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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管理制度

信用管理制度(精選6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信用管理制度(精選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信用管理制度1

  為增強公司員工的信用觀念,提高信用意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要牢固樹立誠信經營意識,建立公司信用文化,建立起科學完善的內部信用管理體系。要從加強內部信用建設入手,透過加快公司改革步伐,增強內部信用管理責任制;強化公司外部的資信管理,透過建立嚴格的信用約束機制,來規範公司信用,構築公司信用基礎。

  第二條抓好公司質量信用建設,逐步建立推廣標準化體系、質量保證體系,推進標準化服務,開展爭創名牌企業活動,全面推進我公司的質量信用建設。

  第三條進一步增強依法納稅的意識,提高企業的納稅信用。

  第四條以增強信用意識為重點,大力普及信用知識,宣傳以誠實守信為行為準則的誠信理念和道德情操,倡導“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氛圍,為公司的健全發展營造和諧信任的環境,形成“守信為榮、失信為恥、無信為憂”的良好氛圍。

  第五條建立“四不”承諾公約,把“不逃避債務、不違反合同、不逃稅騙稅、不做假帳偽帳”作為公司基本的經營守則。

  第六條建立公司內部信用管理體系——全程信用管理模式。從建立公司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入手,透過強化事前管理——客戶資信控制,事中管理——合同管理與客戶投訴管理,以及事後管理——應收帳款及售後服務監控,從而全過程地控制公司在經營管理中面臨的信用風險。

  第七條會員信用的收集與記錄:從政府公報、獎懲公告、媒體報道、會員反饋等渠道,收集會員單位誠信資訊,包括會員註冊資訊,資格資訊,商業信譽資訊等,按行業分類記錄整理。

  第八條對於信用記錄良好的單位,我們將優先選為推薦企業,幫助其宣傳並促成很多貿易機會。

  第九條健全會計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嚴格客戶投訴管理、信守合同、依法足額納稅。

  第十條要遵循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原則,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自覺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依法建帳確保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嚴格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會計核算,不得帳外設帳,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禁止一切弄虛作假的行為。建立財務預決算制度,嚴格按照國家統一的財務制度建立內部財務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建立信用管理的內部機制,使其涵蓋公司生產、經營等各個環節,使信用道德、理念滲透到公司的各個方面。

  第十二條在全面推行質量管理的基礎上,做好合同示範文字的推廣。

  第十三條遵守資訊保安行業法律、法規,確保客戶資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向客戶提供規範化、人性化的服務,信守服務承諾。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屬嵊州市資訊港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信用管理制度2

  一個健全的企業信用管理制度體系應包括信用管理部門、信用管理職能、信用管理政策、客戶資信管理制度、應收賬款監控管理制度等。

  1、信用管理部門

  一個良好的信用管理部門應當符合以下標準:信用管理部門在利益上能獨立於銷售業績獎懲而提供自己的意見;信用經理在權責上能協調銷售經理與財務經理在管理理念上的衝突,信用管理人員在業務上能提供專業化的觀點和方法,信用管理部門的操作能被企業各相關職能部門所接受。

  目前,國內企業的信用管理工作大多分散在財務或銷售部門,或直接由財務部門負責,或直接由銷售部門負責,因而缺少明確的信用管理目標和職能界定。為了強化信用管理工作,企業應根據具體情況,設立獨立的信用管理部門,從事專門的信用管理工作,並協調財務和銷售部門之間的關係。信用管理部門應由獨立的信用經理負責,同時企業還應設立一個由高層管理人員組成的信用監控委員會,負責領導和考核信用經理。此外,企業還應相應制定信用監控委員會、信用經理和信用管理人員的崗位責任制,以明確各自的職責。在實務中,可以考慮將信用管理部門設在銷售部門辦公,因為銷售人員和信用管理工作聯絡非常密切,這樣做有助於提高工作效率。

  2、信用管理職能

  設立了獨立的信用管理部門就要明確其管理職能。信用管理部門的基本職能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客戶資訊管理職能。即全面收集並定期更新客戶的經營資訊、財務資訊和交易記錄;建立和維護能按多種方式檢索的客戶資料庫,並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以及財務和銷售等部門提供客戶信用資訊的查詢服務和分析服務。②客戶信用分析職能。即定期對客戶的資信狀況和信用額度做出科學的分析、評估和決策,③應收賬款監控職能。即以賬齡分析為基礎,多角度分析欠款記錄跟蹤整體的欠款規模和各客戶的動態欠款水平,並以此為據調控企業整體的信用政策。④拖欠賬款追收職能,即透過債務分析技術對逾期賬款進行原因診斷和收款策略調整,以有效處理拖欠賬款。

  3、客戶資信管理制度

  客戶資信管理制度具體表現為客戶信用等級評估制度。客戶資信管理制度透過系統地建立客戶考核檔案,充分發揮信用管理人員的專業才能,使企業對客戶的信用管理逐步趨於科學化規範化,達到既從與客戶的交易中獲得最大收益,又將客戶信用風險控制在最低限度的目的。

  4、信用管理政策

  賒銷是市場經濟中企業為加強競爭擴大銷售,開拓市場而選擇的一種商業信用,而信用管理政策是企業信用管理制度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在選擇信用管理政策時,一般需要考慮應收賬款佔用水平,市場競爭程度,產品銷售狀況、信用管理能力及客戶的信用等級。信用管理政策一般由三個要素構成:①信用標準政策。信用標準即評價、證實和判斷客戶信用狀況的標準,一般包括客戶的品質、償債能力、財務能力、提供的擔保品和經濟情況等五方面內容。②信用條件政策,包括確定合理的信用期限政策和合理的現金折扣政策。③收賬政策。企業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寬嚴適度的收賬政策。

  5、應收賬款監控管理制度

  很多企業對應收賬款管理只注重事後的強行收賬,而缺少事前防範和事中控制。因此,企業必須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應收賬款監控管理制度,以科學手段防範交易風險,規範賒銷管理,控制應收賬款規模,加快資金週轉,提高市場競爭力。

  應收賬款監控管理制度一般包括應收賬款的日常管理、賬齡管理、跟蹤管理和考核管理等內容。其中應收賬款的考核管理是應收賬款監控管理制度的重要環節。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對銷售人員制定一套應收賬款考核指標,如平均收賬期、應收賬款回收率、壞賬與銷售額的比率等,並對每項指標制定一個考核標準,依據考核標準確定不同的獎罰比率,進而確定對各個銷售人員的獎罰額度。

  信用管理制度3

  1、建立完整的合同檔案。檔案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1.1談判記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報審及批准檔案;

  1.2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事業法人執照的副本影印件;

  1.3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證明資料影印件;

  1.4對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的職務資格證明、個人身份證明、介紹

  信、授權委託書的原件或影印件;

  1.5我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託書的原件和影印件;

  1.6對方當事人的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和主體資格證明資料的影印件;

  1.7雙方簽訂或履行合同的往來電報、電傳、信函、電話記錄等書面材料和視聽材料;

  1.8登記、見證、鑑證、公證等文書資料;

  1.9合同正本、副本及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

  1.10標的驗收記錄;

  1.11交接、收付標的、款項的原始憑證影印件。

  2、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須按部門編號。信用(合同)管理員負責建立和儲存合同管理臺帳。

  3、合同承辦人辦理完畢簽訂、變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項手續後一個月內,應將合同檔案資料移交信用(合同)管理員。

  信用(合同)管理員對合同檔案資料核實後一個月內移交檔案室歸檔。

  4、各公司及部門應於每年的一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前將本公司管轄範圍內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合同統計報表報送集團公司信用管理機構。

  各公司及部門應於每年的一月十日前將管轄範圍內上一年度信用管理情況分析報告報送集團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機構。

  5、建立完整的客戶信用資料,包括客戶信用申請表、客戶調查表、客戶信用審批表、回覆客戶的標準函、客戶信用表單、授信資料、年審評價報告等,並附客戶概況、付款習慣、財務狀況、商賬追討記錄、往來銀行、經營狀況等調查原始資料。

  6、客戶信用檔案的查閱需填寫查閱申請單標明查閱人、查閱客戶名稱、查閱用途,由檔案管理員填寫借閱時間、歸還日期。信用檔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業秘密內容的洩漏要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7、配備大專以上學歷,具有資料庫檢索服務的能力和經驗的人員專(兼)職檔案管理員。

  8、檔案管理員必須經過企業信用管理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信用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轉變政府職能,改革企業合同信用評比方式,積極探索建立企業合同信用評價機制,促進上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定義和適用範圍)

  本辦法所稱“企業合同信用評價”是指,由本市企業自願申報,經企業合同信用評估機構(以下簡稱“評估機構”)對該企業申報期內的合同信用狀況進行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由企業合同信用促進會(以下簡稱“促進會”)根據評估報告認定該企業申報期內的合同信用等級的評價活動。

  本辦法所稱“促進會”是指,由企業自願組成,以倡導誠信守約、提升企業合同信用水平為宗旨,認定企業合同信用等級的社會團體。

  本辦法所稱“評估機構”是指,具有資信評估資質並採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工商局”)指定的數學模型和軟體,從事企業合同信用綜合指數評估的中介組織。

  第三條(認定原則)

  企業合同信用評價遵循自願、公開、公平、公正、科學的原則。

  第四條(職責)

  本市企業合同信用評價工作由市工商局統一規制、指導和監督。市工商局負責制定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的規則,監督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的過程,指導評估機構開展企業合同信用綜合指數評估和指導促進會開展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工作,採用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的結果。

  市促進會負責年度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工作計劃的制定,組織指導區、縣促進會開展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和管理工作。區、縣促進會負責開展企業合同信用管理的培育、輔導,受理企業參加合同信用等級認定的申報,稽核企業申報的資料,根據評估報告認定企業合同信用等級。

  評估機構應當採用市工商局指定的統一評價標準(包括數學模型和計算機軟體),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客觀、公正、科學、合理地進行評估,並出具企業合同信用評估報告。評估機構可以應企業的要求,為該企業有償提供諮詢服務。評估機構對被評估企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二章申報條件、評價內容和等級

  第五條(條件)

  企業合同信用等級申報認定的主體條件為:

  (一)本市依法登記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二)開業已滿兩個會計年度;

  (三)具有本市促進會會員資格。

  (四)具有本年度認定資格。

  第六條(認定內容)

  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的內容為:

  (一)企業合同管理水平,包括: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況;合同管理制度實施情況;合同管理各級負責人職責落實情況;合同管理人員崗位資質情況;合同管理人員業務考核情況;合同條款的規範和格式合同的應用水平;合同簽約率。

  (二)企業合同履約能力,包括:企業資產負債率;速動比率;企業現金流動負債比;企業總資產報酬率;企業淨資產收益率;企業營業收入增長率。

  (三)企業合同履行狀況,包括:企業合同履約率;企業合同變更率;企業合同履約率變動指數;企業合同履約客戶滿意度;企業之間逾期賬款比率;企業逾期貸款比率。

  (四)企業社會信譽。

  (五)認定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七條(認定等級)

  企業合同信用等級分為A、B、C三等和AAA、AA、A、BBB、BB、B、CCC、CC、C九級。等級含義為:AAA,很好;AA,優良;A,較好;BBB,尚可;BB,一般;B,欠佳;CCC,較差;CC,很差;C,極差。

  第三章認定的程式

  第八條(提交材料)

  申報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應向企業註冊地促進會提交下列材料:

  (一)《上海市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的影印件;

  (三)《企業合同信用評估報告》;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有關企業合同信用的證明材料。

  第九條(稽核、擬定)

  促進會依據本辦法稽核《企業合同信用評估報告》,擬定申報企業的合同信用等級。

  第十條(徵詢意見)

  促進會將擬定為A級以上(含A級)的企業名單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社會各界徵詢意見,在15日內瞭解企業在申報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有無下列情形:

  (一)因違反法律、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

  (二)合同訂立、履行過程中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

  (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促進會應對反饋的意見認真核查,作出是否調整擬定等級的決定。

  第十一條(認定)

  促進會根據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認定申報企業的合同信用等級。

  第十二條(等級認定期限)

  企業合同信用評價工作兩年開展一次。在不開展企業合同信用評價工作的年度內,如有企業需要對合同信用狀況進行等級認定,可由促進會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對該企業的合同信用狀況進行等級認定;如該企業繼續參加下年度的企業合同信用評價工作,仍按本辦法規定的程式辦理。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工商行政管理)

  企業合同信用評價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實施的企業分類管理相結合。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結果為A級以上(含A級)的,如實行年檢申報備案制,該類企業可予以當場備案透過。

  第十四條(檔案管理)

  促進會應對參加合同信用評價的企業建立企業合同信用檔案,並向社會公眾提供公開查閱、查詢。

  促進會應對參加合同信用評價的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的信用資訊進行記錄,並歸入該企業的合同信用檔案。

  第十五條(等級管理)

  如發現企業在申報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促進會應認定或重新認定該企業為CC或C級,並在下一個認定年度內不受理該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的申報。

  未取得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證明的企業,偽造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證明從事經營活動的,促進會應予以記錄、存檔,並在下一個認定年度內不受理該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的申報。

  已取得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證明的企業,冒用其他等級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促進會應予以記錄、存檔,並在下一個認定年度內不受理該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的申報。

  第十六條(再次認定)

  企業自取得合同信用等級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促進會應及時對該企業合同信用等級進行再次認定:

  (一)訂立、履行合同過程中因自身嚴重過錯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等嚴重違法活動的;

  (三)其他嚴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

  第十七條(公示)

  促進會可向社會公佈合同信用等級為A級以上(含A級)的企業的名單;經市工商局認可,促進會也可向社會公佈“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的名單。

  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分類管理中被認定為三、四類企業的,不得公示為“守合同、重信用”企業,也不得認定為合同信用等級為A級以上(含A級)的企業。

  促進會可向社會披露有本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所列情形的企業的有關情況。

  第十八條(不予採用)

  評估機構不遵守本辦法規定開展企業合同信用評估的,市工商局或者市工商局授權促進會不採用其評估結果。

  促進會不遵守本辦法規定開展企業合同信用等級認定的.,市工商局不採用其認定結果。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施行時間)

  本辦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原《上海市企業合同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信用管理制度5

  1、目的

  對客戶資料進行有效管理,及時對顧客需求與資訊進行溝通,確保顧客滿意。

  2、範圍

  適用於顧客的資訊管理、產品質量跟蹤、顧客投訴、顧客滿意度管理等。

  3、職責

  3.1營銷總公司負責客戶檔案管理、產品質量跟蹤、顧客投訴處理、顧客滿意度調查等組織工作;

  3.2 各部門、各礦負責協助銷售部完成各項顧客相關的工作。

  4、客戶檔案的管理

  4.1.1 客戶資訊資料的收集整理

  銷售部透過市場資訊的收集、顧客拜訪銷售人員統計,過程中收集客戶的資料,並彙總

  4.1.2 客戶檔案的建立與管理

  a) 銷售部、人事部聯營辦負責建立各自客戶檔案,客戶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 客戶聯絡方式,包括電話、聯絡人、網址等;

  2. 客戶信用狀況描述;

  3. 客戶以往交易記錄等。

  b) 客戶檔案設專人管理,並根據客戶的交易情況對檔案內容進行及時更新;

  c) 客戶檔案由銷售總監進行審批確認。

  5、 客戶關係維護管理

  5.1.1 公司辦公室負責客戶關係維護管理;

  5.1.2客戶關係維護管理的方式包括:

  a) 定期(節日或其他重要活動)與不定期(日常)的客戶拜訪與溝通;

  b) 客戶產品使用情況的意見與建議調查;

  c) 顧客滿意度調查等。

  5.1.3 相關業務部門負責客戶關係維護的具體管理實施;

  5.1.4 客戶關係維護管理應形成記錄,並作為客戶檔案內容進行保管。

  6、售後服務管理

  a) 營銷總公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的顧客滿意度調查;

  b) 公司辦公室向顧客發放〈顧客滿意度調查表〉,滿意度調查的內容應包括、服務質量、套餐價格價格、公司評價等;

  c) 公司對反饋回來的調查表進行彙總、分類,並進行統計分析,編制“顧客滿意度調查分析報告”,經總經理審批後發放到相關部門;

  d) 當顧客滿意度未能達到公司規定要求時,由辦公室組織,針對顧客滿意度較低方面提出糾正預防措施進行改進。

  信用管理制度6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充分了解和掌握客戶的信譽、資信狀況,規範企業客戶信用管理工作,避免銷售活動中因客戶信用問題給企業帶來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適用於對企業所有客戶的信用管理。

  第3條 財務部負責擬定企業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級標準,銷售部需提供建議及企業客戶的有關資料作為政策制定的參考。

  第4條 企業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級標準經有關領導審批通過後執行,財務部監督各單位信用政策的執行情況。

  第2章 客戶信用政策及等級

  第5條 根據對客戶的信用調查結果及業務往來過程中的客戶的表現,可將客戶分為四類,具體如下表所示。

  第6條銷售業務員在銷售談判時,應按照不同的客戶等級給予不同的銷售政策。

  1.對A級信用較好的客戶,可以有一定的賒銷額度和回款期限,但賒銷額度以不超過一次進貨為限,回款以不超過一個進貨週期為限。

  2.對B級客戶,一般要求現款現貨。可先設定一個額度,再根據信用狀況逐漸放寬。

  3.對C級客戶,要求現款現貨,應當仔細審查,對於符合企業信用政策的,給予少量信用額度。

  4.對D級客戶,不給予任何信用交易,堅決要求現款現貨或先款後貨。

  第7條 同一客戶的信用限度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應隨著實際情況的變化而有所改變。銷售業務員所負責的客戶要超過規定的信用限度時,須向銷售經理乃至總裁彙報。

  第8條 財務部負責對客戶信用等級的定期核查,並根據核查結果提出對客戶銷售政策的調整建議,經銷售經理、營銷總監審批後,由銷售業務員按照新政策執行。

  第9條 銷售部應根據企業的發展情況及產品銷售、市場情況等,及時提出對客戶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級進行調整的建議,財務部應及時修訂此制度,並報有關領導審批後下發執行。

  第3章 客戶信用調查管理

  第10條 客戶信用調查渠道。

  銷售部根據業務需要,提出對客戶進行信用調查。財務部可選擇以下途徑對客戶進行信用調查。

  1.透過金融機構(銀行)調查。

  2.透過客戶或行業組織進行調查。

  3.內部調查。詢問同事或委託同事瞭解客戶的信用狀況,或從本企業派生機構、資訊報道中獲取客戶的有關信用情況。

  4.銷售業務員實地調查。即銷售部業務員在與客戶的接洽過程中負責調查、收集客戶資訊,將相關資訊提供給財務部,財務部分析、評估客戶企業的信用狀況。銷售業務員調查、收集的客戶資訊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如下表所示。

  銷售業務員對客戶進行信用調查用收集的客戶資訊列表

  第11條 信用調查結果的處理。

  1.調查完成後應編寫客戶信用調查報告。

  (1)客戶信用調查完畢,財務部有關人員應編制客戶信用調查報告,及時報告給銷售經理。銷售業務員平時還要進行口頭的日常報告和緊急報告。

  (2)定期報告的時間要求依不同型別的客戶而有所區別。

  ①A類客戶每半年一次即可。

  ②B類客戶每三個月一次。

  ③C類、D類客戶要求每月一次。

  (3)調查報告應按企業統一規定的格式和要求編寫,切忌主觀臆斷,不能過多地羅列數字,要以資料和事實說話,調查專案應保證明確全面。

  2.信用狀況突變情況下的處理。

  (1)銷售業務員如果發現自己所負責的客戶信用狀況發生變化,應直接向上級主管報告,按“緊急報告”處理。採取對策必須有上級主管的明確指示,不得擅自處理。

  (2)對於信用狀況惡化的客戶,原則上可採取如下對策:要求客戶提供擔保人和連帶擔保人;增加信用保證金;交易合同取得公證;減少供貨量或實行發貨限制;接受代位償債和代物償債,有擔保人的,向擔保人追債,有抵押物擔保的,接受抵押物還債。

  第12條 銷售業務員自己在工作中應建立客戶資訊資料卡,以確保銷售業務的順利開展,及時掌握客戶的變化以及信用狀況。客戶資料卡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基本資料:客戶的姓名、電話、住址、交易聯絡人及訂購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等。

  2.業務資料:客戶的付款態度、付款時間、銀行往來情況、財務實權掌管人、付款方式、往來資料等。

  第4章 交易開始與中止時的信用處理

  第13條 交易開始。

  1.銷售業務員應制訂詳細的客戶訪問計劃,如某一客戶已訪問5次以上而無實效,則應從訪問計劃表中刪除。

  2.交易開始時,應先填制客戶交易卡。客戶交易卡由企業統一印製,一式兩份,有關事項交由客戶填寫。

  3.無論是新客戶,還是老客戶,都可依據信用調查結果設定不同的附加條件,如交換合同書、提供個人擔保、提供連帶擔保或提供抵押擔保。

  第14條 中止交易。

  1.在交易過程中,如果發現客戶存在問題和異常點應及時報告上級,作為應急處理業務可以暫時停止供貨。

  2.當票據或支票被拒付或延期支付時,銷售業務員應向上級詳細報告,並盡一切可能收回貨款,將損失降至最低點。銷售業務員根據上級主管的批示,通知客戶中止雙方交易。

  第5章 附則

  第15條 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財務部。

  第16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