、帳、貨相符,購進記錄儲存至超過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於3年。

  7、嚴禁採購以下保健食品:

  (1)無《衛生許可證》生產單位生產的保健食品。

  (2)無保健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變質、被汙染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保健食品。

  (4)超過保質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保健食品。

  (二)、貯存制度

  1、所有門店經營的保健食品都必須進行外觀質量檢查,核實產品的包裝、標籤和說明書與批准的內容相符後,方準上架。

  2、質量保管員應根據保健食品的儲存要求,合理儲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儲存於冰箱(溫度2-10℃),需陰涼、涼暗儲存的儲存於陰涼處(避光、溫度不高於20℃),可常溫儲存的需控制溫度(溫度0-30℃),門店的相對溼度應保持在45-75%之間。

  3、應保持貨架保健食品的清潔衛生,定期進行清掃,做好防火、防潮、防熱、防黴、防蟲、防鼠和防汙染等工作。

  4、應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儲存條件,做好防曬、溫溼度監測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對門店的溫溼度進行檢查和記錄,如溫溼度超出範圍,應及時採取調控措施。

  5、應根據庫存保健食品的流轉情況,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質量情況,發現質量問題應立即下櫃處理。

  (三)、銷售制度

  1、所有銷售人員必須經衛生知識和產品知識培訓後方能上崗。2、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要求正確介紹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適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儲存方法和注意事項等內容,不得誇大宣傳保健作用,嚴禁宣傳療效或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的宣傳。

  3、嚴禁以任何形式銷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質量不合格,過期失效、或變質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銷售。

  4、銷售過程中懷疑保健食品有質量問題的,應先停止銷售,立即報告質管部,由質管部調查處理。

  5、衛生管理員負責做好防火、防潮、防熱、防黴、防蟲、防鼠及防汙染等工作,指導營業員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營業場所的溫溼度檢測和記錄,如溫溼度超出範圍,應及時採取調控措施,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

  6、在營業場所內外進行的保健食品營銷宣傳(包括燈箱廣告、各種形式的宣傳資料),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未取得廣告批准文號的,不得在營業場所內外發布廣告;廣告批文超過有效期的,應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四)、售後服務制度

  1、門店應建立一支專業的售後服務隊伍,負責解答和處理顧客對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儲存方法、注意事項以及質量問題的諮詢和投訴。

  2、售後服務部應建立售後服務檔案,對顧客提出的意見和處理結果予以登記,定期彙總上報門店質量負責人。

  3、定期開展使用者訪問,積極做好售後服務工作,及時向質量管理部門反饋客戶質量查詢或投訴資訊,並落實相關質量改進措施。

  4、對消費者投訴的質量問題,應在接到資訊後第一時間予以處理,重大問題應及時上報門店質量負責人,必要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5、營業場所內應設立顧客意見本、服務公約、服務電話和行業主管部門投訴電話,便於消費者監督。

  6、對消費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應積極予以採納,並予以感謝。7、制定便民服務措施,提供義務諮詢、免費送貨上門等服務提高顧客滿意度。

  六、崗位職責

  (一)、企業負責人崗位職責

  1、對門店保健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保證門店執行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2、負責建立、健全門店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保證門店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

  3、負責簽發保健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質量檔案,負責處理重大質量事故,定期組織對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4、負責對保健食品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審批,對門店購進的保健食品質量有裁決權。

  5、負責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及各項政策在門店內部的貫徹實施。

  6、負責選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員,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二)、食品衛生管理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嚴格遵守公司的質量和衛生管理的規章制度,對保健食品的衛生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2、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保持內外環境整潔,保證各種設施、裝置安全有效。

  3、每年負責安排門店經營人員的健康檢查,建立並管理員工健康檔案,監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衛生。

  4、負責監督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溫溼度檢測和記錄,保證溫溼度在規定的範圍內,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

  5、保證保健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汙染,發現可能影響保健食品質量的問題時應立即加以解決,或向總經理報告。

  (三)、購銷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遵守門店各項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特別是採購和銷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採購人員應根據門店的計劃按需進貨、擇優採購,嚴禁從證照不全的公司或廠家進貨。

  3、對購進的保健食品應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認真檢查供貨單位的《衛生許可證》、《工商執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證書》、《檢驗合格證》,對保健食品逐件驗收,

  4、銷售人員應確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質期內,並應定期檢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質管部報告。

  5、銷售時應正確介紹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適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儲存方法和注意事項等內容,不得誇大宣傳保健作用,嚴禁宣傳療效或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的宣傳。

  6、營業員應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營業場所的溫溼度檢測和記錄,如溫溼度超出範圍,應及時採取調控措施,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

  7、營業員應經常注意自己的身體狀況,當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應立即停止工作並向主管負責人報告。

  8、營業員應熱心為顧客服務,隨時聽取顧客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改進工作並向上級領導反饋資訊。

企業質量管理制度6

  1目的和範圍

  為加強質量管理,降低質量成本,制訂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的產品質量(包括產品等級品率、包裝、外觀和公司內控工藝指標)、質量事故、物資採購質量、服務質量、外購裝置及備品備件質量、質量/環境體系認證不合格項整改的監督、管理和考核。

  2職責

  2.1分管生產的公司副總經理負責組織質量管理考核辦法的制定並監督實施;負責協調解決質量管理考核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負責組織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2.2生產技術部負責產品等級品率、固體產品袋重、內控工藝指標、採購原輔材料檢驗指標的制定、監督、管理和考核;負責參與一般質量事故和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2.3企業管理部負責質量事故、固體產品包裝質量、外購裝置及備品備件質量、服務質量、質量/環境體系認證不合格項整改的監督、管理、考核和考核兌現;負責參與一般質量事故和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2.4各部門根據本辦法的要求負責制定本部門質量管理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

  3考核程式

  3.1質量事故的考核

  3.1.1質量事故分為一般質量事故和重大質量事故。一般質量事故是指經濟損失在4000元以下的質量事故,重大質量事故是指經濟損失在4000元以上或給公司聲譽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質量事故。索賠和退貨均視為重大質量事故。

  3.1.2任何單位發生一般質量事故或重大質量事故不得隱瞞不報,一般質量事故應在3日內,重大質量事故應在2日內書面報告企管部和生產技術部。

  3.1.3對發生一般質量事故的單位,處以500~4000元罰款,對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單位,處以4000元以上罰款並對主要責任人給予行政處罰。

  3.1.4各單位要堅持“三不放過”原則處理質量事故。一般質量事故由責任單位和主管部門調查處理;重大質量事故由公司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並由公司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給予處罰。

  3.2產品等級品率、固體產品袋重和採購質量考核

  3.2.1生產技術部按月對產品等級品率、固體產品袋重、採購原輔材料合格率進行考核,具體考核指標由生產技術部確定。

  3.2.2當某種產品檢驗不合格或質量指標有較大波動時,生產技術部應將檢驗結果及時通報企管部。

  3.2.3不合格產品不計入生產單位當月產量。

  3.2.4外購裝置和備品備件質量不合格,經查證屬實,根據不合格外購裝置和備品備件給公司造成的損失,參照質量事故進行考核。

  3.3固體產品外觀質量考核

  企管部不定期對固體產品包裝質量進行抽查,並按下列標準進行考核:

  專案考核標準處罰標準

  堆包堆放整齊,縱橫有序,倉庫地面乾淨整潔。責令整改,整改無效或拒不整改參照一般質量事故處罰。

  縫包和折邊按產品標準要求。責令整改,整改無效或拒不整改參照一般質量事故處罰。

  汙袋包裝袋不得有明顯汙漬。少量汙袋參照一般質量事故處罰,大面積汙袋參照重大質量事故處罰。

  破損破損率不超過2‰。責令整改,整改無效或拒不整改參照一般質量事故處罰。

  3.4服務質量考核

  3.4.1服務質量是質量的重要組成部分,銷售部、財務部、武保部、生產技術部等部門要做好產品售前、售中和售後服務,透過多種形式的服務,達到方便使用者、使使用者滿意並促進銷售的目的。

  3.4.2除非經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批准,產成品庫有權拒收生產單位移交的不符合要求的`產品。

  3.4.3銷售部應按合同要求及時供貨,按有關規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本公司規定等)做好產品貯存、搬運、轉運、保護、交付和運輸,確保產品在交付顧客之前保持完好無損。產品委外運輸時,應將有關運輸要求告知承運方並對承運方資質進行檢查確認。因產品貯存、運輸和防護失當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參照質量事故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3.4.4銷售部按“顧客滿意度調查程式”的規定定期進行顧客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應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人員。不進行調查或編制虛假的調查報告,參照重大質量事故處罰。

  3.4.5因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引起的使用者索賠、退貨,一律視為重大質量事故,公司將按規定追究責任部門的責任和相關部門的連帶責任。

  3.4.6凡投訴、索賠、退貨以及其他涉及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的爭議或糾紛,銷售部均應記錄存檔,並應及時將使用者意見反饋給有關領導和部門加以解決。

  3.4.7銷售部代表公司處理因產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引起的與顧客之間的法律糾紛,企管部、生產技術部、法律顧問室及其他相關單位協助處理。處理不當或處理不及時給公司造成經濟或聲譽損害,公司將視情節追究責任部門責任和相關部門的連帶責任。

  3.4.8對違反服務質量考核規定的單位,可責令整改或按一般質量事故和重大質量事故處罰。

  3.5質量/環境體系認證不合格的考核

  3.5.1各部門應按規定的要求整改內審和外審開具的不合格報告。一般不合格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對不合格所在部門處以500-1000元罰款,並責令繼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嚴重不合格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對不合格所在部門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並責令繼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3.5.2同一問題在同一部門連續二次開出同一性質不合格報告的,對該部門處以1000元以上的罰款。連續三次開出的,按重大質量事故處理。

  3.6免責規定

  由不可控因素造成的質量事故,經考核部門確認,事故單位可免除事故責任。

企業質量管理制度7

  第一條、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質量綜合考評,分公司、辦事處對所屬施工專案每月進行一次質量檢查、評比。並建立質量責任制考核獎罰制度,對照質量獎罰制度嚴格獎懲。公司對分公司、辦事處每半年檢查考核一次。

  第二條、施工專案必須配齊檢測工具,並建立臺帳,施工班組應做到對施工的內容全部進行實測實量,嚴格按內控指標檢查驗收。

  第三條、做好圖紙會審和設計技術變更聯絡工作,做好地基驗槽、隱蔽工程驗收及其它檢查、驗收,做好工程中間驗收及單位工程綜合質量驗收。其中,地基與基礎、主體分部和竣工工程質量驗收必須報公司核定。

  第四條、公司實施創優工程目標管理。工程開工後15天內由專案部會同分公司工程質量管理部門根據合同要求及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創優目標,由專案負責人制訂創優計劃和措施,經公司工程質量管理部門稽核後統一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各分公司(辦事處)創優計劃報公司備案。公司各級質量管理部門應嚴格把好工程質量關,嚴格執行規範標準,加強對質量人員的指導、培訓,提高業務素質,維護質量人員的威信,真正做到有責、有權。

  第五條、公司、分公司、辦事處工程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學習國家頒發的有關法規和政策,傳達、貫徹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檔案精神,學習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邀請有關專家和領導進行技術講座和指導等。

  第六條、各級質量管理部門應充分考慮可能造成質量問題的因素和環節,做好控制和協調工作,將質量事故消滅在萌芽中。

  第七條、公司要嚴格專案開工審批制度。工程合同簽訂後,專案部必須按公司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填寫開工報告和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門審查並簽署意見,再送相關部門審批,符合要求後方可正式開工。未經審批或審批不合格私自開工的,以違章施工論處。單位工程開工前要進行技術交底,做好圖紙會審工作,編制好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明確施工順序、質量要求及相應的技術措施。

  第八條、堅持“三級質量檢測制度”,對檢測結果及時做出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並做好質量統計分析,持續改進工程質量。

  第九條、單位工程應掛牌施工,接受社會監督,施工現場應設定計量器具,並做好混凝土、砌築砂漿的原材料過磅工作。進入施工現場的主要建築材料應經施工員、質量員、材料員檢驗驗收合格報監理認可後,方可使用。

  第十條、單位工程各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進行書面技術交底,技術交底質量要求的內容要有針對性,對於採用新結構、新工藝的專案,技術交底中要詳細說明,施工時要先做樣板,驗收合格後再全面鋪開。對分包工程必須有書面的技術交底,並應督促分包單位對施工人員進行分項和分部的施工交底。

  第十一條、對技術素質差、工程(產品)低劣的班組和有關人員,質量員有權採取必要處罰措施,對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採取制止、糾正、停工整改、罰款直至辭退。

  第十二條、建立質量例會制度,把工程質量問題進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質量。

  第十三條、施工現場試塊、試件、材料的取樣、製作、養護、送檢必須按規定執行由專人負責,送檢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持證上崗,遵守真實、有效的原則,不弄虛作假,試驗結果要及時報告專案技術負責人。

  第十四條、做好細部處理工作及成品保護工作。單位工程進入裝飾階段後,施工技術部門應採取相應措施,制訂有關細部處理和成品保護工作的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有利於提高觀感質量和整個單位工程質量的綜合評定。

  第十五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應提前15天上報公司質量部門,進行質量內部預檢,對預檢中發現的質量弊病,專案部必須及時進行整改,並進行復驗。

  第十六條、積極開展TQC活動,抓好全員質量意識教育,嚴格執行建設集團質量獎罰制度和質量內控指標,做好質量預控。

企業質量管理制度8

  1、鋼筋表面嚴重生鏽,有油漬、漆汙每處罰款100元。鋼筋安裝不符合規範及設計要求,每一個(處)罰款300元。

  2、混凝土現場攪拌沒有掛級配牌或無過磅及記錄,罰款100元。混凝土施工縫不符合規範或設計要求留置,每處罰款200元。拆模試塊不是同條件養護的每組罰款100元。混凝土試塊有多餘或空白,每組罰款200元。

  3、防水混凝土的變形縫、施工縫、後澆帶、穿牆管道、埋設件處滲漏,每處罰款100元。

  4、現澆結構構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規範規定的,每處罰款100元。

  5、砌築砂漿拌和時不掛牌或不按設計配合比,每發現一次(處)罰款50元;如以上兩種情況同時發現,每發現一次(處)罰款100元。

  6、砌體工程的砂漿飽滿度抽查三組,其中一組或一組以上不符合規範要求,罰款500元處理。

  7、砌體不按規定留拉結筋,或拉結筋不符合規範要求,每處罰款50元。

  9、承重牆體使用斷裂小砌快,每處罰款100元;小砌快未底面朝上反砌於牆上的,每處罰款100元;施工時所用的小砌快產品齡期未到28天的,罰款100元。

  10、構造柱處砌體未按規定留馬牙槎,每處罰款50元。

  11、磚牆上留置洞口寬度超過30cm未設過樑板或過樑擱置長度小於120MM,每處罰款50元。

  12、陽臺磚牆和扶手與牆體的連線部位未按規定採取可靠的連線措施,每處罰款50元。

  13、除門洞口外,對廁所四周隔牆下口未按規定做砼翻口且高度小於120mm的,每處罰款100元。

  14、地坪嚴重起殼、起裂、起砂面積大於200cm2,每處罰款50元。

  15、凡踢腳線空鼓長度超過30cm,每處罰款30元。

  16、多空磚上安裝門窗樘用射釘固定的,每樘罰款50元。

  18、管道後牆面未粉刷或嚴重不平,每發現一處(間)罰款50元。

  19、外牆面磚、室內瓷磚、地磚起殼空鼓面積超過1m2,每處罰款50元。

  20、屋面、衛生間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滲漏不論範圍大小,每處罰款200元。

  21、牆體表面留置水平溝槽或橫向開槽不符合規範規定的,每處罰款100元。牆身開槽沒有用機械切割,每處罰款200元。

  22、欄杆凡陽臺、外廊、室內迴廊、內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樓梯等臨空處未做防護欄杆,每處罰款500元;防護欄杆高度小於1.05米,每處罰款200元;防護欄杆離地面或屋面0.10米高度內留空的,每處罰款100元。

  23、窗臺高度低於0.80米未做防護措施的,每處罰款100元。樓梯梯段淨寬小於1.10米的,每跑罰款100元;樓梯平臺扶手處的最小寬度小於梯段淨寬的,每處罰款100元;樓梯平臺上部及下部過道處淨高小於2.00米的,每處罰款200元;梯段淨高小於2.20米的,每跑罰款100元。

  24、明裝大、小便汙水管滴漏水,每處罰款100元,地漏周邊滲漏和穿接板套管處滲漏每處罰款100元。其他管道接樓滴漏水每處罰款50元。

  25、埋地管道未做護理處理,每處罰款200元。金屬管道埋地未做防腐處理,每處罰款100元。水平溝槽或橫向開槽,每處罰款100元。牆身每處罰款200元。

  26、管架和風管支架製作時,下料、鑽孔有電焊氣割,槽鋼支架、門型支架製作時沒有采用45°拼縫焊接,每處罰款50元。

  27、支架安裝前沒有按規範要求進行除鏽刷漆的,每個(條)罰款50元。

  28、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出現無坡或倒坡,每處罰款100元。

  29、管道穿過牆壁和樓板沒有規範要求設定套管,每個(處)罰款50元。

  30、衛生器具和地漏水封高度小於50㎜,每個罰款50元。

  31、管道穿過結構伸縮縫,抗震縫及沉降縫敷設時,沒有按規範要求採用柔性連線,每處罰款200元。

  32、嚴禁對鍍鋅鋼管進行焊接,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33、水泵安裝時進出口的變經管沒有使用偏心大小頭,每個罰款100元。

  34、金屬導管嚴禁對口熔焊連線,鍍鋅和厚度小於2MM的鋼導管不得套管熔焊連線,每發現一處罰款50元。

  35、三相或單相的交流單芯電線電纜不得單獨穿於金屬導管內,每發現一處罰款500元。

  36、當燈具距地面高度小於2.4㎜時,燈具的可接近裸露導體必須接地(PE)或接另(PEN)可靠,並應有專用接地螺栓具有標識,每缺一盞罰款100元。

  37、扦座接線不符合規範規定連線,每隻罰款50元。

  38、金屬電纜橋架的接地(PE)或接零(PEN)不符合規範要求,每處罰款50元。

  39、配電箱、盒、橋架安裝不使用機械開孔,每個(處)罰款100元。

  40、防排煙系統柔性短管的製作材料必須使用不燃材料,否則每處罰款200元。

  41、資料中的各責任人簽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罰100元。

  42、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驗收未經監理、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的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參加並蓋章的罰100元。

  43、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未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的罰款200元。

  44、檢驗批、分項工程、隱蔽工程驗收、材料報驗等要求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的專案,如未按規定實施的每項罰款100元。

  45、試塊的取樣留設未按規定執行的每項罰100元。試塊的強度評定不合格的罰200元。試塊的強度出現3次(含)以上的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罰200元。

  46、鋼筋原材料的質保單不符合要求的每項罰50元;抽樣複試未按規定執行每項罰100元。

  48、水泥的質保書收集及複試報告未按規定執行的每項罰200元。

  49、結構承重的砌體材料未經規定複試而使用的每次罰200元。

  51、裝飾工程(如幕牆工程)關於安全使用功能的複試未按規定執行的每項罰200元。用於室內的石材未做放射性試驗,用於室內吊頂門窗等工程中的人造板材未做甲醛含量試驗,用於幕牆石材未做彎曲強度試驗,鋁塑複合板未做剝離強度試驗及幕牆各種材料的相容性試驗的各罰200元。

  52、原材料、試件等造成先使用後複試既成事實的每項罰100元。

  53、混凝土澆搗無坍落度檢查及記錄或檢查不符合要求,罰款200元。大體積混凝土施工無測溫記錄或記錄不符合要求的,罰款200元。

  54、住宅採用的電度表、水錶、熱量表按規定應具有產品合格證書和計量檢定證書。如無每項罰款200元。

  55、各種承壓管道系統和裝置應做水壓測驗,非承壓管道系統和裝置應做灌水測驗,每缺一項罰款200元。

  57、給水管道竣工後,沒有對管道進行沖洗和消毒,每項罰款100元。

企業質量管理制度9

  質量資訊管理是企業保證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使生產過程中各種質量問題能得到及時收集、傳遞、分析和處理,不斷提高質量管理水平。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一)質量反饋的含義

  質量資訊:主要分產品質量資訊和工作質量資訊兩個方面。

  產品質量資訊反饋是指生產的全過程中(包括開發設計一製造一售後服務)各階段、各部門、各環節、名工序,在發現前階段,前部門,上一環節和上道工序存在各種質量不良因素,以及使用者反映的各種質量問題時,進行的質量資訊的收集、分析、分類、傳遞和處理。

  工作質量資訊反饋是指企業的任何部門、任何個人,對其他部門和其他人員的活動對產品質量的保證程度達不到要求時,而進行的資訊反饋和處理。

  (二)質量反饋方法、原則及程式

  1.質量反饋可分為廠內質量資訊反饋和廠外質量資訊反饋兩大類。

  2.質量資訊必須以書面形式按規定及時反饋。

  3.質量反饋的基本原則是後對前、下對上。

  4.質量反饋一般按照質量資訊反饋程式路線和傳遞方式進行。為了提高各種質量資訊的處理效率,除必要的定期質量資訊反饋以外,各部門應選用最佳傳遞路線,儘可能地減少傳遞環節。

  (三)質量資訊的處理

  1.質量的反饋中心是全質辦,各種規定的定期質量報表及重要的質量資訊應及時報送全質辦,全質辦必須對每個資訊及時反饋處理。

  2.各責任部門在接到全質辦或有關部門的質量資訊後,一般問題必須在三天內作出反饋處理。

  (四)外協、外購件質量反饋

  1.廠際質量保證體系內協作廠的質量問題,由各部門書面直接反饋給全質辦,由全質辦按廠際質保體系的要求,負責填報質量反饋表及時反饋給協作配套廠,同時存檔備查。

  2.外購件和質保體系以外的其他外協件的質量問題,各部門可超反饋到職能科室(如外購件反饋到供運科、外協件反饋到到供運科、外協件反饋到生產排程室),由職能科室與外協廠或生產廠解決,職能科室應將聯絡落實情況填寫產品質反饋表報全質辦。反饋時間,如果在上述的時間內質量問題沿未笪到解決,有關職能部門應報全質辦

  或分管廠長,以作進一步研究和採取措施。

  (五)使用者來信來訪及使用者走訪

  1.使用者來信來訪中所涉及的問題,由各部門填寫“質量資訊反饋卡”向全質辦反饋,其中可由部門直接解決的,則由該部門負責組織解決,並將措施意見和處理結果填寫在“質量資訊卡”上,報全質辦存檔。

  2.在調查走訪過程中所發現的質量問題,由調查者整理後填寫“質量資訊反饋表”報全質辦,由全質辦負責組織反饋處理。

企業質量管理制度10

  1總則

  1.1為加強企業管理,確保質量方針和目標得到貫徹落實,進一步強化食品生產企業的食品質量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1.1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是企業食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1.1.2企業必須設定質量主管,全面負責食品質量安全,對本企業的產品質量負總責。

  1.1.3企業應設立具有獨立行使權力的質量檢驗部門,具備必備的出廠檢驗裝置、相應的檢驗資格和能力。

  1.1.4全面開展質量管理,堅持從源頭抓起,嚴格按照產品標準要求組織生產,確保產品質量符合要求。

  1.1.5產品出廠實行強制檢驗制度。企業的產品必須經質檢部門檢驗合格,並由質量主管簽發出廠通知後方可出廠銷售。同時做好產品的檢驗臺帳和銷售記錄。

  1.1.6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必須持續保持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的各項條件,“QS”標誌使用正確。

  1.1.7凡是企業開展的各項生產活動,都必須符合本質量管理制度。

  2原輔材料採購要求

  2.1原輔料採購應制定採購計劃,並與銷售單位簽定採購合同,明確原輔料的質量要求。

  2.2原輔料的採購驗收應採取自檢與索證相結合的方法,同時做好驗收、入庫的各種手續。

  2.3採購的原輔料應符合該種原輔料的質量、衛生標準。

  2.4其它衛生方面應符合《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範》的要求。

  3生產過程控制要求

  3.1食品生產加工工藝流程應當科學合理,並制定生產工藝操作規程。

  3.2嚴禁在食品生產過程中超量或超範圍使用食品新增劑,嚴禁在生產過程中使用非食用性原料進行生產,嚴禁使用國家禁止使用或明令淘汰的生產工藝和裝置。

  3.3質檢部門應加強對生產過程各環節的檢測,隨時掌握關鍵控制點的質量狀況,對生產過程中出現的不合格情況及其它可能影響產品質量的現象應及時向質量主管彙報。

  3.4生產過程的各項原始記錄(包括工藝規程中各個關鍵環節的檢查記錄)應妥為儲存,儲存期應較該產品的商品儲存期延長六個月。

  3.5其它衛生方面應符合GB14881-94《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範》的要求。

  4產品質量檢驗要求

  4.1質檢部門

  4.1.1企業應設立具有獨立行使職權的質檢機構,負責產品的質量檢驗工作。

  4.1.2質檢部門必須具備檢驗工作所需要的檢驗設施和儀器裝置,並定期檢定。

  4.1.3從事檢驗工作的人員必須有檢驗資格,並不少於二人。

  4.1.4質檢部門應建立健全產品質量檢驗制度,嚴格按照產品標準和國家規定的檢驗方法,進行產品出廠檢驗。

  4.1.5質檢部門應積極配合質量主管開展全面質量管理,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業務技術學習和培訓。

  4.1.6質檢部門對產品質量有否決權。

  4.1.7每年參加二次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產品出廠檢驗比對試驗。

  4.2檢驗人員

  4.2.1檢驗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2.2必須經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檢驗工作。

  4.2.3能堅持原則,忠於職守,獨立不受干擾行使產品質量判斷。

  4.2.4具有能夠按照質量管理要求做好檢驗記錄、提出書面報告及建議的能力。

  4.2.5產品檢驗臺帳應填寫完整,檢驗原始記錄齊全,並應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4.3產品檢驗

  4.3.1同一班次,同一品種,同一次投料的產品規定為一個生產批。

  4.3.2每批產品應嚴格按照抽樣規則進行抽樣,經檢驗合格後出具合格檢驗報告。

  4.3.3不合格產品不允許出廠銷售。

  5質量問題應急處理機制

  5.1企業應制定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成立以企業法定代表人、質量主管、技術人員等參加的應急處理小組。

  5.2查詢原因,提出整改意見,並向有關部門彙報。

  5.3產品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

  5.4必要時走訪使用者,實施召回。

  5.5企業必須進行一個月強制性的產品檢驗比對試驗,保證檢驗資料的準確可靠。

  6其他要求

  6.1用於食品包裝的材料必須清潔,對食品無汙染。食品的包裝和標籤必須符合相應的規定和要求。

  6.2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裝置必須安全,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汙染。

  6.3企業的廠區環境、生產廠房、生產車間設施、生產裝置等均應符合《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範》的要求。

企業質量管理制度11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我廠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1、各部門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公司的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及有關檔案,並妥善儲存。

  2、依法履行向本部門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並以標誌、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範意識。

  3、依法執行建設專案“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認可、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認可等程式。

  4、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定期、不定期組織各部門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處理。

  6、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7、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並妥善儲存。

企業質量管理制度12

  (一) 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建築業發展的要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令、法規,保證建設工程施工質量,加強公司對施工質量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信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貫徹落實“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工程施工切實把工程質量擺在經濟工作的首位,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求發展。

  第三條、貫徹建築企業質量責任制,堅持“驗評分離、強化驗收、完善手段、過程控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原則,落實質量終身制。

  第四條、工程質量檢查監督及管理部門應獨立履行質量檢查、監督、控制、職責。各級人員必須支援質檢部門和質檢人員依章行使職權。

  (二) 質量管理

  第一條、公司對所屬施工專案每月進行一次質量檢查、評比。並建立質量責任制考核獎罰制度,對照質量獎罰制度嚴格獎懲。

  第二條、施工專案部必須配齊檢測工具,並建立臺帳,專案施工班組應做到對施工的內容全部進行實測實量,嚴格按內控指標檢查驗收。

  第三條、做好圖紙會審和設計技術變更聯絡工作,做好地基驗槽、隱蔽工程驗收及其它檢查、驗收,做好工程中間驗收及單位工程綜合質量驗收。其中,地基與基礎、主體分部和竣工工程質量驗收必須報公司核定。

  第四條、公司要嚴格專案開工審批制度。工程合同簽訂後,專案部必須按公司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填寫開工報告和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門審查並簽署意見,再送相關部門審批,符合要求後方可正式開工。未經審批或審批不合格私自開工的,以違章施工論處。單位工程開工前專案部要進行技術交底,做好圖紙會審工作,編制好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明確施工順序、質量要求及相應的技術措施。

  第五條、堅持“三級質量檢測制度”,對檢測結果及時作出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並做好質量統計分析,持續改進工程質量。

  第六條、單位工程應掛牌施工,接受社會監督,施工現場應設定計量器具,並做好砼、砌築砂漿的原材料過磅工作。進入施工現場的主要建築材料應經施工員、質量員材料員檢驗驗收合格報監理認可後,方可使用。

  第七條、單位工程各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進行書面技術交底,技術交底質量要求的內容要有針對性,對於採用新結構、新工藝的專案,技術交底中要詳細說明,

  第八條、對技術素質差、工程(產品)低劣的班組和有關人員,質量員有權採取必要處罰措施,對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採取制止、糾正、停工整改、罰款直至辭退。

  第九條、建立質量例會制度,把工程質量問題進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質量。

  第十條、施工現場試塊、試件、材料的取樣、製作、養護、送檢必須按規定執行由專人負責,送檢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持證上崗,遵守真實、有效的原則,不弄虛作假,試驗結果要及時報告專案技術負責人。

  第十一條、做好細部處理工作及成品保護工作。單位工程進入裝飾階段後,施工技術部門應採取相應措施,制訂有關細部處理和成品保護工作的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有利於提高觀感質量和整個單位工程質量的綜合評定。

  第十二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應提前15天上報公司質量部門,進行質量內部預檢,對預檢中發現的質量弊病,專案部必須及時進行整改,並進行復驗。

  第十三條,抓好全員質量意識教育,嚴格執行公司質量獎罰制度和質量內控指標,做好質量預控。

  (三)技術交底

  第一條、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後,專案經理在開工前召集專案全體施工管理人員召開施工組織設計交底會議,由專案技術負責人介紹工程特點、難點、主要施工方法、施工進度、施工平面佈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其它專案管理措施以及現場規章制度等。

  第二條、技術交底應結合具體操作部位細緻、全面地進行,同時以書面形式交底,要求字跡清楚、內容完整,並具有針對性。不同部位、不同工藝、不同工種、季節性施工均要分別予以交底,並要有交底人、被交底人,專案工程負責人簽字。

  第三條、針對特殊工序要編制有針對性的作業指導書,每個工種,每道工序應進行各級技術交底。各工種班組長接受交底後,應組織工人進行認真討論,保證施工意圖正確無誤地得到貫徹。

  (四)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

  第一條、隱蔽工程應在施工班組自檢合格的基礎上,由專案部人員組織檢查驗收。檢查內容是否符合規範要求和設計檔案要求;原材料規格、型號、數量、部位及實測合格率。

  對不符合規範要求,由施工班組限期整改,並透過複檢。

  第二條、在專案部質量管理人員檢查合格的基礎上,通知業主和監理公司組織檢查,對不合格項由施工班組限期整改,並透過複檢。

  第三條、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由施工員(技術員)填寫,參加驗收的責任人員簽字並加蓋公章,存入工程技術檔案。

  (五)技術資料

  第一條、各項技術資料應按國家《建設工程專案管理規範》(gb/t50326-20xx)、《建設工程檔案歸檔整理規範》(gb/t50328-20xx)要求整理,

  第二條、單位工程技術資料應做到及時、全面、真實、準確、有效。專案材料員應及時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質保單。專案資料員應及時收集、整理、彙總有關資料 。

  第三條、工程的施工技術資料竣工後30日內交公司質量審查存檔,專案部做好技術資料檢查歸檔,合格後上交公司質量處。

  (六)事故調查和處理

  第一條、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必須及時如實上報,不得隱瞞,並報公司有關部門及時處理解決。

  第二條、發生一般質量事故,由公司組織人員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填寫《工程質量事故報告表》一式二份,公司、專案部各留存一份。

  第三條、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專案部要極及配合公司人員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七)創優目標及獎懲

  第一條、優質工程獎勵

  1單位工程質量被評為“魯班獎”,獎項,獎合同造價的2。

  2單位工程質量被評為“琅琊杯”,獎項,獎合同造價的0.5

  第二條、省市大檢查通報的獎罰

  1在省級質量大檢查中通報表揚的工地,獎勵5000元。

  2、在地區級質量大檢查中通報表揚的工地,獎勵20xx元。

  3、在省級質量安全大檢查中通報批評的工地,罰款4萬元。

  4、在地區級質量安全大檢查中通報批評的工地,罰款2萬元。

  上述同一通報中,質量與安全雙重表揚的,獎勵按一項計;質量與安全雙重批評的按條文重複罰款計。

  第三條、新聞暴光的罰款

  1受新聞電視臺暴光批評的工地每次罰款10000元。

  2受報紙暴光批評的工地每次罰款10000元。

  第四條、質量管理處罰

  1專案部無專案部的質量管理制度,罰款1000元。(必須包含圖紙會審、設計修改、技術交底、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和審批、工序交接、質量檢查評定、質量獎罰、質量例會、工程實體檢驗檢測、總包對分包質量管理、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等制度)

  2專案部無詳細的質量計劃,罰款200元。

  3專案部質量員、資料員無證上崗,各罰款500元。

  4專案部與分包無質量責任書,罰款500元。

  5施工用的測量計量工具未按規定進行強制性檢定的,每一件(項)罰款100元;施工現場缺測量計量工具,每一件(項)罰款200元。

  第五條、施工質量問題處罰

  1鋼筋表面嚴重生鏽,有油漬、漆汙每處罰款100元。鋼筋安裝不符合規範及設計要求,每一個(處)罰款300元。

  2混凝土現場攪拌沒有掛級配牌或無過磅及記錄,罰款100元。混凝土施工縫不符合規範或設計要求留置,每處罰款200元。拆模試塊不是同條件養護的每組罰款100元。。

  3防水混凝土的變形縫、施工縫、後澆帶、穿牆管道、埋設件處滲漏,每處罰款100元。

  4現澆結構構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規範規定的,每處罰款100元。

  5砌築砂漿拌和時不掛牌或不按設計配合比,每發現一次(處)罰款50元;如以上兩種情況同時發現,每發現一次(處)罰款100元。

  6砌體工程的砂漿飽滿度抽查三組,其中一組或一組以上不符合規範要求,罰款100元處理。

  7砌體留直槎不按規定留拉結筋,或拉結筋不符合規範要求,每處罰款50元。 8砌築時發現幹磚上牆,罰款100元。

  9構造柱處砌體未按規定留馬牙槎,每處罰款50元。

  10地坪嚴重起殼、起裂、起砂面積大於200cm2,每處罰款50元。

  11凡踢腳線空鼓長度超過30cm,每處罰款30元。

  12鋁合金、塑鋼門窗邊框滲水,每處罰款50元。

  13管道後牆面未粉刷或嚴重不平,每發現一處(間)罰款50元。

  14外牆面磚、室內瓷磚、地磚起殼空鼓,每處罰款50元。

  15屋面、衛生間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滲漏不論範圍大小,每處罰款200元。 16欄杆凡陽臺、外廊、室內迴廊、內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樓梯等臨空處未做防護欄杆,每處罰款500元;防護欄杆高度小於1.05米,每處罰款200元。

  17窗臺高度低於0.80米未做防護措施的,每處罰款100元。

  18明裝大、小便汙水管滴漏水,每處罰款100元,地漏周邊滲漏和穿接板套管處滲漏每處罰款100元。其他管道接樓滴漏水每處罰款50元。

  19、管道穿過牆壁和樓板沒有規範要求設定套管,每個(處)罰款50元。

  20、管道穿過結構伸縮縫,抗震縫及沉降縫敷設時,沒有按規範要求採用柔性連線,每處罰款200元。

  21、插座開關接線不符合規範規定連線,每隻罰款50元。

  22、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驗收未經監理、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的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參加無會議紀要和簽到表的罰500元。

  23、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未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的罰款200元。

  24、檢驗批、分項工程、隱蔽工程驗收、材料報驗等要求監理工程師檢查認可的專案,如未按規定實施的每項罰款100元。

  25、鋼筋原材料的質保單不符合要求的每項罰50元;抽樣複試未按規定執行每項罰100元。

  26、焊接接頭複試未按規定執行的每項罰10元

  27、混凝土澆搗無坍落度檢查及記錄或檢查不符合要求,罰款200元。大體積混凝土施工無測溫記錄或記錄不符合要求的,罰款200元。

  28、各種承壓管道系統和裝置應做水壓測驗,非承壓管道系統和裝置應做灌水測驗,每缺一項罰款200元。

  (八)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凡遇與國家、行業、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有衝突時,以上級規定為準。

  第二條、本《制度》經公司、辦公會議透過,總經理批准後,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第三條、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