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制度> 設施裝置檢修維護保養制度(精選10篇)

設施裝置檢修維護保養制度

設施裝置檢修維護保養制度(精選10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設施裝置檢修維護保養制度(精選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設施裝置檢修維護保養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為加強裝置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地發揮裝置效能,做到正確使用裝置,使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以保證裝置的長週期、安全穩定運轉,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相關職責。

  1.生產部負責對生產裝置進行臺賬登記、維修保養等日常管理工作。

  2.各車間負責各自部門的生產裝置的使用和維修。

  3.裝置保障部參與對新裝置的改造和驗收。

  第二章 生產裝置的使用規定

  第三條 生產裝置驗收合格後,由使用部門辦理生產裝置領用手續。

  第四條 生產部結合裝置保障部根據需要編寫《生產裝置操作規程》,發放給使用部門。對於精密、大型裝置或關鍵、特殊工序所用的裝置以及檢驗和試驗的儀器裝置均要編制相應的操作規程,同時要求相關操作人員應接受適當培訓,操作人員透過現場考核,確認合格後方可讓其操作。

  第五條 崗位人員交接班時必須對裝置執行狀況進行交接,交接內容包括裝置運轉的異常情況、原有缺陷變化、執行引數的變化、故障及處理情況等。

  第六條 操作人員發現裝置有嚴重故障,並有發生事故的危險時,應立即停止操作,立即上報,並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第七條 使用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裝置的日常使用工作,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使用辦法。對不遵守規定,造成裝置丟失、損壞者,應進行處罰。

  第八條 機械裝置在停車機械掃除、加油、檢查、修理時,為防止他人啟動,發生意外,應有適當的安全裝置和明顯標誌。

  第九條 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未

  設施裝置檢修維護保養制度2

  (一)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公司內部生產、運輸、吊裝、辦公裝置的管理,正確、安全地使用和維修裝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裝置使用、維修規程是根據裝置使用、維修說明書和生產工藝要求制定,用以指導正確操作使用和維修裝置的制度。公司各部門都必須建立、健全裝置使用規程和維修規程。

  (二) 規程的制定與修改

  第三條 各部門首先要按照本制度規定的原則,正確劃分裝置型別,並按照裝置在生產、運營中的地位、結構複雜程度以及使用、維修難度,將裝置劃分為:重要裝置、主要裝置、一般裝置三個級別,以便於規程的編制和裝置的分級管理。

  第四條 凡是安裝在用裝置,必須做到臺臺都有完整的使用、維修規程。

  第五條 對新投產的裝置,技術裝備部應在在裝置投產前30天制訂出使用、維修規程,並下發執行。

  第六條 當生產準備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時,在改變工藝前10天,技術裝備部應根據裝置新的使用、維修要求對原有規程進行修改,以保證規程的有效性。

  第七條 崗位在執行規程中,發現規程內容不完善或有缺陷時,要逐級及時反映。規程管理專業人員應立即到現場核實情況,並對規程內容進行增補或修改。

  第八條 新編寫或修改後的規程,都要按專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分別報送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第九條 當裝置發生嚴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產修復時,必須制定可靠的措施和臨時性使用、維修規程,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執行。缺陷消除後臨時規程作廢。

  (三) 規程的內容

  第十條 裝置使用規程必須包括的內容:

  1、裝置技術性能和允許的極限引數,如最大負荷、壓力、溫度、轉速、電壓、電流等;

  2、裝置交接使用的規定,兩班或三班連續運轉的裝置,崗位人員交  第十一條 裝置維修規程應包括的內容:

  1、裝置傳動示意圖、液壓原理圖、氣動原理圖、蒸汽原理圖、電氣原理圖主要零部件圖;

  2、裝置潤滑“五定”圖表和要求;

  3、定時清掃的規定;

  4、裝置使用過程中的各項檢查要求,包括路線、部位、內容、標準狀況引數、週期(時間)、檢查人等;

  5、執行中常見故障的排除方法;

  6、裝置主要易損件的報廢標準;

  7、安全注意事項。

  (四) 規程的貫徹執行

  第十二條 新裝置投入使用前,要由主管技術裝備部的副總經理佈置貫徹執行裝置使用、維修規程。規程要發入到有關專業、崗位操作人員以及維修人員手裡,並做到人不離崗。

  第十三條 生產部門要組織裝置操作人員認真學習規程,裝置專業人員要向操作人員進行規程內容的講解和學習輔導。

  第十四條 裝置操作人員須經公司組織的規程考試及實際操作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第十五條 生產部門每月都要組織班組學習規程,車間主管及裝置管理人員,每年要對生產班組規程學習情況進行定期或隨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抽查情況納入考核。

  (五) 裝置技術狀況的管理

  第十六條 對所有裝置按裝置的技術狀況、維修狀況和管理狀況分為完好裝置和非完好裝置,並分別制訂具體考核標準。

  第十七條 各部門的生產裝置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技術狀況指標,即考核裝置的綜合完好率。專業部門要分別制訂出年、季、月度裝置綜合完好率指標,並層層分解逐級落實到崗位。

  (六) 裝置潤滑管理

  第十八條 對裝置潤滑管理工作的要求

  1、各部門設專職潤滑員負責裝置潤滑工作。

  2、每臺裝置都必須制訂完善的裝置潤滑“五定”圖表和要求,並認真執行。

  3、各部門要認真執行裝置用油三清潔(油桶、油具、加油點),保證潤滑油(脂)的清潔和油路暢通,防止堵塞。

  4、對大型、特殊、專用裝置用油要堅持定期分析化驗制度。

  5、潤滑專業人員要做好裝置潤滑新技術推廣和油品更新換代工作。

  6、認真做到廢油的回收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 潤滑“五定”圖表的制訂、執行和修改

  1、各部門的生產裝置潤滑“五定”圖表必須逐臺製訂,並和使用維修規程同時發至崗位。

  2、裝置潤滑“五定”圖表的內容是:

  (1)定點:規定潤滑部位、名稱及加油點數。

  (2)定質:規定每個加油點潤滑油脂牌號。

  (3)定時:規定加、換油時間。

  (4)定量:規定每次加、換油數量。

  (5)定人:規定每個加、換油點的負責人。

  3、崗位操作及維修人員要認真執行裝置潤滑“五定”圖表規定,並做好支行記錄。

  4、潤滑專業人員要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潤滑“五定”圖表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崗位操作和維修人員必須隨時注意裝置各部位潤滑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理。

  第二十條 潤滑油脂的分析化驗管理

  裝置運轉過程中,由於受到機件本身及外界灰塵、水分、溫度等因素的影響,易使潤滑油脂變質,為保證潤滑油的質量,需定期進行過濾分析的化驗工作,對不同裝置規定不同的取樣化驗時間。經化驗後的油品不符合使用要求時,要及時更換潤滑油脂。

  第二十一條 裝置潤滑新技術的應用與油品更新管理

  1、各部門對生產裝置潤滑油跑、冒、漏情況,要組織研究攻關,逐步解決。

  2、油品的更新換代要列入公司年度裝置工作計劃中,並經過試驗,保證安全方可加以實施。油品更新前必須對油具、油箱、管路進行清洗。

  (七) 裝置缺陷的處理

  第二十二條 裝置發生缺陷,崗位操作和維修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並在日誌中詳細記錄。

  第二十三條 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裝置缺陷,要詳細記錄並逐級上報,同時精心操作,加強觀察,注意缺陷發展。

  第二十四條 未能及時排除的裝置缺陷,必須在每天生產排程會上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第二十五條 在安排處理每項缺陷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缺陷擴大。

  (八) 裝置執行動態管理

  第二十六條 裝置執行動態管理,是指透過一定的手段,使各級維修與管理人員能牢牢掌握住裝置的執行情況,依據裝置執行的狀況制訂相應措施。

  第二十七條 建立健全系統的裝置巡檢標準

  各部門要對每臺裝置,依據其結構和執行方式,定出檢查的部位(檢查點)、內容(檢查什麼)、正常執行的引數標準(允許的值),並針對裝置的具體執行特點,對裝置的每個檢查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週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周、旬、月、季、年檢查點。

  第二十八條 建立健全巡檢保證體系

  生產崗位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裝置的所有檢查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承包對重點裝置的巡檢任務。各部門都要根據裝置的多少和複雜程度,確定設定專職巡檢工員的人數和人選,專職巡檢員負責承包重要的檢查點之外,要全面掌握裝置執行動態。

  第二十九條 資訊傳遞與反饋

  生產崗位操作人員巡檢時,發現裝置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值班主任,由值班主任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後登入檢查表,並按時傳遞給專職巡檢員。

  專職維修人員進行的裝置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處理外,要將資訊向專職巡檢員傳遞,以便統一彙總。

  專職巡檢員除完成承包的巡檢點任務外,還要負責將各方面的巡檢結果,按日彙總整理,並列出當日重點問題向技術裝備部彙報。

  技術裝備部應列出主要問題,除登記臺賬,輸入計算機外,要進一步檢查落實,以便於綜合管理。

  第三十條 動態資料的應用

  巡檢員針對巡檢中發現的裝置缺陷、隱患,提出應安排檢修的專案,納入檢修計劃。巡檢中發現的裝置缺陷,必須立即處理的,由值班主任即刻組織處理;本班無能力處理的,由技術裝備部確定解決方案。重要裝置的重大缺陷,由分管副總經理組織研究,確定控制方案和處理方案。

  第三十一條 裝置薄弱環節的立項處理

  下列情況均屬裝置薄弱環節:

  1、執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覆處理無效的部位;

  2、執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裝置或部位;

  3、執行達不到小修週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裝置或部位;

  4、存在不安全隱患(人身及裝置安全),且日常維修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裝置或部位。

  第三十二條 對薄弱環節的管理

  本公司技術裝備部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裝置薄弱環節,按時組織審理,確定當前應解決的專案,提出改進方案。分管副總經理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後列入檢修計劃。

  裝置薄弱環節改進實施後,要進行效果考察,做出評價意見,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後,存入裝置檔案。

  設施裝置檢修維護保養制度3

  一、總則

  1.1本制度適用於裝置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了作業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生產部是裝置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體內容和要求

  2.1認真做好裝臵停工檢修的準備工作,成立臨時檢修領導小組,組織機構中必須設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檢修全過程的安全工作進行安排、檢查、驗收。車間檢修現場必須有兼職安全員負責現場作業安全。

  2.2停工檢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制度(規定)。

  2.3裝臵停工後,按停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切斷進、出裝臵的物料,易燃易爆氣體的排空,要緩慢進行,放空管線末端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2.4對盛裝可燃性物料的裝置,容器及管道應按規定進行徹底的清洗及蒸氣吹掃氮氣臵換,使其內部不含有餘氣,並用儀器測試指標合格後方可作業。

  2.5在吹掃過程中,裝臵附近禁止動火。

  2.6嚴格禁止裝臵停車後就使用壓縮空氣直接吹掃帶油品管線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檢修中,罐、塔、管線、容器等裝置如有易燃易爆物質時,其出入口或裝置系統連線處所加的盲板處應掛“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檢修中的用火規定

  2.8.1施工現場嚴禁吸菸。

  2.8.2施工動火必須嚴格執行(工業動火管理規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揮發的溶劑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裝臵檢修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2.10嚴禁交叉作業,特殊情況必須交叉作業時,應採取保護措施,否則不許作業。

  2.11高空作業使用電焊時,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電焊機電源要獨立設臵電閘,焊機二次線路及外殼必須接地良好,焊條的夾鉗必須絕緣良好。在潮溼地點電焊作業時,必須採取絕緣措施。

  2.12使用氣焊時,氣焊作業施焊點與乙炔瓶和氧氣瓶的安全距離不小於五米,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不小於五米,搬運氣瓶時要輕拿輕放,氣瓶上的防護膠圈、防護罩要保證完好,搬運氧氣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汙

  2.13裝臵檢修期間的臨時用電,均應按有關臨時電源使用標準,認真架設,達到使用要求,手持電動工具要配備漏電保護器,並定期進行檢查保證完好。工作前要檢查電源、線路是否絕緣良好,如有漏電現象一定要請專職電工進行修理。不得私自維修。在進行電氣修理時,要設專人監護。

  2.14裝臵上拆卸的裝置及螺絲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別是塔、架上嚴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傷人。

  2.15保證裝臵檢修現場消防裝置、器材齊全、完好,嚴禁將拆卸的物品堆至路邊,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2.16檢修過程中如有改動,要繪出圖紙,並做好記錄和備案工作。以免裝臵執行時發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時如要進入,必須先用儀器測試有毒氣體的含量不超過國家標準後方可進入,並加裝送、排風安全設施。

  2.18在裝臵、管線清洗排汙時,要規範管理,裝臵檢修中的帶油汙的廢棄物要放進指定的垃圾箱,然後進行統一處理。

  2.19加強廠區內行駛的機動車輛,特別是外部施工隊伍四輪車的安全管理,要加強檢查,確認車輛效能良好,嚴禁超速行駛,進入生產區必須掛滅火裝臵。

  2.20任何施工人員不準隨意挪用消防設施及器材,

  2.21對外來施工維修隊伍必須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2.22檢修期間要嚴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規定,如發現違章操作,除處罰當事人還要處罰車間領導。對外部違章施工人員也要進行經濟處罰。

  三、附則

  3.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3.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設施裝置檢修維護保養制度4

  裝置維修是指裝置技術狀態劣化或發生故障後,為恢復其功能而進行的技術活動,包括各類計劃修理和計劃外的故障修理及事故修理。為認真貫徹“養修並重、預防為主”的方針,推行定檢維制,確保機械裝置正常運轉,延長機械裝置週期和使用壽命,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裝置維修管理制度。

  1.目的

  為確保檢修工作安全、有序地進行,在檢修工作過程中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裝置檢修。

  3.工作程式

  3.1本廠檢修工作的組織形式為混和組織形式;具體部門有:生產技術部、機修班、生產班組。

  3.1.1檢修計劃由主管副總批准。

  3.1.2裝置科負責編制年度檢修計劃、準備大、中修專案圖紙、技術資料並負責進行技術指導。

  3.1.3生產排程負責協調安排檢修時間,保證檢修按計劃進行。

  3.1.4安保科負責檢修現場的安全檢查和財產保衛工作。

  3.1.5大、中修專案由公司維修班負責,車間配合完成。小修專案由車間自行組織安排時間,維修班協助完成。

  3.2檢修計劃管理

  3.2.1車間主管裝置主任根據裝置定期檢查,狀態監測和診斷資料以及故障計劃好檢修的具體內容上報生產技術部裝置科。

  3.2.2生產技術部裝置科制定檢修技術任務書、工藝檔案資料、檢修質量標準和檢修方案。

  3.2.3主管副總落實檢修負責人(單位)、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安排檢修時間。

  3.2.4任務單位提出需換件明細表及圖紙、專用工檢具、研具的圖紙和清單。準備好備品、備件、材料、工用具和檢修裝置。

  3.2.5上述檔案和資料交相關部門落實。計劃組織備品、備件、工具、器材、安排檢修時間。上報主管副總審批。

  3.3檢修的安全措施和規定。

  3.3.1大、中修檢修專案檢修單位需會同主管部門、安保、生產技術部、車間對檢修現場進行安全風險係數評估。制定安全措施和規章制度。並由安全部指定安全負責人進行現場監管。

  3.3.2小修專案由車間安全員,維修工、操作工嚴格按裝置安全操作、檢修維護規程進行檢修作業。做好安全檢修記錄。

  3.3.3車間負責人是本單位檢修第一負責人,對安全負總責,安全員負具體責任。各檢修專案負責人是本專案第一負責人,對檢修專案的安全負總責。專職安全員負責本專案的安全具體責任。

  3.3.4專職安全員對本專案檢維修的所有工用具,裝置設施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做好記錄交安全環保科審批後方可投入使用。

  3.3.5檢修專案車間按規定辦理相關作業票證。

  3.4檢修類別和時間

  3.4.1小修:對裝置的個別零件進行檢修,基本上不拆卸裝置的複雜部分,一般利用空班或交接班時間,由車間組織實施進行。內容包括:

  3.4.1.1更換已磨損的個別零件和填料。

  3.4.1.2清洗不需大拆卸的個別部件。

  3.4.1.3更換部分潤滑油和油脂,調整串動和間隙尺寸。

  3.4.1.4對電機進行吹灰和乾燥。

  3.4.1.5對裝置的日常檢查和維護。

  3.4.2中修:對裝置的主要部件進行解體檢修。內容包括小修內容和以下專案:

  3.4.2.1更換成套部件。

  3.4.2.2清洗複雜部位零件。

  3.4.2.3更換部分磨損過限的軸承和軸瓦。

  3.4.2.4更換電機個別線圈和部分絕緣,對電機線圈進行塗漆烘乾。

  3.4.3大修:為使裝置完全恢復正常運轉和達到額定能力而進行全面解體檢修。內容包括中修內容和以下專案:

  3.4.3.1更換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

  3.4.3.2全部重繞電機線圈。

  3.4.3.3調整整個機械和電氣作業系統。

  3.5檢修時間一般根據生產裝置設施執行實際情況確定檢修時間:大修每年進行一次,一般在年底或年初進行。中修每季度進行一次。小修一般根據裝置設施使用具體情況隨時隨地進行。

  3.6檢修規定和原則:

  在整個檢修過程中堅持文明修理。做到;五不亂用、三不見天、三條線。

  五不亂用:不亂用大錘,管鉗,扁鏟;不亂拆,亂拉亂頂;不亂動其他裝置;不亂打保溫層;不亂拆其他裝置的部件。

  三不見天:潤滑油脂不見天;洗過的機件不見天;拆的裝置、管口不見天。

  三條線:裝置的零件擺放一條線;材料物資擺放一條線;工具機具擺放一條線。

  3.7在整個裝置檢修過程中,要配備專職質量檢查人員按步驟進行檢查。嚴把工序質量關。前道工序不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保證檢修質量。

  3.8檢修專案完成後,檢査人員應會同檢修任務單位、車間裝置員和操作工人共同檢查。進行載荷試驗,達到檢修質量標準。作好檢查記錄。

  3.9檢修任務完成後,必須清理乾淨檢修現場。做好檢修記錄備案。

  3.10在檢修過程中應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改造和淘汰落後老裝置。

  3.11驗收:

  3.11.1大、中修檢修專案完成後,由生產技術部主持有生產、裝置、安全、車間等部門負責人參加的聯絡會議組織實施驗收。主要裝置由主管副總主持,一般裝置由裝置科主持。

  3.11.2驗收人員應有崗位操作工、檢修單位(維修工)、主管技術員和安全檢查員。

  3.11.3驗收時應對裝置做空、負載試驗,並記入交工驗收記錄。檢修單位要做好檢修記錄,將檢修情況詳細記錄並做好交工資料交裝置科存檔備查。

  3.11.4檢修專案未達到工藝要求和質量技術標準不予驗收。

  設施裝置檢修維護保養制度5

  1.總則

  為加強白溪水電廠裝置檢修管理, 執行“計劃檢修、預防為主”的檢修方針,做到“應修必修、修必修好”,保持裝置“健康水平”,保證電廠安全、穩定、經濟執行,特制定本裝置檢修管理制度。本裝置檢修管理制度適用於電廠各類裝置檢修管理。

  2.職責劃分

  2.1電廠執行部負責裝置執行管理,執行部是電廠生產執行、檢修排程的中心。

  2.2電廠生產計劃部負責裝置技術管理和檢修管理,是電廠技術管理中心。

  2.3電廠生產計劃部負責全廠機電裝置、自動化裝置、通訊裝置的定期維護、缺陷處理、事故處理、主裝置小修、輔助裝置大小修及外委工程的監理工作。

  2.4主裝置大修、技改、“兩措”工作量大、專業性強的專案透過競標外委。

  3.檢修分類

  3.1缺陷處理和事故檢修:指在裝置發生故障或事故之後進行的非計劃檢修。其目的是迅速排除裝置缺陷、故障、事故,恢復裝置的正常執行。

  3.2定期維護:指按裝置說明書要求,對裝置進行定期的檢查、維護的計劃性檢修。其目的是對裝置進行檢查、區域性修理、保養和清潔,防止故障和事故發生,保持裝置“健康水平”。

  3.3年度預防性檢修:指按有關檢修、試驗規程和裝置說明書要求,每年枯水期對裝置進行的檢查維護、試驗和檢修工作。其目的是對裝置進行檢查、維護、定檢、預試、消缺、技改,防止故障和事故發生,保持裝置“健康水平”。

  3.4主裝置大修:指按《發電廠檢修規程》要求和裝置狀況,對主裝置進行定期的大修,為計劃性檢修。其目的是恢復裝置原有的技術性能。

  4.年度檢修計劃

  4.1電廠每年在枯水期對全廠機電裝置進行一次年度預防性檢修。年度預防性檢修的任務是對裝置進行全面檢查、維護、定檢、預試、消缺、技改。

  4.2年度預防性檢修專案根據《發電廠檢修規程》、《電氣裝置預防性試驗規程》、《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檢驗條例》等規程規範、裝置說明書要求及裝置執行情況制定。

  4.3年度預防性檢修專案計劃在每年9月由生產計劃部提出,報總工程師稽核。總工程師組織執行部、維護班專業人員對專案計劃進行討論、修改,形成“年度檢修專案計劃”,報公司總經理批准,由公司下達電廠各部執行。

  4.4維護部每年10月根據“年度檢修專案計劃”制定“年度檢修計劃”,報電廠廠長稽核,報公司總經理批准,由公司下達電廠各部執行。

  4.5維護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檢修計劃”和“年度檢修專案計劃”進行年度預防性檢修工作,不得漏項、延期、超預算。

  5.定期維護計劃

  5.1裝置定期維護專案在《維護手冊》中規定,《維護手冊》由維護部每年修訂一次。

  5.2維護部應制定分月、分周的定期維護計劃,報總工程師批准後認真執行。

  5.3定期維護是保證裝置安全執行的重要手段,不管裝置的狀況如何,必須按期進行。在定期維護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或提出檢修計劃。

  6.檢修質量驗收

  6.1檢修質量主要靠《檢修規程》、《維護手冊》、檢修工序卡和檢修人員的技術素質、責任心來保證。裝置檢修維護完成後實行分類驗收。

  6.2裝置消缺驗收按《裝置缺陷管理制度》相應條款進行。

  6.3一般裝置事故檢修完成後,由工作負責人自檢,運行當值值長和執行部主管複檢驗收。重大裝置事故檢修完成後,由總工程師組織執行部和維護班專業人員驗收。

  6.4裝置定期維護工作完成後,由工作負責人自檢,運行當值人員複檢驗收。

  6.5輔助裝置年度預防性檢修完成後,由裝置主管工程師自檢、專業工程師複檢,執行部經理和維護部經理驗收。

  6.6主裝置年度預防性檢修完成後,由裝置主管工程師自檢、專業工程師複檢,總工程師組織執行部和維護部專業人員驗收。

  6.7裝置檢修驗收投運後,在保質期內發生因檢修質量引發的故障或障礙,要追究工作負責人及驗收人員責任。

  6.8外委檢修工程由生產計劃部負責監理,完成後,由總工程師組織執行部和維護班專業人員驗收。

  6.9檢修質量檢查、驗收時,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規程規範、裝置廠家說明書要求執行。

  7.檢修報告管理

  7.1裝置消缺工作完成後,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裝置缺陷記錄》、《裝置檢修交待》、《裝置缺陷通知單》中完成。

  7.2事故檢修工作完成後,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裝置檢修交待》中完成。

  7.3定期維護工作完成後,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裝置檢修交待》、《定期維護記錄》中完成。

  7.4年度預防性檢修,主裝置和與主裝置同步進行的輔助裝置檢修報告,應在工作結束後七日內由裝置主管工程師完成,專業工程師稽核,主任工程師總結,十日內提交整體檢修技術總結報告,報總工程師批准。

  7.5主裝置大修報告在工作結束後三十日內由外委單位完成,主任工程師稽核,總工程師批准。

  8.檢修現場管理

  根據白溪水電廠部門職能劃分,檢修作業管理是維護部的主要職能。維護部主要承擔電廠裝置消缺、定期維護、檢修和技改的施工和監理工作,確保檢修作業安全、檢修維護質量,按規定工期完成檢修任務,控制檢修成本。

  詳見電廠維護管理制度之《檢修現場管理制度》。

  9.執行日期

  本制度從釋出之日起執行。

  設施裝置檢修維護保養制度6

  1、要搞好預測預防,做到優質巡檢,減少維修次數,降低維修率;做到有計劃維修,對裝置進行週期管理,勤檢查,勤維修,勤保養,提高維修質量,提高裝置三率。

  2、實行裝置包機制,要求分包到人,做到臺臺裝置,條條管線,個個閥門,塊塊儀表均有人負責。

  3、責任人必須有高度的責任心,嚴肅認真的工作態度,科學的維修方法,精心維修,認真貫徹“以維修為主,維修為輔”的原則,做到“三懂四會二好二定五運用”(懂結構、懂效能、懂原理;會使用、會維修保養、會檢修、會排除故障;用好、管好;定時巡檢、定時擦洗;運用聽、摸、擦、看、測方法)。

  4、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裝置啟動,執行與停車。

  5、要經常保持裝置清潔,及時消除跑、冒、滴、漏。

  6、嚴格執行裝置潤滑管理制度

  ⑴保證潤滑油質量,對各種潤滑油分別保管,不得濫用,混用,必須經過“三級過濾”(入油桶前進行一級過濾;入油壺前進行二級過濾;入加油點前進行三級過濾)。

  ⑵按“五定”方法,保持油路暢通。(定時:按規定週期給設備註油或換油;定點:明確規定或用圖顯示出裝置需要注油的潤滑點;定量:按規定的注油量加油,並有消耗定額;定質:按不同裝置的規定使用不同品種規格的潤滑油,不得擅自改變;定人:落實到專人負責)。

  ⑶油具要標記清楚,專油專用,定期清洗,用後放回原處,裝置所有潤滑油的規格、質量、潤滑點、加油時間及換油週期,必須按規定執行。

  ⑷對潤滑所出現的問題及時處理,本崗位自存的油品、油具要班班檢查,認真交接,做好記錄。

  7、備用裝置要有專人檢查維修,注意防塵、防潮、防凍、防腐蝕,要定期執行盤車。使之處於良好狀態。

  8、要抓變化,出現異常情況,果斷採取措施,立即上報。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準盲目開車。

  9、維修工要定時巡檢,主動向操作人員瞭解裝置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不能立即解決的問題要詳細做記錄,結合中小修進行消除。

  10認真做好裝置檢修

  ⑴檢修準備工作必須做到九個落實:組織工作落實;施工專案落實;技術措施落實;裝置零部件落實;各種材料落實;勞動力落實;施工圖紙落實;施工工器具落實;施工方案落實;施工安全措施落實。

  ⑵檢修前要辦理安全手續,切斷水、汽、氣、電、風等,清理乾淨,方可進行施工。

  ⑶檢修時必須有檢修規程(檢修專案、內容、檢修間隔期、檢修時間、質量標準、)與工時定額(備品備件消耗定額、主要料消耗定額、檢修任務的分工與細則)。

  ⑷檢修現場必須有檢修進度網路圖、施工現場佈置圖,做到規範化。工具、備件、拆下來的零部件分別排列整齊,放在托盤上。

  ⑸檢修完要辦理驗收手續,現場要工整、料淨、現場清潔,有完整的檢修記錄,測量資料,承載、承壓部件有鑑定合格證。

  11、定期檢查裝置腐蝕情況,建立腐蝕檔案,其內容包括:裝置各種型號、規格、工藝條件、物料介質、預防措施、定期檢修、腐蝕情況檢查記錄表等,並提出合理化建議。

  12、維修工具要齊全、完好、無損。除個人工具外,其他公用工具要有專人保管。

  13、定期召開裝置維修保養會議,總結經驗,互相交流,取長補短,共同提高。

  14、建立裝置及其維修、檢修檔案,檔案主要內容包括:裝置技術指標;附屬裝置明細表;裝置狀況;裝置執行檢修時間統計;裝置檢修記錄;裝置潤滑情況;檢修計劃執行情況;檢修定額變更執行情況;裝置革新改造情況;裝置缺陷及事故記錄。

  設施裝置檢修維護保養制度7

  1目的

  規範公司所屬各單位裝置檢維修管理,保障作業安全。

  2適用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公司所轄區域內設施裝置檢維修作業安全管理。

  3編制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 sh3505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術規程》

  3.3 gb 2894 《安全標誌》

  3.4 mn-01-02 《裝置檢維修管理辦法》

  4釋義

  4.1檢維修作業:為了保持和恢復裝置、設施規定的效能而採取的技術措施,包括檢測和修理。

  5職責

  5.1公司裝置工程部負責制定本細則,並組織執行。

  5.2公司生產管理部監督所屬各單位執行該細則的情況。

  5.3所屬各單位負責本單位裝置檢維修作業安全的全程監控管理,包括裝置檢維修前的裝置倒空、置換、委託分析、安全風險識別、安全措施的落實、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的核查,檢維修過程安全監護等。

  5.4檢維修作業單位負責制定檢維修安全作業方案,核查檢維修作業安全條件,落實檢維修作業安全措施,嚴格執行檢維修安全作業方案。

  5.4作業相關人員職責

  5.4.1作業人員職責

  a)在作業前應充分了解作業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中的危害因素;

  b)作業票所列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確認無誤,獲監護人同意後方可進行裝置檢維修作業;

  c)對違反本細則的強令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等情況有權拒絕作業;

  d)作業結束後應清理現場,不得遺留安全隱患。

  5.4.2監護人員職責

  a)對作業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制定的措施不當或落實不到位等情況時,應當立即制止作業;

  b)對作業現場負責監護,作業期間不得擅離現場或做與監護無關的事;當發現違章行為或意外情況時,應及時制止作業,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報警;

  c)作業完成後,檢查作業現場,確認無安全隱患。

  裝置檢維修作業監護人由申請單位指派熟悉生產與裝置狀況的人擔任。

  5.4.3現場hse責任人

  負責檢維修作業現場hse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當發現違章行為和意外情況,應及時制止作業。

  現場hse責任人由申請單位指派,一般是班組兼職安全員,涉及風險性較大的裝置檢維修作業時,應由本單位hse工程師或主管擔任。

  5.4.4申請單位作業負責人職責

  負責裝置檢維修方案、安全措施審查,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並確認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隨時糾正違章行為;作業完成後,負責完工驗收。

  5.4.5施工單位作業負責人職責

  負責施工作業風險削減措施的制定、審查和落實,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並監督執行;負責在作業票上籤署意見。

  5.4.6申請單位批准人

  必須到現場瞭解裝置檢維修作業地點及周圍環境情況,審查作業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並得到落實後,方可簽字批准作業。

  申請單位批准人由申請單位指定熟悉生產與裝置狀況,對安全生產與安全作業具有管理責任的人員擔任。

  6要求

  6.1管理原則

  6.1.1外來檢維修施工單位應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資質,並在其等級許可範圍內開展檢維修施工業務。

  6.1.2在簽訂裝置檢維修合同時,應同時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6.1.3當裝置檢維修涉及高處、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受限空間等其他危險作業前,須按規定先辦理《裝置檢維修作業票》。

  6.1.4《裝置檢維修作業票》作業期限由申請單位作業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設定,一般情況下需與相關危險作業許可證有效期保持一致。

  6.1.5根據裝置檢維修專案的要求,施工單位應制定裝置檢維修方案,檢維修方案應經申請單位稽核。檢維修方案中應有安全技術措施,並明確檢維修專案安全負責人。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整個檢維修作業過程的具體安全工作。

  6.2檢維修前的安全要求

  6.2.1檢維修前,申請單位應對參加檢維修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a)有關檢維修作業的安全規章制度。

  b)檢維修作業現場和檢維修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和可能出現的問題及相應對策。

  c)檢維修作業過程中所使用的個體防護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

  d)相關事故案例和經驗、教訓。

  6.2.2檢維修現場應根據gb 2894的規定設立相應的安全標誌。

  6.2.3檢維修專案負責人應組織檢維修作業人員到現場進行檢維修方案交底。

  6.2.4檢維修前施工單位要做到檢維修組織落實、檢維修人員落實和檢維修安全措施落實。

  6.2.5臨時用電應辦理用電手續,並按規定安裝和架設。

  6.2.7申請單位負責裝置的隔絕、清洗、置換,合格後交出。

  6.2.8檢維修專案負責人應與申請單位共同檢查,確認裝置、工藝處理等滿足檢維修安全要求。

  6.2.9應對檢維修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起重機械、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等各種工器具進行檢查;手持式、移動式電氣工器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2.10對檢維修裝置上的電器電源,應採取可靠的斷電措施,確認無電後在電源開關處設定安全警示標牌或加鎖。

  6.2.11對檢維修作業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訊裝置、照明裝置等應安排專人檢查,並保證完好。

  6.2.12對檢維修現場的梯子、欄杆、平臺、箅子板、蓋板等進行檢查,確保安全。

  6.2.13對有腐蝕性介質的檢維修場所應備有人員應急用沖洗水源和相應防護用品。

  6.2.14對檢維修現場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溝、孔洞等應採取有效防護措施,設定警告標誌,夜間應設警示紅燈。

  6.2.15應將檢維修現場影響檢維修安全的物品清理乾淨。

  6.2.16應檢查、清理檢維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證暢通。

  6.2.17需夜間檢維修的作業場所,應設滿足要求的照明裝置。

  6.2.18檢維修場所涉及的放射源,應事先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使其處於安全狀態。

  6.3檢維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

  6.3.1參加檢維修作業的人員應按規定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6.3.2檢維修作業人員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3.3從事特種作業的檢維修人員應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

  6.3.4多工種、多層次交叉作業時,應統一協調,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6.3.5從事有放射性物質的檢維修作業時,應通知現場有關操作、檢維修人員避讓,確認好安全防護間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定明顯的警示標誌,並設專人監護。

  6.3.6夜間檢維修作業及特殊天氣的檢維修作業,須安排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6.3.7當生產裝置出現異常情況可能危及檢維修人員安全時,申請單位應立即通知檢維修人員停止作業,迅速撤離作業場所。經處理,異常情況排除且確認安全後,檢維修人員方可恢復作業。

  6.4檢維修結束後的安全要求

  6.4.1因檢維修需要而拆移的蓋板、箅子板、扶手、欄杆、防護罩等安全設施應恢復其安全使用功能。

  6.4.2檢維修所用的工器具、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裝置等應及時撤離現場。

  6.4.3檢維修完工後所留下的廢料、雜物、垃圾、油汙等應清理乾淨。

  7工作程式

  《危險作業許可管理細則》。

  8附則

  本細則由公司裝置工程部負責解釋。

  9附件

  《裝置檢維修作業票》 (儲存期為1年)

  設施裝置檢修維護保養制度8

  1、目的:

  使裝置維修及報廢工作系統化、條理化,明確維修責任,加快維修速度,使裝置維修及報廢工作處於受控狀態,提高工作效率,減少乃至避免資產流失。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學院內教學實操室(包括計算機房、電子電工實驗室、琴房、財會模擬室、語音室、多媒體電教室等,下同)及辦公室內電子類辦公裝置(簡稱辦公裝置,下同)。

  3、職責:

  3.1、辦公裝置責任人負責裝置日常使用保養及裝置的及時報修。

  3.2、實操室裝置管理員負責裝置的日常保養及裝置的一級維修,一級維修仍不能解決問題的裝置,再報請資訊裝置處處理。

  3.3、資訊裝置處負責裝置的二級維修。

  4、工作程式:

  4.1、《裝置維修申請表》分為維修申請人填寫欄、維修人員填寫欄及驗收報告欄。

  4.2、裝置發生故障,辦公裝置責任人填寫《裝置維修申請單》維修申請人填寫欄報資訊裝置處;實操室裝置管理員在進行一級維修未果後填寫《裝置維修申請單》維修申請人填寫欄報資訊裝置處。維修申請人填寫欄內容包括裝置名稱、裝置位置、使用部門、維修申請人、申請維修時間、要求修復時間、故障現象描述及緊急程度描述。

  4.3、資訊裝置處維修人員接到《裝置維修申請單》後開展維修工作,填寫《裝置維修申請單》維修人員填寫欄,內容包括故障原因分析、故障處理過程、結果及建議、更換零件清單。

  4.4、維修完成後由維修申請人確認維修內容及更換零件清單,填寫驗收報告欄。

  4.5、維修人員二級維修仍未能解決問題的裝置,由維修人員在“結果及建議”處填寫“未能維修復,鬚髮外維修”交裝置專員,由裝置專員安排人員或交維修公司發外維修。

  4.6、被指派外出送修人員接到任務後,按指定時間外出送修,並負責跟蹤維修結果。裝置返回後,由裝置管理專員在《裝置維修申請單》上填寫維修結果、更換零件及維修費用,安排交付使用部門,維修申請人在《裝置維修申請單》驗收報告欄填寫驗收報告。

  4.7、《裝置維修申請單》由裝置專員負責收集歸檔。作為統計維修費用的依據。

  4.8、裝置報廢:實操室裝置管理員在進行一級維修後判斷為要報費的裝置,可直接填寫《裝置報廢申請單》交資訊裝置處初審;維修人員在進行二級維修或發外維修後仍未能解決問題的裝置,可根據具體情況填寫《裝置報廢申請單》交裝置專員初審,8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還須主管院長和資產中心複審。《裝置報廢申請單》的報廢原因要詳細填寫。

  設施裝置檢修維護保養制度9

  第一條:裝置維修保養實行分級管理,抓好維修保養制度的建立,嚴格執行裝置的維修規程,分廠、車間要安排好計劃,要具體組織好裝置維修保養工作。開展裝置升級賽,並定期進行評級、檢查。崗位工人實行三定:定機、定人、定職責。做到臺臺裝置有人管、時時處處有人抓,形成一個從上而下的裝置管理網。

  第二條:狠抓專業知識的培訓工作。廣泛開展“操檢結合”、“一專多能”和“三好四會”。

  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

  四會即會使用、會維修、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第三條:嚴格執行潤滑管理制度,做到五定:定人、定點、定質、定量、定時加油或換油,使裝置潤滑經常保持良好狀態。

  第四條:裝置使用要嚴格執行裝置操作規程,不準超負荷和拼裝置;不準違章作業;非本機人員不準隨意操作和使用裝置;不準隨意取消和調整加大裝置安全裝置的設定值;不準隨意拆、卸、割、焊和改變裝置結構。

  第五條:開展裝置維修保養升級賽,確保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狀態,並依靠操作工人和維修工人的共同努力,在不斷提高裝置完好率的基礎上,逐步提高“甲級維修”和“紅旗裝置”的比例,提高我公司的生產裝備水平。

  第六條:加強技術訓練,提高操作水平,新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操作規程學習,經考試合格後方能准許獨立操作;操作與維修人員也應按規定進行定期考核,合格者准許作業,裝置操作與維修人員每年均應分期分批地進行不同形式的技術培訓,不斷提高技術業務水平。

  第七條:操作工人認真填寫執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使裝置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檢修工人要填好檢修記錄。

  第八條:認真執行裝置的定期檢查評比、考核工作,堅持計劃檢修,保證裝置經常處於完好狀態。

  設施裝置檢修維護保養制度10

  一、裝備處裝置維修部負責全院醫療儀器裝置的維修維護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裝備處裝置維修部維修技術人員應定期對所負責的儀器裝置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三、各科室醫學裝置出現故障時,由使用人員及時向裝置維修部報修,說明裝置所在科室、裝置名稱、故障現象等情況。

  四、裝置維修部設有專人值班,負責接待日常業務和應付緊急維修任務,值班人員接到報修任務,要做好報修記錄並及時通知維修人員到現場維修,對急修裝置、搶救裝置優先處理,做到隨叫隨到。

  五、維修人員接到維修任務,根據裝置故障情況帶好維修工具儘快到現場維修,裝置修復後,由使用人員驗收裝置正常工作,填寫儀器維修記錄單,裝置交付科室使用。

  六、對現場不能修復的大型、急救裝置,維修人員及時逐級上報組長和裝置維修部負責人,組織人員搶修,需要外修或購置特殊配件時,由使用科室填寫《科室購置配件、維修申請表》報批執行。

  七、對裝置常用的零配件、易損件等,裝置維修部制定配件目錄,組織論證、比價後由裝置管理科統一採購、入庫,根據科室需要按招購置/領用,列入使用科室支出。

  八、維修技術人員應對所修理的醫學裝置做出鑑定,凡屬使用科室違章操作或管理不當造成的損壞,要及時上報,按相關規定處理。

  九、未經裝備處批准,任何人不得維修醫院裝置,因私自維修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責。

  十、醫療儀器裝置因老化或不能修復等原因需報廢時,按照醫院報廢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