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制度> 小學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小學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小學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學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2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小學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校認真貫徹執行。

  第二章學校安全工作要求

  第一條學校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時間。學生每日在校學習時間不超過6小時,學校作息時間表中明確規定在校時間。學校或者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延長授課時間和增加作業量,加重學生學習負擔。

  第二條學校和家庭必須把學生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定期或不定期在學生中普遍進行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和自救自護技能。

  第三條學生家長和教師都必須更注重對孩子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並督促孩子做好自身安全防範工作。學校在期初口頭或書面通知家長學校作息時間,安全知識注意事項,讓學校和家庭攜起手來,共同做好對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各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第五條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教導處、體育教師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第六條學校體育場地和器材應當符合安全要求,運動專案和運動強度應當適合學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體質健康狀況,防止發生傷害事故。

  第七條高度重視學校周邊環境問題,如出現學校附近開辦營業性電子遊戲場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場所,應及時上報,與有關部門取得聯絡進行整除。發現學校門前和兩側擺攤設點,學校應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教育學生不吃零食,不到小攤小販上買東西,使學校周圍有一個健康文明的環境。每學年初中心學校校長與各完小負責教師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明確落實責任制,共創安全文明校園。

  第八條加強校舍的管理與維修,消除事故隱患。學校安全總務處要定期對校舍及輔助用房進行檢查,鑑定為危房的一律停止使用,對破舊房屋要及時維修。各校負責教師平時要密切注意校舍的安全,一旦發現隱患,應及時上報,並立即停止使用。

  第九條嚴格用電、用水管理,注意用電、用水安全。用電線路和裝置總務處要經常檢查,發現老化線路和不安全插座要及時更換;用電操作要嚴格、規範,並由專人負責。要配足消防器材。學校的公共飲水設施、水源等要採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範措施。

  第十條做好學校食品衛生工作。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和《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同時,學校要重視染病的防治與管理工作,堅持學生定期健康體檢制度。

  第十一條不得組織小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抗洪救災活動。

  第三章學校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二條學校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期末作為考評每位教師工作的一項內容。

  第十三條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條各部門教師對部門安全工作負責,班主任對班級安全工作負責,教職員工均有維護學校安全和保護學生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五條學校配備安全工作聯絡員,並報鎮政府和市教委備案做好,主要做好每月安全報告工作。安全工作聯絡員要及時瞭解學校安全工作情況,迅速準確地傳達上級和學校領導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向主管領導和上級彙報安全工作情況。

  第十六條學校要在教育局的領導下,會同公安、交通、消防、衛生、防疫、綜合治理、新聞宣傳等部門,相互配合、通力協作,齊抓共管,形成良好的學校安全防範體系。

  第十七條實行領導值周和節假日值班制度,教師值周制度,認真填寫值日登記表。

  第四章學校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

  第十八條學校安全工作作為學校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項經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對學校領導、教職員工和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九條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要充分利用晨間談話、班隊課、學科教學滲透等形式,針對學生不同情況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第二十條學校聘請校外輔導員來校對學生進行法制安全知識講座,增強學生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使學生能夠知法守法,並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第五章規章制度

  第二十一條學校應逐步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工作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逐步實現安全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第二十二條實行安全工作定期檢查制度。分管領導要經常在中心校、村小進行安全檢查。每學期初要組織專項檢查,主要檢查對安全工作是否重視,各種規章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得力有效並得到落實,各種設施裝置是否有安全隱患,食品是否衛生等。要認真仔細,不走過場,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消除隱患。

  第二十三條任何形式的集體性外出活動(包括教育、教學計劃內的),必須書面報告校長室,再由校長室報請市教委審批,批准後方可外出,並堅持安全、就近、就地、徙步原則,組織者要制訂相應的安全措施,遵循有關規定,確保萬無一失。

  第二十四條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凡學校發生死亡或重大傷害事故,應迅速向上級部門報告。

  第二十五條落實“安全教育周”制度。每年3月份最後一週為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周”。主要內容:

  (1)組織學生看一本安全教育錄影;

  (2)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報;

  (3)上一堂安全教育主題班會課;

  (4)全面進行一次安全工作自查。

  第六章事故處理與獎懲

  第二十六條學校將安全教育、管理和防範工作作為考核每位教師的重要內容。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教師一律取消本年度評優資格,對因翫忽職守而釀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要依法妥善處理學校安全事故。學校教師、學生在校內受到輕微傷害的,學校可配合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進行處理;發生死亡、重傷等重大事故的,應保護現場,迅速報告上級部門,及時疏散學生,全力救護傷員,減少傷亡,並積極協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凡師生在校外因非學校責任造成傷害的,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學校不承擔事故責任。

  第二十八條實行安全工作獎懲制度。對見義勇為,為保護國家財產或師生安全作出貢獻者要給予表彰獎勵;對遇險不救、臨危逃脫者,要給予黨紀、政紀、校紀處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安全工作與教師年度考核掛鉤。

  第三十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小學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2

  一、提高認識,充分認識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全體教職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充分認識它的重要性與必要性,增強師生安全意識。認真學習國家、省、市、縣有關安全工作指示精神,本著對國家、對民族、對學生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安全工作。

  二、抓好安全教育工作。

  學校、班級將安全工作列入常規教育重要內容,利用朝會、夕會(學生離校前5分鐘),安全課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1、定期對房舍進行檢查,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排除,屬危房及時上報,採取措施,防止出現意外。由班級、主管教師每天檢查一次,若有隱患及時向主管人員上報,學校每月組織一次檢查。

  2、各種體育活動器材、器械指定專人管理(體育器材管理員),定期進行檢查,對不安全因素及時維修排除。對大型器具經常檢查、保養和維修,並要教給學生正確使用的方法和保護辦法。

  3、加強配電設施管理,及時維修檢查線路,用電設施專人管理,學生不得亂用電器裝置。教師要學會正確用電方法,用電裝置使用後及時切斷電源。

  4、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嚴格把好“病從口入”關口,對食品衛生、炊事員、採購員、保育人員嚴格按照有關要求把好各個關口。嚴禁伙食團購買黴爛變質過期的食品。

  5、學校組織各項活動,必須有必要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常規活動如集合、做操、放學排隊,必須採取制度化集合疏散路線,防止場地和通道擁擠造成事故。

  ①學生集體活動、幼兒園戶外活動要樹立“安全第一”意識,保證安全責任到人。

  ②組織學生勞動,必須有勞動安全防護措施,教師現場管理,現場指揮。

  ③體育課安排內容必須從學生身體情況出發,課前體育教師對設施進行檢查,安排活動必須有保護措施。

  ④不得私自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形式的春遊郊遊。

  ⑤加強學生課間活動指導管理,提倡文明休息。

  ⑥教師轉變教育思想,改進教學方法,樹立教師形象,嚴守職業道德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嚴禁派學生幫助教師搞體力性勞動。

  四、健全、完善責任制,使安全責任落到實處。

  校長是本校第一安全責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校的教職工對全校和學生都有安全責任。

  五、建立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1、將安全工作納入教師個人工作考核評估內容,每期考核一次。

  2、凡因管理措施不力、失職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一般事故,責令有關人員檢討、承擔經濟損失、扣發獎金;嚴重事故,上報按上級處理意見執行。

  3、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

  小學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3

  為使教學秩序、生活秩序正常開展,確保師生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⑴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

  ⑵加強學校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確保學生健康成長。

  ⑶結合“安全教育月”,圍繞“注重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這一主題,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

  ⑷校內安全要做到“六不準”,即:不準爬樹爬牆、不準亂摸電器、不準帶管制刀具進校園、不準在教室走廊追逐打鬧,上下樓梯不準擁擠,不準做危險遊戲。

  ⑸校外安全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

  ①要注意交通安全,透過十字路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透過”,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做到“高高興興上學來,平平安安回家去”。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得騎車上學。騎車靠右走,行人靠邊走,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

  ②要注意游泳安全,非學校組織或家長監護,不得結夥或私自到江河或者山塘水庫游泳。

  ③要注意防火用電安全,不得玩火和亂摸亂動電器。

  ④要注意防騙安全,不得與陌生人外出。

  ⑤組織學生春遊、秋遊活動,縣內要報告鎮中心校,縣外要報告教育局,教師得私自帶班外出活動。

  ⑹加強校舍的安全檢查,每學期在開學前,學期結束後進行兩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⑺堅持門衛制度。治安人員要按照學校要求,做好門衛工作,對外來人員實行來訪登記制度。

  ⑻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及時報告,及時處理,及時做好善後工作,認真吸取教訓。

  ⑼實行責任追究制,班級教師負責本班,校長負責全校,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小學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4

  為確保校園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閒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及時關鎖教學樓及大門,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意外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絡。

  5、節假日和放學後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交通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學時,值日領導要及時在校門口巡視,以防學生出交通安全事故。

  2、要放學補課,需得到家長的同意,誰補課誰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並整好放學路隊。

  3、領導、班主任及科任老師必須準時到崗,嚴禁擅自脫離崗位。

  4、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三、課堂管理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定期檢查教學裝置設施。

  4、嚴禁師生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如發現學生無故曠課,教師應在第一時間內聯絡學生家長,查明學生去向。

  四、裝置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值月、值日領導要每天檢查裝置設施情況。

  3、全體教職工要注意排除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4、相關工作人員要及時維修、維護學校設施裝置。

  五、飲水安全制度

  1、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定期給飲水桶、飲水機等清洗、消毒。

  3、教育學生有秩序地飲水。

  六、課間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3、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校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佈置學生力所能及的任務。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2、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學校綜合實驗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控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源總閘安裝的辦公室人員在到校和放學時,及時開關閘刀。

  十、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

  3、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十一、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資訊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經常開展地震、火災等逃生演習。

  3、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4、在意外事故發生時,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責任。

  小學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5

  1、學校安全管理目標是:爭創“平安校園”。

  2、實行社會綜合治理安全目標責任制。以校長為學校第一責任人,每學期初與各部門層層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訂好建立活動計劃、實施方案和活動內容。

  3、安全工作例會制度。由校長主持,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專題會議,認真分析學校安全形勢,明確工作重點,研究防範措施,佈置有關安全保衛工作。

  4、學校安全教育制度。每週教職工大會上有計劃地對教職工進行系統的安全知識培訓;每週一次,從學校實際出發,根據不同季節、氣候、地域特點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利用開學初、平時集會、社團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德育、法制安全教育;法制副校長每學年上2次以上的法制課;充分發揮黑板報、宣傳窗(欄)、廣播站的宣傳作用;向學生家長、社會宣傳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知識。

  5、學校安全月檢查制度。教務處、政教處、總務處會同安全工作小組每月進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保衛工作檢查,對學校及周邊環境安全情況進行全方位的檢查,對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飲食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等進行重點檢查,不留死角,同時將檢查情況詳細記錄。

  6、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經費投入,設施配備到位。要求要檢查記錄,各類隱患及時整改。

  7、加強情報資訊工作。學校設定文明崗、社群文明監督員等學生組織,負責安全資訊的收集工作,安全工作小組中有老師專門負責情報資訊收集、上報、記錄、處置等到工作。建有安全保衛、防突發事件預案。及時發現和舉報可能影響學校穩定的各類不安全因素。

  8、特殊群體的關愛制度。學校對特殊群體學生,尤其是對有特殊體質或有心理障礙的學生建立檔案。隨時瞭解情況,經常與家長溝通,採取措施,保其健康成長。積極與家長、社會配合做好“雙差生”思想、學習轉化工作,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後進生”“雙差生”幫教和轉化工作是每一位老師的本職工作,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成員還負有檢查、指導、總結職責。幫教有計劃、有措施、有活動記載。建立家校聯絡制度,對學生家長(監護人)的聯絡方式、聯絡電話進行登記,每月與家長聯絡,互通訊息,共同教育學生。

  9、學生年度體檢制度。學校在每學年第一個月組織學生進行健康體檢,並進行登記。發現學生有異常情況。必須書面告知家長。

  10、學校安全工作報告制度。值日人員必須將每天收集到的安全資訊及時記錄並向校長報告。

  11、危急情況下自救自護演練制度。每學年開學後,開展一次在危急情況下提高學生自護自救能力的演練,如學生在宿舍、食堂、實驗室等人員集中情況下的逃生演練,使學生掌握在危急情況下的逃生方法。

  12、學生外出活動審批制度。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確定責任人。外出活動堅持安全、就近、徒步原則,同時加強各個環節的安全教育。務必做到責任層層落實。外出活動前10天,將活動方案報縣教育局審批。經批准用車船的,必須與當地交警部門、交通部門報告並取得同意。所用車船必須符合交通部門的有關規定。

  13、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傷亡事故,以及關係社會秩序、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時間(2小時內)報縣教育局辦公室。事故處理結束後,要將事故經過、原因分析、處理結果及應吸取的教訓和今後改進的措施等,形成書面報告及時報縣教育局。

  14、加強保衛組織和校衛隊建設。安全保衛基礎臺帳健全,安全保衛機構健全。學校設兼職保衛幹部一名,保衛幹部持證上崗。

  15、校園內設民警提示牌、舉報箱、報警電話。劃定危險區域警戒線。

  16、落實校園內部日常保潔措施,使道路清潔、暢通,樓道無堆積物,校園內無違章飼養家禽家畜。

  小學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6

  (一)、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城東派出所,一份報開發區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絡,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安全責任意識,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活動,未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准、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閉,並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校管辦。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定期對師生進行消防演練。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圖書館、科學實驗室、網路教室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援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絡轄區內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

  6、建立學校突發事件教師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四)、集會、會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有教師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4、學校領導及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對集會、會操、活動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五)、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遊、秋遊、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後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審批。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船)進行檢修。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7、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8、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檢視,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腳踏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餘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衛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實驗樓、電教樓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七)、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辦公室門窗牢固,底樓及無人守護通道上的窗戶要有保護欄杆,重要的辦公室要安裝防盜門及技防設施。

  2、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關人員安全保衛責任落實。

  3、工作人員都必須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闖入室內。重要的檔案、資料要及時送學校檔案室儲存,個人存放檔案、資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亂放亂丟,嚴防洩密。

  4、辦公室的鑰匙不得轉交本室以外的人員使用,嚴禁將外人或學生單獨留在辦公室內看書、學習或玩耍。

  5、個人辦公桌上的鑰匙要隨身攜帶,人離時注意關鎖門窗。有報警器裝置的要接通電源,並落實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6、個人的現金、貴重物品不得放在辦公室桌抽屜、櫥櫃,以防被盜。

  7、進辦公室隨帶的小包、脫卸的衣服內應取掉個人手機、現金等,防止被外來人員順手牽羊造成損失。

  8、不準在辦公室內焚燒雜物、紙張,不準亂接電源、燒電爐,人離開時注意關閉電源,認真做好防火工作。

  (八)、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資訊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戰爭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組建穩定的教師護校、護生救護隊,學校撥付專項資金,加強救護隊的建設。

  (九)、校內公共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新增大功率電器,應徵得總務部門同意。總務處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

  3、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於隨時開啟。

  4、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十)、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實行“誰用工,誰管理”的原則,部門使用臨時工必須執行學校的臨時用工管理制度,嚴格審批手續。

  2、用人部門要嚴格審查被用人員的身份,並將有關證件報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稽核存檔備查,建立臨時用工人員安全管理臺賬,做到人來登記、人走登出,資料變動及時準確。

  3、臨時人員應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使用合同、協議,使用期內應遵守校紀校規,服從學校統一管理。

  4、臨時人員憑學校印發的臨時出入證進出校門,不準將非本校人員帶入校園,不準將校內物資帶出校外。

  (十一)、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市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並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汙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6、學校食品裝置佈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汙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乾燥、通風,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汙染。

  (十二)、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要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檔案的規定,依法管理學校衛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市衛生局、教育局批准,並由市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為杜絕意外發生,我市學生疾病防治用藥統一由市衛生防疫站學校衛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4、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並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的規範,學校衛生分管領導及校醫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5、開展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未經市教育局、衛生局、衛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並追究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十三)、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門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損壞。

  2、門窗發現損壞,班主任有責任及時向總務處報修,同時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3、教室門的鑰匙班級應指定專人保管,門窗每天落實值日生隨時關鎖好。

  4、學生課桌內除放書籍課本、學習用品外,不準存放其他任何貴重物品(如:現金、錢包、首飾、手錶、隨身聽等)

  5、學生不準在教室內追逐打鬧,隨便搬動課桌、椅。

  6、學生不準在課桌上亂寫亂畫,更不得用刀具刻劃痕跡。

  7、教室內不準亂拉私接電源、亂設插座、亂充電。

  8、不準學生在無保護措施情況下擅自登高擦洗戶外窗玻璃,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十四)、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後要按規定停放腳踏車。

  2、上下樓自覺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擁擠。

  3、嚴禁在樓道上,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牆,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不準上樓房天面。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6、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開啟配電箱,觸控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和無陽臺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強擦拭。

  8、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9、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鬥毆。

  10、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11、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2、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4、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十五)、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市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並每年年審一次。

  2、食堂要制定衛生、管理制度,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汙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保證學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工作,發現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4、食堂工作間要與餐廳隔開,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以防萬一。

  5、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登記制度,並設定檔案。採購人員不得采購來路不明的食品,製售各類食品要保證衛生質量。

  6、食堂供應學生的膳食應注重營養搭配,保持新鮮,嚴禁向學生供應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過期食品;新鮮的瓜果蔬菜要認真清洗;嚴防食物中毒或農藥中毒。如發生食物中毒,承包經營者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7、保持食堂內外的環境衛生,要經常對餐具用具進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開存放。

  8、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乾燥、通風,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汙染。

  9、做好食堂流動人口暫住證的辦理工作。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用氣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嚴禁將煤氣罐倒置外加熱使用;電器、製冷裝置應由專人管理。

  10、認真接受衛生、防疫、質監、市局工作人員對食堂的檢查,凡有不合要求之處立即整改,並實行責任追究。

  (十六)、值班制度

  1、值班時間為每日下午7:00——次日上午7:00;

  2、值班人員如遇到特殊情況調班時,由自己調劑,並告知總務處,不允許擅自離崗。

  3、值班表前一位為值日組長,負責處理當天的事務及做好值班記錄,如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4、值班期間要守好電話,保證與上級部門的聯絡暢通,夜間經常進行校內巡查,特別是對存放貴重物品場所的保衛(微機房、階梯教室、演播室、財務室、檔案室等),確保學校財產的安全無損;

  5、值班人員換班時,要做好交接手續;

  6、值班時值班人員不得在值班室內打牌、吸菸;

  7、值班人員要愛護值班室內的公物以及室內的環境衛生,要做到及時打掃。

  (十七)、校舍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為加強我校校園、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損害。使校園、校舍定期安全檢查規範化、高度化,充分發揮組織作用,使制度、責任、防範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以確保校園校舍有情況早發現、早解決。

  (一)、校園校舍要求按時、按項檢查,每月的上旬檢查一次,不得漏檢。

  (二)、每次檢查結果都必須由學校主要領導及參加安全檢查人員或相關人員簽字。

  (三)、檢查專案:

  1、校園各區域的使用功能必須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園不準有出賣、轉讓、出租、出借現象。

  2、校舍的門、窗、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牆大門、門垛是否有隱患。

  3、校舍牆體、梁、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4、校舍內外牆皮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有無枯樹。

  5、食堂、爐火的用火點要安全,裝置、設施有無隱患。

  6、學校電器裝置、設施,供水裝置、設施,採暖裝置、設施要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盜、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8、要對師生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發現是否還有其它隱患、險情等現象。

  (十八)、校舍維修管理制度

  (一)、定期檢查,消除隱患。學校校舍要定期檢查,經常巡視,運用不同的檢查方法,對校舍及其裝置進行監測,並做好檢查記錄,以便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保證房屋安全使用。

  (二)、做好日常養護工作。要做好校舍的養護工作,做到隨壞隨修。要根據季節的不同,提前做好更換窗紗、防寒保暖、換季維修工作。

  (三)、做好修繕計劃,定期進行維修。要全面考慮,統籌安排。要做好施工期監督管理。儘量利用寒暑假時間,避免影響教學。

  (四)、結合基建,進行危房改造。對於使用年限較長,危及安全的校舍要進行大修。

  (十九)、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工作無小事,安全工作大於天,為了切實搞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為了嚴防事故發生,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建立平安型校園,特制訂本制度:

  1、凡屬食堂、小賣部飲食造成學生中毒事件。若後果不嚴重,則由負責人承擔責任,並責令限期整改,扣發當月自籌工資,如整改不到位,停職待崗,書面反省檢查。若後果嚴重,則由上級相關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2、教師在上課時造成學生安全事故,視情況分別給予該教師賠償醫藥費20%,並要求寫出書面檢查反省。評優時予以一票否決。

  3、若是班主任工作不力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則由班主任承擔起相應的經濟賠償,並寫出書面檢查,評文明班級時予以一票否決。

  4、若是校內設施裝置不當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則由分管教師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並寫出整改意見。

  5、凡是在學校由於管理不力出現的安全事故,相關領導要積極地協助責任老師進行整改,除追究責任老師的責任外,同時也要追究部門領導和主管領導的責任。

  (二十)、學校飲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維護學校穩定,確保全校師生飲食飲水衛生和身體健康,保障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飲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以加強學校衛生飲用水監督檢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預防飲水突發事故和水源性的傳染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配備兼職飲水衛生管理員;制定《飲水突發事故和水源性的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

  2、教導處嚴格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教師用水和來客招待用水採用桶裝水,不採購無質量安全保障的桶裝水。做到:

  (1)必須索取桶裝水(包括純淨水桶的)的生產單位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及所用飲水機的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2)飲水機必須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規程和清洗消毒書面記錄,清洗消毒人員必須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證;清洗消毒由有清洗消毒資質的專業機構承擔。(擬定每學期開學前、五一、十一、元旦長假由專業人員進行消毒,並索取詳細記錄。每月由總務科對飲水機進行清洗、表面保潔)

  3、在校內醒目位置設定飲水衛生公告,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4、德育處、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學生注意個人衛生,做到自帶杯具保持乾淨。不得將個人杯具轉借他人。

  (2)教育學生不飲生水,提倡喝開水,少喝或不喝飲料。

  (3)一旦發現水質出現異色異味等,要立即停止飲用,並向衛生室或總務處報告。

  5、飲水衛生管理員對供水全過程進行定期不定期的監督檢查,並有相應的記錄。

  6、發現飲水汙染事故和水源性的傳染病現象,立即啟動《飲水突發事故和水源性的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停止師生的飲用水供應,包括飲用桶裝水,並保護好水源,等待有關部門前來檢測。同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和衛生系統防疫部門,最大限度地減小損失。

  7、各級各部門責任人因工作翫忽職守、瀆職將追究責任。

  8、因供水源汙染或桶裝水汙染,出現重大飲水事故,要徹底查清原因,任何環節出現問題,將追查到底,找出責任人並處罰。

  (二十一)、建立“安全文明校園”工作制度

  為強化建立“安全文明校園”工作,確保建立“安全文明校園”工作健康發展,把我校建立“安全文明校園”工作推向深入,取得明顯效果,特制定以下制度:

  1、定期組織“建立”領導小組成員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創安工作的有關檔案與工作要求,提高認識,明確任務,團結進取,併發揮表率作用。

  2、“建立”領導組定期討論工作,每個月至少召開2—3次會議,學期初制定好切實可行的“建立”工作計劃,年終認真進行總結,積極帶領全體教職工搞好建立安“全文明校園”工作。

  (一)、中小學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材料內容

  (二)、中小學安全管理制度全文內容

  (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細則解讀

  (四)、最新的上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五)、華為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全文內容

  (六)、運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全文解讀

  (七)、疫情期間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八)、熱力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全文內容

  (九)、加工車間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哪些

  (十)、機修車間安全管理制度全文內容

  3、建立並逐步完善“建立”工作中的有關制度要求,使各處室、教職工明確職責和要求,自覺開展建立“安全文明校園”工作。

  4、家長學校定期講課,讓教師、家長明確新任務,新要求,緊跟形勢,不斷深入地開展好“建立”工作。

  5、定期徵求教職工、家長對學校建立“安全文明校園”工作意見,“建立”領導小組認真研究,使創安工作不斷上臺階,取得更大的成就。

  6、每學期召開1—2次師生會議宣傳建立安全文明校園工作意義和重要性。

  小學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7

  一、管理目標:

  加強教育,責任管理,防患於未然。

  二、責任及分工:

  1、學校安全工作總負責:馬國智(校長)

  2、具體落實工作,既全校性的宣傳教育,學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情況的檢查:海世虎(副校長)

  3、各班安全教育及管理:各班主任

  三、具體措施

  (一) 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1、學校每學期將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學校工作計劃,做出具體安排,各班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並由主管領導負責檢查落實情況。

  2、進一步做好路隊護送工作,由值周領導負總責,各班主任各負其責,值周教師負責檢查登記。

  3、活動時間學生不能隨意出校門。

  4、嚴禁教師指派學生到校外替老師買東西和幹其他事情。

  5、學生早、中午上學要及時進學校,不準在校門周圍逗留,玩耍等。

  6、學生一律不準騎腳踏車上學。

  (二) 嚴格預防傳染病。

  1、大力宣傳疾病預防知識。

  2、在預防傳染病的非常時期和傳染病的高發季節,學校主管領導要指定相應措施。積極做好各項預防工作。各班主任老師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全力配合學校做好預防工作。

  3、各班要建立晨檢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校領導彙報,並採取相應措施。

  4、學校領導和老師要根據分工,始終做好室內、廁所、飲用水源等有可能產生傳染病源處的清潔衛生工作,堅決杜絕學校內出現傳染源的可能性。

  5、值周教師和主管領導繼續加強學生個人衛生的檢查和通報工作。

  (三) 嚴防食物中毒

  1、各班要從原則上杜絕學生外出買零食吃。

  2、各班主任要因地制宜,對學生進行基本的預防食物中毒方面的教育。如閱讀食品說明書、辨別保質期、不食黴爛食品等。

  3、學校要與校園周圍的商鋪進行食品管理衛生方面的協議、商討、檢督等工作,有必要時還要進行交涉、舉報等。

  (四) 做好樓層、樓梯和樓道出口的安全疏通工作。

  1、學校要以《教學樓管理“十不準”》嚴格要求各班,各班主任要以此為標準,大力加強宣傳,以百倍的警惕性嚴防各種意外事故的發生。

  2、在學校學生集中上下樓時各班一定要按學校規定各走其道。值勤教師要認真值勤,各相應的授課教師管理好本班學生,嚴防擁擠、推搡、滑倒、學生逆行等現象。

  3、堅決杜絕學生在護欄上滑行的現象,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

  4、冬季時間樓梯、樓道要儘量少灑水,教師不能隨意從辦公室向外潑水,以防結冰。

  (五) 防火、防漏水、防煤氣中毒。

  1、各班要及時對學生進行防火,防溺水、防煤氣中毒方面的教育,一是讓學生提高思想認識,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二是讓學生具備最基本的防範和自救意識;搶救常識加強自我保護能力。

  2、不經校領導同意,教師不準帶學生外出,如果有特殊情況必需外出,帶隊教師要負起一切責任。

  3、“三防”內容要成學校每次家長會宣傳的重要內容。

  (六)及時、徹底地排除校內及學校周邊的安全隱患,由校領導牽頭,對學校內外所有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大排查,該學校解決的學校解決,該老師解決的老師解決,該社群和群眾解決的就讓社群和群眾解決,排除工作一定要及時、徹底、

  全面,學校主管領導一定要將檢查落實工作做好,解決不了的,還要及時上報,並做好隱患排除前的安全預防工作。

  小學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8

  一、學校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安全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嚴格實行校長包校、中層幹部包年級、班主任包班、任課教師包課堂制度。區教育局各科室按職能負責所管理的學校及園所的安全工作。每年年初,區教育局、學校、班級、家長層層簽定年度安全責任書,就學校安全目標、安全職責、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確責任。

  二、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季節、形勢、環境的變化及學生的年齡特點,確定相應的安全教育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計劃,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學期開學初、學期中、放假前要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時要結合校會、班會、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要組織師生學習《中小學安全知識讀本》、《學校安全工作須知》及各種安全法律法規。要聘請公安、交通、衛生、消防等部門專業人員到學校上安全教育課。保證安全教育的正確性和規範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產月”突出教育主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提高教育效果。

  三、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時時有人抓。

  1、加強學生“一日安全常規”管理。對學生上學、放學及在校活動每個環節提出安全要求,對有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重點環節確定專人負責,進行重點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2、加強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鑑定制度,確定檢查人員,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校舍,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報告、立即整修。

  3、加強交通安全管理。沿交通要道的學校要設立警戒標誌。學生上學、放學時要加強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幹、教師值班管理。要定期邀請公安、交通部門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確保接送學生車輛車況好,駕駛人員素質高。

  4、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學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誌要清晰,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要加強學校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及時更換老化用電線路。要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嚴禁學生私拉電線、私用電器,用蠟燭照明。

  5、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要求,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工作。要加強食堂工作人員管理,嚴禁外人隨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採購、運輸、儲存、加工、銷售安全管理制度,嚴把各個環節,嚴格操作規範,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加強食堂基礎設施建設,配備消氰防蠅、防鼠等必要的裝置。用水要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標準。炊事人員要定期查體,取得衛生防疫部門的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嚴禁個體商販、學校內部職工及家屬在校內經營小食品、冷飲及飯菜,教育學生不得隨意到校外飲食攤點就餐。

  6、加強學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規定配備校醫,加強學校衛生室建設和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要強化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定期對學生進行健康查體,建立學生健康查體檔案。

  7、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安安全管理。要與綜治辦、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校門口不能有面向學生的小食品攤點,校園周邊200米以內不得開辦電子遊戲廳、歌舞廳、錄影廳網咖等,所有電子遊戲廳、歌舞廳、錄影廳、網咖等娛樂場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學校保衛人員要晝夜值班、巡邏,要特別加強女生宿舍的安全保衛工作。

  8、加強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學校教職工要遵守職業道德規範,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役使或變相役使學生。認真落實《中小學教育教學管理的有關規定》,規範辦學行為,減輕課業負擔,努力創造有利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促進學生主動、活潑、健康發展。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時化解學生的心理問題。

  四、校內外大型活動審批制度

  學校組織的大型集體活動必須報區教育局審批,審批報告要附有安全應急預案。活動前,要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活動過程中,要加強對現場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禁止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和一般性慶典活動。確需學生參加的大型慶典活動,必須報請區教育局批准。

  五、學校安全報告制度

  要加強學校事故及事故報告工作。按照《教育部關於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確定專人負責,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

  中小學安全工作實行零報告制度。每月1日上報前一月安全情況。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後,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及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2小時內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同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六、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區教育局每學期至少組織兩次安全工作綜合檢查,專項檢查不定期進行。中小學安全檢查採取區教育局領導包鎮街道的包片負責制。檢查依據《山東省中小學安全工作暫行規定》(試行)的要求進行,集中檢查時制定檢查提綱,其他檢查採取不答招呼、隨時抽查的方式進行。

  檢查結束後,填寫檢查情況記錄表,現場反饋檢查情況,受檢學校負責人在檢查記錄表上簽字。對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跟蹤檔案,限期整改,並及時排程整改情況。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區教育局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管理和評估的重要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對思想重視、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對忽視安全工作,翫忽職守,釀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嚴肅查處。凡發生安全事故的單位一律取消本年度評選任何先進的資格,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小學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9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體教師務必高度重視,以確保學校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

  一、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必須嚴格履行《班主任職責》和《任課教師職責》,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二、教師要以《守則》、《規範》、《未成年人保護法》、《道路交通法》等為依據,做到經常宣傳講解,不厭其詳、不厭其煩,並作好督促、檢查工作;

  三、教師應尊重學生人格尊嚴,不得體罰、心罰學生,任何情況都不得把學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學生的課,若發生學生重傷甚至更嚴重的後果事件,當事教師除按上級有關法律規章處罰外,一切經濟責任由當事教師承擔;

  四、教師要按時上班、準時上崗,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課教師負責處理,若教師不在崗造成的事故由該教師負責,教師在放學後不得把學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則一切後果由當事教師負責;

  五、班級應嚴格按學校規定收費,教師不得自立專案收費,更不得向學生罰款和向學生收紀律保證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全體學生應積極參加“學生意外傷害保險”,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辦理有關保險賠付手續;

  七、教師要和學生共同搞大掃除,教室後窗由教師打掃,打掃衛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按時放學,教育學生不在路上逗留,應按時回家,注意交通安全;

  八、門衛負責正常教學秩序的維護,嚴格遵守其職責,避免事故的發生;

  九、若發生重大事件,教師應及時上報學校,再由學校報上級協同處理。

  小學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10

  區小學班級安全管理措施:

  一、上學放學的路上,注意交通安全;

  二、在學校注意上下樓梯,課間活動、體育課,做實驗,等方面的安全;

  三、在家教育孩子注意用水、用電、日常用品的使用方法等的安全教育;

  四、緊急情況的自我保護意識的培養;

  五、外出旅行或其他戶外活動的安全教育;

  六、防止食物中毒;

  七、對孩子進行滸病知識的宣傳教育;

  八、教育學生不要到水庫中去洗澡。

  小學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11

  1、學校的水電工是學校水電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水電管理要本著安全、節約的原則合理使用。全校的水電安全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督查,水電工日常自查、自排相結合的形式保障師生員工的正常生活和學習的用水用電。

  3、水電工要時時、處處對全校的供水、供電、線路進行安全預警檢查,發現水電安全隱患或個人亂接亂拉水電線路的應強行拆除,排除安全隱患。

  4、對於無故破壞水電設施的行為全體師生都有監護管理的權力,應該及時制止和報告學校。

  5、各處室有義務對本室人員和學生加強安全防範教育,禁止違章使用,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以便及時排除。

  6、對大功率的電器(如取暖器、電水壺等),需謹慎使用,必要時所在的部門或個人應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核批後進行安裝和使用。否則造成事故後果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小學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12

  一、每學期學生報名後,班主任要及時登記學生家庭住址、家長姓名、聯絡電話,確保與學生家長聯絡暢通。

  二、要堅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防範教育,增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為學生創造安全的學習環境。

  三、體育課、實驗課、放學等教室無人時,各班必須鎖門關窗,門鎖損壞要及時修理,防止盜竊。

  四、搞好班內用電設施、公物、電教裝置的管理,確保教室內各種設施安全無損。

  五、教育學生遵紀守法。學生不得糾集社會閒散人員或者校外學生聚眾鬧事,不得打架鬥毆和進行不法侵害。

  六、組織學生參加各種集體活動、課外活動、校外活動時,要徵得學校批准,並做好安全教育及預防工作。

  七、各班要有一名安全委員,安全委員負責本班經常性的安全檢查,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發現不安全跡象,要及時制止,及時向班主任反映並做好登記工作。

  八、嚴格實行學生上午、中午到校點名制度,對未按時到校的學生班主任要及時查明原因,追蹤去向,通知學生家長,必要時報告學校有關領導,落實監護管理責任。

  九、嚴格控制接收學區外就讀學生,對不具備接收能力和住宿安全無保證的學生,學校堅決不準接收。

  十、嚴格控制學生請假,學生請假必須持請假條,由班主任批准,無正當理由請假的一律不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