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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疫情資訊上報制度

學校疫情資訊上報制度(精選16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疫情資訊上報制度(精選1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疫情資訊上報制度 篇1

  一、發熱、咳嗽、咽痛處理流程

  一經發現有體溫超過37.3℃、咳嗽、咽痛等症狀的的師生,立即實行隔離,給病人戴好口罩,做好病人的詳細資訊登記(包括姓名、性別、班級、系別、聯絡電話、體溫等資訊),立即啟動學校疫情防控上報流程:學生如出現發熱、咳嗽、咽痛等症狀,班主任要在第一時間通知所屬系的系主任。系主任登記好相關資訊後立即上報學校新型冠狀病毒防控辦公室;教職工如出現發熱、咳嗽、咽痛等症狀,要及時通知所屬管理組的負責人。負責人登記好相關資訊後立即上報學校新型冠狀病毒防控辦公室。對接醫院的醫生立即採取果斷措施,將病人及時送往指定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同時要對密切接觸者做好隔離防護措施。

  二、疫情報告流程

  學校如發現新型冠狀病毒疑似病例,會在第一時間及時報告學校新型冠狀病毒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疫情報告人立即將疫情向縣教科局上報。

  三、使用物品處理流程

  對疑似新型冠狀病毒病人到過的場所及用過的物品,領導小組會安排專人迅速、嚴密、徹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學校疫情資訊上報制度 篇2

  為了及時有效遏制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有關要求,特制定我園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一、幼兒園疫情報告人的設定

  周麗梅主任為我園責任疫情報告人,幼兒園其他教職員工、幼兒發現傳染病疫情均有義務向責任疫情報告人和園長提供情況。

  二、責任疫情報告人職責

  1、在園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2、定期對全園幼兒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3、負責指導全園幼兒的晨檢工作。

  三、疫情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幼兒(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2、當幼兒園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資訊。

  3、個別幼兒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4、幼兒園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四、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向鎮教辦報告。

  五、幼兒園疫情監測報告制度

  幼兒園建立幼兒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幼兒園的老師發現幼兒有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報告人。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並記錄排查情況。

  1、晨檢應由班主任或當班教師對早晨到園的每個幼兒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幼兒出勤、健康狀況,並做好晨檢記錄。如發現幼兒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幼兒園疫情報告人,幼兒園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2、班主任及任課老師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幼兒的出勤情況,對於因病缺勤的幼兒,應當瞭解幼兒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報告人。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後應及時追查幼兒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學校疫情資訊上報制度 篇3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為使學校的傳染病疫情報告統一、有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一、建立從各班學生到班主任,到級部主任,到校衛生所,到學校的傳染病疫情發現、登記及報告制度。

  二、在疫情發生時,啟動學生晨檢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記制度。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應及時報告校醫進行排查,並將結果記錄在排查結果登記日誌上。

  三、對因病缺勤的學生輔導員應(必要時和家長聯絡)迅速瞭解患病學生情況和可能的病因,讓其馬上去醫院檢查治療,做到早發現、早隔離、早報告。

  四、學校疫情報告人要依法履行職責,一旦發現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1.當發現傳染病或者疑似傳染病時,疫情報告人應立即報出相關資訊。

  2.發現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疫情報告人應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3.學校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的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五、發現傳染病人或傳染病疑似病人時,不得隱瞞、謊報或緩報,如因疫情報告人翫忽職守造成學校內傳染病傳播流行,將被追究責任。

  學校疫情資訊上報制度 篇4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人體健康,促進傳染病的疫情報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醫院、科室、責任人三級管理制度落實獎懲制度。

  二、全年度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先進科室給予100元年終獎勵,科主任50元獎勵。

  三、對發現傳染病未能及時填卡上報或漏報者根據情節,依據院部指定的責任追究制度進行處理:

  1、凡漏報、遲報,未造成傳染病疫情播散、暴發、流行者,誰漏報、遲報,誰負責,扣首診醫生20元/例,科室主任負連帶責任,扣科主任20元。情節嚴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理。科室主任負連帶責任。

  2、對累計漏報、遲報超過3例者,除處罰外,還要通報全院,科室主任負連帶責任。

  四、凡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未能及時上報傳染病疫情,造成傳染病暴發、流行且後果嚴重者,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理:第六十九條醫療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並可以依法吊銷有關責任人員的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照規定承擔本單位的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醫院感染控制任務和責任區域內的傳染病預防工作的;

  2、未按照規定報告傳染病疫情,或者隱瞞、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的;

  3、發現傳染病疫情時,未按照規定對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提供醫療救護、現場救援、接診、轉診的,或者拒絕接受轉診的;未按照規定對本單位內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場所、物品以及醫療廢物實施消毒或者無害化處置的;

  4、未按照規定對醫療器械進行消毒,或者對按照規定一次使用的醫療器具未予銷燬,再次使用的;

  5、在醫療救治過程中未按照規定保管醫學記錄資料的;

  6、故意洩露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資訊、資料的。

  學校疫情資訊上報制度 篇5

  一、透過疾病監測報告系統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系統,認真收集相關疫情資訊,工作日4次、節假日2次對轄區內傳染病報告情況進行瀏覽,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對報告不規範、稽核不及時的卡片進行核實、訂正、稽核。

  二、每天對網路直報的傳染病個案進行病例聚集性分析,發現聚集性病例等異常疫情報告時,立即通知有關縣市區疾控機構進行調查核實,同時報告單位主管領導並通知相關疾控科室。

  三、每週、月、年對傳染病疫情資訊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資訊進行動態監測分析;發現重大疫情時,應隨時進行專題分析。疫情分析結果以簡報形式向市政府、市衛生局和省疾控中心報告,向縣市區衛生局、疾控機構反饋。

  四、認真做好疫情發生時初始、程序、終結各階段的報告,為預防和控制疫情提供詳實的資料。

  五、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轄區內醫療機構法定傳染病漏報情況調查和全市傳染病資訊報告工作考核。

  六、認真做好疫情資訊、疫情調查處理等資料的歸檔整理工作。每年進行彙編,永久儲存。

  七、實行24小時疫情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值班期間有疫情報告時,要認真做好疫情記錄,並及時向聽班領導和有關科室負責人報告。

  學校疫情資訊上報制度 篇6

  為確保全院師生疫情防控期間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開學後各項工作正常運作,根據上級部門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學院教職工請假制度,制定本規定。

  一、教職工返校工作要求

  1.返校工作條件。教職工無流行病史、近14天身體正常,杭州健康碼為綠碼,且健康申報表經學院稽核符合返校條件。4月10日以後湖北省、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和綏芬河市)、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市)、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揭陽市)重點疫區返校人員必須提供血清抗體及核酸檢測報告。

  2.校園進出管理。教職工一律從東大門使用“一卡通”刷卡或自駕車憑車輛識別碼進出校園,並接受體溫檢測和杭州市健康碼查驗。杭州市健康碼為綠碼和體溫<37.3℃可進入校園,紅、黃碼不得進入校園;體溫不正常者,按照《教職工體溫異常情況應急處理流程圖》處置。

  3.個人防護要求。教職工返校工作必須規範帶好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做好辦公室清潔及消毒工作。

  4.考勤要求。各單位、部門考勤員每日做好教職工考勤登記,報人事處備案。

  5.外聘教師、合作單位人員到校工作程式同教職工。

  二、教職工健康與資訊報告

  6.教職工返校後繼續嚴格執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按照疫情防控期間教職工每日體溫及健康監測,做好晨、午兩次體溫自測並登記健康情況報人事處,由人事處每天兩次彙總。

  7.教職工個人體溫出現異常,應立即如實報告醫保中心,同時報告單位、部門負責人,不得隱瞞,並按照《教職工體溫異常情況應急處理流程圖》處置。

  三、教職工坐班、考勤及出行要求

  8.疫情防控期間,學院實行封閉式管理,教職工實行坐班制。

  行政人員坐班時間:按原分院行政人員與行政部門教職工作息時間表實行。

  輔導員(學工系列人員)坐班時間:根據疫情防控學生管理要求分時段實行。

  教師坐班時間:實行8小時彈性工作制,每天保證在校8小時。

  疫情防控坐班期間,所有教職工應服從學院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參加學院的疫情防控管理,認真承擔學院所安排的防控管理工作。

  9.工作期間不串門、不聚集、減少面對面交流,保持距離。如有必要組織線下會議、培訓的,應減少參加人員,保持防護間距。

  10.各單位、部門按坐班制要求做好教職工日常考勤、外出管理工作。教職工臨時外出校園須向所屬單位、部門負責人口頭申請,經同意方可外出校園;超過2小時以上須履行相關外出申請手續,由教職工本人填寫《疫情防控期間教職工外出審批表》,經各單位、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字,報人事處備案。未履行相關手續,不得擅自離開校園。

  11.教職工因公因私請假,按照《浙江育英職業技術學院關於教職工請假及延長工作日加班的規定》第三條至第十一條執行。

  12.教職工因病請假,按疫情防控期間教職工因病缺課/勤登記及追蹤報告制度執行。

  13.疫情防控期間,學院原則上不安排出差,特殊情況需要報備審批。所有教職工外出須各單位、部門負責人審批;中層副職及以上人員外出須經分管院領導審批,所有審批均須報人事處備案。

  14.疫情防控期間,假期外出不出浙江省,特殊情況需要離開浙江省的,需提交書面申請,經單位、部門負責人審批,人事處備案。教職工外出注意防護安全。假期結束返杭,須第一時間書面說明整個行動軌跡,報人事處備案。

  四、其他

  15.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間各項法律法規及管理規定,違反者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16.本規定由學院新冠肺炎防控領導小組教師與教學管理組負責解釋與修訂。

  學校疫情資訊上報制度 篇7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以及《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範(試行)》的規定,為了使我校和幼兒園的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統一、有序,特制定本工作規範。

  一、學校成立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領導機構

  1.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現、收集、彙總與報告管理工作制度;

  2.負責指定專人或兼職教師負責本單位內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資訊的收集、彙總與報告工作;

  3.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本單位發生的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和處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門與衛生行政部門對學校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督促、檢查;

  4.負責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全體人員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

  5.學校校長或者托幼機構主要領導是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第一責任人。

  二、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人(以下簡稱學校疫情報告人)

  (一)學校疫情報告人的設定要求

  1.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

  2.瞭解傳染病防控相關知識,專(兼)職衛生保健人員優先考慮;

  3.必須為學校或者托幼機構的在編人員。

  (二)學校疫情報告人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2.協助本單位建立、健全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發現及報告相關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對全校(托幼機構)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4.負責指導全校(托幼機構)學生的晨檢工作。

  三、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監測與報告建立由學生到教師、到學校疫情報告人、到學校(托幼機構)領導的傳染病疫情發現、資訊登記與報告制度。

  (一)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監測學校和托幼機構應當建立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學校和托幼機構的老師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並將排查情況記錄在學生因病缺勤、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結果登記日誌上。

  1.晨檢應在學校疫情報告人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或班級衛生員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於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瞭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後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二)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

  1.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2)當學校和托幼機構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資訊。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相關資訊。

  2.報告方式當出現符合本工作規範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電話、傳真等)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報告鎮衛生院防保組)報告,同時,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三)檢查報告流程:

  班主任晨檢(發現)報告校疫情報告人報告校長報告鎮衛生院和區中小學衛生保健所

  學校晨檢、午檢工作制度

  學校晨檢、午檢工作制度:學校堅持晨檢、午檢制度,每天早上學生到校後、中午上課前由班主任負責檢查班內學生身體狀況及教室環境衛生、學生個人衛生。 1、班主任及時瞭解缺勤學生和在校生病學生情況,發現各類。

  學校疫情資訊上報制度 篇8

  為了及時有效遏制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範》的要求,特制定我校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一、學校疫情報告人的設定

  主管衛生工作的王海亮老師為我校責任疫情報告人,學校其他教職員工、學生髮現傳染病疫情均有義務向責任疫情報告人和校長提供情況。

  二、責任疫情報告人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2、定期對全校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3、負責指導全校學生的晨檢工作。

  三、疫情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2、當學校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資訊。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4、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四、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向中心學校疫情報告人及教育局和疾控部門報告。

  五、學校疫情監測報告制度

  學校建立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學校的老師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並記錄排查情況。

  1、晨檢應由班主任或班級衛生委員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並將晨檢結果記錄在班務日誌上。如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2、班主任及科任老師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於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瞭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後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學校疫情資訊上報制度 篇9

  一、加強學生思想教育工作,創新活動形式,傳播正能量

  1、加強疫情防控教育。利用微信平臺、學院官網,宣傳普及疫情防控知識和防控要求;利用“學習強國”app等軟體,使學生及時瞭解疫情防控動態。

  2、加強誠信教育。利用微信平臺、學院官網或各班開展線上班會,向學生宣傳有關因瞞報產生嚴重後果的案例,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

  3、加強愛國主義教育。開展“【抗擊疫情眾志成城】活動;開展“我與父母共看紅色電影”溫情活動,傳遞正能量。

  4、加強珍愛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規則教育。利用微信平臺及管網,定期推送相關內容;開展珍愛生命、感恩等系列線上活動,培養學生的感恩心、責任心等。

  二、做好疫情動態排查和資訊統計上報

  1、實行疫情“打卡”簽到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天透過班級群要求學生認真如實報告個人身體健康情況,再由班主任彙總,做好學生的健康監測。

  2、建立健康臺賬。學生每日的健康情況需登記備案,如發現發熱、咳嗽等症狀,要第一時間上報。

  三、強化學生心理疏導,保持積極樂觀的心態

  1、釋出心理健康服務熱線。在疫情期間,若學生出現難以排解的負面情緒,可及時尋求學校心理健康服務。

  2、釋出相關文章。利用微信平臺推送有關如何排解自身憂慮、如何與父母相處等文章,幫助學生進行自我疏導,保持積極樂觀。

  3、及時溝通。發揮學校心理健康資訊員作用,若發現有心理問題的學生,要及時上報並與其進行溝通,瞭解原因,及時疏導,給予正確的指引。

  4、開設網路“樹洞”。利用網路開設“樹洞”,以匿名的形式宣洩自己的情感,排解自身焦慮。

  四、培養學生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個人素質

  1、制定時間計劃表。每位同學根據自身情況制定時間計劃表,合理規劃時間,調整作息,做到勞逸結合。

  2、班級實行“打卡”任務。以班級為單位,每位同學每日上傳自己學習、鍛鍊、做家務等照片,以此形式進行打卡。

  3、開展文化活動,提高學生的文學素養。學生每日抄寫、背誦詩詞,並在班級群上傳。

  五、加強網路輿情監督

  1、嚴格管理學生網路資訊,不得轉發散佈謠言。

  六、學校大門管理

  一、自7月3日起,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

  二、開學前師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確需返校的教職工一律憑有效證件(健康碼。行程碼等)進入校園,進校前必須進行體溫檢測,體溫超37、3℃不得進校。

  三、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校,凡需入校辦理有關業務的外來人員,須事先聯絡好學校有關部門,並經有關聯絡部門確認、出示健康碼、行程碼、履行登記手續、測溫、全程佩戴口罩方可進入校園。

  四、駕車進入校園的教職工,車上乘員均須出示健康碼、行程碼,如有校外人員隨行的,應出示健康碼、行程碼並履行登記手續、測溫、佩戴口罩方可進入。

  五、一切外來無關車輛、計程車、網約車、共享單車等一律禁止進入校園。

  六、加強宿舍樓門管理,全體學生在學校確定的開學時間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七、與疫情低中去過或接觸過去過的人)的師生,需自覺居家醫學觀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做核酸檢測並上報學校。

  八、各部門在接此通知後,請立即向全體師生員工進行傳達,要求大家自覺遵守相關管理規定。有特殊情況可聯絡校園110報警指揮中心。

  九、以上措施,如給您帶來不便,敬請諒解並配合。

  學校疫情資訊上報制度 篇10

  為做好學校新冠肺炎防控和春季學期開學準備工作,切實維護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防疫期間的宿舍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宿舍樓入口處鋪放消毒毯,設定體溫監測點。住宿生進入宿舍前自覺有序排隊,前後距離間隔保持1米。宿舍管理員和值班教師對每位住宿生入住前進行體溫檢測,體溫檢測合格後方可進入,對體溫檢測異常學生進行登記並上報。每晚對住宿人員進行體溫檢測,若體溫超過37.3℃,需做好異常學生登記,立即安排單獨宿舍進行隔離觀察休息,進行復測,並上報學校。

  2、學生體溫檢測正常後直接有序進入本人宿舍,進入宿舍後禁止私自互相串宿,禁止打牌聚會等活動,做到不聚集不扎堆。

  3、學生在宿舍內錯時洗漱,不聚集、不扎堆。

  4、到直飲機取水時排隊有序接水,接水後直接返回宿舍,不逗留。

  5、洗漱後快速就寢,不喧譁,不打鬧,禁止面對面交流。

  6、學生上課期間宿舍樓實行封閉管理,無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

  7、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風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8、宿舍內垃圾要及時清理到指定地點,學校對存放垃圾地點每天進行消毒。

  9、住宿生要時刻注意自身的防疫防護,進出宿舍樓及在走廊、過道、衛生間等公共區域必須佩戴口罩,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

  10、發現同宿舍學生身體異常,要及時報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時間向學校彙報。

  11、非宿舍住宿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宿舍。

  12、做好宿舍清潔衛生工作,每日對所住宿舍的設施裝置進行消毒。宿舍每天早、中、晚通風,每次通風時間約1小時。

  13、進出宿舍途中,不結伴不交談,戴好口罩,做好個人防護,快速進出。進入宿舍後,將外套掛在陽臺通風處,鞋子放在指定位置。

  14、宿舍記憶體放75%消毒酒精不超過500ml;擦拭消毒而不是噴灑消毒,使用時保證周圍無煙、火等明火,無易燃、可燃物;使用後必須密封嚴實,存放在陰涼乾燥處(遠離暖氣、明火),並開窗通風。

  15、定期對宿舍樓內樓梯、走廊、等公共區域進行消毒,宿舍內配備84消毒液和洗手液。使用84消毒液前,要戴好手套;使用過程中不與酸性物質混用(如潔廁靈);不要直接使用,而是按照原液與水稀釋後使用;消毒後及時開窗通風。

  16、學校和專業部每天對宿舍各區域(含宿舍內)進行環境、內務衛生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在學生處管理群通報。

  學校疫情資訊上報制度 篇11

  為做好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實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上級有關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學校領導高度重視,為配合學校工作正常運轉,保障全校師生的用餐安全,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制定本工作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工作人員健康篩查及管理

  1、學校要安排專人對食堂工作人員及家庭成員的假期行程、身體健康狀況、居住地、接觸史等資訊進行全面摸排,要建立臺賬;

  特別是從湖北或重點疫區返廣的,做好登記。

  2.做好相關食堂工作人員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識培訓,並組織進行考核。

  3.食堂工作人員要保持良好個人衛生,常洗手消毒,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不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在進行操作時佩戴口罩、工作服、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

  4.強化配送人員健康監測、洗手消毒和配送設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員配送時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5、對符合返校返崗條件的食堂工作人員,學校要透過工作微信群、電話或召開視訊會議的形式,傳達開學前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並開展疫情防護知識教育和操作規範培訓。

  二、工作人員返校返崗要求

  省市外未返回的食堂工作人員,須接到市教體局通知後,方可返茌;

  返回後,須在家進行居家醫學觀察14天。省市外返回未履行居家醫學觀察14天制度的食堂工作人員,一律不得到校工作。解除居家醫學觀察後,工作人員須提供衛健或所轄村(社群)等相關單位提供的未接觸確診、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證明或者有效健康證明,方可返校上崗。

  三、設施裝置清洗消毒及環境清掃

  1、全面檢查檢修食堂設施裝置(包括用電線路),對存在故障或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安排人員進行維修或更換,確保開學後各類設施裝置能正常運轉。進校維修人員必須進行體溫檢測和身份核實登記,體溫低於37℃並佩戴好一次性口罩和手套,方可進入校園。

  2、對食品庫房、烹飪間、備餐間、專間、留樣間、餐具飲具清洗消毒間、餐廳等所有區域進行全面保潔,確保環境清潔衛生。

  3、食堂重點區域和各類餐具、工用具、容器、所有餐桌椅等要進行全面清洗、消毒。

  4、準備醫用消毒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裝置、保潔裝置數量充足。

  四、食品原料採購

  1.對供貨商加強監督,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

  2.制定原料採購控制清單,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採購來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鮮等,嚴禁採購食用野生動物,嚴禁在學校食堂、廚房飼養和宰殺禽畜。

  3.健全原材料驗收流程,嚴格食品及原料進貨渠道,做好索證索票、收貨查驗、臺賬登記、按要求儲存等工作。

  4.要求供貨商的原料運輸車輛應具備相關溫度、溼度及分隔功能,車輛及運輸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5.選擇具有合法資質的供應商(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鼓勵選擇在xx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管系統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系統開戶的供應商,實施定點採購。

  6.採購預包裝食品應當向供應商索取xx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系統開具的《供貨(上市)憑證》,如供應商無法出具《供貨(上市)憑證》,必須索取食品生產許可證、檢驗合格證明和載明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供貨憑證;

  生鮮食品索取xx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管系統開具的《xx市生鮮食品上市憑證》,肉類、禽類及其產品還應索取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檢驗合格證明。

  7.每天專人做好進貨查驗和“入市必登”工作。供貨憑證和上市憑證上的品種、數量等相關資訊與供應的食品相符。

  五、食品原材料的貯存

  1.貯存場所、裝置要定時檢查,保持清潔,無黴斑、鼠跡、蒼蠅、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殺蟲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2.食品接收後要分類分架存放,隔牆離地10cm以上,生熟食品分開存放。食品、食品新增劑的使用遵循先進先出原則。

  3.冷藏裝置溫度範圍在0℃~10℃之間,冷凍裝置溫度範圍在-20℃~-1℃之間。

  六、食品加工

  1.加工操作前要使用紫外線燈進行空氣消毒30分鐘,使用消毒液對加工用具、操作檯面、抹布等進行消毒。操作人員在操作前應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操作時避免食品受到汙染。

  2.食品烹飪時要燒熟煮透,其食品中心溫度達到70℃以上。成品應用消毒後的容器盛裝,與原料、半成品分開存放。

  3.菜餚從製作到食用時間在常溫條件下(10℃~60℃)不得超過2個小時。菜餚在高於60℃條件下貯存,其可食用的儲存時間為燒熟後4個小時。

  七、分餐錯位進行就餐

  1.分批次、錯時到食堂就餐,一張桌子只坐2人(注意入座後方可摘下口罩就餐),做到人與人之間相隔超過一米,進行錯位排列,不對坐不交談,嚴格控制同一時段就餐人數。

  2.食堂應設定洗手池,配備洗手液、烘乾機或一次性紙巾,學生進入食堂就餐前洗手。

  3.所有學生進行分餐排隊時請保持一定距離不要擁擠,餐廳採用發放統一套餐,為保證就餐距離採用分批次就餐,每個年級就餐時間15分鐘。

  4.在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鼓勵就近的學生回家用餐,減少非必要人員在食堂就餐,非本學校人員不得在餐廳就餐。

  八、餐後的消毒保潔

  1.食堂每天開窗通風,通風條件不佳的可暫時關閉。食堂應設定洗手池,配備洗手液、烘乾機或一次性紙巾。嚴格按照分類管理的有關規定管好餐餘垃圾,保持良好的衛生環境。

  2.餐用具清洗消毒工序要按照“一刮二洗三衝四消五保潔”順序操作。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鐘以上;

  紅外線消毒控制溫度120℃以上,保持10分鐘以上;

  洗碗機消毒控制水溫85℃,沖洗消毒40秒以上。

  3.每餐工作完畢用清潔劑清潔各種廚具餐具表面,並用清水沖洗乾淨,保持衛生。廚房地面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拖拭,作用30分鐘後,再用清水洗淨,每天至少一次。

  4、餐具用後全部浸泡入含氯消毒劑(有效氯濃度250mg/L~500mg/L)液體中5分鐘以上,再用清水衝淨。消毒後的餐用具要存放在密閉的清潔保潔櫃裡。

  學校疫情資訊上報制度 篇12

  一、為加強學校疫情報告管理工作,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學校成立傳染病防治領導組織,建立傳染病疫情絡,固定專(兼)職疫情管理人員、消毒人員,積極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二、學校執行職務的醫療保健、疫情管理人員為責任疫情報告人,學校領導、老師、學生等為義務報告人,責任疫情報告人和義務報告人發現法定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應在規定時限內,向轄區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三、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傳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農村於12小時內透過傳染病監測資訊系統進行報告。

  四、傳染病暴發、流行時,責任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疫情。

  五、學校要進一步落實“晨檢、午檢”制度,對請假、缺課的學生要詢問原因,注意追蹤,確保對傳染病疫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六、學校要進一步加強衛生防病知識宣傳教育工作,採取開設健康教育課、設立宣傳欄、舉辦黑板報等多種形式進行傳染病防治知識培訓。衛生部門要經常深入學校進行防病知識宣傳,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七、學校要積極開展愛國衛生運動,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教室、宿舍要經常通風,設定防蚊滅蠅設施。食堂要講究衛生,預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發生。學生要合理營養、平衡膳食,加強鍛鍊,提高身體素質。

  八、學校堅持晨檢制度,

  每天早7:40上早自習時前10分鐘由班主任負責檢查班內學生身體狀況及教室環境衛生、學生個人衛生。校醫負責全校的異常情況的排查。

  1、班主任發現各類傳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讓其與其他人接觸。

  2、向衛生室老師彙報,衛生室老師診斷為疑似病人後及時向傳染病工作領導小組彙報。

  3、立即送至應急隔離室。

  4、通知學生家長,送疑似病人到指定醫院就診。同時電話追蹤醫院診斷結果。

  5、校醫主管領導,超過3人要上報區衛生防疫站、教委。

  6、對疑似症狀者去過的地方進行消毒。

  7、加強宣傳教育,安定人心,穩定學校秩序。

  8 、如發生傳染病除隔離病人外,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病人到過的地方進行消毒。

  9、堅持開窗通風制度,每天派專人負責教室的開窗。

  10、堅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後勤負責對各教室、專用教室的消毒。

  11是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著或疑似病人在治癒或排除前一律停課,不得來校。學生因傳染病休學者痊癒後要出示醫院證明並經學校同意方可回校學習。

  學校疫情資訊上報制度 篇13

  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物資保障使用管理,切實發揮防控物資在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現就應急防控物資保障使用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應急防控物資的管理

  1.經檢驗合格的應急防疫物資,按照防疫物資的不同屬性,實行分割槽、分類存放。

  2.應急物資應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醫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蝕、易燃性,存在儲存和使用風險,要嚴格操作規程,切實做到安全使用。

  3.加強對應急物資的管理,定期檢查防疫物資使用情況,防止應急防疫物資被盜用、揶用、流失和失效。

  二、加強應急防控物資保障儲備

  立足應對最嚴峻疫情需要,有針對性地做好各項防控物資應急準備工作,加大防控物資儲備力度,確保緊急狀態下能調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資需求,學校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用於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實,儲備足量的防護用品:口罩、手套、護目鏡、防護服、消毒液、洗手液、額溫槍、電子體溫計、消毒工具等,物資儲備量應達到一個星期使用量。

  學校保障每個班級標配一把額溫槍、一個電子體溫計、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噴壺等。

  三、應急防疫物資發放使用

  (一)發放使用原則

  (1)厲行節約。在目前防疫物資緊缺的現狀下,要牢固樹立“科學使用、厲行節約”的思想,儘可能發揮最佳防疫效果。

  (2)嚴格使用範圍。應急防疫物資專項用於當前學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變、擴大使用範圍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資。

  (3)統籌調配。學校總務處結合現有防疫物資實際存量,以及各班級防疫物資需求,確定防疫物資使用發放數量。

  (二)應急防疫物資發放

  1.嚴格發放程式。發放疫情防控物資要做到賬目清楚,手續完備,誰簽字、誰負責。要對發放情況登記造冊,建立臺帳,總務處負責管理使用情況。

  2.嚴格回收管理。對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資(體溫計等)在疫情結gq後要進行清理消毒,及時組織回收,按照要求交至總務處。

  學校疫情資訊上報制度 篇14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宣城校區在學校和校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實施了一系列嚴格和規範的防控措施,校區防控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校區防控物資工作組在學校和校區黨委行政的直接領導以及宣城市政府防控指揮部的大力支援下,現已儲備了有限數量的疫情防控物資。為了充分發揮防控物資在校區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經校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在開學第一階段時間內的疫情防控物資的發放工作出臺相應發放管理辦法,具體如下:

  一、物資管理:

  所有來自各個渠道的防控物資由校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統一管理、統籌調配、計劃發放,並由校區防控物資保障組具體實施。

  二、物資儲存:

  單獨建庫建賬,特別是對酒精等易燃易爆物資必須儲存在避光陰涼通風之處,嚴禁煙火,確保物資安全。

  三、發放原則:

  公開透明、統籌計劃、全面覆蓋、突出重點、運轉高效、保證供給,確保校區疫情防控實際需求。

  四、發放範圍:

  凡屬開學第一階段在崗上班的單位和個人;同時考慮防控物資的實際有限擁有量,對校區服務承包單位由其自行保障供給,僅在確有困難時適當予以補充。

  五、發放物資種類

  1、個人防護物資

  ⑴.室內工作人員(主要指機關工作人員):配發一次性口罩(個人按正確方法佩戴)、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後噴灑,用於物體表面和室內空氣消毒)。(出於安全考慮,個人暫不提供75%醫用酒精)

  ⑵.室外工作人員

  A.門衛工作人員:配發一次性口罩(個人按正確方法佩戴)、一次性塑膠手套、眼罩、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後噴灑,用於物體表面和室內空氣消毒)、75%醫用酒精(手消毒)、體溫槍(僅限門衛人員)、噴壺;

  B.環衛消毒人員:配發一次性口罩(個人按正確方法佩戴)、一次性塑膠手套、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後噴灑,用於物體表面消毒)、75%醫用酒精(手消毒)、體溫槍、噴桶;

  C.發熱預檢分診醫務人員:配發一次性口罩(個人按正確方法佩戴)、一次性塑膠手套、一次性隔離衣、眼罩、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後噴灑,用於物體表面消毒)、75%醫用酒精(手消毒)、體溫槍(僅限門衛人員)、噴壺。

  2、環境消毒物資

  這裡所謂環境特指行政樓、醫院、食堂、超市、教師公寓(三棟)的大廳、內走廊、電梯等公用空間和地面。配發84消毒液、75%醫用酒精、噴桶。

  六、發放數量

  1、一次性口罩:原則上一人一天一隻,對需近距離接觸其他人員且連續工作超四個小時的特殊崗位(如,門衛、醫務人員、財務人員等)每天一人兩隻;

  2、一次性手套:一個班次一副(僅配發醫務人員和門衛從事體溫檢測人員);

  3、眼罩:按每天實際上崗人員每人配發一個,取下後需經消毒後方可繼續使用(僅配發醫務人員和門衛工作人員);

  4、體溫槍:門崗和發熱預檢分診相應位置發放置2-3把,每天使用後需經消毒之後方可繼續使用;

  5、一次性手套:一個班次一副(僅配發醫務人員、門衛工作人員、財務人員);

  6、一次性隔離衣:一個班次一副(僅配發醫務人員、門衛人員);

  7、75%醫用酒精:環境消毒按實際面積和公用空間計算;

  8、84消毒液:原則上每個辦公室暫配1-2瓶(250ml),環境消毒按實際面積和空間計算。

  七、發放流程

  1、校區內各單位根據工作實際情況,提交疫情防控物資申請,經校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領導審批同意後,由物資保障組工作人員建賬登記後簽發;

  2、個人防護物資需求按上報校區黨政辦公室的值班表的實際在崗工作人員計算數量,同時,請各單位在提出需求時兼顧近期內確因工作需要返崗的人員;

  3、環境消毒物資需求按實際工作在用樓宇計算數量。

  八、上述發放管理辦法僅限開學第一階段(2月17日至3月22日)實施,並需視疫情防控情況隨時做出調整。

  學校疫情資訊上報制度 篇15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生管理,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學校決定在疫情期間加強對校園的封閉式管理力度,具體規定如下:

  一、封閉時間:

  實行24小時全天封閉

  二、學校保安負責保證學校大門口處的消防通道暢通。

  三、疫情期間,學校只保留東側大門的進出,其餘通道,無特殊情況禁止通行。

  四、師生進出學校大門的規定

  1、在疫情期間,學校全體師生在進出校門時必須經過體溫監測,並做好記錄。

  2、在疫情期間,學校全體師生無特殊情況不允許隨意進出校門,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出校門時,應嚴格履行請假登記手續。

  (1)因患急病或重病需外出就診的,憑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登記後放行,如實在來不及履行請假手續,門衛室可電話聯絡學生處,後登記放行。

  (2)其他原因確需離校的,由本人寫請假條,班主任簽字,到門衛室登記方可離校。

  3、門衛室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把關,對不符合手續的同學,封閉時段一律不準外出。

  4、所有師生進出大門,必須服從門衛人員管理,對不按照學校要求進出的無理取鬧的學生,學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門衛在校園封閉期間,要不定時的在校園內外巡視,對採取翻牆、翻門冒充等違紀手段出入校園的學生,視情節輕重、態度好壞予以批評教育、紀律處分。

  五、校外人員進出學校大門的規定

  1、在疫情期間,無特殊情況不允許任何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2、如有急事或是特殊原因必須進入校園的,需要經過體溫檢測後,由接待人接入校園,並對其行動負責。

  3、未經許可,強行進入校園人員,學校保安應第一時間報警,後對其進行阻攔。

  學校疫情資訊上報制度 篇16

  1、非假期留校學生不得擅自返校。留校學生原則上不要離開學校,確有特殊原因需要離開的,進出校門必須進行登記說明。

  2、出入校門人員必須憑工作證或學生證,特殊情況需要入校工作的外聘人員,請聘任部門出具證明和合理理由報告,經同意後登記身份證和聯絡方式才能進校。

  3、來校遊玩和鍛鍊人員,一律不得入校。

  4、進校人員必須透過測溫,體溫超過37.5度者不得入校,特殊情況必須入校的,門衛做好人員資訊(包括手機號)登記後,報告保衛處值班人員,由保衛處值班人員報告校醫院值班人員。

  5、外來保障車輛、人員進入學校,保障部門必須事先通報保衛處,經人員身份和車輛資訊登記並對所有人員測體溫後才能入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