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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加強裝置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的發揮裝置的功效,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使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以保證裝置的安全穩定運轉,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職工、臨時工、外來人員、實習人員等。

  三、職責

  (一)操作人員

  1、培訓後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裝置的執行。

  2、裝置執行“定人定機”的專機負責制,認真填寫執行記錄。

  3、認真做好裝置潤滑、維護保養工作。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裝置整潔,及時消除裝置的跑冒滴漏等現象。

  (二)維修人員

  1、定時定點檢查維護,並主動向操作工瞭解裝置執行情況。

  2、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結合裝置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3、認真做好裝置維護保養工作。

  (三)車間領導、裝置管理人員

  1、對裝置維護保養制度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 總結操作和維修工人的維護保養經驗,改進裝置管理工作。

  四、主要內容

  (一)裝置的使用

  為了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和延長裝置的使用壽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裝置的非正常損壞,提高生產效率,必須實行定人定機和培訓上崗的規定。

  (1)嚴格實行定人定機原則,由車間提出裝置操作人員名單,經生產部同意執行。

  (2)裝置操作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專人專機負責,並嚴格執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詳見《裝置安全操作規程》。

  (3)裝置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後,才可上崗工作。

  (4)裝置的使用同時也要遵守《裝置管理制度》。

  (二)裝置的三級維護保養管理

  1、三級維護保養的內容:

  (1)日常維護保養:班前班後由操作工人認真檢查裝置,擦拭各個部位和加註潤滑油,使裝置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安全生產詳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時消除各種洩漏現象,班中裝置發生故障,應及時排除,並認真做好交班記錄。

  (2)一級維護保養:以操作工人為主,維修工人輔導。按計劃對裝置進行區域性拆卸和檢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換磨損的零件,調整裝置各部位的配合間隙,緊固裝置各個部件。

  (3)二級維護保養:列入裝置的檢修計劃。以維修工人為主,操作工人配合對裝置進行部分解體檢查和修理,更換或修磨零件,清洗、換油、檢查修理電氣部分,使裝置技術狀況達到裝置完好的要求。

  2、實行“三級維護保養制”、必須使操作工人對裝置做到“三好”、“四會”、“四項要求”,並遵守“五項紀律”。

  (1)三好:管好、用好、修好;

  (2)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3)四項要求:整齊、清潔、潤滑、安全;

  (4)五項紀律:培訓上崗,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經常保持裝置清潔,並按規定加油潤滑;遵守裝置交接班規定;管理好工具、附件;發現異常,立即停車,自己不能處理的'問題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檢查處理。

  裝置維修人員必須每天定期進行裝置巡檢,發現問題立即解決,不得無故拖延檢修時間。對違規操作裝置人員,維修人員有權制止。

  (三)裝置的交接班規定

  1、凡多班制生產的裝置,必須執行交接班規定。生產班組應設立交接班記錄簿,並認真填寫雙方簽字。

  2、交班工人在下班前,應將裝置和工作場地擦拭打掃乾淨,並向接班工人詳細介紹裝置執行情況,以及裝置故障的檢修,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簿。如無接班人,應告知班組長。

  3、接班工人在上班前到崗,發現交接記錄薄內容和實際情況有差異,應提出意見,必要時可拒絕接班。並及時向班組長彙報處理。如裝置在接班後發生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4、班組長在接到彙報後,應及時採取措施解決問題,重大事項應向生產部報告。

  5、維修人員也應該執行上述交接班規定。

  6、生產部應定期抽檢裝置交接班規定執行情況。

  (四)制度的執行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保證生產裝置的正常使用,及時消除裝置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安全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所有機械裝置的維修保養。

  3、管理職責

  3.1維修技術人員要高度重視並認真做好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

  3.2安全主任負責監督檢查裝置/設施維修保養的落實情況。

  3.3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本制度的執行。

  4、工作內容

  4.1裝置的採購

  4.1.1裝置應到具有相應資質的生產單位進行採購,並要求其提供該單位的資質證明覆印件。

  4.1.2安全主任和申購部門負責所購裝置的驗收工作,除檢查供應商的相應資質處,還必須檢查所購裝置的“三證一書”,即質量合格證,安全鑑定證,生產許可證和使用說明書。

  4.2裝置的使用管理

  4.2.1各部門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管理部裝置科備案。

  4.2.2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裝置的型別建立臺帳,做好公司生產裝置編號。

  4.2.3所有裝置的相關資料統一由裝置管理部保管(使用說明書,裝置圖紙及技術檔案等)。

  4.2.4新裝置投產使用前,必須經過安全專業人員的風險評估,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4.2.5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所有新購裝置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並張貼於裝置的醒目位置。

  4.2.6裝置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崗前培訓與實際操作,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4.2.7各部門應全力協助管理部裝置科對裝置進行管理,監督、指導本部門裝置操作人員的正確使用與維護。

  4.2.8操作人員每天上崗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啟動和緊急停止開關的有效情況。

  4.3裝置的維修

  4.3.1維修人員必須具備從事本工作的專業技能,在維修作業前應首先應切斷電源、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管理制度3

  為加強安全管理,確保液氨儲罐安全,根據分廠生產實際,制定如下液氨儲存使用管理制度:

  一、雙人巡檢、雙人操作制度

  1、對制氫液氨儲罐的巡檢必須兩人同時進行。

  2、裝置巡檢間隔為2小時。

  3、巡檢人員必須在巡檢本上詳細記錄液氨儲罐液位、壓力和溫度。

  4、在進行往中間儲罐充氨操作、儲罐排放積水操作等與液氨有關的裝置操作時必須兩人在場,一人操作,一人現場監督。

  5、操作和液氨有關的裝置時,必須攜帶防毒面具在現場備用。

  二、進入生產區消除人體靜電制度

  1、制氫車間操作人員進入車間前,必須消除人體靜電後,方可進入車間值班。

  2、外來人員進入制氫車間必須先消除人體靜電,再進入車間。

  3、檢修人員在對制氫裝置進行檢修作業時,必須先消除人體靜電,再開始進行檢修作業。

  4、操作人員在進行切換純化器、啟動分解爐、中間儲罐充氨等裝置操作前必須先消除人體靜電,再進行有關裝置操作。

  三、液氨卸車時氨車靜電接地制度。

  1、氨車到達現場後,必須先進行靜電檢測,檢測合格後方可進行卸車操作。

  2、靜電接地報警儀使用時必須有可靠的接地,夾子必須接到氨車金屬部位,並保證可靠連線。

  3、氨車卸車臂的管件連線部位必須用軟銅線跨接,確保接觸良好。

  4、靜電接地報警儀使用完畢後,必須將線夾放入端子箱內,並關閉端子箱門。

  5、卸車完畢後必須靜置十分鐘後方可拆下報警儀和卸車臂連線管。

  6、定期檢查靜電接地報警儀電池,發現電量不足時,及時更換電池。

  四、防護用品的定期檢查制度

  1、防化服每天檢查一次。

  2、壓縮空氣罐每天檢查一次。

  3、呼吸器每天檢查一次。

  4、檢查內容包括空氣罐壓力、防化服完好性、防毒面具完好情況、吸附罐完好情況等。

  5、對防化服、壓縮空氣罐、呼吸器進行編號,並進行標識,以便於區別。

  6、建立防護用品的定期檢查情況記錄本。

  五、現場設施定期檢查制度

  1、安全閥每年檢查一次,校驗更換;氨氣壓力錶每半年檢查一次,校驗更換;

  2、噴淋系統每天檢查一次水壓,每週檢查一次加壓泵完好情況。

  3、每月進行一次噴淋系統使用效果檢驗。

  4、每週檢查一次靜電消除球接地情況。

  5、每週進行一次靜電接地報警儀完好情況試驗。

  6、將檢查情況在裝置巡檢記錄本上進行記錄。

  六、液氨洩漏報警系統點檢制度

  1、每天進行一次報警器聲光報警試驗。

  2、每週清理一次報警探頭的灰塵,保持其靈敏性。

  3、每月對液氨報警探頭和氫氣報警探頭進行一次點檢。

  4、點檢方法為用液氨收集瓶收集部分液氨放置到距離報警探頭月30釐米處,讓其自然蒸發,檢視報警裝置報警情況。若報警,說明探測、報警系統正常。

  5、將點檢情況記錄在值班日誌上。

  七、NH站院內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帶煙火進入NH站。

  2、 NH站內嚴禁吸菸。

  3、未經允許不得進入除施工現場外的其他生產區域。

  4、動火施工需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經審批同意後方可施工。

  5、施工方須指定一名現場施工負責人,負責現場施工安全和施工協調工作。

  6、施工人員須遵守中聯玻璃公司進入監獄生產區的各項管理規定。

  7、施工人員不得觸碰與施工無關的生產裝置。

  8、施工方必須做好施工人員的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和個人勞動保護。

  9、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現場監督人員的管理。

  10、施工現場工器具使用後必須存放到規定位置,避免丟失。

  11、對於梯子、繩索、膠帶等違禁物品的使用必須經過同意後方可進行,且使用後必須入庫上鎖。

  說明:

  1、以上各項管理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2、違反以上管理制度的,按公司和分廠績效考核辦法進行處罰。情況嚴重的給與紀律處分。

  3、每年夏季、冬季分別舉行液氨洩露事故應急救援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